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江湖的都知道,忘仙郡的柳老爷子是个狠人。
天赋愚钝,人家七岁做到的事情,他得十岁,别人十岁时候的功夫,他得十二三岁才能弄个差不多,平生打架没怎么赢过,但逃命功夫就没怎么输过。
等他七十岁的时候,同辈人已经被他熬地七七八八,而等他八十岁的时候,一身功夫也已经达到了常人精修七十多岁的功力,少年子弟江湖老,江湖上飘的能有几个有七十岁功夫?可怜媳妇儿熬成婆,柳老爷子终于能被称上一句老前辈。
志得意满建了柳絮山庄,扔了不知道多少银子,终于把此次承办雏凤宴的资格捞到了手里,于是这五年来柳絮山庄大兴土木,山脚下那些珍贵秀木不提,山上庄里处处可见用心用钱,那些价值不菲的材料堆在一起挤到人的眼前来。
“王兄以为这柳絮山庄如何?”
夏侯轩踏在青纹岩铺成的地板上,看着周围那团团簇簇,热热闹闹的美景,侧头随意和王安风交谈,后者身穿着脏乱的蓝褂,行走在这银子砸出来的路上却没有丝毫的怯意,想了想,摇头道:
“我不喜欢,这个庄子感觉太……太着急了。”
“着急?好说法。”
夏侯轩微微笑了下,折扇合起托着旁边一簇繁花,这花本是浅淡清贵,此时在他看来却颇为厌恶,就连那尚未蒙面的柳家老爷子都从心中觉得必然面部可憎,还不如旁边那让他吃了瘪的少年来地顺眼,阖目轻嗅了嗅花香,洒然笑道:
“写字固然表现的是勾,勒,顿,挫,神妙却往往在布白处;绘画固然描写的是山,水,树,石,气韵却往往在空灵处,园林布景也是一般道理,他确实太急了。”
“人越缺什么,便越想要表达些什么,看来活了七八十岁的老者也看不破这个。”
话都说完了,才又突地摇头,折扇敲了敲头,俊脸上噙着一抹一点都不真诚的抱歉之意道:
“罢罢罢,在别人家里说主人家的坏话,可不是什么好事,被乱棍打将出去可不好,王兄,轩要去寻一好友,你如无事,不若一同前来,我想他一定会比较喜欢你的性子。”
“好友?”
王安风微微一怔,夏侯轩已从他反应中看到了自己想要知道的,笑着抬手做了个引路的姿势,道:
“是,好友,轩此次来这忘仙郡就是为了追上他,之前听说他去了天京城,结果却扑了个空,好不容易得知他来了这雏凤宴,就写信给柳家老爷子知会一声,急急而来,省的他又跑了。”
王安风闻言有几分莫名的熟悉感觉,但来不及思索,只是回道:
“你这位朋友听起来很有意思。”
夏侯轩不置可否地点了点头,道:“自然是很有意思,那小子长相虽有些俊秀,但是却性子豪迈不羁,家中以刀传世,偏生喜欢拳法,尤其好酒,当年在大道上追了良家姑娘一路,却只是为了闻一闻酒香,实在令人头痛。”
王安风微微愣了下,心中那种熟悉感觉越发地浓厚明显。
性子豪迈,精擅拳术。
喜爱各处游玩,刚刚路过天京城。
极为好酒……
脑海之中突然就蹦出了一位俊秀少年,含笑跟他说‘你我日后必有一面之缘。’心中霎时便如明镜般一片清楚,升起了一种旧识重逢的浓厚喜悦,心中道:
“原来如此……他第一面就猜出我是要去参加这个雏凤宴,才说必有一面之缘……”
而在喜悦之余,却又有些失笑,当时还觉得他搭讪问酒实在有些自来熟,可既然能做出追着小姑娘一路只为闻闻酒香,那问他一个大好男儿讨口酒喝实在是再正常不过了。
“王兄为何发笑?是否也觉得轩之好友着实有趣?”
夏侯轩看到王安风脸上浮现的淡淡笑意,颇有两份自得地问道,后者摇了摇头,笑道:“确实有趣,我似乎遇见过他数次……他曾经在凉茶铺子找上我来,想要买我腰间那壶酒。”
“凉茶铺子买酒?”
夏侯轩哑然,却又无奈摇头道:
“他确实做得出来。”
无奈之余,他看向王安风的眼神却变得平和了些。
对于世家子而言,朋友实在是有点奢侈,他的朋友比之于寻常世家子更少,所以看得也就更重了些,既然那酒鬼能几次找上他,就证明这小子还不错,算是上他的朋友,而那酒鬼的朋友,自然也就是他的朋友。
相同一件事情,旁人做来是挑衅,朋友做来那是什么?挑衅?
不不不,那叫彼此的趣事玩笑。
当年郡守之子对他只是言语不敬,便被他用计捉弄,扒光了衣服挂在青楼上悬了三天三夜,谁敢求情直接打爆狗头,而那酒鬼把他灌得烂醉,翻倒在了姐们儿的裙下,第二天照样挂着满脸的胭脂,勾肩搭背一起喝喝小酒听小曲儿,大手一撒便是千两白银。
赏!
两人一并前行,夏侯轩聪明伶俐,有意要拉近两人的关系,两人自是谈得十分投机,路过一处小亭的时候,夏侯轩眸子微微一亮,直接笑起,大叫道:
“烂酒鬼,烂酒鬼,哈哈哈,你可算给我找着了!”
王安风微微一怔,抬眸看去却见一张不认得的脸庞转了过来,十五六岁年纪,剑眉星目,鼻如悬胆,额前一缕碎发平添三分不羁潇洒,似乎是饮了酒,眼神也有些迷迷糊糊,但是在夏侯轩靠近他三步之内的时候便浑身一个哆嗦,捂脸惨叫道:
“小白脸儿?!你你你怎么在这里!说好,我绝对不会去娶你妹妹,你再逼我,我直接把我溺死在酒里!”
“哈哈哈,不妨事不妨事,你且看看我给你带了谁来?”
夏侯轩哈哈一笑,一把环住那少年脖颈,并不回答,只并指指着王安风,可那少年却把头摇得如拨浪鼓一般,叫道:“我这惨样子你见到就好,你还带了熟人来?!”
“惨样子?”
夏侯轩微微一愣,道:“你又输了?”
少年闻言翻了个白眼:
“咱能不提又吗?”
夏侯轩失笑,颇有几分恶趣味地看着自己好友,道:“你已经和他比过了拳法,这次你比的什么?”少年闻言又叹息一声,愁眉苦脸道:
“酒啊。”
“枉我以为我酒量如牛,拳打不过他,没想到连酒我都喝不过他。”
“这十三真的搞不过啊……”
一旁走上前来的王安风闻言心中微微诧异,疑问道:“十三?”那少年看他一眼,只以为是夏侯轩的朋友,朋友的朋友就是他的朋友,便不客气地回道:
“对啊,大名鼎鼎的十三爷你不知道?”
王安风脸色有些发烧,挠了挠头道:“我从来没出去过……真的不知道。”
那少年愕然,抬手把自己的头发挠地一片杂乱,显是有些烦躁,却还是耐心道:
“他原本不叫这个名字,这世上哪有正常人家给自己孩子取名叫十三的?”
“只是因为他琴棋书画,机关暗器,轻功内功拳掌并刀剑软兵,诸般皆精,冠绝同济,又酒量奢豪,才叫他十三少,咱们私底下喊他十三爷。”
王安风双瞳微微瞪大,不敢相信有这般人物存在,心中细细数来,琴棋书画四艺,机关,暗器,轻功,内功,拳,掌,刀,剑,软兵,酒量,禁不住开口道:
“可是这总共有十四样,为什么叫他十三少?”
夏侯轩叹息道:“因为他在咱们同辈里头比较,还是少了一样东西,故而减一。”
“少了什么?”
“无敌。”
天赋愚钝,人家七岁做到的事情,他得十岁,别人十岁时候的功夫,他得十二三岁才能弄个差不多,平生打架没怎么赢过,但逃命功夫就没怎么输过。
等他七十岁的时候,同辈人已经被他熬地七七八八,而等他八十岁的时候,一身功夫也已经达到了常人精修七十多岁的功力,少年子弟江湖老,江湖上飘的能有几个有七十岁功夫?可怜媳妇儿熬成婆,柳老爷子终于能被称上一句老前辈。
志得意满建了柳絮山庄,扔了不知道多少银子,终于把此次承办雏凤宴的资格捞到了手里,于是这五年来柳絮山庄大兴土木,山脚下那些珍贵秀木不提,山上庄里处处可见用心用钱,那些价值不菲的材料堆在一起挤到人的眼前来。
“王兄以为这柳絮山庄如何?”
夏侯轩踏在青纹岩铺成的地板上,看着周围那团团簇簇,热热闹闹的美景,侧头随意和王安风交谈,后者身穿着脏乱的蓝褂,行走在这银子砸出来的路上却没有丝毫的怯意,想了想,摇头道:
“我不喜欢,这个庄子感觉太……太着急了。”
“着急?好说法。”
夏侯轩微微笑了下,折扇合起托着旁边一簇繁花,这花本是浅淡清贵,此时在他看来却颇为厌恶,就连那尚未蒙面的柳家老爷子都从心中觉得必然面部可憎,还不如旁边那让他吃了瘪的少年来地顺眼,阖目轻嗅了嗅花香,洒然笑道:
“写字固然表现的是勾,勒,顿,挫,神妙却往往在布白处;绘画固然描写的是山,水,树,石,气韵却往往在空灵处,园林布景也是一般道理,他确实太急了。”
“人越缺什么,便越想要表达些什么,看来活了七八十岁的老者也看不破这个。”
话都说完了,才又突地摇头,折扇敲了敲头,俊脸上噙着一抹一点都不真诚的抱歉之意道:
“罢罢罢,在别人家里说主人家的坏话,可不是什么好事,被乱棍打将出去可不好,王兄,轩要去寻一好友,你如无事,不若一同前来,我想他一定会比较喜欢你的性子。”
“好友?”
王安风微微一怔,夏侯轩已从他反应中看到了自己想要知道的,笑着抬手做了个引路的姿势,道:
“是,好友,轩此次来这忘仙郡就是为了追上他,之前听说他去了天京城,结果却扑了个空,好不容易得知他来了这雏凤宴,就写信给柳家老爷子知会一声,急急而来,省的他又跑了。”
王安风闻言有几分莫名的熟悉感觉,但来不及思索,只是回道:
“你这位朋友听起来很有意思。”
夏侯轩不置可否地点了点头,道:“自然是很有意思,那小子长相虽有些俊秀,但是却性子豪迈不羁,家中以刀传世,偏生喜欢拳法,尤其好酒,当年在大道上追了良家姑娘一路,却只是为了闻一闻酒香,实在令人头痛。”
王安风微微愣了下,心中那种熟悉感觉越发地浓厚明显。
性子豪迈,精擅拳术。
喜爱各处游玩,刚刚路过天京城。
极为好酒……
脑海之中突然就蹦出了一位俊秀少年,含笑跟他说‘你我日后必有一面之缘。’心中霎时便如明镜般一片清楚,升起了一种旧识重逢的浓厚喜悦,心中道:
“原来如此……他第一面就猜出我是要去参加这个雏凤宴,才说必有一面之缘……”
而在喜悦之余,却又有些失笑,当时还觉得他搭讪问酒实在有些自来熟,可既然能做出追着小姑娘一路只为闻闻酒香,那问他一个大好男儿讨口酒喝实在是再正常不过了。
“王兄为何发笑?是否也觉得轩之好友着实有趣?”
夏侯轩看到王安风脸上浮现的淡淡笑意,颇有两份自得地问道,后者摇了摇头,笑道:“确实有趣,我似乎遇见过他数次……他曾经在凉茶铺子找上我来,想要买我腰间那壶酒。”
“凉茶铺子买酒?”
夏侯轩哑然,却又无奈摇头道:
“他确实做得出来。”
无奈之余,他看向王安风的眼神却变得平和了些。
对于世家子而言,朋友实在是有点奢侈,他的朋友比之于寻常世家子更少,所以看得也就更重了些,既然那酒鬼能几次找上他,就证明这小子还不错,算是上他的朋友,而那酒鬼的朋友,自然也就是他的朋友。
相同一件事情,旁人做来是挑衅,朋友做来那是什么?挑衅?
不不不,那叫彼此的趣事玩笑。
当年郡守之子对他只是言语不敬,便被他用计捉弄,扒光了衣服挂在青楼上悬了三天三夜,谁敢求情直接打爆狗头,而那酒鬼把他灌得烂醉,翻倒在了姐们儿的裙下,第二天照样挂着满脸的胭脂,勾肩搭背一起喝喝小酒听小曲儿,大手一撒便是千两白银。
赏!
两人一并前行,夏侯轩聪明伶俐,有意要拉近两人的关系,两人自是谈得十分投机,路过一处小亭的时候,夏侯轩眸子微微一亮,直接笑起,大叫道:
“烂酒鬼,烂酒鬼,哈哈哈,你可算给我找着了!”
王安风微微一怔,抬眸看去却见一张不认得的脸庞转了过来,十五六岁年纪,剑眉星目,鼻如悬胆,额前一缕碎发平添三分不羁潇洒,似乎是饮了酒,眼神也有些迷迷糊糊,但是在夏侯轩靠近他三步之内的时候便浑身一个哆嗦,捂脸惨叫道:
“小白脸儿?!你你你怎么在这里!说好,我绝对不会去娶你妹妹,你再逼我,我直接把我溺死在酒里!”
“哈哈哈,不妨事不妨事,你且看看我给你带了谁来?”
夏侯轩哈哈一笑,一把环住那少年脖颈,并不回答,只并指指着王安风,可那少年却把头摇得如拨浪鼓一般,叫道:“我这惨样子你见到就好,你还带了熟人来?!”
“惨样子?”
夏侯轩微微一愣,道:“你又输了?”
少年闻言翻了个白眼:
“咱能不提又吗?”
夏侯轩失笑,颇有几分恶趣味地看着自己好友,道:“你已经和他比过了拳法,这次你比的什么?”少年闻言又叹息一声,愁眉苦脸道:
“酒啊。”
“枉我以为我酒量如牛,拳打不过他,没想到连酒我都喝不过他。”
“这十三真的搞不过啊……”
一旁走上前来的王安风闻言心中微微诧异,疑问道:“十三?”那少年看他一眼,只以为是夏侯轩的朋友,朋友的朋友就是他的朋友,便不客气地回道:
“对啊,大名鼎鼎的十三爷你不知道?”
王安风脸色有些发烧,挠了挠头道:“我从来没出去过……真的不知道。”
那少年愕然,抬手把自己的头发挠地一片杂乱,显是有些烦躁,却还是耐心道:
“他原本不叫这个名字,这世上哪有正常人家给自己孩子取名叫十三的?”
“只是因为他琴棋书画,机关暗器,轻功内功拳掌并刀剑软兵,诸般皆精,冠绝同济,又酒量奢豪,才叫他十三少,咱们私底下喊他十三爷。”
王安风双瞳微微瞪大,不敢相信有这般人物存在,心中细细数来,琴棋书画四艺,机关,暗器,轻功,内功,拳,掌,刀,剑,软兵,酒量,禁不住开口道:
“可是这总共有十四样,为什么叫他十三少?”
夏侯轩叹息道:“因为他在咱们同辈里头比较,还是少了一样东西,故而减一。”
“少了什么?”
“无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