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我不是一开始就这么顺喔。」她向男孩分析现实的考验,「虽然教书能维持生活开支,但我写了好久好久,被退稿无数次以后,才有出版社收我的稿子。有的时候耐得住性子的『等待机会』,比创作还来得重要,你可以承受吗?」

    「没有试就放弃,就算以后钱赚得再多,当不成画家的遗憾,会永远在心里。」

    「但如果一辈子都做不了成功的画家怎么办?」

    「说不遗憾是不可能的,但至少遗憾不会太大,因为我试过了。」

    「记得你现在说的话。」她给男孩一个温暖的笑容,「然后,继续画吧!」

    「刚刚说的话,我也拿来说服我妈,可是她听不进去。」

    「梦想不能用说的。空口无凭,不是吗?」

    「那我知道了。」男孩有了浅浅的笑容,「我会做给她看的。」

    「不不不,不是做给她看。」她摇头提醒着:「是做给你自己看,因为梦想是你的。做给别人看的话,永远不会有满意的一天喔……」

    「对喔,为什么我从没想过这点?」男孩恍然大悟,「我要更懂得安排时间,绝不放弃画画。」

    她拍拍男孩的肩,「要为自己努力。」

    「我知道了,阿黎,谢谢你。」

    「加油!」

    看着男孩带着欣慰的笑容离开,旁观的林靖风走向她,带着笑意说:「你这样是不行的。」

    「什么不行?」

    「从头到尾,你都没有提醒他要好好读书。」他提出普罗大众共有的质疑,「支持学生为太理想化的梦想努力,其它家长和老师应该会觉得你很危险。」

    「在这个社会,能把书读好是一种保证,只要拿出好成绩,未来失败的机率会少于成绩平平的人,但对他来说,那并不是唯一可行的方法。」她并不觉得有所不妥,「教课那么多年,知道有清楚人生目标的孩子很少,我不希望梦想的火苗就这样灭了。」

    「绝大多数的老师是读书这条路的既得利益者,他们不会想到这点。」

    「人生不该只有一条路可以走。」她的神情难得显得严肃,「生来只为了读书不是很可悲吗?没有梦想、目标,就算未来真的有好的物质生活,但会有不虚此生的感觉吗?」

    「你让我想到我高中的时候。」顺着话题,他和她分享了一小段往日的故事:「我开始迷上摄影,想要有一台属于自己的单眼相机,于是利用课余时间打工,什么工作都做过。补习班的板哥、便利商店的夜班店员,只要有机会,我都愿意。虽然很累,但是很快乐,因为我知道离目标越来越近了。」

    「然后呢?你身边的人怎么说?」她伸出手阻止他回答,「让我猜猜看喔。他们知道你赚钱是为了买相机,大概会笑你不切实际,并且告诉你,并没有多少人可以真正变成顶尖摄影师,那都是万中选一的机会,别作白日梦了。」

    「你猜对了。」他点点头,存留于花样年华的热情,在她面前被一一唤回,虽然逝去的美好总长不过一季花开,此刻脑海里还是有鲜明的色调,是勇往直前的鲜红色,「但我为什么一定要做『顶尖摄影师』?像我现在这样,能拿相机为许多女孩留下美丽的记忆,也许没太大你知名度,但这就是我想做的事,有什么不好?他们当老师的,又有几个是真正『名师』?」

    他们相视而笑。

    活在血液里的艺术灵魂碰撞出火光,终于,他和她如此接近。这是他们第几次见面?第三次?还是第四次?不重要,总之,一种强烈的信念让他一厢情愿地认为,是她了,就是她了。漫无目的、心如死灰地过了那么久,原来是为了等她出现。

    她也那样想吗?

    「说得好,阿风。」她为他拍了拍手,「可惜现在在教室,否则还真想拿罐啤酒和你干杯。」

    「那有什么难。」他忍住想立即紧拥她入怀的渴望,「等你下课后,我们去便利商店买一手。」

    「好!」

    课程结束后,他们带着一堆酒和食物,开车回到黎诗雨的套房。

    她住在淡水捷运站附近,七楼的高度,可以远眺远方海景。

    屋里摆设很简单,没有什么多余的东西。靠近大门的地方,有一张大圆桌、木制书柜和一套黑色的双人沙发;沙发后面则是一张双人床、梳妆台,和小小的衣柜。

    最让他觉得特别的是大圆桌,前半部放着她的笔记型计算机,和厚厚一迭小说;后半部则放着一台小小的桌上型音响。圆桌的四周有五张椅子,其中一张是黑色的,上头有椅垫,放在笔电前面,应该是她平常惯坐的位子;另外四张则是白色的,取代书架的功能,放满各种书本、笔记、手稿,并不整齐,但的确是写作的女孩拥有的小空间。

    然后,他的视线回到桌面上,这才发现,台灯底下有一个金属质感的相框,里头放着她Lolita造型的特写照片,眼神空洞,带着被遗忘的失落。他一直都记得那一刻,如果可以使用「刻骨铭心」这个成语,那么,在他生命之中,似没有其它记忆更为吻合。

    直透入骨,带来的必然是刺痛,短短一瞬,就轻易留下抹不去的疤痕。然而,对于心动,人们何以总要用上此类字眼呢?

    爱与痛到底是如何的依存关系?

    痛,但是宁可痛,宁可追求,嗑药一般,换来胸口短暂的、飘飘然的失序,最后便是抹不去的记忆与惆怅。

    值得吗?

    她请他在沙发坐下,「你坐一下,我把酒拿去冰。」

    打开冰箱之前,她随手在书柜前选了一片CD,放入音响之中。

    「林慧萍?」瞥见封面上的歌手照片后,他不可置信地看着她。一方面,那不是一般年轻女孩会特别留意的歌手;另一方面,他没想到除了薄荷糖之外,他和她还有其它相同的喜好。

    「怎么了吗?」

    「我也很喜欢她。」

    趁着她在冰箱前忙碌时,他靠在椅背上,任流泻的音乐自耳朵灌入心窝。她故意的吗?那首歌,如果他没记错,歌名是「旧情人」。

    他的心事,就这样赤裸裸地被唱了出来。不想提、不想碰、不想问……只有让一切都过去吧:却又找不到重新开始的门……

    「很棒的歌词。」黎诗雨拿了酒,在他身边坐了下来,「加上细致的歌声,很温柔的,像难得的好朋友坐在你身边,不用多说什么,就懂你的心事。」

    「会唱情歌的歌手就是这点可怕,三言两语,简单的几段旋律,就正中心里鲜血淋漓的伤口。」他打开啤酒罐,喝了一大口,「为什么选这首歌?」

    「因为我喜欢啊。」她与他碰杯,不置可否。

    「阿黎,聊聊你好吗?」他跟着接下来的歌词一起问她:「你心中是不是也有一个人,像隐形不会痊愈的痕?」

    他试图理解她内心深埋的过往,希望她也同是天涯沦落人,好互相安慰吗?

    或是,把她的形影更深刻地埋入心里,那片枯竭的废墟就会重新花叶繁盛也说不定。

    冷不防地,他想起杜维伦说过的,「只有你真正放下萧忆真以后,你才能经营新的关系,否则对黎诗雨是很不公平的。」

    不公平啊。

    他如此喜欢黎诗雨,却不敢承认,萧忆真的存在仍左右了他对爱的认知。都说失恋彷佛踏过生与死,痛过了,死过了,就是重生。为什么在死绝那么久以后,他的感情还是无法飮下一瓢孟婆汤,洗清一切,转世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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