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初十,杨凌带着不少东西,还有随行的李远,就跟着商队出了蓝湖城的东城门。
沿着大路向东南而行,大概十多天的功夫,就能到达宝蚕州。
出了城门不远的杨凌忽然有一种年幼时候跟着家人出去游玩的激动感觉。
来了这个世界这么久,自己还没有出过远门呢。
虽然在蓝湖城这一亩三分地里头苟着自己还算不错,但是杨凌对自己的定位还是很准的,就凭自己的江湖阅历,要是出去了,那就是个棒槌。
杨凌肯定不会在蓝湖城这地方待一辈子,他迟早是要走进那座真正富贵的京城的,所以,现在就当做熟悉熟悉江湖规矩。
老话都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很多道理都是亲眼见过了才等真正懂的。
多见识些人心险恶,也是有好处的。
蓝湖城附近的山贼,早就让轩辕青峰带着一帮人天天贴补家用给贴补没了,所以前几天的路程还是相当的安逸。
晚上要是有城池就住客栈,没有城池,大家就在野外对付了。
这帮江湖汉子对这种事情早就熟悉的不行,停好马车,打猎烤干粮,搭帐篷,行云流水。
杨凌则是当做野外宿营来看的,这么一看,还挺有意思。
出门在外的,这些汉子们就没有太多的讲究,只要能够填饱肚子就行,所以也不需要什么讲究和手法,只要肉熟了就谢天谢地。
杨凌对食物可是很挑剔的,虽然他并不挑食也不会浪费,但是毕竟有这手艺,凭啥委屈自己的肠胃啊。
“行了,你们快都放下吧,这挺好的山鸡兔子,都让你们祸祸了。”杨凌实在是看不下去了。
临走的时候,杨凌也是听说要经常露宿,所以他可是带了不少调料出来的。
既然跟着大家出来,那总要出些力气,正好这帮汉子在外头不乐意做饭,正好这个工作就落到了杨凌的身上,而杨凌也乐得做饭。
有了这位号称云水第一的美女厨神动手,这帮汉子也挺高兴,平时杨凌虽然都会每天练习或者切或者雕刻,每天也会炒几个菜,但是毕竟镖局离得有段距离,杨凌亲手做的东西,早就让酒楼的人吃没了,他们很少能吃到,现在有了这机会,当然要好好把握。
“去,多捡些柴火回来,再弄些宽大的叶子。”
“这几只山鸡兔子拿到水边清洗干净拿回来。”
“你,把刀给我。”
杨凌一顿吩咐,土匪们也就屁颠屁颠的打下手。
不一会的功夫,这些土匪们就拿着清理好的山鸡兔子回来了,也有人抱着树叶柴火在边上蹲着。
杨凌接过一只清理干净的山鸡,用削尖了的木棍先戳几下,然后把例外都均匀的抹上一层他秘制的调料,然后用宽大的树叶子包好,再往外包裹一层泥,然后就扔到土坑里,在上面烧上一堆火。
至于兔子,就从前胸劈开,穿在木棍上直接架在火上烤。
等到兔子肉烤出了油脂,表面微微有一层硬壳的时候,再转小火慢慢的烘烤一段时间就行了。
等到完全成熟,就直接上手撕开,沾着椒盐吃就很美味。
那些山鸡上边的苟活燃尽,等到里面的红彤彤炭火也自动熄灭后,杨凌就扒出了一个个圆溜溜的泥蛋子。
用刀柄敲开外头的硬泥,就露出了里面依旧翠绿的树叶子。
扒开以后,烤鸡特有的香气就散发开来。
这种做法一般被称作叫花鸡,但是并不是用山鸡,只不过这个时候,杨凌也就不那么较真了。
这些东西弄好,一边的土匪早就开始咽口水了。
“老板,啥时候能好啊”徐缨手里拎着一块早就烤好的干粮,馋兮兮的问道。
“好了,吃吧。”杨凌一笑,然后招呼大家开始吃饭。
虽然东西不少,但是毕竟商队人多,所以一人也就分不了几口。
但是就算是几口,也足够这帮家伙就着干粮吃饱了,实在是比他们自己鼓捣出来的东西好吃了太多。
杨凌被照顾,得到了半只鸡和一只兔子腿,配上用火烤的干巴巴的干粮,还真别有一番风味。
一边的周天宇和徐缨嘀咕了良久,最后两人似乎达成了共识。
俩人决定,等到前面城池的时候,说什么也要买上些食材,再买口大锅带着,要不然不是浪费了杨凌这么个大厨么,老板说的对啊,既然有这手艺,凭啥要委屈自己的肠胃
第五天的时候,商队路过一座城池,周天宇大手一挥,买了两
车的补给和两口大铁锅,一口备用。
杨凌有点目瞪口呆,周天宇这么腼腆有理的孩子,怎么和土匪混久了,也这个德行呢
有了大铁锅和食材,一行人的生活等级顿时上升了几个档次。
出了云水郡的地界,有一段路可是荒无人烟,要走上五六天的功夫才能走到宝蚕州的地界。
这段路上,山贼马匪最是猖獗,但是也相对的比较守规矩,要钱就不要命,只要路过的商贩懂事,一般只会损失些银子。
第六天的功夫,天空中开始下起了小雨。
“这道路泥泞,又不好搭建帐篷,要是找不到可以遮雨的地方,今晚就只能在马车里对付一夜了。”周天宇说道。
“要是有不开眼的山贼就好了,咱们可以去山寨里睡一晚。”徐缨则是摸了摸后脑勺说道。
一干土匪都纷纷点头。
杨凌瞪了徐缨一眼,走到哪都不安生。
“山贼是你家的啊,说来就来,来了再说,要是不来啊,你给我安生一点,出门之前我咋说的,你重复一遍。”杨凌瞪着徐缨说道。
“出门在外,要听老板的话,老板不在,多听周公子的话,不主动惹事。”徐缨摇头晃脑,像个被先生检查功课的小孩。
“记得就行,老实点,这么多兄弟,就属你不老实。”杨凌教训道。
“知道了知道了,我不就是说说么。”徐缨用手捂住脸,小声嘀咕。
“呔此山是我开,此路是我开,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一声大喝伴随着脚步声,从前方传来。
沿着大路向东南而行,大概十多天的功夫,就能到达宝蚕州。
出了城门不远的杨凌忽然有一种年幼时候跟着家人出去游玩的激动感觉。
来了这个世界这么久,自己还没有出过远门呢。
虽然在蓝湖城这一亩三分地里头苟着自己还算不错,但是杨凌对自己的定位还是很准的,就凭自己的江湖阅历,要是出去了,那就是个棒槌。
杨凌肯定不会在蓝湖城这地方待一辈子,他迟早是要走进那座真正富贵的京城的,所以,现在就当做熟悉熟悉江湖规矩。
老话都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很多道理都是亲眼见过了才等真正懂的。
多见识些人心险恶,也是有好处的。
蓝湖城附近的山贼,早就让轩辕青峰带着一帮人天天贴补家用给贴补没了,所以前几天的路程还是相当的安逸。
晚上要是有城池就住客栈,没有城池,大家就在野外对付了。
这帮江湖汉子对这种事情早就熟悉的不行,停好马车,打猎烤干粮,搭帐篷,行云流水。
杨凌则是当做野外宿营来看的,这么一看,还挺有意思。
出门在外的,这些汉子们就没有太多的讲究,只要能够填饱肚子就行,所以也不需要什么讲究和手法,只要肉熟了就谢天谢地。
杨凌对食物可是很挑剔的,虽然他并不挑食也不会浪费,但是毕竟有这手艺,凭啥委屈自己的肠胃啊。
“行了,你们快都放下吧,这挺好的山鸡兔子,都让你们祸祸了。”杨凌实在是看不下去了。
临走的时候,杨凌也是听说要经常露宿,所以他可是带了不少调料出来的。
既然跟着大家出来,那总要出些力气,正好这帮汉子在外头不乐意做饭,正好这个工作就落到了杨凌的身上,而杨凌也乐得做饭。
有了这位号称云水第一的美女厨神动手,这帮汉子也挺高兴,平时杨凌虽然都会每天练习或者切或者雕刻,每天也会炒几个菜,但是毕竟镖局离得有段距离,杨凌亲手做的东西,早就让酒楼的人吃没了,他们很少能吃到,现在有了这机会,当然要好好把握。
“去,多捡些柴火回来,再弄些宽大的叶子。”
“这几只山鸡兔子拿到水边清洗干净拿回来。”
“你,把刀给我。”
杨凌一顿吩咐,土匪们也就屁颠屁颠的打下手。
不一会的功夫,这些土匪们就拿着清理好的山鸡兔子回来了,也有人抱着树叶柴火在边上蹲着。
杨凌接过一只清理干净的山鸡,用削尖了的木棍先戳几下,然后把例外都均匀的抹上一层他秘制的调料,然后用宽大的树叶子包好,再往外包裹一层泥,然后就扔到土坑里,在上面烧上一堆火。
至于兔子,就从前胸劈开,穿在木棍上直接架在火上烤。
等到兔子肉烤出了油脂,表面微微有一层硬壳的时候,再转小火慢慢的烘烤一段时间就行了。
等到完全成熟,就直接上手撕开,沾着椒盐吃就很美味。
那些山鸡上边的苟活燃尽,等到里面的红彤彤炭火也自动熄灭后,杨凌就扒出了一个个圆溜溜的泥蛋子。
用刀柄敲开外头的硬泥,就露出了里面依旧翠绿的树叶子。
扒开以后,烤鸡特有的香气就散发开来。
这种做法一般被称作叫花鸡,但是并不是用山鸡,只不过这个时候,杨凌也就不那么较真了。
这些东西弄好,一边的土匪早就开始咽口水了。
“老板,啥时候能好啊”徐缨手里拎着一块早就烤好的干粮,馋兮兮的问道。
“好了,吃吧。”杨凌一笑,然后招呼大家开始吃饭。
虽然东西不少,但是毕竟商队人多,所以一人也就分不了几口。
但是就算是几口,也足够这帮家伙就着干粮吃饱了,实在是比他们自己鼓捣出来的东西好吃了太多。
杨凌被照顾,得到了半只鸡和一只兔子腿,配上用火烤的干巴巴的干粮,还真别有一番风味。
一边的周天宇和徐缨嘀咕了良久,最后两人似乎达成了共识。
俩人决定,等到前面城池的时候,说什么也要买上些食材,再买口大锅带着,要不然不是浪费了杨凌这么个大厨么,老板说的对啊,既然有这手艺,凭啥要委屈自己的肠胃
第五天的时候,商队路过一座城池,周天宇大手一挥,买了两
车的补给和两口大铁锅,一口备用。
杨凌有点目瞪口呆,周天宇这么腼腆有理的孩子,怎么和土匪混久了,也这个德行呢
有了大铁锅和食材,一行人的生活等级顿时上升了几个档次。
出了云水郡的地界,有一段路可是荒无人烟,要走上五六天的功夫才能走到宝蚕州的地界。
这段路上,山贼马匪最是猖獗,但是也相对的比较守规矩,要钱就不要命,只要路过的商贩懂事,一般只会损失些银子。
第六天的功夫,天空中开始下起了小雨。
“这道路泥泞,又不好搭建帐篷,要是找不到可以遮雨的地方,今晚就只能在马车里对付一夜了。”周天宇说道。
“要是有不开眼的山贼就好了,咱们可以去山寨里睡一晚。”徐缨则是摸了摸后脑勺说道。
一干土匪都纷纷点头。
杨凌瞪了徐缨一眼,走到哪都不安生。
“山贼是你家的啊,说来就来,来了再说,要是不来啊,你给我安生一点,出门之前我咋说的,你重复一遍。”杨凌瞪着徐缨说道。
“出门在外,要听老板的话,老板不在,多听周公子的话,不主动惹事。”徐缨摇头晃脑,像个被先生检查功课的小孩。
“记得就行,老实点,这么多兄弟,就属你不老实。”杨凌教训道。
“知道了知道了,我不就是说说么。”徐缨用手捂住脸,小声嘀咕。
“呔此山是我开,此路是我开,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一声大喝伴随着脚步声,从前方传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