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之大,无奇不有。

    大雍朝是以凡人为主的国度,皇族姓萧,这一代的国主开明上进,胸怀宽广能包容四海。

    自国主上位以后,朝中深感修行一事对百姓民生的重要性,颁发了诸多法令,其中就有不少是对修士这种“高素质人才”引进的办法。

    身后有门派的修士,若是不愿意脱离原籍,可以来大雍客居,十方城免费为他们提供居所;

    若是散修,更方便了,可以直接在十方城落户,拥有正式的十方城城民身份,朝廷优先与他们合作,毕竟修士门类多,这么大个国家,总有他们能帮忙做的事情;

    至于妖修c开了灵智的妖兽,只要确定生平没干什么伤天害理的大坏事,也都能享受到和人族修士一样的待遇。

    修士们利用自己的一技之长,在大雍的十方城生活的很是滋润。

    但众所周知,世人的悲欢并不相同,有个男人,他来到十方城以后,深深地感受到了生活的艰涩。

    赚钱好难,活着好累。

    到了春天,是万物繁殖的季节。

    十方城依山傍水,巍峨的城池在宽阔的河谷平原上拔地而起,作为大雍朝的京都,这座城在人口c面积c规模上,自然是佼佼者。

    出了南城门,一直往南走,过了河,到了山上,都还是街市。

    委实有点大。

    沿山而建的街市里,种满了桃花。

    站在半山腰,极目望去,便能将整座十方城收入眼底。

    桃红柳绿c市井人家c城北那威严壮丽的皇宫c城西一望无垠的各色学府全都一览无余。

    桃花景美,山城人美,城南这几座山便是十方城每年春天各式各样的郊游活动c康养活动c仙人修行交流c凡人论学c青年男女相亲的好地方。

    越是靠近山顶,桃花开得越旺盛,灵器也就愈发的浓郁,修士来了,能感觉到无尽的力量涌进丹田,凡人来了,益气滋补c延年益寿。

    半山往上,有一亭台楼阁蜿蜒雅致的地方,其名为:藏春。

    藏春的大名,在十方城简直如雷贯耳,无论是大街小巷的百姓还是最爱闭关整日不出门的修士,提到这个地方,都能带着一脸暧昧的笑容,与你说道几句。

    藏春,藏的是人间美色,乃风月场。

    大雍民风开放,朝廷对这一行业并没有严苛的管制,民生百态,只是开门做生意罢了,能容得下!

    时间已经到了孟春三月,山上桃花绽放,山下沿河绿柳成荫。

    去年是个丰收年,大雍各地丰饶的物产都堆满了仓库,今年开春以来,十方城每天都有大量的车马船舶往来。

    码头很大,一眼望去,河面上全是大大小小的船只,岸上还迅速来往着接驳的马车。

    卸货工人扛着一个个巨大的麻袋,重倒是不太重的,码头的地砖按照某种规律排布,朝廷早就请厉害的修士在这里布下了阵法,工人在此处劳作,体力能得到大幅增益,往常能扛一百斤的人,在这里能轻松扛起三百斤!

    工人们往返于货船和马车之间,排着一列列的队伍,井然有序。

    场面热闹却不至于忙乱。

    一人喜气洋洋道:“今天早上,管事说了,最近活很多,给咱们涨了工钱,足足有三百文!”

    一人接话,若有所思,“我还没听说,不过这么多的话,今天下了工,我就多割半斤肉,给家里的小崽子一顿吃个饱!”

    另有一人神神秘秘道:“咱们这个活,虽然挣得不少了,但是你们知道吗,我二叔家的老表的侄子进了藏春打杂,听说若是能在那里干活,哪怕是个淸倌儿,也有这个数!”

    数额堪称巨款,众人惊叹:“嚯!”

    显然这几人相互之间很熟识,跟在他们身后的年轻男子却是一言不发的。

    此人长得高而瘦,听说是闻不得花粉,头上包着一块很大的绿头巾,头c脸c脖颈全都被罩在头巾里面。

    前头便有人好奇,问先前说话的几人,“那是谁,你们认得吗?”

    “嗐,认得认得,那小伙子才来不久,虽然说话古古怪怪,但天生神力,你瞧”

    “呀,他能扛五个麻袋,这可是一千五百斤的货!”

    听见有人说到自己,年轻男人晃了晃被头巾捂着的脑袋,算作示意。

    都是家有老小的男人,前方几人很快就又说回赚钱的话题。

    “可惜,俺打娘胎生下来就不够英俊,不然也能靠脸挣点钱”

    “长得好看的,人家都

    在南山上了,我听说藏春的花魁娘子,去年挣了足足十万两呢!”

    “天呐,这么多,我这辈子要是能存下一万两,家里的老母亲怕是都要烧高香告慰先祖”

    年轻男人一直跟在这几人身后,他们搬什么,男人就跟着扛起什么,黄昏时候,从管事那里领取了今日份的工钱。

    管事对这个力大如山的年轻人很是欣赏,“小伙子,好好干,照你这力气,再过几个月,都能攒的下娶亲钱了!”

    年轻男人的住处很妙,十方城的城墙上,四角都有高高的塔楼,这里虽是日夜都有人巡视,但都是在塔楼下方来回,除了每年按时清扫,没人无事会真的进去。

    年轻男人在塔楼最顶层住了半个月了。

    他有一个秘密,他是一只妖兽!

    从小生活在山里,最近才进入人族的城池,听说十方城容纳百族,他也来碰碰运气。

    他隐约知道,自己是一只鸟妖,毕竟那么高的塔楼,他都能刺溜一下飞上去!

    塔楼最顶层这里,原是放着一些干柴,也有简单的桌椅,你竟头顶上就是一只大钟,若是有人上来清扫,爬了几十层,定是要休息一番的。

    十方城入了夜,也是极为热闹的。

    鸟妖把屋子里的桌椅都挪开,空下来的地方,本是想给自己搭个鸟窝,但认真思考过后,又觉得还是学人族那样,摆个床榻,毕竟入乡随俗,他既然来到了人间,就要学会人族的那一套,这样才有助于自己早日习惯人间的生活。

    鸟妖觉得,自己似乎是个夜猫子,大半夜都没睡着。

    也许是昼伏夜出那一类的鸟?

    新旧日交替的时候,头顶的大钟会自动敲响。

    鸟妖好不容易睡着,就又被吵醒了,索性坐起来。

    透过塔楼的窗户,他能看见对面的山。

    他的视力很好,即使隔着这么远,也能很清楚地看见那座山上的院落,他被一扇窗户吸引了注意力。

    那扇窗户里,灯火通明,房间装饰的很华美,房里正坐着几男几女。

    用人族的眼光来看,姑娘们个个都生的很漂亮,正在弹琴的女子是其中面貌最好看的。

    她身上穿着桃红色的精美裙子,裙摆上绽放的桃花活灵活现,头上戴着明亮璀璨的珠宝,手臂上还挂着一只通透水灵的镯子,在她面前的桌子上,还摆着精致的食物,其中一只盘子里的烧鹅还在冒着热气。

    看起来就很好吃。

    “咕噜咕噜”

    鸟妖肚子饿了。

    如此美食,窗户里的几人却无人动筷,他们对那弹琴的女子拍手,鸟妖竖起耳朵,听见他们的欢声笑语。

    那弹琴的女子又跳起舞来,其他几个女子为她伴奏。

    鸟要看见,那些男人离开时,送给弹琴的女子很多银票,面额竟然是“万”字开头!

    那女子干的是什么活计?

    弹个琴,跳个舞,就有几万两银票的收入!

    鸟妖回身,从床板下翻出自己藏钱的小布袋子。

    他把袋子里的钱全都倒在床上,一点一点地数,一枚铜钱都没放过。

    “我好穷。”

    竟连一百两都没有。

    肚子又叫了几声,鸟妖叹气,取了几十文钱,从塔楼的窗口一跃而下。

    疾风从眼前掠过,他落在街市中间。

    许多店铺都是通宵达旦营业的,鸟妖看了一圈,吃食种类很多,味道鲜美而丰富。

    但——

    一只烤鸡就要三十文钱,果子酒一杯就要十五文,更别说那些酒楼里不断飘出香味的美食了。

    很香,很贵。

    最后,鸟妖咬牙给自己买了一大碗鸡汤面,配了一杯添加果子汁的糖水,两样便将他带来的铜板画了个差不多。

    戴着头巾不方便,鸟妖便端着碗来到店门前的河边,挑了个木墩子坐下。

    面的味道也还不错,糖水也还行。

    汤汁都没剩下。

    鸟妖摸摸肚子,却觉得自己还没吃饱。

    他又想起了那扇窗户里,没人动过,最后被端走的烧鹅。

    漂亮,便能做花魁么?

    鸟妖站在水边,看着灯光下,自己隐约映在河面的脸庞。

    心中渐渐有了主意。

    鸟妖这一整夜都没睡,他抱着膝盖,坐在床上思考。

    既然妖生有了方向,那便要尽快行动起来!

    天色微微亮,头顶的大钟还未敲响时,鸟妖便已经收拾好了行礼,迈向了自己昨夜决定好的道路。

    他要去做人间的花魁!

    一路上,行人熙熙攘攘,鸟妖还遇到了日日和自己一起在码头

    上工的那几个男人。

    “兄弟,快要到点儿了,你怎么往山上走啊?”

    “上山有事”

    “那你注意着时间啊,去晚了小心管事骂”

    鸟妖摆了摆手,心想,我以后不会再回码头了。

    我要去挣大钱。

    山上的桃花果然很美,虽然以前他在塔楼上也能看得很清楚,但他现在只要伸手,就能接得住花瓣中间滑落的露水,这感觉,是先前只能远观所不能比的。

    很快,鸟妖就来到了自己看见的那扇窗户下。

    眼瞅着大堂里空了好几桌,跑堂小二踌躇几番,不敢上前,只能在不远处擦汗着急,这叫个什么事!

    叶无讳兀自沉思,竟像毫无所觉。

    楼上,谢朝雨倚窗而坐,笑吟吟看楼下剑修许久,只觉此人木楞痴傻,着实有趣。

    叶无讳正寻思,突然有一人,声如玉石筝鸣,清冽干净。

    “楼下道友,可否赏脸,共饮一杯?”

    蓦然入耳。

    叶无讳闻声抬头,心口轻“咚”一下,撞进了那双笑眼。

    恼人的柳絮四下翻飞,那人一身水洗天青色,斜倚窗棱,玉白的手支着下巴,一双绮丽凤眼,漆黑瞳仁熠熠生辉,叶无讳想起了北辰极夜时漫天的星光。

    叶无讳微怔,但很快就收回视线。

    “哦,好。”

    看装扮,是年轻男子,样貌虽好看,但男修士长什么样,叶无讳并不是很想在意。

    叶无讳上楼。

    待人进门,谢朝雨心中惊叹,这人在楼下时,她看着就觉得气质独卓,面对面见了,她才知道,话本里那些形容男子天人之姿的描写并不是夸张。

    她起身拱手招呼:“道友请这边坐。”

    谢朝雨招手唤来小二,“明前茶,要新进的”,美男子,她得用好喝的茶招待。

    新茶果真鲜香甘醇,隔着丝缕热气,谢朝雨端起茶盏时,看叶无讳一眼,啜一口茶水,再看一眼,放下杯盖,又看一眼。

    锐利狭长的眉眼,好看,抿起来的淡色薄唇,好看,挺直的鼻梁,也好看,肩宽腰细大长腿啊,他发量好多,就是看着有点毛躁

    叶无讳脸皮厚,任她看。

    这茶水闻着挺香,但不若北辰山下喝惯了的烈酒,一口下去能烧到心窝子。

    “在下叶无讳。”

    谢朝雨:“噗——!”

    巧了,剑修,叶无讳,长得很好看

    这不是我前不久一块玉买来的道侣吗?

    叶无讳看她呛咳不止,心下了然。他叶无讳多年仗义除魔,修真界无人不知,今日新结识的这位道友看来也是对自己仰慕已久。

    “咳,谢九”,谢朝雨止住咳,拿帕子擦去嘴角水渍。

    道侣嘛,大约是要从甜甜的恋爱开始谈起。

    谢朝雨找话题瞎扯:“看道友面相,与我有缘”

    叶无讳:“嗯?”

    谢九擦嘴时,雪白的丝帕捻过殷红唇角,雪霰一点梅,他方才看走神了。

    这茶越喝,气氛越尴尬。

    叶无讳放下茶盏,不知视线该落在何处,看脸吧,容易走神,看脖子以下,又觉得甚是怪异,明明都是男子叶无讳不解,便抱剑看向河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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