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很快揭晓,秦时鸥觉得手中钓钩沉了起来,就慢慢往上拔鱼线,当钓钩拉出水面的时候,一行人欢呼起来,上面拖着一个巴掌大小的鱿鱼。
鱿鱼是海洋中比较贪婪的生物,抓到食物之后会用触手紧紧抱住,所以钓鱿鱼的时候,只要钓到就一般不会失手再让鱿鱼跑掉。
钓到这个鱿鱼之后,秦时鸥将它用小刀解剖,扔掉内脏,将身躯挂在了钓钩上,解释道:“鱿鱼喜欢同类的腥味,而雄性鱿鱼尤其的腥,一般老钓手,都是用小的雄性鱿鱼做饵料来钓大鱿鱼。”
安装好饵料,秦时鸥将鱼线交给了提雅,示意她来试试,其他大学生也跃跃欲试,秦时鸥让尼尔森又找来了几个钓钩,连上钓线分给了大学生们,让他们轮流钓鱿鱼。
在码头上转了一圈,有些困了,秦时鸥就回去补觉,凌晨他可没怎么睡。
这一觉就是两个多小时,醒来之后发现沙滩上大学生没几个了,提雅还在,正在看书,秦时鸥问了问,她说男生们在镇上发现了篮球架,结伴去打球了。
告别镇这些年经济不好,没有建体育馆,只有街头上搁置着篮球架,加拿大人喜欢的运动诸如冰球、板球和橄榄球,在告别镇都没有市场,倒是美国人很喜欢的篮球在这里玩的人不少,因为这运动对场地要求最低。
秦时鸥也很喜欢玩篮球,大学时候他还是院队的组织后卫,当然,是替补。
以前天气冷,镇上打球的人少,这一次来了这些大学生自然就热闹了,秦时鸥想到自己也好久没有玩球了,就开车去了镇上。
果然,在休斯便利店旁的街头上,一个篮球架下围了几十个人,两拨人正在球场上厮杀,还有两拨人等在下面。
秦时鸥挤进去看了看,在场两拨人3v3,有一拨是本地人,带头的是小休斯,另一拨人则是多伦多大学的大学生们。
小休斯控球水平很好,穿着嘻哈风十足的t恤和短裤,橘色的皮球在他手里快速跳动着,仿若一个精灵,虽然调皮但永逃不出小休斯的手掌心。
小休斯的队友是两个一米八上下的青年,这两人都是射手,小休斯不断突破然后分球出去,两人抽冷子跳投,将大学生们打的晕头转向,一会功夫就赢了两拨。
秦时鸥抱着手臂摇了摇头,他还以为外国大学生们玩篮球都是高手,看来也是一般般,起码这几个男生水平都不怎么样,而且缺少配合。
老是输球,大学生们就没了兴趣,秦时鸥跃跃欲试,小休斯察言观色看了出来,就对他笑道:“来啊,秦,上来玩玩吧,我保证会手下留情,不会让你输得太难看。”
秦时鸥笑道:“伙计,你可别招惹我,到了球场上,我会变得连我自己都害怕。”
小休斯摇晃着身体,嘻哈服一阵摆动,故作惊恐的叫道:“秦,我好怕,放我一马,饶我一条狗命吧,哈哈。”
秦时鸥活动了一下就上了场,大学生阵营你推我搡出来两个个高的青年,他们先前输怕了,看秦时鸥又不起眼,怕继续输,所以都不愿意出场。
小休斯很讲义气的将球交给秦时鸥,让他们一方先发球,伸出右手道:“五个球,伙计,五个球!”
以秦时鸥的观察,小休斯的水平是很强的,虽然他有些动作有违例嫌疑,可这是街头,谁会在乎?他动作花哨,变向和换手都很出色,显然在控球上是下了苦功夫的。
偏偏,秦时鸥也是控球后卫,这样就和小休斯对上了。
自从有了海神意识之后,秦时鸥能察觉到自己的身体素质变化超大,力量更强——变态的强,速度更快——起码世界顶级,爆发力出众——有时候展示出来的一些身体素质,确实让他自己都害怕。
但他很久没有摸到篮球了,球感生疏,而且身体素质的变化没有和球技磨合到一起,所以现在身体素质的增长,对他来说反而不是好事。
好在基本功在,秦时鸥控球跑了两步,感觉差不多,就谨慎的开始向前推进。
小休斯大大咧咧的站在罚球区里,招手对秦时鸥一个劲的坏笑:“来来来,秦,来突破我啊……”
秦时鸥之前看过,小休斯有一双快手,刚才的控球大学生们都被他抢断的欲死欲仙,他知道自己的水平,现在要想纯技术突破小休斯,那不可能。
不过,他有的是招对付这种家伙。
秦时鸥挥手示意那两个大学生拉开到外围,道:“出来,伙计们,去自己喜欢的位置……”
这么说着,秦时鸥就踏入了罚球区,所有人都以为他会传球,小休斯没敢上去抢断,就保守的后退,展开双臂准备阻拦他的传球路线。
结果——
抓住机会,秦时鸥一甩手将球往篮板扔去,同时他双腿一曲如利箭出弦,爆发力和速度在这一刻完美结合,小休斯只感觉眼前一花,人已经从他面前消失!
“该死!”小休斯惊诧大骂,回头想追。
此时的禁区里面没人,小休斯的两个队友跟着对手到了外线,秦时鸥面前一路坦途,他大踏步冲进去,篮球正好反弹回来,他双脚跺地,身躯拔地而起,双手伸出正好接到了弹回来的皮球!
“他想干什么?”一行围观球迷惊呼道。
秦时鸥本来只想接到球上篮,可是他全力跳起之后发现,原来篮圈这么矮……
既然这样,那没说的,双手持球往前狠狠一砸,‘咣当’一声闷响,他双手砸在了篮圈上,篮球被大力塞了进去!
现场一片倒吸凉气的声音,小休斯面如土色,嘴角一个劲的抽搐:“该死的,该死的,一定是幻觉!华裔怎么会有这样的身体素质?他不是卡特,他不是卡特!”
秦时鸥双手抓着篮圈缓冲了一下,然后才落到地上,尽管扣篮砸的双手发疼,可他心里却无比亢奋,吼道:“看到了没有?这就是灌篮高手!”
这是他第一次扣篮,而且扣篮之前完全没想到,自己能做到这一点!
对于篮球迷来说,梦想就是扣篮,秦时鸥从没想过,以他一米八五的身高,还能扣篮!而且是双手重扣!
两个大学生欢呼着跑过来和他击掌,一个人叫道:“嘿,渔场主先生,想不到你是个篮球高手。”
秦时鸥自己都没想到,但他此时必须装逼,于是人生如戏全靠演技的时刻再度降临,他不在意的摊开手,道:“忘了和你们说,我曾经是我们国家大学生联赛的op,所以,享受篮球盛宴吧!”
“上帝,op啊!”小休斯的一个队友惊叹道,“我们惨了。”
在篮球术语中,op是ost-outstanding-player的缩写,翻译过来是‘最杰出球员’,一般是授予大学生篮球联赛中冠军队表现最佳球员,在nba,类似的荣誉就是vp。
秦时鸥扣篮得手,按照规则,球权依然是他们一方的,一个大学生发球给他,叫道:“渔场主先生,再来扣一个!”
脸上微笑着,秦时鸥拍球在三分线右翼慢慢游弋,现在他心理压力已经完全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勇敢无畏的亢奋情绪,斗志高昂,状态正酣。
压力到了小休斯这边,他弯下腰张开双臂跟着秦时鸥小步跑动,眼睛死死盯着对手的肩膀。
看着小心翼翼的小休斯,秦时鸥笑道:“不伙计,用不着这样,我刚才只是……”
话说到一半,他突然启动,左脚向右快速踏出,肩膀拧动着身体同向倾斜过去。
小休斯大惊,赶忙向左侧移想挡住秦时鸥,刚才对付展示出来的速度吓坏他了。
就在他移动的瞬间,秦时鸥膝盖往后拉,前进的身体突然顿了一下,接着他迈出的左脚在球场上踩了一下迅速收回,同时持球的右手向后拉动,球在地板上弹动了一下向左跳起。
随后,他的轴心脚右脚猛然发力,左手把跳动的篮球接住,再次扭动肩膀,整个人斜刺着向左冲锋。
“穿花蝴蝶步!”
围观的球迷又欢呼了起来,小休斯则快哭了,这是他一直想要练成的绝技,乃是nba曾经的超级巨星阿伦-艾弗森的拿手好戏,依靠这一招,艾弗森在nba横扫八荒,甚至都突破过一代球神乔丹。
穿花蝴蝶步是街球手们必练绝技,小休斯玩的也不错,但他速度和爆发力不行,所以用这一招的时候花哨有余而杀伤力不足。
秦时鸥不一样了,他的速度和爆发力恐怕还要胜过巅峰的艾弗森,一个变向甩开小休斯,便切进了禁区。一个大学生帮他卡位挡住对手,他快步杀到篮下,右手抓住球手臂洒脱一甩,将球送上了篮圈。
不过,他切入速度太快,出手力量没有掌控好,球在篮圈上一弹就转了出来,被小休斯的一个队友抢了下来。
看到这一幕,小休斯顿时兴奋起来,叫道:“球给我!”
那人没有犹豫,就挥手传球给小休斯,秦时鸥早有判断,球被抢走后他就盯上了对手,那人一举起手臂传球,他便扑了上去,猛然跳起一把将球给拽了下来。
这就是身体素质所带来的优势,篮球是天才的游戏,在秦时鸥这样的爆发力、速度和弹跳面前,他的对手们能有反抗之力才怪了。
秦时鸥这边正爽着,他的手机响了起来,有人拿给他,接通之后话筒里传来一个女孩的惊叫声:“渔场主先生,你得赶紧回来,你这里打起来了……”
鱿鱼是海洋中比较贪婪的生物,抓到食物之后会用触手紧紧抱住,所以钓鱿鱼的时候,只要钓到就一般不会失手再让鱿鱼跑掉。
钓到这个鱿鱼之后,秦时鸥将它用小刀解剖,扔掉内脏,将身躯挂在了钓钩上,解释道:“鱿鱼喜欢同类的腥味,而雄性鱿鱼尤其的腥,一般老钓手,都是用小的雄性鱿鱼做饵料来钓大鱿鱼。”
安装好饵料,秦时鸥将鱼线交给了提雅,示意她来试试,其他大学生也跃跃欲试,秦时鸥让尼尔森又找来了几个钓钩,连上钓线分给了大学生们,让他们轮流钓鱿鱼。
在码头上转了一圈,有些困了,秦时鸥就回去补觉,凌晨他可没怎么睡。
这一觉就是两个多小时,醒来之后发现沙滩上大学生没几个了,提雅还在,正在看书,秦时鸥问了问,她说男生们在镇上发现了篮球架,结伴去打球了。
告别镇这些年经济不好,没有建体育馆,只有街头上搁置着篮球架,加拿大人喜欢的运动诸如冰球、板球和橄榄球,在告别镇都没有市场,倒是美国人很喜欢的篮球在这里玩的人不少,因为这运动对场地要求最低。
秦时鸥也很喜欢玩篮球,大学时候他还是院队的组织后卫,当然,是替补。
以前天气冷,镇上打球的人少,这一次来了这些大学生自然就热闹了,秦时鸥想到自己也好久没有玩球了,就开车去了镇上。
果然,在休斯便利店旁的街头上,一个篮球架下围了几十个人,两拨人正在球场上厮杀,还有两拨人等在下面。
秦时鸥挤进去看了看,在场两拨人3v3,有一拨是本地人,带头的是小休斯,另一拨人则是多伦多大学的大学生们。
小休斯控球水平很好,穿着嘻哈风十足的t恤和短裤,橘色的皮球在他手里快速跳动着,仿若一个精灵,虽然调皮但永逃不出小休斯的手掌心。
小休斯的队友是两个一米八上下的青年,这两人都是射手,小休斯不断突破然后分球出去,两人抽冷子跳投,将大学生们打的晕头转向,一会功夫就赢了两拨。
秦时鸥抱着手臂摇了摇头,他还以为外国大学生们玩篮球都是高手,看来也是一般般,起码这几个男生水平都不怎么样,而且缺少配合。
老是输球,大学生们就没了兴趣,秦时鸥跃跃欲试,小休斯察言观色看了出来,就对他笑道:“来啊,秦,上来玩玩吧,我保证会手下留情,不会让你输得太难看。”
秦时鸥笑道:“伙计,你可别招惹我,到了球场上,我会变得连我自己都害怕。”
小休斯摇晃着身体,嘻哈服一阵摆动,故作惊恐的叫道:“秦,我好怕,放我一马,饶我一条狗命吧,哈哈。”
秦时鸥活动了一下就上了场,大学生阵营你推我搡出来两个个高的青年,他们先前输怕了,看秦时鸥又不起眼,怕继续输,所以都不愿意出场。
小休斯很讲义气的将球交给秦时鸥,让他们一方先发球,伸出右手道:“五个球,伙计,五个球!”
以秦时鸥的观察,小休斯的水平是很强的,虽然他有些动作有违例嫌疑,可这是街头,谁会在乎?他动作花哨,变向和换手都很出色,显然在控球上是下了苦功夫的。
偏偏,秦时鸥也是控球后卫,这样就和小休斯对上了。
自从有了海神意识之后,秦时鸥能察觉到自己的身体素质变化超大,力量更强——变态的强,速度更快——起码世界顶级,爆发力出众——有时候展示出来的一些身体素质,确实让他自己都害怕。
但他很久没有摸到篮球了,球感生疏,而且身体素质的变化没有和球技磨合到一起,所以现在身体素质的增长,对他来说反而不是好事。
好在基本功在,秦时鸥控球跑了两步,感觉差不多,就谨慎的开始向前推进。
小休斯大大咧咧的站在罚球区里,招手对秦时鸥一个劲的坏笑:“来来来,秦,来突破我啊……”
秦时鸥之前看过,小休斯有一双快手,刚才的控球大学生们都被他抢断的欲死欲仙,他知道自己的水平,现在要想纯技术突破小休斯,那不可能。
不过,他有的是招对付这种家伙。
秦时鸥挥手示意那两个大学生拉开到外围,道:“出来,伙计们,去自己喜欢的位置……”
这么说着,秦时鸥就踏入了罚球区,所有人都以为他会传球,小休斯没敢上去抢断,就保守的后退,展开双臂准备阻拦他的传球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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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住机会,秦时鸥一甩手将球往篮板扔去,同时他双腿一曲如利箭出弦,爆发力和速度在这一刻完美结合,小休斯只感觉眼前一花,人已经从他面前消失!
“该死!”小休斯惊诧大骂,回头想追。
此时的禁区里面没人,小休斯的两个队友跟着对手到了外线,秦时鸥面前一路坦途,他大踏步冲进去,篮球正好反弹回来,他双脚跺地,身躯拔地而起,双手伸出正好接到了弹回来的皮球!
“他想干什么?”一行围观球迷惊呼道。
秦时鸥本来只想接到球上篮,可是他全力跳起之后发现,原来篮圈这么矮……
既然这样,那没说的,双手持球往前狠狠一砸,‘咣当’一声闷响,他双手砸在了篮圈上,篮球被大力塞了进去!
现场一片倒吸凉气的声音,小休斯面如土色,嘴角一个劲的抽搐:“该死的,该死的,一定是幻觉!华裔怎么会有这样的身体素质?他不是卡特,他不是卡特!”
秦时鸥双手抓着篮圈缓冲了一下,然后才落到地上,尽管扣篮砸的双手发疼,可他心里却无比亢奋,吼道:“看到了没有?这就是灌篮高手!”
这是他第一次扣篮,而且扣篮之前完全没想到,自己能做到这一点!
对于篮球迷来说,梦想就是扣篮,秦时鸥从没想过,以他一米八五的身高,还能扣篮!而且是双手重扣!
两个大学生欢呼着跑过来和他击掌,一个人叫道:“嘿,渔场主先生,想不到你是个篮球高手。”
秦时鸥自己都没想到,但他此时必须装逼,于是人生如戏全靠演技的时刻再度降临,他不在意的摊开手,道:“忘了和你们说,我曾经是我们国家大学生联赛的op,所以,享受篮球盛宴吧!”
“上帝,op啊!”小休斯的一个队友惊叹道,“我们惨了。”
在篮球术语中,op是ost-outstanding-player的缩写,翻译过来是‘最杰出球员’,一般是授予大学生篮球联赛中冠军队表现最佳球员,在nba,类似的荣誉就是vp。
秦时鸥扣篮得手,按照规则,球权依然是他们一方的,一个大学生发球给他,叫道:“渔场主先生,再来扣一个!”
脸上微笑着,秦时鸥拍球在三分线右翼慢慢游弋,现在他心理压力已经完全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勇敢无畏的亢奋情绪,斗志高昂,状态正酣。
压力到了小休斯这边,他弯下腰张开双臂跟着秦时鸥小步跑动,眼睛死死盯着对手的肩膀。
看着小心翼翼的小休斯,秦时鸥笑道:“不伙计,用不着这样,我刚才只是……”
话说到一半,他突然启动,左脚向右快速踏出,肩膀拧动着身体同向倾斜过去。
小休斯大惊,赶忙向左侧移想挡住秦时鸥,刚才对付展示出来的速度吓坏他了。
就在他移动的瞬间,秦时鸥膝盖往后拉,前进的身体突然顿了一下,接着他迈出的左脚在球场上踩了一下迅速收回,同时持球的右手向后拉动,球在地板上弹动了一下向左跳起。
随后,他的轴心脚右脚猛然发力,左手把跳动的篮球接住,再次扭动肩膀,整个人斜刺着向左冲锋。
“穿花蝴蝶步!”
围观的球迷又欢呼了起来,小休斯则快哭了,这是他一直想要练成的绝技,乃是nba曾经的超级巨星阿伦-艾弗森的拿手好戏,依靠这一招,艾弗森在nba横扫八荒,甚至都突破过一代球神乔丹。
穿花蝴蝶步是街球手们必练绝技,小休斯玩的也不错,但他速度和爆发力不行,所以用这一招的时候花哨有余而杀伤力不足。
秦时鸥不一样了,他的速度和爆发力恐怕还要胜过巅峰的艾弗森,一个变向甩开小休斯,便切进了禁区。一个大学生帮他卡位挡住对手,他快步杀到篮下,右手抓住球手臂洒脱一甩,将球送上了篮圈。
不过,他切入速度太快,出手力量没有掌控好,球在篮圈上一弹就转了出来,被小休斯的一个队友抢了下来。
看到这一幕,小休斯顿时兴奋起来,叫道:“球给我!”
那人没有犹豫,就挥手传球给小休斯,秦时鸥早有判断,球被抢走后他就盯上了对手,那人一举起手臂传球,他便扑了上去,猛然跳起一把将球给拽了下来。
这就是身体素质所带来的优势,篮球是天才的游戏,在秦时鸥这样的爆发力、速度和弹跳面前,他的对手们能有反抗之力才怪了。
秦时鸥这边正爽着,他的手机响了起来,有人拿给他,接通之后话筒里传来一个女孩的惊叫声:“渔场主先生,你得赶紧回来,你这里打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