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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见着佟丽莎跑去厕所,吐了两回。回来时,已经走不动路。欢仔赶快上前去把她扶到吧台上,继续让她喝了一杯。这一杯好比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白莲花一喝,立马就倒在了吧台上,正如吴笛所期望的,醉成了一滩烂泥。
吴笛幸灾乐祸地跑过来,先把欢仔夸了一夸:"好样的,干得漂亮!"
欢仔被吴笛抱在怀里狂亲了一阵,半晌才醒过神来,一脸迷茫地问道:"接下来还要干嘛?"
吴笛坏笑着说:"接下来,可有好戏看嘞!来,搭把手!"
吴笛和欢仔扶着不省人事的佟丽莎,悄悄溜进了酒店后厨。
欢仔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问吴笛:"干嘛不走大门,这是?"
"嘘,别说话,小心被人发现了!"
正说着,果然被发现了,一个正在磨刀的厨师,举着刀问:"喂,你们!说的就是你们,后厨重地,不能随便进,出去出去!"
磨刀的厨师,拿着刀要赶人,吓得欢仔肝儿颤。
"厨师大哥,不好意思,喝迷糊了,认错了路!你说好好来参加婚宴,闹得这么晦气,心里不痛快,就多喝了点。您见谅,我们马上出去,出去!"
吴笛点头哈腰地,反应神速。
"就是,这菜都备齐了,突然又说这席不开了!哎,这世道啊,太乱!年轻女孩儿,专门儿勾引上了岁数的有钱男人,也不管你有主没主,成没成家,偏这风气,不说了也罢!"
幸亏这厨师大哥也是个爱好八卦的,一说到今天大堂里的闹剧,愤世嫉俗的心一泛滥,什么也都不计较了。
没想到佟丽莎这副骨头架子重得跟铁球似的,吴笛和欢仔好不容易把她拖到了后厨外面。
欢仔捏着鼻子,一脸疑惑地问:"你这是要干嘛?臭死了,我们赶紧走吧!"
吴笛全然不理,抬眼搜索着面前一排馊水桶。七八个大桶都装满了馊水,真真是污秽之地。
吴笛捂着鼻子,打开最后一个桶的桶盖,见里面还没倒多少馊水,嘴角一弯。
"啊,你不会是想?"
欢仔后知后觉,终于明白了三分。
"快呀,帮忙!"吴笛回望了一眼后厨里面,催促道:"动作快点,免得被发现了!"
欢仔迟疑了几秒钟,对于一个从来没有主动干过坏事的人来说,要干这种整人的事,还是需要一点点勇气。
欢仔愣在原地,思忖了又思忖。
"赶快!对付这种贱人,你还犹豫什么?"
"哦!"
欢仔忐忑不安地上前去,和吴笛一起顺利地把诺大一个白莲花装进了馊水桶里,佟丽莎醉得一点反应也没有。生生地任由吴笛和欢仔摆布。
"走!"
吴笛拍了拍手,拉着欢仔绕过走廊,从后厨出来,首先钻进卫生间,好好洗刷了一番。
"感觉怎么样,是不是倍儿爽啊?"
吴笛得意地看着欢仔,欢仔皮笑肉不笑地嘿嘿了一下。
欢仔还没缓过神,难为情地说:"好像有点吧!"
吴笛伸出手来,和欢仔拳头抵着拳头,狡黠地冲欢仔一笑:"合作愉快!"
欢仔羞赧地望着吴笛的眼睛:"合作愉快!"
"对嘛,你胆子大起来的样子,才像我嘛!"吴笛摸了摸欢仔的后脑勺,欢仔感觉怪怪的。
"下面进行第二项!"
吴笛和欢仔来到地下车库,很快就找到了佟丽莎那辆无比耀眼的黄色宝马。
吴笛瞄了一眼摄像头,戴着墨镜和大檐帽,不知从哪里变出一根钢筋,背对着摄像头,爬上宝马的前车盖。
"你这作案工具哪儿来的?"
欢仔一脸愕然。
"厨房啥没有啊,瓜瓜!"
吴笛手拿钢筋,一笔一划地在白莲花的车盖上,写上了:"骚货,小三,不得好死!"几个大字。
欢仔没看懂吴笛为啥写这些,只呆呆地站在旁边帮忙放哨。
等吴笛从车上爬下来,一把揽住欢仔的腰,正要撤,突然一个矮胖矮胖的保安从电梯口冒出来,对着吴笛大声吼道:"喂,干什么呢你们?"
"快跑!"
吴笛拉着欢仔的手,朝和保安相反的方向跑去。
"站住!站住!给我站住!"
保安在后面迈着小短腿儿狂追,喊破了喉咙,欢仔跟着吴笛在车库里绕了个大写的s形,最后顺利找到了安全出口。
两个人跑得上气不接下气,双双瘫坐在酒店后面的墙根下,大眼瞪小眼,相视而笑。
这一笑,乃是个史无前例的笑,对吴笛和欢仔而言,都意义重大。因为母女俩还从未一起干过一件什么事,像今天这样荒唐又甜蜜。
"碰到困难不要低头,不然会有双下巴哟!"
吴笛拍拍欢仔的头,欢仔把头靠到吴笛的肩膀上。虽然外形看上去颇不和谐,但彼此也都忘了身体是谁了。
待欢仔气息缓缓变匀,吴笛又变魔术似的从背后摸出一瓶矿泉水递给欢仔,欢仔吃了一惊:"你,你,你怎么什么都有啊?"
"小瞧你妈我了吧,我要是没有三头六臂,你丫早就喝西北风去嘞!"
欢仔回想起刚刚和吴笛一路作案的全过程,吴笛确然做到了胆大心细、随机应变、未雨绸缪、思虑周全……等诸多优秀品质。
厨房的钢筋大约是在和厨师说话的时候顺手藏的,矿泉水好像是在逃跑的路上,经过一个促销台上的赠品。
唔,吴笛果然威武。
想到这儿,欢仔冲吴笛咧嘴一笑。拧开矿泉水瓶盖,咕咚咕咚喝了好几大口,喝完还给吴笛。吴笛接过矿泉水,云淡风轻地望了一回天,做出个牛饮的姿势。
牛饮是个技术活,饮得不好会洒到衣服上。偏偏对于吴笛这个男人婆而言,牛饮了几十年,技术已经好到不会浪费一滴水了。
"你的鞋带掉了!"欢仔指了指吴笛的运动鞋。
吴笛水喝到一半,像被抓住了小辫子一样,赶紧低下头系好了鞋带。
"哈哈,所以你是因为总忘系鞋带,才从来不穿运动鞋的吧?"
欢仔试图站起来,但发现脚后跟已经被高跟鞋磨破了皮。这时候,欢仔的电话铃声响了起来,吓得欢仔一怔,和吴笛对视了一眼。
惨了惨了,不会是白莲花醒了吧?
欢仔的心脏突突直跳。
眼见着佟丽莎跑去厕所,吐了两回。回来时,已经走不动路。欢仔赶快上前去把她扶到吧台上,继续让她喝了一杯。这一杯好比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白莲花一喝,立马就倒在了吧台上,正如吴笛所期望的,醉成了一滩烂泥。
吴笛幸灾乐祸地跑过来,先把欢仔夸了一夸:"好样的,干得漂亮!"
欢仔被吴笛抱在怀里狂亲了一阵,半晌才醒过神来,一脸迷茫地问道:"接下来还要干嘛?"
吴笛坏笑着说:"接下来,可有好戏看嘞!来,搭把手!"
吴笛和欢仔扶着不省人事的佟丽莎,悄悄溜进了酒店后厨。
欢仔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问吴笛:"干嘛不走大门,这是?"
"嘘,别说话,小心被人发现了!"
正说着,果然被发现了,一个正在磨刀的厨师,举着刀问:"喂,你们!说的就是你们,后厨重地,不能随便进,出去出去!"
磨刀的厨师,拿着刀要赶人,吓得欢仔肝儿颤。
"厨师大哥,不好意思,喝迷糊了,认错了路!你说好好来参加婚宴,闹得这么晦气,心里不痛快,就多喝了点。您见谅,我们马上出去,出去!"
吴笛点头哈腰地,反应神速。
"就是,这菜都备齐了,突然又说这席不开了!哎,这世道啊,太乱!年轻女孩儿,专门儿勾引上了岁数的有钱男人,也不管你有主没主,成没成家,偏这风气,不说了也罢!"
幸亏这厨师大哥也是个爱好八卦的,一说到今天大堂里的闹剧,愤世嫉俗的心一泛滥,什么也都不计较了。
没想到佟丽莎这副骨头架子重得跟铁球似的,吴笛和欢仔好不容易把她拖到了后厨外面。
欢仔捏着鼻子,一脸疑惑地问:"你这是要干嘛?臭死了,我们赶紧走吧!"
吴笛全然不理,抬眼搜索着面前一排馊水桶。七八个大桶都装满了馊水,真真是污秽之地。
吴笛捂着鼻子,打开最后一个桶的桶盖,见里面还没倒多少馊水,嘴角一弯。
"啊,你不会是想?"
欢仔后知后觉,终于明白了三分。
"快呀,帮忙!"吴笛回望了一眼后厨里面,催促道:"动作快点,免得被发现了!"
欢仔迟疑了几秒钟,对于一个从来没有主动干过坏事的人来说,要干这种整人的事,还是需要一点点勇气。
欢仔愣在原地,思忖了又思忖。
"赶快!对付这种贱人,你还犹豫什么?"
"哦!"
欢仔忐忑不安地上前去,和吴笛一起顺利地把诺大一个白莲花装进了馊水桶里,佟丽莎醉得一点反应也没有。生生地任由吴笛和欢仔摆布。
"走!"
吴笛拍了拍手,拉着欢仔绕过走廊,从后厨出来,首先钻进卫生间,好好洗刷了一番。
"感觉怎么样,是不是倍儿爽啊?"
吴笛得意地看着欢仔,欢仔皮笑肉不笑地嘿嘿了一下。
欢仔还没缓过神,难为情地说:"好像有点吧!"
吴笛伸出手来,和欢仔拳头抵着拳头,狡黠地冲欢仔一笑:"合作愉快!"
欢仔羞赧地望着吴笛的眼睛:"合作愉快!"
"对嘛,你胆子大起来的样子,才像我嘛!"吴笛摸了摸欢仔的后脑勺,欢仔感觉怪怪的。
"下面进行第二项!"
吴笛和欢仔来到地下车库,很快就找到了佟丽莎那辆无比耀眼的黄色宝马。
吴笛瞄了一眼摄像头,戴着墨镜和大檐帽,不知从哪里变出一根钢筋,背对着摄像头,爬上宝马的前车盖。
"你这作案工具哪儿来的?"
欢仔一脸愕然。
"厨房啥没有啊,瓜瓜!"
吴笛手拿钢筋,一笔一划地在白莲花的车盖上,写上了:"骚货,小三,不得好死!"几个大字。
欢仔没看懂吴笛为啥写这些,只呆呆地站在旁边帮忙放哨。
等吴笛从车上爬下来,一把揽住欢仔的腰,正要撤,突然一个矮胖矮胖的保安从电梯口冒出来,对着吴笛大声吼道:"喂,干什么呢你们?"
"快跑!"
吴笛拉着欢仔的手,朝和保安相反的方向跑去。
"站住!站住!给我站住!"
保安在后面迈着小短腿儿狂追,喊破了喉咙,欢仔跟着吴笛在车库里绕了个大写的s形,最后顺利找到了安全出口。
两个人跑得上气不接下气,双双瘫坐在酒店后面的墙根下,大眼瞪小眼,相视而笑。
这一笑,乃是个史无前例的笑,对吴笛和欢仔而言,都意义重大。因为母女俩还从未一起干过一件什么事,像今天这样荒唐又甜蜜。
"碰到困难不要低头,不然会有双下巴哟!"
吴笛拍拍欢仔的头,欢仔把头靠到吴笛的肩膀上。虽然外形看上去颇不和谐,但彼此也都忘了身体是谁了。
待欢仔气息缓缓变匀,吴笛又变魔术似的从背后摸出一瓶矿泉水递给欢仔,欢仔吃了一惊:"你,你,你怎么什么都有啊?"
"小瞧你妈我了吧,我要是没有三头六臂,你丫早就喝西北风去嘞!"
欢仔回想起刚刚和吴笛一路作案的全过程,吴笛确然做到了胆大心细、随机应变、未雨绸缪、思虑周全……等诸多优秀品质。
厨房的钢筋大约是在和厨师说话的时候顺手藏的,矿泉水好像是在逃跑的路上,经过一个促销台上的赠品。
唔,吴笛果然威武。
想到这儿,欢仔冲吴笛咧嘴一笑。拧开矿泉水瓶盖,咕咚咕咚喝了好几大口,喝完还给吴笛。吴笛接过矿泉水,云淡风轻地望了一回天,做出个牛饮的姿势。
牛饮是个技术活,饮得不好会洒到衣服上。偏偏对于吴笛这个男人婆而言,牛饮了几十年,技术已经好到不会浪费一滴水了。
"你的鞋带掉了!"欢仔指了指吴笛的运动鞋。
吴笛水喝到一半,像被抓住了小辫子一样,赶紧低下头系好了鞋带。
"哈哈,所以你是因为总忘系鞋带,才从来不穿运动鞋的吧?"
欢仔试图站起来,但发现脚后跟已经被高跟鞋磨破了皮。这时候,欢仔的电话铃声响了起来,吓得欢仔一怔,和吴笛对视了一眼。
惨了惨了,不会是白莲花醒了吧?
欢仔的心脏突突直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