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人,要买点啥啊?”

    这家店从里面看不小,但是店里的伙计却不多。

    连柜台那里的掌柜也算上,一共不过五个人而已。

    那掌柜的看上去有四十来岁,胖乎乎的,脸庞有点微黑,身上穿的是棉布衣裳。

    在他面前放着一边放着算盘,还有笔墨纸砚。

    店里剩下的四个伙计,都是男人。

    一个有三十来岁,另外两个一个十七八岁,一个小一点有十五六岁的模样。

    不用成嫂子介绍,只看这掌柜的,还有那四个伙计,叶倾城就能知道这是一家子。

    而不是,从外面雇来的伙计掌柜。

    不管是掌柜的,还是伙计都没有看到有人进来,就围过来给你介绍店里的布匹,还有成衣。

    而是站在原地,看她和成嫂子在店里走动,看柜台上摆放着的麻布,棉布。

    就算她们伸手去摸,这一家子也没有一个变脸,或是立即上来阻止的。

    而是在看着她们挑中了几样布匹以后,那个十五六岁的少年这才走过来,笑着问道。

    就在刚才她摸着棉布的手感,挑选棉布的花色的时候,成嫂子说。

    这店里不只是这五个男人在招呼客人,还有几个女人也在店里。

    有一个是掌柜家的娘子,一个是那个十七八岁伙计的媳妇儿。

    还有一个,是那三十来岁男人家的闺女。

    果然跟她猜测的一样,这家店里不管是男伙计,还是女伙计也好,都是一家子。

    这家店是属于兄弟两个的,就是那掌柜的还有那三十来岁的男人所有。

    他们两兄弟齐心协力,两家妯娌还有孩子也都和和气气的,从没有脸红过。

    “都说和气生财,我看这句话很对。”

    不见这家店,才被这兄弟两个接手的时候,可没有这么大的规模。

    还是他们兄弟接手后,才把布店发扬光大的。

    “我们要这匹,这匹,还有这匹布。”

    叶倾城和成嫂子把挑选出来的棉布,一一指给了这小伙计。

    然后,由他把所要的尺寸从布匹上裁下来,再搬到那掌柜的面前。

    叶倾城挑选的颜色,有适合凌霄穿的,有适合凌氏穿的,而至于她自己却没有那么在意。

    在她看来,穿什么颜色的都行。

    可是,成嫂子却硬是,给她挑了颜色鲜艳,正适合她的布匹。

    另外那个十七八岁的男子,则去了二楼,把她们要的棉花搬下来。

    她们要的棉花不少,鼓囊囊的装了两大包。

    等这两大包的棉花拿下来,掌柜的也利落的把账算好了。

    果然这家店的布又好又便宜,这么多的东西买下来,花了五两多一点。

    而掌柜的还很干脆的,给她们把零头免去了。

    等叶倾城和成嫂子从布店里走出来,一人背着一个大包裹。

    那包裹大的,简直要把她们给淹没了。

    还是成嫂子家的男人柳成领了工钱后,直接找过来,接了她们二人背上的大包裹,放到了驴车上,这才让她们上了驴车。

    不然背着那么大的包裹,根本进不去驴车里。

    “有了这些棉布,还有棉花,就能好好的过个冬了。”

    成嫂子笑着拍着,车里的棉花说道。

    “是啊。”

    叶倾城也笑着回道,这些是过冬用的。

    过年的时候,也还要准备过年的衣裳。

    不管怎样,这是她们一家回来小青村第一个新年。

    总要有一个好的开始才是。

    不能被逼回小青村了,就得过且过,不去思想将来了。

    这一来一去的,在她们返回小青村之后,已然是晌午时候了。

    李大娘早早的就等在大门外,陪着她一起等人的是凌氏。

    在叶倾城下来驴车后,并没有看见凌霄。

    “霄儿,去旧房子那边了。”

    凌氏仔细看了看她的脸色,才笑了。

    打从叶倾城给她家凌霄冲喜那一天起,就没有个清闲的时候,总是不停的奔波中。

    现下,又要翻盖房子,又要准备过冬用的东西,真是难为她了。

    好在,凌霄也不算是一无是处,一点忙也帮不上的。

    见见那些雇来翻盖房子的人,跟他们说说话,定下工钱还是能够做到的。

    总要做点力所能及的事,不能把一切都压到叶倾城的肩上吧。

    她家娶媳妇儿,不是为了让媳妇儿给她们母子当牛做马的。

    而是真心的接纳她,想要让她感受到家的温暖,一家人互相扶持着过日子的。

    “这些就都搁东屋里吧,待会我就把铺盖剪好,咱们先把铺盖做起来。”

    李大娘虽然不绣花了,可是做这些活计还是没有问题的。

    “倾城,晌午饭芽儿和她婆婆包圆了,你就只管先捡着你能做的去做,其他的就交给芽儿和燕子她们吧。”

    康嫂子已经说了,叶倾城家翻盖房子的一切费用,都由她家来出。

    原本这一天一顿的晌午饭,是要叶倾城一家来出的。

    但是,在康嫂子接过那一块碎银子后,就决定除了肉钱以外,其他的米面菜啥的,都有她家来出。

    “行,那我先去做晌午饭。”

    叶倾城说着话,挽袖子撸胳膊,就往厨房走过去。

    因着见到镇上那家肉铺,叶倾城又拿钱买了一大块的肉。

    足足比当日李大娘家的,那一块肉多出一倍。

    除此之外,她还买了好些骨头,以及一副猪肝、猪肺。

    把买回来的肉切成三块,两块挂到厢房下,另外一块拿到了厨房里。

    她买回来的肉,照旧是肥肉多瘦肉少。

    拿到厨房的这一块,切下一长条备用。

    而后,她利落的淘米下锅,顺便抓了一把红豆一并放进去。

    在等着红豆饭煮熟的期间,她打算先煎点油。

    猪板油下锅,在煎油当中,她还加了水。

    她不知道为啥要加水,而是在记忆里,前世她奶奶煎油的时候,就是这么做的。

    并没有出现,铁锅不干有水残留的话,放油入锅就会溅出来。

    偏偏煎油的时候,往锅里加水却不会有这样的顾虑。

    她问过她奶奶,她奶奶也说不知道,就是口耳相传这么传下来的。

    当锅里的红豆饭的香味溢出来的时候,她的油也煎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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