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这句话的时候,我还是能感受的到晋公叔那豪迈背后的心酸,我来到晋公叔这儿已经很久了,都没见过他的妻子,这里面估计有一段惊心动魄的故事,他不提,我也不会问,现在的晋公叔给我的感觉没有那么完美无瑕了,他也是人,他也孤独,独自一人打拼下这么大的一片江山,但却无法传给后人,甚至也没有一个枕边人可以和他分享。
看着此刻孤家寡人的晋公叔,我张了张嘴却不知道说些什么,最后晋公叔看向我,开口说道,“行了,有点晚了,你去睡觉吧!”
我点了点头,内心却是有些触动,我知道晋公叔的这个行为代表着什么,开了这个拜师大会,也就意味着他宣布我就是他的接班人了,我何德何能能有这种待遇,我想过开口拒绝,但却又不知道怎么提出来。
最终,我还是没有说出那句一直憋在心头的话,我很感激晋公叔这么对待我,但我依旧还是想靠着自己的力量打下一片江山,他能给我一个台阶往上爬,对我就已经很仁至义尽了,我不敢再多奢求什么。
回到房间后,我还是忍不住给丁香学姐发了一条短信,只是很简单的晚安两个字。
很快,丁香学姐也回了一个晚安。
我忽然想起白天的那一个拥抱,一切世俗的烦扰在这一刻全都烟消云散,所有的疲惫在这一刻也都消失的无影无踪。
我沉沉的睡了过去,这是这几个月来我睡的最香的一次,第二天起来的时候,丁惊蛰那小丫头对我的态度果然好了很多,走的时候还和我挥手告别了。
这是一个好的开端,看到这一幕,晋公叔也笑了起来,“如果不是丁香那丫头看上你了,我倒是真的想招你做上门女婿。”
“可别。”我苦涩的笑了笑,我就天生是吃软饭的命吗?已经做了好几年上门女婿的我,这好不容易脱离了这个身份,结果我的老师晋公叔居然又打起这个主意了,“一提起上门女婿我就有心理阴影。”
“我也就是随口一说。”晋公叔笑了起来,这一刻,我发现我和晋公叔之间的关系变了,他看待我的表情,相对于老师看待学生来说,更像是在看一个子侄后辈。
吃完早饭后,一名穿着简练的女人也敲门进来了,女人看上去挺漂亮的,一副都市丽人的打扮,一看就是个女强人,不过就是脸有些臭,哪怕是面对晋公叔的时候,都是摆着一张冷脸。
“夜莺,你带陈洛去整顿一下吧,弄的精神点,晚上可别给我丢人。”晋公叔笑了笑,“我可不想别人说我丁晋公的学生是个脓包。”
夜莺?这个女人的名字倒是挺奇怪的,我怔了怔,最终也是在心里记下了这个名字。
夜莺的性格和表面一样,都是那么冰冷,坐她的车子时,一言不发,我也乐的清静,又不是什么精虫上脑的人,我可不会勾三搭四的。
虽然这个夜莺长得的确是有些过于好看了一点,配合上她的气质,真的是很迷人。
夜莺虽然不怎么爱说话,做事的确是很干净利落,一路带着我去修剪头发,然后又带着我去修了修眉毛,弄完后,看着镜子里的那张脸,我都有些错愕,这还是我吗?
虽然蒋昕一口一个癞蛤蟆的叫我,但事实上我长得的确也不丑,不然小时候养父母也不会把我当成是童养婿接到家里来养了,只是原本性格很内向,所以看上去有些萎靡不振,现在我精气神上来了,再稍稍打扮一下,竟是连我自己都认不出自己来了。
而夜莺则好像是一切都在自己预料中一样,没有说话,而是带着我去了一家专卖店,没有理会店员的介绍,扫了一眼店里的衣服后,很快就给我选了一套白色的衬衫,衬衫看上去是白色的,不过袖口却有一个别致的袖扣,只是细微的差距,却是有着别样的美感。
换上了夜莺给我准备的衣服后,看着镜子里面那温文儒雅的人,我都有些吃惊了。
不得不说,夜莺的眼光还是不错的,这一套衣服我穿起来,倒是很上身,仿佛就是为了我量身打造的一般。
这一整套弄完,不过也就花了不到两个小时的时间,弄完后,夜莺看了一眼我的手,又带着我去了江诗丹顿的专卖店,给我买了一款手表,看着那手表的价格,我不由得咋舌,虽然我现在也算是小小的发财了一笔,但打死我都不会花这么多钱买一块表。
戴上手表后,我发现自己看上去就跟一个有涵养的公子哥一般。
回去后,正坐在沙发上喝茶的晋公叔扫了我一眼,也点了点头,“不错,很精神。晚宴是晚上七点钟,你自己随便做什么吧,到时候和我一块儿去饭店就可以了。”
我点了点头,我倒是没什么业余爱好,想了想,还是去了书房,找了一本书,开始看了起来。
哪怕我现在的生活可以说是打打杀杀的世界,我依旧还是喜欢看书,又或者说,辍学之后,我对书的迷恋比对之前要强得多。
等我合上书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六点了,我抬起头来,却发现夜莺不知道什么时候来了,就那么静静的站在我的对面。
这人咋和鬼一样,我也有些吓到了,不过还是开口说道,“什么时候过来的?”
“两小时前。”夜莺冰冷的回答道,“先生已经去饭店了,让我接你过去。”
“好!”我把书放回书架,然后跟着夜莺坐上车,这会儿,我忽然对她有些兴趣了,开口询问道,“对了,你帮老师做什么的?怎么感觉老师还挺信任你的样子。”
“什么都做。”夜莺的回答很是干净利落,“先生不方便做的事情,都是我来处理的。”
不方便做的事情?我一下子就联想到了很多地方,看向夜莺的目光也带着一丝错愕,这时候我也注意到,夜莺的皮肤虽然很是白皙,但她的手上也结着一层老茧,而且我也看到,她的脖子上,隐隐约约露出了一道狰狞的刀疤,这还只是冰山一角,鬼知道她身上那道疤有多恐怖。
不由得对这个女人产生了敬畏的情绪。
到了饭店后,我也下了车,跟着夜莺一路朝着晋公叔包下的包间走去,这会儿才六点半,到了包间的时候,却发现这里早就已经坐满了人,人不多,就两桌人,但从他们衣着鲜丽的样子上可以看得出来,这些都不是普通人,任何一个人,都有徒手捏死我的力量。
晋公叔还没到,就在我有些疑惑的时候,一个看上去三十来岁的男人站了起来,男人长得很英俊,哪怕是现在的我,站在男人的面前,都不由得感觉自己矮了一头。
他走到我面前,忽然笑了起来,笑的有些邪魅,但不得不说,他的笑容非常的好看,他看着我,开口说道,“你好,我叫陈白马,我认识你,你叫陈洛!”
我看着面前这个忽然过来和我说话的陈白马,当即也是愣了一下,但还是伸出手来和他握在了一块,心里还是很好奇,我们明明是第一次见面,他是怎么知道我的名字的。
陈白马的手很有力,但只是握了一下,就松开了。
很久以后,回想起和陈白马初遇的场景,我也有些想笑。
这个我日后最大的竞争者,和我一同并成为省城双子星的陈白马,我们之间的第一次见面,便是如此的平凡无奇。
看着此刻孤家寡人的晋公叔,我张了张嘴却不知道说些什么,最后晋公叔看向我,开口说道,“行了,有点晚了,你去睡觉吧!”
我点了点头,内心却是有些触动,我知道晋公叔的这个行为代表着什么,开了这个拜师大会,也就意味着他宣布我就是他的接班人了,我何德何能能有这种待遇,我想过开口拒绝,但却又不知道怎么提出来。
最终,我还是没有说出那句一直憋在心头的话,我很感激晋公叔这么对待我,但我依旧还是想靠着自己的力量打下一片江山,他能给我一个台阶往上爬,对我就已经很仁至义尽了,我不敢再多奢求什么。
回到房间后,我还是忍不住给丁香学姐发了一条短信,只是很简单的晚安两个字。
很快,丁香学姐也回了一个晚安。
我忽然想起白天的那一个拥抱,一切世俗的烦扰在这一刻全都烟消云散,所有的疲惫在这一刻也都消失的无影无踪。
我沉沉的睡了过去,这是这几个月来我睡的最香的一次,第二天起来的时候,丁惊蛰那小丫头对我的态度果然好了很多,走的时候还和我挥手告别了。
这是一个好的开端,看到这一幕,晋公叔也笑了起来,“如果不是丁香那丫头看上你了,我倒是真的想招你做上门女婿。”
“可别。”我苦涩的笑了笑,我就天生是吃软饭的命吗?已经做了好几年上门女婿的我,这好不容易脱离了这个身份,结果我的老师晋公叔居然又打起这个主意了,“一提起上门女婿我就有心理阴影。”
“我也就是随口一说。”晋公叔笑了起来,这一刻,我发现我和晋公叔之间的关系变了,他看待我的表情,相对于老师看待学生来说,更像是在看一个子侄后辈。
吃完早饭后,一名穿着简练的女人也敲门进来了,女人看上去挺漂亮的,一副都市丽人的打扮,一看就是个女强人,不过就是脸有些臭,哪怕是面对晋公叔的时候,都是摆着一张冷脸。
“夜莺,你带陈洛去整顿一下吧,弄的精神点,晚上可别给我丢人。”晋公叔笑了笑,“我可不想别人说我丁晋公的学生是个脓包。”
夜莺?这个女人的名字倒是挺奇怪的,我怔了怔,最终也是在心里记下了这个名字。
夜莺的性格和表面一样,都是那么冰冷,坐她的车子时,一言不发,我也乐的清静,又不是什么精虫上脑的人,我可不会勾三搭四的。
虽然这个夜莺长得的确是有些过于好看了一点,配合上她的气质,真的是很迷人。
夜莺虽然不怎么爱说话,做事的确是很干净利落,一路带着我去修剪头发,然后又带着我去修了修眉毛,弄完后,看着镜子里的那张脸,我都有些错愕,这还是我吗?
虽然蒋昕一口一个癞蛤蟆的叫我,但事实上我长得的确也不丑,不然小时候养父母也不会把我当成是童养婿接到家里来养了,只是原本性格很内向,所以看上去有些萎靡不振,现在我精气神上来了,再稍稍打扮一下,竟是连我自己都认不出自己来了。
而夜莺则好像是一切都在自己预料中一样,没有说话,而是带着我去了一家专卖店,没有理会店员的介绍,扫了一眼店里的衣服后,很快就给我选了一套白色的衬衫,衬衫看上去是白色的,不过袖口却有一个别致的袖扣,只是细微的差距,却是有着别样的美感。
换上了夜莺给我准备的衣服后,看着镜子里面那温文儒雅的人,我都有些吃惊了。
不得不说,夜莺的眼光还是不错的,这一套衣服我穿起来,倒是很上身,仿佛就是为了我量身打造的一般。
这一整套弄完,不过也就花了不到两个小时的时间,弄完后,夜莺看了一眼我的手,又带着我去了江诗丹顿的专卖店,给我买了一款手表,看着那手表的价格,我不由得咋舌,虽然我现在也算是小小的发财了一笔,但打死我都不会花这么多钱买一块表。
戴上手表后,我发现自己看上去就跟一个有涵养的公子哥一般。
回去后,正坐在沙发上喝茶的晋公叔扫了我一眼,也点了点头,“不错,很精神。晚宴是晚上七点钟,你自己随便做什么吧,到时候和我一块儿去饭店就可以了。”
我点了点头,我倒是没什么业余爱好,想了想,还是去了书房,找了一本书,开始看了起来。
哪怕我现在的生活可以说是打打杀杀的世界,我依旧还是喜欢看书,又或者说,辍学之后,我对书的迷恋比对之前要强得多。
等我合上书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六点了,我抬起头来,却发现夜莺不知道什么时候来了,就那么静静的站在我的对面。
这人咋和鬼一样,我也有些吓到了,不过还是开口说道,“什么时候过来的?”
“两小时前。”夜莺冰冷的回答道,“先生已经去饭店了,让我接你过去。”
“好!”我把书放回书架,然后跟着夜莺坐上车,这会儿,我忽然对她有些兴趣了,开口询问道,“对了,你帮老师做什么的?怎么感觉老师还挺信任你的样子。”
“什么都做。”夜莺的回答很是干净利落,“先生不方便做的事情,都是我来处理的。”
不方便做的事情?我一下子就联想到了很多地方,看向夜莺的目光也带着一丝错愕,这时候我也注意到,夜莺的皮肤虽然很是白皙,但她的手上也结着一层老茧,而且我也看到,她的脖子上,隐隐约约露出了一道狰狞的刀疤,这还只是冰山一角,鬼知道她身上那道疤有多恐怖。
不由得对这个女人产生了敬畏的情绪。
到了饭店后,我也下了车,跟着夜莺一路朝着晋公叔包下的包间走去,这会儿才六点半,到了包间的时候,却发现这里早就已经坐满了人,人不多,就两桌人,但从他们衣着鲜丽的样子上可以看得出来,这些都不是普通人,任何一个人,都有徒手捏死我的力量。
晋公叔还没到,就在我有些疑惑的时候,一个看上去三十来岁的男人站了起来,男人长得很英俊,哪怕是现在的我,站在男人的面前,都不由得感觉自己矮了一头。
他走到我面前,忽然笑了起来,笑的有些邪魅,但不得不说,他的笑容非常的好看,他看着我,开口说道,“你好,我叫陈白马,我认识你,你叫陈洛!”
我看着面前这个忽然过来和我说话的陈白马,当即也是愣了一下,但还是伸出手来和他握在了一块,心里还是很好奇,我们明明是第一次见面,他是怎么知道我的名字的。
陈白马的手很有力,但只是握了一下,就松开了。
很久以后,回想起和陈白马初遇的场景,我也有些想笑。
这个我日后最大的竞争者,和我一同并成为省城双子星的陈白马,我们之间的第一次见面,便是如此的平凡无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