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方孝孺的名声满天下,杀了方孝孺,那就是大麻烦,天下人群起而攻之,尤其那批文人的嘴巴可是厉害得狠的。而这方庭钧么,虽然是当世鸿儒,但是最近二十年都不过是隐居在家,除了在朝廷里有很深的影响力外,名声反而是比自己的孙子小了百倍不止了。所以这老的可以杀,而小的是不可杀的。”萧一一边喝着酒,一边笑着向厉风解释道。
自从来到了这个世界,也许是受厉风感染,萧一每每都会喝上几口酒水,久而久之,不由得让他爱上了这种苦辣馨香的味道。
过去萧一也会喝酒,但那只是应酬,其本身并没有感觉酒水有什么好喝的,但如今随着酒喝的多了,居然让萧一有些上瘾,仿佛每每不喝上一口,嘴中便分外不自在一般。
“只不过是一介腐儒,即使被唾骂,又有什么痛痒?”厉风不在意地说道。
“你可不要小瞧这腐儒的力量,他们蛊惑人心最是厉害,什么颠倒是非,什么指鹿为马,言语的力量有时候甚至强于刀兵。”
“而且朱棣正是想要自立为王的时候,这个时候自然不能恶了自己的名声,因此,这方孝孺是万万杀不得的。”萧一继续说到。
……
寒风中传来了马车轮子碾压积雪的声音,两辆小小的青油纸糊的马车快速的朝着江边而来,十几名身穿锦衣的大汉骑着马,紧跟在了马车后面。厉风一看那些大汉的装束打扮就知道,他们都是锦衣卫的人,这可是正统的锦衣卫,朱元璋用来监察天下的密探,可不是朱棣手下的‘锦衣卫’那般自己关起门来称呼的。
最前方,一名四十来岁的汉子白衣飘舞,大冷天的,他不过是穿了一件单薄的白色儒衫。厉风眼睛毒,看到了那汉子腰间的一柄绿鲨鱼皮做鞘,剑柄上铜锈斑驳,镶嵌了七颗小小的绿宝石的宝剑,他心里暗道:“妙啊,这家伙就是那‘青冥剑客’方独行了吧?好一柄宝剑啊,看起来还是古。董货色,妙啊,市价起码超过了一万两,普通人哪里买得起?唔,四尺长,三指宽,比起小爷手上这柄破烂龙泉可是好多了,抢过来啊,抢过来啊。”
厉风眼睛眯着,眼里奇光闪动:“反正你的性命都要被小爷我拿走了,你的剑还有你身上的银子,都给小爷我送来吧。”
马车到了距离厉风有十多丈的岸边停了下来,一个中年儒生先下了马车,随后快步的到了后面那马车前,扶着一个苍老的老头儿下了车来,缓步走到了岸边的岩石上站定了。那老头儿头发胡须都是一片惨白,一张脸上皱纹密布,倒是一对大眼还是很有神采,尤其那身板儿挺得直直的,有着一股子的精神劲头。
尤其让厉风觉得奇怪的,是这个老头儿身上没有一点儿的内力,但是他往那里一站,却很奇怪的就和这长江乃至天和地融于了一体,有一种浩浩荡荡、坦荡无匹的气势流淌了出来。厉风心里暗惊:“这个老鬼,要么就是他功力深厚到小爷我都看不透的地步,要么就是他的儒功修养到了圣人级别。”
厉风突然一声轻笑:“好笑,好笑,小爷我看不透的人,岂不是已经到了金丹期了?那就是神仙了,这老头儿看起来可不是一个修道的人。那么就是他的儒功修养实在是太深厚了,或者又是所谓知天命的年纪,懂得了顺应天道的道理,所以才有了这种气势吧?倒是不错……方庭钧,方家老头儿,看你的气势,倒是一个好人,可惜啊。”
“这老头确实儒功修养了得,如果按照境界算,他的境界完全能够与金丹境甚至更高级的修道者相媲美,不过虽然如此,但儒功却没有任何攻击力,因此,你也不要太放在心上,只不过你杀了他,身上所担负的罪孽却是极大的!”萧一的声音在厉风的耳边响起。
“罪孽大?如今这个世界,好人不长命,坏人遗千年,我就是罪孽再大又有什么关系呢?”厉风不甚在意地说道。
“罪孽只有在你渡天劫之时才会显现,罪孽越大,你所承受的天雷威力越大。”萧一向厉风解释道。
“天劫?成仙吗?那是何其遥远啊……”厉风一时间陷入了沉思。
那方庭钧站在石块上,看着眼前苍茫的长江、广阔无垠的大地,长长的吐了一口气:“如许河山,如许江山。英雄豪杰,如画美人,哈哈,孝孺,这等江山,可不值得我们拼死报效么?你寒窗苦读十年,终有所成,如今你是皇太孙的老师,日后你就是皇师,这个天下,终需是要你来辅佐的。天下百姓的身家性命,都在你的身上啊。”
方孝孺,萧一低叹:“这就是方孝孺么?不过就是一白脸书生罢了。”
对于中华的儒道,在萧一看来还是极为排斥的,正是中华盛行数千年的儒道思想,让中华民族失去了血性,最终成为了任人欺凌的“东亚病夫。”
如果这世界没有推行儒道,而是推行韩非子的法家学说,或许中华帝国早就统一了世界也未必可知。
那方孝孺拱手,谦逊的说道:“孙儿之才能不够,才疏识潜,还需要祖父您耳提面命,多多教训。”
方庭钧背着双手大笑:“哈哈哈,你太自谦了,我方庭钧的孙儿,协助皇帝管理一个天下,又有什么不能够的?你的才学,当今天下少有人能及,祖父我对你是很有期望的……等得皇太孙他登基继位,祖父我的大事也就了了,自当游戏山水之间,从此再也不管世间的繁琐事务了。我人老了,也没有什么追求功名的心了,倒是你,正是壮年,为国效力,为家效力,光宗耀祖,都在你的身上啊。”
那些锦衣卫大汉连同几个青衣小帽的家仆把暖盒搁置在了石头上,从里面拿出了小巧的酒壶。看得出来,那暖盒的保暖性能很不错,或者里面还有热源在加温,几样精致的小菜还在散发着腾腾热气,风吹过也不见上面结出白白的油花来。
自从来到了这个世界,也许是受厉风感染,萧一每每都会喝上几口酒水,久而久之,不由得让他爱上了这种苦辣馨香的味道。
过去萧一也会喝酒,但那只是应酬,其本身并没有感觉酒水有什么好喝的,但如今随着酒喝的多了,居然让萧一有些上瘾,仿佛每每不喝上一口,嘴中便分外不自在一般。
“只不过是一介腐儒,即使被唾骂,又有什么痛痒?”厉风不在意地说道。
“你可不要小瞧这腐儒的力量,他们蛊惑人心最是厉害,什么颠倒是非,什么指鹿为马,言语的力量有时候甚至强于刀兵。”
“而且朱棣正是想要自立为王的时候,这个时候自然不能恶了自己的名声,因此,这方孝孺是万万杀不得的。”萧一继续说到。
……
寒风中传来了马车轮子碾压积雪的声音,两辆小小的青油纸糊的马车快速的朝着江边而来,十几名身穿锦衣的大汉骑着马,紧跟在了马车后面。厉风一看那些大汉的装束打扮就知道,他们都是锦衣卫的人,这可是正统的锦衣卫,朱元璋用来监察天下的密探,可不是朱棣手下的‘锦衣卫’那般自己关起门来称呼的。
最前方,一名四十来岁的汉子白衣飘舞,大冷天的,他不过是穿了一件单薄的白色儒衫。厉风眼睛毒,看到了那汉子腰间的一柄绿鲨鱼皮做鞘,剑柄上铜锈斑驳,镶嵌了七颗小小的绿宝石的宝剑,他心里暗道:“妙啊,这家伙就是那‘青冥剑客’方独行了吧?好一柄宝剑啊,看起来还是古。董货色,妙啊,市价起码超过了一万两,普通人哪里买得起?唔,四尺长,三指宽,比起小爷手上这柄破烂龙泉可是好多了,抢过来啊,抢过来啊。”
厉风眼睛眯着,眼里奇光闪动:“反正你的性命都要被小爷我拿走了,你的剑还有你身上的银子,都给小爷我送来吧。”
马车到了距离厉风有十多丈的岸边停了下来,一个中年儒生先下了马车,随后快步的到了后面那马车前,扶着一个苍老的老头儿下了车来,缓步走到了岸边的岩石上站定了。那老头儿头发胡须都是一片惨白,一张脸上皱纹密布,倒是一对大眼还是很有神采,尤其那身板儿挺得直直的,有着一股子的精神劲头。
尤其让厉风觉得奇怪的,是这个老头儿身上没有一点儿的内力,但是他往那里一站,却很奇怪的就和这长江乃至天和地融于了一体,有一种浩浩荡荡、坦荡无匹的气势流淌了出来。厉风心里暗惊:“这个老鬼,要么就是他功力深厚到小爷我都看不透的地步,要么就是他的儒功修养到了圣人级别。”
厉风突然一声轻笑:“好笑,好笑,小爷我看不透的人,岂不是已经到了金丹期了?那就是神仙了,这老头儿看起来可不是一个修道的人。那么就是他的儒功修养实在是太深厚了,或者又是所谓知天命的年纪,懂得了顺应天道的道理,所以才有了这种气势吧?倒是不错……方庭钧,方家老头儿,看你的气势,倒是一个好人,可惜啊。”
“这老头确实儒功修养了得,如果按照境界算,他的境界完全能够与金丹境甚至更高级的修道者相媲美,不过虽然如此,但儒功却没有任何攻击力,因此,你也不要太放在心上,只不过你杀了他,身上所担负的罪孽却是极大的!”萧一的声音在厉风的耳边响起。
“罪孽大?如今这个世界,好人不长命,坏人遗千年,我就是罪孽再大又有什么关系呢?”厉风不甚在意地说道。
“罪孽只有在你渡天劫之时才会显现,罪孽越大,你所承受的天雷威力越大。”萧一向厉风解释道。
“天劫?成仙吗?那是何其遥远啊……”厉风一时间陷入了沉思。
那方庭钧站在石块上,看着眼前苍茫的长江、广阔无垠的大地,长长的吐了一口气:“如许河山,如许江山。英雄豪杰,如画美人,哈哈,孝孺,这等江山,可不值得我们拼死报效么?你寒窗苦读十年,终有所成,如今你是皇太孙的老师,日后你就是皇师,这个天下,终需是要你来辅佐的。天下百姓的身家性命,都在你的身上啊。”
方孝孺,萧一低叹:“这就是方孝孺么?不过就是一白脸书生罢了。”
对于中华的儒道,在萧一看来还是极为排斥的,正是中华盛行数千年的儒道思想,让中华民族失去了血性,最终成为了任人欺凌的“东亚病夫。”
如果这世界没有推行儒道,而是推行韩非子的法家学说,或许中华帝国早就统一了世界也未必可知。
那方孝孺拱手,谦逊的说道:“孙儿之才能不够,才疏识潜,还需要祖父您耳提面命,多多教训。”
方庭钧背着双手大笑:“哈哈哈,你太自谦了,我方庭钧的孙儿,协助皇帝管理一个天下,又有什么不能够的?你的才学,当今天下少有人能及,祖父我对你是很有期望的……等得皇太孙他登基继位,祖父我的大事也就了了,自当游戏山水之间,从此再也不管世间的繁琐事务了。我人老了,也没有什么追求功名的心了,倒是你,正是壮年,为国效力,为家效力,光宗耀祖,都在你的身上啊。”
那些锦衣卫大汉连同几个青衣小帽的家仆把暖盒搁置在了石头上,从里面拿出了小巧的酒壶。看得出来,那暖盒的保暖性能很不错,或者里面还有热源在加温,几样精致的小菜还在散发着腾腾热气,风吹过也不见上面结出白白的油花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