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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第三天。
早上,吴笛特意提前一个小时到舞蹈教室,趁队员们都还没到,独自在教室偷偷练习跳舞。等队员们排练的时候,她依旧兢兢业业地打杂。
"好了,大家休息十分钟。"
尹家明拍拍巴掌,早就累坏了的队员们纷纷就地坐下。吴笛也坐下来按着手机,一脸严肃地跟欢仔聊微信。
彪悍一只喵:喂,说好的每隔一小时,给我汇报一次情况!怎么一点消息没有?
杂草么么哒:这里没有喂……
彪悍一只喵:少来!
杂草么么哒:被郁大侠带到拳击馆练习拳击,泪奔……
彪悍一只喵:那就对了,好好练,早日击败白乔恩!
杂草么么哒:求同情!
彪悍一只喵:同情你个屁!快滚去练习!
杂草么么哒:没人性!
欢仔坐在郁大侠的车上,跟吴笛发完微信,抬起头怯生生地,哀怨地看向前方。
"郁大侠,要不你就从了白乔恩吧,我就不用非得打败她了。"欢仔灵机一动,凑到郁大侠跟前,准备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诶,当心,我可开着车呢,坐好坐好!怎么跟个小屁孩儿吊儿郎当的!"郁大侠假装没听见,一本正经地转移话题,可嘴角的笑意还是泄漏了他的秘密。
"反正,我是打不过白乔恩的,你自己看着办吧!"欢仔坐回来,嘟着嘴生气。
"哟哟哟,女王陛下不是天下无敌吗,区区一个白乔恩就怕啦?"
"嗯!"
郁大侠的激将法居然对"吴笛"毫无用处了,一声"嗯",差点让郁大侠当场气结。
郁大侠立刻加大油门,就像运送抢险物资一样,以最快的速度把欢仔送到了拳击馆。
拳击馆在二楼,还没上楼梯就已经听到楼上传下来的"嗷嗷"惨叫。欢仔下意识地缩紧了脖子和肩膀,想到当天被白乔恩揍得毫无还手之力的情景,不由得心跳加速。
郁大侠紧紧拉住欢仔的手,像托牲口去屠宰场一样,把欢仔拖到了拳击场里面。
"郁大侠!来啦?"浑身散发着肌肉之光的男教练,大步走来。
"拜托了,兄弟!"郁大侠用拳头抵在教练的胸肌上,看来是老相识。
"没问题,吴笛,我可是你的忠实粉丝,想怎么打就怎么打!"教练朝欢仔露齿一笑,眼神十分激动。
"是因为要打偶像了吗,还是因为要被偶像打,所以才激动成这个样子!"欢仔被两个助理包围着穿拳击服,心里却在琢磨这种不着边际的问题。
郁大侠一个人坐在网栏外面,点了一杯咖啡,悠然自得地等着看欢仔表演。欢仔怂拉着脑袋,余光瞟向郁大侠,眼神楚楚可怜,一副求安慰的表情。
然而,郁大侠视若无睹,还一个劲地跟教练说:"别客气!一定要让她学好!"
教练得令,信念更加坚定。挥动着拳头,像一头野兽,用他充满杀气的目光示意欢仔先进攻。
郁大侠喝完咖啡,又要了一杯可乐,喝完可乐又要了一杯啤酒,喝完啤酒又要了一杯奶茶。真不挑食!
欢仔一出拳就被打,一出拳就被打。十几个回合下来,已经疼得抬不起胳膊,头晕目眩,只好赖在地上不起来了。
这是小时候被吴笛揍时,常用的伎俩,耍赖!
欢仔的行为让教练大跌眼镜,最后还是郁大侠亲自出马,欢仔才勉强从地上爬起来,但要求是上午的训练就到此为止,外加一顿丰盛的大餐。
"好!吃完下午继续!"郁大侠一口答应,但显然事情还没完。
欢仔累得汗流浃背,瘫软在沙发上,口渴难耐,直接拿起郁大侠没喝完的奶茶,吸了一大口。
"大侠,你怎么也在这儿?"
一个熟悉的女人声音钻进欢仔的耳朵,吓得欢仔直接把喝了一半的奶茶给呛了出来。
"啊!"欢仔呆住了,白乔恩就这么气势昂扬地站在了她和郁大侠之间。
于是,就在拳击馆楼下的餐厅里。毫无公害的两人餐就这么变成了混合了醋意和杀气的三人餐。想到下午又要跟白乔恩肉搏,欢仔手抖得连叉子都拿不稳了。
"吴笛,你怎么啦?"郁大侠关切地问。
白乔恩冲欢仔翻了个白眼,随即用温柔的目光投向郁大侠。郁大侠咳嗽两声,低下头。
"哦,没事。我去趟洗手间!"
欢仔起身,拖着沉重又疼痛的肉身急急地奔向天堂,不,厕所。嗯,先进了厕所,然后趁郁大侠和白乔恩不注意,从后门溜走了。
谢天谢地!欢仔抚了抚胸,终于躲过了一劫。
白乔恩殷勤地给郁大侠倒了一杯红酒,抿嘴笑道:"大侠,什么时候陪我去看电影呗?"
郁大侠双手交叉抱在胸前,半开玩笑道:"有功夫去看电影,还不如帮帮我!非得搞什么拳击要赢你,你这不是存心给我添堵吗?"
白乔恩卷翘的睫毛颤了颤,眼睛弯成月牙笑道:"我怎么会给你添堵呢?要不,你从了我?我保证把吴笛的口吃彻底治好!"白乔恩拍拍胸脯,猛地凑到郁大侠面前,冲他眨了眨右眼。
这女人太不简单,居然在白衣天使,霹雳娇娃,鬼马精灵三种状态间切换自如。
郁大侠立马缩短了脖子,无可奈何地嘟嚷:"我说你怎么就无药可救了呢,我一直把你当妹妹,这你是知道的!况且--"
"况且什么?"
"况且,我已经有意中人了。"
白乔恩一点不生气,大概这种话早听麻木了,死皮赖脸地抿了抿嘴唇道:"知道啊!我也一直把你当哥哥啊,但是,你现在把我当妹妹,也不代表会永远把我当妹妹对吧?我对你的心,不会被轻易动摇的!"
说着,白乔恩用两只手比了个爱心,充满爱慕的眼波从心形穿过去,刚好击中郁大侠的一双三角眼。郁大侠打了个激灵。
"有女如斯!在下佩服!"
郁大侠有理说不清,只好抱拳敬而远之。
白乔恩心里美滋滋的,喝了一大口红酒,小脸儿白里透红,喃喃道:"就算你是棵老铁树,一千年不开花,一千年不结果,我也愿意等!"
郁大侠差点被一口红酒噎背了气。
"你别紧张啊,虽然老铁树不开花,可是有文化啊!"
就这么,郁大侠又被面前这位蛇精病女神补了一刀。呜呼哀哉!
欢仔逃出拳击房,独自在不知名的街道上游荡,虽然心里充满了自责的无力感,但看到巴黎贝甜橱窗里摆着的五颜六色小巧精致的甜品,立马就忍不住跑进去,大开吃戒。吃完甜点又把美食街的其他小吃通通吃了一遍,什么铁板烧鱿鱼、钵钵鸡、狼牙土豆、柠檬鸡米花、香辣小龙虾,一直吃到直打饱嗝。
突然,郁大侠的电话打进来。应该是被发现了,欢仔索性准备关机。不料,吴笛的微信又发了过来。
彪悍一只喵:按时汇报!
杂草么么哒:下午继续练,活力满满!
关机。
欢仔瘪了瘪嘴,虽然撒谎和逃避都不是她想干的事,但她又对自己无能为力。躲起来是不是更安全些,躲起来是不是更自由些,躲起来是不是更快乐些。哎,逃避虽可耻,但有用。
"我这样会不会把吴笛的身体吃成个大胖子哟!哈哈哈!"欢仔摸了摸吴笛圆滚滚的肚子,嘴角掠过一丝恶作剧的坏笑。
路过商场,从落地的玻璃里重新审视吴笛的形象。原本时尚都市女精英的派头,虽然因为欢仔的不会打扮减分了不少,但干脆利落的短发,以及黑白灰性冷淡风格的衣服,让吴笛看上去虽然知性,但也缺乏了活力。
不如,将恶作剧进行到底吧!
欢仔从prada包里掏出一堆会员卡,兴奋不已地跑进了商场。先是给吴笛换了一个更加可爱的发型,后面又买了甜美风的裙子,精致的耳环和手镯,配上平底鞋,全是欢仔平时想穿,却因为身材太胖穿不了的美衣美饰。欢仔在商场逛得不亦乐乎,充分体验了一个美女逛街应该享受的超高回头率。不一会儿功夫,一个女人味儿十足的新吴笛形象出现了,这么一打扮比之前至少年轻10岁,温柔100倍,欢仔在镜子前面眨巴眨巴着双眼,高冷女魔头一瞬间变成了甜美女神经。
欢仔穿回平底鞋,走路带风,沿着步行街的中央广场蹦蹦跳跳。忽然,耳边传来一阵吵杂的音乐,她停下脚步。
这是一个五人组成的街头吉他乐队,成员都很年轻,看上去和欢仔差不多大。因为主唱的声音实在太难听了,所以根本没有人为他们捧场,但这丝毫没有影响乐队的激情,一个个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肆意又随性地表演。
欢仔缓缓走到乐队跟前,扮演痴呆儿童听了起来。虽然是诚心诚意当听众,但也架不住如此不称职的主唱。听着好好的歌被唱跑了调,欢仔心里比谁都着急,实在忍不过去了,一个大跨步过去夺过了主唱的麦克风,接着主唱那首歌继续唱下去。
欢仔一开口,整个台风突变,清新动人的歌词从欢仔口中吐出来,飘荡在城市上空。慢慢的,围观的人群越来越多。乐队其他成员所幸好好配合起来,在听众们的雷雷掌声里,欢仔唱了一首又一首。
原来的主唱,站在旁边竟然一点也不尴尬,也和群众一起叫好。
"谢谢!谢谢!"欢仔有些羞涩,毕竟是她第一次在这么多人面前唱歌,不过感觉好极了。
一曲唱罢,又来一曲。
广场上的巨大时钟,秒针有规律地旋转。在听众热情的欢呼里,欢仔的心也跟着旋转旋转。
忽然,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人群里,郁大侠张大了嘴巴,惊诧万分地盯着欢仔,欢仔忽然停下,不敢再唱。
国庆第三天。
早上,吴笛特意提前一个小时到舞蹈教室,趁队员们都还没到,独自在教室偷偷练习跳舞。等队员们排练的时候,她依旧兢兢业业地打杂。
"好了,大家休息十分钟。"
尹家明拍拍巴掌,早就累坏了的队员们纷纷就地坐下。吴笛也坐下来按着手机,一脸严肃地跟欢仔聊微信。
彪悍一只喵:喂,说好的每隔一小时,给我汇报一次情况!怎么一点消息没有?
杂草么么哒:这里没有喂……
彪悍一只喵:少来!
杂草么么哒:被郁大侠带到拳击馆练习拳击,泪奔……
彪悍一只喵:那就对了,好好练,早日击败白乔恩!
杂草么么哒:求同情!
彪悍一只喵:同情你个屁!快滚去练习!
杂草么么哒:没人性!
欢仔坐在郁大侠的车上,跟吴笛发完微信,抬起头怯生生地,哀怨地看向前方。
"郁大侠,要不你就从了白乔恩吧,我就不用非得打败她了。"欢仔灵机一动,凑到郁大侠跟前,准备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诶,当心,我可开着车呢,坐好坐好!怎么跟个小屁孩儿吊儿郎当的!"郁大侠假装没听见,一本正经地转移话题,可嘴角的笑意还是泄漏了他的秘密。
"反正,我是打不过白乔恩的,你自己看着办吧!"欢仔坐回来,嘟着嘴生气。
"哟哟哟,女王陛下不是天下无敌吗,区区一个白乔恩就怕啦?"
"嗯!"
郁大侠的激将法居然对"吴笛"毫无用处了,一声"嗯",差点让郁大侠当场气结。
郁大侠立刻加大油门,就像运送抢险物资一样,以最快的速度把欢仔送到了拳击馆。
拳击馆在二楼,还没上楼梯就已经听到楼上传下来的"嗷嗷"惨叫。欢仔下意识地缩紧了脖子和肩膀,想到当天被白乔恩揍得毫无还手之力的情景,不由得心跳加速。
郁大侠紧紧拉住欢仔的手,像托牲口去屠宰场一样,把欢仔拖到了拳击场里面。
"郁大侠!来啦?"浑身散发着肌肉之光的男教练,大步走来。
"拜托了,兄弟!"郁大侠用拳头抵在教练的胸肌上,看来是老相识。
"没问题,吴笛,我可是你的忠实粉丝,想怎么打就怎么打!"教练朝欢仔露齿一笑,眼神十分激动。
"是因为要打偶像了吗,还是因为要被偶像打,所以才激动成这个样子!"欢仔被两个助理包围着穿拳击服,心里却在琢磨这种不着边际的问题。
郁大侠一个人坐在网栏外面,点了一杯咖啡,悠然自得地等着看欢仔表演。欢仔怂拉着脑袋,余光瞟向郁大侠,眼神楚楚可怜,一副求安慰的表情。
然而,郁大侠视若无睹,还一个劲地跟教练说:"别客气!一定要让她学好!"
教练得令,信念更加坚定。挥动着拳头,像一头野兽,用他充满杀气的目光示意欢仔先进攻。
郁大侠喝完咖啡,又要了一杯可乐,喝完可乐又要了一杯啤酒,喝完啤酒又要了一杯奶茶。真不挑食!
欢仔一出拳就被打,一出拳就被打。十几个回合下来,已经疼得抬不起胳膊,头晕目眩,只好赖在地上不起来了。
这是小时候被吴笛揍时,常用的伎俩,耍赖!
欢仔的行为让教练大跌眼镜,最后还是郁大侠亲自出马,欢仔才勉强从地上爬起来,但要求是上午的训练就到此为止,外加一顿丰盛的大餐。
"好!吃完下午继续!"郁大侠一口答应,但显然事情还没完。
欢仔累得汗流浃背,瘫软在沙发上,口渴难耐,直接拿起郁大侠没喝完的奶茶,吸了一大口。
"大侠,你怎么也在这儿?"
一个熟悉的女人声音钻进欢仔的耳朵,吓得欢仔直接把喝了一半的奶茶给呛了出来。
"啊!"欢仔呆住了,白乔恩就这么气势昂扬地站在了她和郁大侠之间。
于是,就在拳击馆楼下的餐厅里。毫无公害的两人餐就这么变成了混合了醋意和杀气的三人餐。想到下午又要跟白乔恩肉搏,欢仔手抖得连叉子都拿不稳了。
"吴笛,你怎么啦?"郁大侠关切地问。
白乔恩冲欢仔翻了个白眼,随即用温柔的目光投向郁大侠。郁大侠咳嗽两声,低下头。
"哦,没事。我去趟洗手间!"
欢仔起身,拖着沉重又疼痛的肉身急急地奔向天堂,不,厕所。嗯,先进了厕所,然后趁郁大侠和白乔恩不注意,从后门溜走了。
谢天谢地!欢仔抚了抚胸,终于躲过了一劫。
白乔恩殷勤地给郁大侠倒了一杯红酒,抿嘴笑道:"大侠,什么时候陪我去看电影呗?"
郁大侠双手交叉抱在胸前,半开玩笑道:"有功夫去看电影,还不如帮帮我!非得搞什么拳击要赢你,你这不是存心给我添堵吗?"
白乔恩卷翘的睫毛颤了颤,眼睛弯成月牙笑道:"我怎么会给你添堵呢?要不,你从了我?我保证把吴笛的口吃彻底治好!"白乔恩拍拍胸脯,猛地凑到郁大侠面前,冲他眨了眨右眼。
这女人太不简单,居然在白衣天使,霹雳娇娃,鬼马精灵三种状态间切换自如。
郁大侠立马缩短了脖子,无可奈何地嘟嚷:"我说你怎么就无药可救了呢,我一直把你当妹妹,这你是知道的!况且--"
"况且什么?"
"况且,我已经有意中人了。"
白乔恩一点不生气,大概这种话早听麻木了,死皮赖脸地抿了抿嘴唇道:"知道啊!我也一直把你当哥哥啊,但是,你现在把我当妹妹,也不代表会永远把我当妹妹对吧?我对你的心,不会被轻易动摇的!"
说着,白乔恩用两只手比了个爱心,充满爱慕的眼波从心形穿过去,刚好击中郁大侠的一双三角眼。郁大侠打了个激灵。
"有女如斯!在下佩服!"
郁大侠有理说不清,只好抱拳敬而远之。
白乔恩心里美滋滋的,喝了一大口红酒,小脸儿白里透红,喃喃道:"就算你是棵老铁树,一千年不开花,一千年不结果,我也愿意等!"
郁大侠差点被一口红酒噎背了气。
"你别紧张啊,虽然老铁树不开花,可是有文化啊!"
就这么,郁大侠又被面前这位蛇精病女神补了一刀。呜呼哀哉!
欢仔逃出拳击房,独自在不知名的街道上游荡,虽然心里充满了自责的无力感,但看到巴黎贝甜橱窗里摆着的五颜六色小巧精致的甜品,立马就忍不住跑进去,大开吃戒。吃完甜点又把美食街的其他小吃通通吃了一遍,什么铁板烧鱿鱼、钵钵鸡、狼牙土豆、柠檬鸡米花、香辣小龙虾,一直吃到直打饱嗝。
突然,郁大侠的电话打进来。应该是被发现了,欢仔索性准备关机。不料,吴笛的微信又发了过来。
彪悍一只喵:按时汇报!
杂草么么哒:下午继续练,活力满满!
关机。
欢仔瘪了瘪嘴,虽然撒谎和逃避都不是她想干的事,但她又对自己无能为力。躲起来是不是更安全些,躲起来是不是更自由些,躲起来是不是更快乐些。哎,逃避虽可耻,但有用。
"我这样会不会把吴笛的身体吃成个大胖子哟!哈哈哈!"欢仔摸了摸吴笛圆滚滚的肚子,嘴角掠过一丝恶作剧的坏笑。
路过商场,从落地的玻璃里重新审视吴笛的形象。原本时尚都市女精英的派头,虽然因为欢仔的不会打扮减分了不少,但干脆利落的短发,以及黑白灰性冷淡风格的衣服,让吴笛看上去虽然知性,但也缺乏了活力。
不如,将恶作剧进行到底吧!
欢仔从prada包里掏出一堆会员卡,兴奋不已地跑进了商场。先是给吴笛换了一个更加可爱的发型,后面又买了甜美风的裙子,精致的耳环和手镯,配上平底鞋,全是欢仔平时想穿,却因为身材太胖穿不了的美衣美饰。欢仔在商场逛得不亦乐乎,充分体验了一个美女逛街应该享受的超高回头率。不一会儿功夫,一个女人味儿十足的新吴笛形象出现了,这么一打扮比之前至少年轻10岁,温柔100倍,欢仔在镜子前面眨巴眨巴着双眼,高冷女魔头一瞬间变成了甜美女神经。
欢仔穿回平底鞋,走路带风,沿着步行街的中央广场蹦蹦跳跳。忽然,耳边传来一阵吵杂的音乐,她停下脚步。
这是一个五人组成的街头吉他乐队,成员都很年轻,看上去和欢仔差不多大。因为主唱的声音实在太难听了,所以根本没有人为他们捧场,但这丝毫没有影响乐队的激情,一个个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肆意又随性地表演。
欢仔缓缓走到乐队跟前,扮演痴呆儿童听了起来。虽然是诚心诚意当听众,但也架不住如此不称职的主唱。听着好好的歌被唱跑了调,欢仔心里比谁都着急,实在忍不过去了,一个大跨步过去夺过了主唱的麦克风,接着主唱那首歌继续唱下去。
欢仔一开口,整个台风突变,清新动人的歌词从欢仔口中吐出来,飘荡在城市上空。慢慢的,围观的人群越来越多。乐队其他成员所幸好好配合起来,在听众们的雷雷掌声里,欢仔唱了一首又一首。
原来的主唱,站在旁边竟然一点也不尴尬,也和群众一起叫好。
"谢谢!谢谢!"欢仔有些羞涩,毕竟是她第一次在这么多人面前唱歌,不过感觉好极了。
一曲唱罢,又来一曲。
广场上的巨大时钟,秒针有规律地旋转。在听众热情的欢呼里,欢仔的心也跟着旋转旋转。
忽然,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人群里,郁大侠张大了嘴巴,惊诧万分地盯着欢仔,欢仔忽然停下,不敢再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