当我还在思考着如何破解这个冥都的成因之时,只见王连长取出了步话机打开调试着:“我看看,能不能跟小刘他们联系上。%笔趣阁www.biquke.com%”

    小刘和另一个战士还在彩虹潭的巨石上守候,说好了24小时内如果没有消息,他们就将回连部汇报——当然,此时我也不能肯定,光凭他们两人的力量,是否能从巨石上再爬回崖壁顶上。

    没有悬念的,所有的无线信号全部失灵,只是沙沙的杂音。

    “干,定位系统也用不了了,这可怎么办,这看起来一时半伙还结束不了,要是他们俩回去向连部求助,肯定会害更多的同志们过来下水,岂不是更麻烦了!”王连长骂了一句,愤愤地将步话机塞回包里。

    金发财倒是还在紧锁着眉头想着,我拍了拍他肩膀打趣道:“你别费力了,有些东西你越想越想不出来,说不定一会你吃吃喝喝一通,然后再昏过去那么一下子,全都想起来了呢。”

    “哟,你不说倒没事,这一提起来,我还真肚子饿了!”金发财转身指了指地上那几个呆滞的士兵说道:“要不我说,咱们先找个地方吃点东西吧,光守着这些半傻不傻的人也没用呀,兴许吃点东西,办法就来了!”

    阿良伯接口道:“这里餐厅饭馆倒是有不少,但是各位这身打扮,怕是不方便出门,万一要是被那些鬼东西撞上了,那可就麻烦大了呀!”

    所有人正在犹豫不决,就听李佑吾低声说道:“就怕他们看不到我们,我倒正想找这些鬼东西会会。”说完拍了拍腰间那排削尖的小木棍。

    我也正是这个打算,如果一直躲在这院子里,怕是一点头绪都不会有,既然来都来了,不如放开手脚闯一闯去。

    经过一番商议,铁蛋那几个丢了魂魄的同志,由这里几位老乡看守着,而我们一伙人就由阿良伯带路,出去城里逛一逛。

    阿良伯叫了一老乡先跑出去探路,随后便带着我们向前一路走着。

    一行十来个人,经过七拐八绕的小巷子,又回到了灯火通明的城中主干道上,阿良伯一边带路一边又有些紧张地左右打探着:“这里虽说是个小城,但是外面有的,这里也一应俱全,这整个城是个圆形,围着圈城墙,只有那一道城门,其余都是死路……就算想翻墙出去也没用,外面那条河,是条毒河,据说以前有人下水过,身子一沾进水里,就没冒头的。”

    阿良伯一边跟我们说着沿途两边各家店的主人,或是某某街区里住着谁谁谁之类的,大概都是阿紫知道的一些故人的名字,如今大都丢了魂,这些丢了魂的人,早就已经不再认得老乡,只是当成个陌生人一般,任凭阿良伯他们怎么努力,都无法使这些老乡回忆起从前的事情来,全然就跟半个白痴一般。

    大概过了半个多小时光景,当我们走到大街的尽头处时,眼前豁然开朗一个巨大的圆形广场,广场的中央有座高耸的六层六角塔,外面围了一圈高墙,有个大门紧闭着,看起来像是座庙又像是古代的官府一般。

    “这是哪?”李佑吾指了指那高塔,问道。

    “哦,这里就是大庙了,咱们所有人的工钱都要去这里领,平时是没人的,只有那城门打开的前后一段时间里,那里面才会有那些人不人鬼不鬼的家伙。”

    李佑吾鼻翼又深深地噏动了几下,看来是没有闻出什么。

    阿良伯继续说道:“这里便是这座城的中心了,绕过这塔楼,还有一条跟这里一样的大街,整个城里就是被这两条大街贯穿的,周围都是些小路,通向不同的区域,七七八八住了也不知道多少人,反正还有好些房子是空关着的,说不定以后还会再带进来些什么新的人吧。……走,前面就是这里最大的餐馆了,是这城里进来最早的那批人开的,老板跟我们一样,也是这里清楚的呢。”说罢他指了指自己的脑袋。

    绕过塔楼,我们继续循着大街向前,这城市的格局大致已经了解,大街和广场的布局就如一个中心的“中”字,那大庙就在那竖线的中心点上,广场上来来往往也有不少城民走动,粗看之下与常人无异,细看下来,皆是目光呆滞面无表情。

    走在其中,感觉自己后背不禁有丝丝冷汗。再看同行的几人,各个都是面部紧张,小步疾行,唯有金发财仰首对着个塔楼频频回首观望,要不是被李佑吾拉了一把,他还想停下来细看的样子。

    “怎么不饿了?你当是来旅游景点呢,要不要再给你留影纪念?”我向他逗趣道。

    “嘿,金员外我只是好奇这塔造得粗糙,瞅着眼熟,像是咱老家那的立体公墓,这鸟地方有啥好拍照的,要留念还不如我一会过去撒泡热尿,写个到此一游。”

    说笑间,我们便已来到阿良伯所说的城中最大的餐馆,沿街而建的一座三层廊房,招牌写着几个看不懂的字样,边上有一排魏碑小字——“醉梦楼”。

    门栏下有个小二正在擦着门柱,见我们到来,也不多言,直接将我们往最楼上接引。阿良伯回头说道:“这位也是清醒的,这里除了他和老板之外,其余的都是傻的。”

    进了三楼沿街的一个大包间,里面一派桌椅陈列,与店内其他地方的风格一致,都有一股明代的装饰风格,若是将这酒肆纹丝不动地搬去影视基地拍古装剧用,倒是一点都不必改造,直接使用便可。

    几人将几张方桌拼凑在一起,围坐下来,小二端了几碟花生果脯之类的茶食,沏了一壶普洱茶,跟阿良伯言语了几句,便出去了。

    “我已经让开路的老乡过来通知了他们,估计老板一会就来。”

    我临窗而坐,低头可以看到下面灯火通明的大街上,商铺林立,时有不少城民走动往来交易。三楼的高度,向远处看,还看得到一些灯火依稀的居民区,分布着并不规整的一排排矮房,直到远处。抬头一片黑夜,无星无月无云,就如整个城市上空被覆盖着一个超大的黑铁锅盖。

    不一会,楼梯传来脚步声,上来一位满脸皱纹的老人家,目测应有七八十岁年纪,一身白衫黑卦,腰里缠一条黑布袋,头上裹着黑色头巾,手里搓着个水烟斗,跟阿良伯用乡音打起招呼。

    此人虽是老迈样貌,却是精神矍铄,步履矫健,声音中气十足。

    在阿良伯介绍下,我们一一打过招呼,看来这老爷子也已知道了我们的来由,并不见外,不但不见外,而且还跟我们显得特别的亲近,虽然语言不通,但是从他的眼神里,看得出是十分的友好,不但友好,而且还带着一种关爱之情,就好像爷爷看着孙辈一般。

    我心中暗想,果然是第一批来到城中的老城民,前前后后也不晓得看到过多少批新人,我们在他眼里,大概也就是跟阿良伯他们一样,又一批新进城的脑袋清楚的新城民罢了。

    只见阿良伯跟他说着什么,阿紫便在一旁用汉语跟我们翻译着,话里的意思,大概就是说,我们这几个穿着打扮不同的人呢,并不是他们一族的,而是法师托梦来的救兵,而这姑娘呢则是他们这一代族人里的公主,等等。

    那老汉边听边吧嗒吧嗒抽着水烟,偶尔侧首看看我们,微笑着点着头,并不显得诧异。

    小二不一会端上来好多热菜,都是些烤整鸡、煮牛肉、烤羊腿之类的大肉,还有些白灼的蔬菜,都用脸盆大的大盘装着摆了满满一桌,又端来一大坛米酒。

    待到所有菜色上齐,小二便下楼去看门了,我们几个吃了两天压缩饼干的人,见到这么一大桌菜早已口水直流,等到宾主之间简单客气了几句之后,便风卷残云地大快朵颐起来。

    金发财扯着只鸡腿,嘴里的肉还没咽完,便显摆着:“一会你们谁都别抢,这顿全算我金员外身上,我买单,我买单哈!”

    阿良伯放下筷子,摸出两粒花生般大小的绿石子,笑道:“这哪好意思,你们是贵人天兵,理应是我们来请客的!更何况,这里用的钱,你们也没有啊!”

    这一说不打紧,倒是激发了金发财的显摆劲,油叽叽的手探到裤袋里摸了一阵,啪一声在桌上拍下一枚鱼丸大的绿石头来:“小瞧我金员外,但凡你们有的钱,我这儿准不比你们少!”

    这一拍,非但把阿良伯惊得两眼犯直,就是那一向矜持着的店主老汉都停下了烟斗,抬手拿起那石头凑近了细看起来。

    金发财向我挤了挤眼,凑我耳边轻声嘀咕道:“我说这老家伙拿腔作势地摆得一副好谱,你瞧,看到这大钱,照样露出了贪婪的奸商本色,嘿嘿嘿。”

    “金大哥,你这是哪弄来的呀!”阿紫睁大了杏眼,其余几个也都停下嘴来看着金发财,等他解释。只有李佑吾嘴角微微一歪,继续喝着碗里的酒,我猜他一定是看到了当时金发财河床里撒尿捡石头的那幕吧。

    “喂喂喂,财不露白,你也算是个大户人家出生的了,这点道理还不懂?”我笑道。

    金发财刚要开口继续显摆,就看那老汉突然起身,关了所有的窗户,随后又将包厢的房门栓上,放下了烟斗后,凑到金发财的面前,表情严肃地嘀嘀咕咕,好像在问什么。

    阿良伯赶忙翻译道:“老爷子问你,这钱是从哪里来的。”

    金发财呵呵一笑:“我一不偷二不抢,三不骗来四不赌,这钱呐,大爷我捡来的!”

    “胡说!”阿良伯没等回那老爷子的话,自己先说起来:“这城里的钱,最大也就鹌鹑蛋那么大,那是不知道要做了多大的功劳,攒了多少的日子,才能赏到一枚。到现在为止,一共也就只有三颗,都在这老爷子的手里,你怎么随随便便就能捡到那么大一颗来!”

    说罢,阿良伯又把金发财的话回了老爷子。

    我怕他们误会,便赶紧将我俩沉入河床捡了石头留作纪念的事简单地说了一通,只见那老爷子看我们的眼光,已经少了一丝长辈的锐气,多了几分迟疑的神色。

    在阿良伯和阿紫的翻译下,我们才知道了为何这老爷子如此失态:

    原来,这老爷子进入这城里的时候,这本是一座城头破败的空城,城里虽也都有了如今的这些建筑陈设,但是空无一人。

    当年老爷子是当时野象谷里,族人首领家的大巫师,有一年,族里突然有几个妙龄的少女不翼而飞,其中有一个便是首领的未成年的女儿。

    大巫师根据前辈留下的经验来判断,大半是被山鬼抓去,因为这些女子都是八字全阴的童女之身,若是把她们当做人药吃了,山鬼便能修炼不死之身维持自己的仙寿。

    于是首领一怒之下,派这大巫师带了法器,拉了十几个刀手,进了大山深处寻找山鬼。

    为了从山鬼手中赎回女子们,大巫师还带了好些牛羊猪鸡鸭鹅等活物和大框的菜蔬米面茶油,想到了那里当做祭品来交换。

    当他们一行人等找到彩虹潭时,突然刮来一阵阴风,将他们所有的队伍都吹落进潭中,最后到了这城中,从此就再没出这地方。

    那么多岁月以来,大巫师和那群已经被散了魂魄的刀手,就成了城里的第一批住民,前前后后被那些鬼东西呼来喝去的使唤,又是修城墙,又是种田畜牧,直到后来进城的族人越来越多,这才慢慢不再被喊去干活,并抢先占到了这座城中最大的酒楼营生。

    而这城中由于人数越来越多,需要一种流通货币来平衡得失,于是这第一批老住民,被一个身材妖娆的女子施了法术带到一个河床里,运来了好几袋石头,在城中六角塔里,加工打磨出了如今的尺寸沿用至今,之后就再也没人去过那个有绿色石头的河床了。

    老爷子之所以见了金发财拍出来的石头如此失态,正是因为他知道这些大石头不是城中的货币,也不是一般人可以见到的。

    “哦?”我心中一颤,听这一番话,倒是又理出一些头绪来:

    1,这个“滇越冥都”就是在老汉他们第一批人进入之前就已经是存在的了。

    2,在很早很早以前就不断有族中的少女失踪,并且都是八字全阴……我记得阿紫的八字也是全阴的,难道真的是传说中那样,那个什么山鬼需要吃了这些女子而延寿吗?

    3,那个带领老汉去搬运石头的身材妖娆的女子,难道就是山鬼?

    4,这一点很重要,就是说,只要有一定的办法,我们还是有可能再次回到那个河床中去的!

    我正陷入深深的思索,慢慢想从各种细节中推导一个答案来解释我心中的所有疑问,突然被金发财一声“咦?”打断了思路。

    只见金发财手中还抓着那半块鸡腿,两眼盯着桌上的菜看了一圈,转头问阿良伯道:“我说阿良伯,你说这城里所有的人,从来就没有老死的,也从来没有新生的婴儿?”

    “是啊,从来没有,怎么了?”阿良伯回道。

    “那……那……”金发财指了指桌上的菜品,瞪着双眼问道:“那这些烤鸡烧肉……你们这里的动物杀了吃了,都那么久了,既然是没人能生养孩子,那么动物也是不能生的了,哪来那么多……难道这些玩意儿是杀不光吃不尽的?”

    我心中咯噔一下,对呀,我怎么就没想到这一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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