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玥娇嗔了陆驰一眼,说:“小嘴儿还挺甜,这么会说话,把周夫人哄得高高兴兴的,舍得送这么多花茶和糕点给我们。”
陆驰抿着唇笑了笑,说:“咱们也送了许多礼去,那些都是你亲手做的吃食,外头的人争相买呢,即便周夫人回了这么多礼,她也不吃亏。”
沈玥娇点了点头,笑道:“不过咱们送礼送的是情谊,并不是礼品的贵贱。况且你也说了,周夫子他们夫妇对你多有照顾,以前是没有条件回报他们的恩情,现在咱们手头宽裕了,多送些礼给他们也是应该的。”
小两口一边说着话,一边往集市那边去,打算去买做肉酱和肉脯所需要的食材。
至于猪下水就不用找沈玥娇买了,集市上的几个卖猪肉的摊子的猪下水都被孟夫人承包下来了,由林屠夫帮忙统一买下,然后孟夫人早上去陆家拉货的时候一并送过去。
到了集市的时候,林屠夫还没卖完猪肉。
他看到沈玥娇和陆驰,脸上露出了几分惊讶,而后笑着招呼道:“今日怎么这个时辰出来买菜?可吃过午饭了?若是还没吃,上我家去吃个便饭。”
“多谢林大哥,我们吃过午饭了。”陆驰笑着对林屠夫道:“帮我们割几块肉!”
林屠夫知道陆家现在做吃食卖给吉祥酒楼,所以每次来都会买许多肉。
他挑了几块好的肉,抬眼看向陆驰,道:“还是照往常那样要三十斤么?”
陆驰不常来采买,通常都是沈玥娇和婆婆王氏来买肉的,他也不太清楚往常买多少斤肉,只知道今天需要买许多肉,光是肉酱就比平常做的多,更何况还打算做肉脯。
陆驰转头朝沈玥娇看去,“需要多少猪肉才够?”
沈玥娇便挑眉好笑的看了陆驰一眼,见他略微有些不自在的摸摸鼻子,这才对林屠夫道:“割八十斤肉!今天要的多。”
说着,她扫了一眼林屠夫摊子上的肉,估摸着也只有七八十斤肉左右了,索性让他全部称了,顺便把剩下的一副筒骨和一对猪脚一起买下。
筒骨用来炖汤,美味又营养。至于猪脚,便也跟着猪下水一起做成卤味,浇上辣椒蘸水,满满的胶原蛋白,好吃不腻,还美容养颜。
林屠夫一听他们竟然把自己的肉摊包圆了,顿时更高兴了。一边称肉一边笑着道:“这筒骨和猪脚一起,给五十文钱就行。这些猪肉一共只有七十八斤,若是不够的话,要不去隔壁肉摊再添一点儿?”
沈玥娇每次来买猪肉只在林屠夫一家买,除非林屠夫的猪肉不够了才会去其他肉摊看。一次买的量大,又不会挑三拣四,不会因为几文钱磨个半天,这样爽快的客人谁不想要?
所以,同在集市摆摊卖猪肉的人都特别羡慕林屠夫能搭上这样的长期买卖。
不过沈玥娇愿意跟林屠夫做生意,也是看在他大方的份上,有时候多出几两,他便会直接把尾巴抹掉,只算整数,而且还会送一些骨头或者猪下水一起。虽不是为了占这点儿便宜,但跟大方的人做生意,总比跟那些抠抠搜搜,斤斤计较的人做生意要开心许多。
再则,林屠夫跟孟夫人是亲戚,沈玥娇现在跟孟夫人以姐妹相称,孟夫人平常对沈玥娇也多有照顾,所以,沈玥娇觉得,在她的能力范围内,照顾一下孟夫人亲戚的生意也是应该的。反正每天都要买猪肉,林屠夫做生意也厚道,沈玥娇乐意跟他买。
“不用了,差个一斤两斤的也不碍事儿。”沈玥娇说着,便让陆驰付账。
陆驰脑子灵活,又念了那么多年的书,尤其对算术特别的偏爱,只稍微算了一下,就把钱算出来了。
陆驰将钱付了,而后把肉装进竹篓里,背着继续去采买其他所需的食材。
林屠夫肉卖完了,便可以收摊回家了。但是看到陆驰背着这么重的东西,想了想,便热心的跟上去,“陆驰兄弟,你们是不是还要买别的东西?要不要我帮你们背?等你们将所需的东西都买齐了,就叫酒楼的小厮赶马车送你们回去呗?”
陆驰摆摆手,笑着道了谢,“多谢林大哥,这几十斤我还背得动,就不麻烦林大哥了,你去忙你的!等我们把东西买齐了自会雇马车回去。”
“当真不要我帮忙么?”林屠夫顿了顿,说:“反正我这会儿猪肉也卖完了,又不着急回家去,干脆我这会儿去帮你买叫一辆马车过来!”
面对林屠夫的热心,陆驰和沈玥娇都没办法拒绝,也只能麻烦他帮忙去雇马车了。
陆驰和沈玥娇继续去买其他食材。
在集市上又逛了好一会儿,才将所需的东西都买齐。
两人正要去林屠夫等候他们的那位置时,突然沈玥娇的腿被人抱着。
力道不大,但因为太突然了,将沈玥娇吓了一跳。
她连忙低下头看向脚边,便看到一个满身邋遢的小孩子双手死死的抱住她的一只脚,仰着头看着她,露出一脸可怜的表情,声音怯怯的,“夫人,可不可以给我买个馒头,我娘快要饿死了……求求夫人了,您行行好,救救我娘……”
沈玥娇愣了一下,这两个月来她几乎一两天就回来一次花桥镇,还是第一次见到行乞的,而且还是这么小年纪的乞丐。
瞧着怪可怜的。
只是要一个馒头钱而已,沈玥娇便随手抹了几文钱出来,弯腰递给小孩儿,“呐,这里够买好几个馒头的了,你拿去!”
小孩儿大大的眼睛里闪过一丝光亮,立刻向沈玥娇磕了三个响头,动作快得让沈玥娇都来不及反应。
“别磕头,地上脏,赶紧起来。”沈玥娇反应过来,连忙将孩子拉起来,将钱塞到她手里,道:“你家住哪里?不是这花桥镇上的么?”
小孩子摇摇头,说:“我家在大西村,离这里很远。我家遇了灾荒,家里人都没了,我跟娘是来投奔亲戚的。”
陆驰抿着唇笑了笑,说:“咱们也送了许多礼去,那些都是你亲手做的吃食,外头的人争相买呢,即便周夫人回了这么多礼,她也不吃亏。”
沈玥娇点了点头,笑道:“不过咱们送礼送的是情谊,并不是礼品的贵贱。况且你也说了,周夫子他们夫妇对你多有照顾,以前是没有条件回报他们的恩情,现在咱们手头宽裕了,多送些礼给他们也是应该的。”
小两口一边说着话,一边往集市那边去,打算去买做肉酱和肉脯所需要的食材。
至于猪下水就不用找沈玥娇买了,集市上的几个卖猪肉的摊子的猪下水都被孟夫人承包下来了,由林屠夫帮忙统一买下,然后孟夫人早上去陆家拉货的时候一并送过去。
到了集市的时候,林屠夫还没卖完猪肉。
他看到沈玥娇和陆驰,脸上露出了几分惊讶,而后笑着招呼道:“今日怎么这个时辰出来买菜?可吃过午饭了?若是还没吃,上我家去吃个便饭。”
“多谢林大哥,我们吃过午饭了。”陆驰笑着对林屠夫道:“帮我们割几块肉!”
林屠夫知道陆家现在做吃食卖给吉祥酒楼,所以每次来都会买许多肉。
他挑了几块好的肉,抬眼看向陆驰,道:“还是照往常那样要三十斤么?”
陆驰不常来采买,通常都是沈玥娇和婆婆王氏来买肉的,他也不太清楚往常买多少斤肉,只知道今天需要买许多肉,光是肉酱就比平常做的多,更何况还打算做肉脯。
陆驰转头朝沈玥娇看去,“需要多少猪肉才够?”
沈玥娇便挑眉好笑的看了陆驰一眼,见他略微有些不自在的摸摸鼻子,这才对林屠夫道:“割八十斤肉!今天要的多。”
说着,她扫了一眼林屠夫摊子上的肉,估摸着也只有七八十斤肉左右了,索性让他全部称了,顺便把剩下的一副筒骨和一对猪脚一起买下。
筒骨用来炖汤,美味又营养。至于猪脚,便也跟着猪下水一起做成卤味,浇上辣椒蘸水,满满的胶原蛋白,好吃不腻,还美容养颜。
林屠夫一听他们竟然把自己的肉摊包圆了,顿时更高兴了。一边称肉一边笑着道:“这筒骨和猪脚一起,给五十文钱就行。这些猪肉一共只有七十八斤,若是不够的话,要不去隔壁肉摊再添一点儿?”
沈玥娇每次来买猪肉只在林屠夫一家买,除非林屠夫的猪肉不够了才会去其他肉摊看。一次买的量大,又不会挑三拣四,不会因为几文钱磨个半天,这样爽快的客人谁不想要?
所以,同在集市摆摊卖猪肉的人都特别羡慕林屠夫能搭上这样的长期买卖。
不过沈玥娇愿意跟林屠夫做生意,也是看在他大方的份上,有时候多出几两,他便会直接把尾巴抹掉,只算整数,而且还会送一些骨头或者猪下水一起。虽不是为了占这点儿便宜,但跟大方的人做生意,总比跟那些抠抠搜搜,斤斤计较的人做生意要开心许多。
再则,林屠夫跟孟夫人是亲戚,沈玥娇现在跟孟夫人以姐妹相称,孟夫人平常对沈玥娇也多有照顾,所以,沈玥娇觉得,在她的能力范围内,照顾一下孟夫人亲戚的生意也是应该的。反正每天都要买猪肉,林屠夫做生意也厚道,沈玥娇乐意跟他买。
“不用了,差个一斤两斤的也不碍事儿。”沈玥娇说着,便让陆驰付账。
陆驰脑子灵活,又念了那么多年的书,尤其对算术特别的偏爱,只稍微算了一下,就把钱算出来了。
陆驰将钱付了,而后把肉装进竹篓里,背着继续去采买其他所需的食材。
林屠夫肉卖完了,便可以收摊回家了。但是看到陆驰背着这么重的东西,想了想,便热心的跟上去,“陆驰兄弟,你们是不是还要买别的东西?要不要我帮你们背?等你们将所需的东西都买齐了,就叫酒楼的小厮赶马车送你们回去呗?”
陆驰摆摆手,笑着道了谢,“多谢林大哥,这几十斤我还背得动,就不麻烦林大哥了,你去忙你的!等我们把东西买齐了自会雇马车回去。”
“当真不要我帮忙么?”林屠夫顿了顿,说:“反正我这会儿猪肉也卖完了,又不着急回家去,干脆我这会儿去帮你买叫一辆马车过来!”
面对林屠夫的热心,陆驰和沈玥娇都没办法拒绝,也只能麻烦他帮忙去雇马车了。
陆驰和沈玥娇继续去买其他食材。
在集市上又逛了好一会儿,才将所需的东西都买齐。
两人正要去林屠夫等候他们的那位置时,突然沈玥娇的腿被人抱着。
力道不大,但因为太突然了,将沈玥娇吓了一跳。
她连忙低下头看向脚边,便看到一个满身邋遢的小孩子双手死死的抱住她的一只脚,仰着头看着她,露出一脸可怜的表情,声音怯怯的,“夫人,可不可以给我买个馒头,我娘快要饿死了……求求夫人了,您行行好,救救我娘……”
沈玥娇愣了一下,这两个月来她几乎一两天就回来一次花桥镇,还是第一次见到行乞的,而且还是这么小年纪的乞丐。
瞧着怪可怜的。
只是要一个馒头钱而已,沈玥娇便随手抹了几文钱出来,弯腰递给小孩儿,“呐,这里够买好几个馒头的了,你拿去!”
小孩儿大大的眼睛里闪过一丝光亮,立刻向沈玥娇磕了三个响头,动作快得让沈玥娇都来不及反应。
“别磕头,地上脏,赶紧起来。”沈玥娇反应过来,连忙将孩子拉起来,将钱塞到她手里,道:“你家住哪里?不是这花桥镇上的么?”
小孩子摇摇头,说:“我家在大西村,离这里很远。我家遇了灾荒,家里人都没了,我跟娘是来投奔亲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