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皂的行动非常快。
和三嘎子谈妥之后,就把芳春带到纯谭中药材加工厂。
现在工厂还没有正式开业,但是已经招聘了三个工人。
芳春负责采购食材,为他们做饭,负责职工们的吃喝拉撒睡。
她每天都要早起,到距离二三远的菜市场买菜。
这个菜市场和菲春的书店,也就隔了一道大街,菲春也经常到这里买菜。
说来也巧,芳春第一次买菜,就遇到了菲春。不过,这次遇到的菲春,把她吓了一跳。
她看着眼前的小妹,竟然不敢贸然去叫她的名字。
只见妹妹发髻蓬松,高高地盘在头顶,几乎看不到刘海,开阔的前额像是一座城市广场,两只细长的眼睛像是广场上的路灯,明亮而闪耀。
更加突出的是她身穿青色统装,白色翻领衬衣被一支显眼的红色领带,衬托得更加神奇,看上去气色优雅,形象靓丽,宛若富豪花园里一朵美丽的海棠。
更让芳春不敢相信的是,菲春这次一改往日农村妇女的普通装束,老板的形象脱胎而出。
她两只花朵一般的耳朵上,轻轻地点缀了两支硕大的24k吊环耳坠,以及同样是24k的耀眼的金黄色项链,悠然地挂在玉颈上面。
当菲春的手拉住姐姐手的时候,芳春清楚地看到,一副似滚动一般的金色手环挽,在手腕上像是一串串翡翠,流光溢彩。
芳春看到妹妹也长高了不少,她的高跟鞋锃光瓦亮,一尘不染,高高地把她衬托在清晨繁华的街市上。
因为在一座城市里,相貌轮廓相仿之人比比皆是。所以,她不敢上前贸然去认这个高端神奇的小妹菲春,她怕认错人之后的尴尬,和无地自容。
其实,菲春已经猜到了姐姐的这种特别心理,所以,她就先开口说话,芳春这才上前搭腔儿。
“姐姐,你怎么一大早在这呢?好生奇怪啊。”
菲春主动上前拉住姐姐的手,硕大的手环在手腕上晃荡不停。
“小春?怎么是你呀?这么高端惊艳,在这繁华都市,姐姐怎么敢认呀?”
芳春张着嘴巴,瞪着疑惑的眼睛,吃惊地看着菲春,这样神态让菲春看了直想笑出声来。
“是啊,怎么不是我呀?”
菲春装着若无其事的样子,笑嘻嘻的对芳春姐说道。
“我看你现在的样子,倒像是电影界一颗新星,哪里敢叫出声呀?从哪来了一个这么漂亮的妹妹啊?你啥时候成了这般模样,真让我不敢相信!”
姐姐憨厚而有些惊恐的样子,让菲春觉得好笑。
“走,走,走,去我店里看看去,早上去我那里吃饭去。”
菲春学着纯谭本地的普通话,发出了邀请。
“不行,不行,我还要回去给工人们做饭吃,不能误事的。”
芳春心里只想着干活,还没有像妹妹这样悠闲自在。
“姐姐,咱们这次不行,你一定要来我这看看,让你妹妹孝敬你。”
菲春比姐姐小好多岁,在她心里,一直把姐姐当做长辈一样,在她未婚先孕,遭受灾难的日子里,都是姐姐陪伴在她身边,而且,至今姐姐还替她扶养着丽莺,而丽莺今年夏季就要参加高考了。
所以,菲春把老姐比母。老姐对她恩重如山啊,她半点都不敢怠慢。
这里再顺便提一下,芳春和菲春也是同母异父,是黄氏在娘家时所生,后来黄氏又许配给了拉皂。
而芳春则不同,她照顾帮助菲春,从来都看作是自己份内的事,都是自己应该做的事。所以,从她内心里讲,还从来没有居功自傲的想法。
因此,她不觉得给了菲春多大的恩泽,就像君子之交淡如水一般,淡定而自然。
她们姊妹两个,一边说话,一边沿着菜市场买菜。
由于时间关系,等买好菜,她们姊妹两个只好相约日后见面,然后才各自回去,开始忙着给职工做早餐。
一路上菲春兴奋不已。
一直生活在山沟沟里的两个姊妹,终于一起走进繁华都市,过上了纯谭市民一样的生活。
她在心底里感激一个人,感激一个矮个子,长相丑陋,在人群里不显眼的一位男子汉,这个人就是她的初恋情人三嘎子,大名秦贵友。
从出主意到考察,从租赁房屋到书店开业,三嘎子为了她,付出的太多太多。
而现在三嘎子正在落冦之中,遭遇着前所未有的损失与煎熬。
一个口蹄疫,让他损失了几十万,一个晨桥,让他蒙受了冤屈,一个书店,让他垫资十几万,一个技改,让他投入百万巨资,这些沉重的负担,压得他喘不过半点气。
她想三嘎子了。她想践行她的诺言,她想邀请三嘎子来市里放松一下,释放一下沉重的压力,缓解一下紧张情绪。
她甚至想把丽莺的事告诉三嘎子。
芳春第一次买菜,又是步行,感觉这纯谭大街上,处处都是干净的,鲜亮的和美丽的,更是繁华的和噪杂的。
她刚来到市里,还有些不够适应。
她走在路的中央,然后,她开始紧张地躲闪着,前面过来的车水马龙。
她转身又躲闪着后面的喇叭鸣笛,似乎每一个车辆都在嫌弃她的出现。
她心里越加烦躁不安,慌慌张张起来。随后她看到很多人都走在大街的人行道上,她又稍微往路边靠了靠。
这样一靠,问题又出来了。
后面自行车的铃声,行人开道的吆喝声,不绝于耳。
她左右躲闪,前后照看,真的有些应接不暇,手忙脚乱。
有几次差点把提兜里面的新鲜蔬菜给撞出来。
此时此刻的她,脑袋懵得有些发涨,眼前一片混乱,脚步开始歪歪斜斜,她甚至需要小心翼翼找回来时的标记,她怕走错了方向,更怕走错了路线,回不到回家的路。
她第一次买菜,就像刘姥姥进了大观园,眼前的一切都是陌生而复杂的。
回到工厂,拉皂已经站在门前等她了。因为,拉皂知道芳春第一次出远门,他有些不放心。
工厂职工的工作耽误不得,而最怕芳春做饭误事。
见芳春一步步走近,拉皂就上前去接芳春手里提着的大包小包。
他帮助媳妇提着蔬菜,直接来到厨房,不厌其烦地嘱咐她,一定要做好每一顿饭。
他告诉芳春,绝对不能把做饭当成小事,职工吃不好,睡不好,都会影响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都会直接影响他们的劳动效能。
而劳动效能就是工厂的效益,就是工厂的生命线。
芳春是一个重情重义的劳动妇女,拉皂的话她句句都记在心里。
和三嘎子谈妥之后,就把芳春带到纯谭中药材加工厂。
现在工厂还没有正式开业,但是已经招聘了三个工人。
芳春负责采购食材,为他们做饭,负责职工们的吃喝拉撒睡。
她每天都要早起,到距离二三远的菜市场买菜。
这个菜市场和菲春的书店,也就隔了一道大街,菲春也经常到这里买菜。
说来也巧,芳春第一次买菜,就遇到了菲春。不过,这次遇到的菲春,把她吓了一跳。
她看着眼前的小妹,竟然不敢贸然去叫她的名字。
只见妹妹发髻蓬松,高高地盘在头顶,几乎看不到刘海,开阔的前额像是一座城市广场,两只细长的眼睛像是广场上的路灯,明亮而闪耀。
更加突出的是她身穿青色统装,白色翻领衬衣被一支显眼的红色领带,衬托得更加神奇,看上去气色优雅,形象靓丽,宛若富豪花园里一朵美丽的海棠。
更让芳春不敢相信的是,菲春这次一改往日农村妇女的普通装束,老板的形象脱胎而出。
她两只花朵一般的耳朵上,轻轻地点缀了两支硕大的24k吊环耳坠,以及同样是24k的耀眼的金黄色项链,悠然地挂在玉颈上面。
当菲春的手拉住姐姐手的时候,芳春清楚地看到,一副似滚动一般的金色手环挽,在手腕上像是一串串翡翠,流光溢彩。
芳春看到妹妹也长高了不少,她的高跟鞋锃光瓦亮,一尘不染,高高地把她衬托在清晨繁华的街市上。
因为在一座城市里,相貌轮廓相仿之人比比皆是。所以,她不敢上前贸然去认这个高端神奇的小妹菲春,她怕认错人之后的尴尬,和无地自容。
其实,菲春已经猜到了姐姐的这种特别心理,所以,她就先开口说话,芳春这才上前搭腔儿。
“姐姐,你怎么一大早在这呢?好生奇怪啊。”
菲春主动上前拉住姐姐的手,硕大的手环在手腕上晃荡不停。
“小春?怎么是你呀?这么高端惊艳,在这繁华都市,姐姐怎么敢认呀?”
芳春张着嘴巴,瞪着疑惑的眼睛,吃惊地看着菲春,这样神态让菲春看了直想笑出声来。
“是啊,怎么不是我呀?”
菲春装着若无其事的样子,笑嘻嘻的对芳春姐说道。
“我看你现在的样子,倒像是电影界一颗新星,哪里敢叫出声呀?从哪来了一个这么漂亮的妹妹啊?你啥时候成了这般模样,真让我不敢相信!”
姐姐憨厚而有些惊恐的样子,让菲春觉得好笑。
“走,走,走,去我店里看看去,早上去我那里吃饭去。”
菲春学着纯谭本地的普通话,发出了邀请。
“不行,不行,我还要回去给工人们做饭吃,不能误事的。”
芳春心里只想着干活,还没有像妹妹这样悠闲自在。
“姐姐,咱们这次不行,你一定要来我这看看,让你妹妹孝敬你。”
菲春比姐姐小好多岁,在她心里,一直把姐姐当做长辈一样,在她未婚先孕,遭受灾难的日子里,都是姐姐陪伴在她身边,而且,至今姐姐还替她扶养着丽莺,而丽莺今年夏季就要参加高考了。
所以,菲春把老姐比母。老姐对她恩重如山啊,她半点都不敢怠慢。
这里再顺便提一下,芳春和菲春也是同母异父,是黄氏在娘家时所生,后来黄氏又许配给了拉皂。
而芳春则不同,她照顾帮助菲春,从来都看作是自己份内的事,都是自己应该做的事。所以,从她内心里讲,还从来没有居功自傲的想法。
因此,她不觉得给了菲春多大的恩泽,就像君子之交淡如水一般,淡定而自然。
她们姊妹两个,一边说话,一边沿着菜市场买菜。
由于时间关系,等买好菜,她们姊妹两个只好相约日后见面,然后才各自回去,开始忙着给职工做早餐。
一路上菲春兴奋不已。
一直生活在山沟沟里的两个姊妹,终于一起走进繁华都市,过上了纯谭市民一样的生活。
她在心底里感激一个人,感激一个矮个子,长相丑陋,在人群里不显眼的一位男子汉,这个人就是她的初恋情人三嘎子,大名秦贵友。
从出主意到考察,从租赁房屋到书店开业,三嘎子为了她,付出的太多太多。
而现在三嘎子正在落冦之中,遭遇着前所未有的损失与煎熬。
一个口蹄疫,让他损失了几十万,一个晨桥,让他蒙受了冤屈,一个书店,让他垫资十几万,一个技改,让他投入百万巨资,这些沉重的负担,压得他喘不过半点气。
她想三嘎子了。她想践行她的诺言,她想邀请三嘎子来市里放松一下,释放一下沉重的压力,缓解一下紧张情绪。
她甚至想把丽莺的事告诉三嘎子。
芳春第一次买菜,又是步行,感觉这纯谭大街上,处处都是干净的,鲜亮的和美丽的,更是繁华的和噪杂的。
她刚来到市里,还有些不够适应。
她走在路的中央,然后,她开始紧张地躲闪着,前面过来的车水马龙。
她转身又躲闪着后面的喇叭鸣笛,似乎每一个车辆都在嫌弃她的出现。
她心里越加烦躁不安,慌慌张张起来。随后她看到很多人都走在大街的人行道上,她又稍微往路边靠了靠。
这样一靠,问题又出来了。
后面自行车的铃声,行人开道的吆喝声,不绝于耳。
她左右躲闪,前后照看,真的有些应接不暇,手忙脚乱。
有几次差点把提兜里面的新鲜蔬菜给撞出来。
此时此刻的她,脑袋懵得有些发涨,眼前一片混乱,脚步开始歪歪斜斜,她甚至需要小心翼翼找回来时的标记,她怕走错了方向,更怕走错了路线,回不到回家的路。
她第一次买菜,就像刘姥姥进了大观园,眼前的一切都是陌生而复杂的。
回到工厂,拉皂已经站在门前等她了。因为,拉皂知道芳春第一次出远门,他有些不放心。
工厂职工的工作耽误不得,而最怕芳春做饭误事。
见芳春一步步走近,拉皂就上前去接芳春手里提着的大包小包。
他帮助媳妇提着蔬菜,直接来到厨房,不厌其烦地嘱咐她,一定要做好每一顿饭。
他告诉芳春,绝对不能把做饭当成小事,职工吃不好,睡不好,都会影响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都会直接影响他们的劳动效能。
而劳动效能就是工厂的效益,就是工厂的生命线。
芳春是一个重情重义的劳动妇女,拉皂的话她句句都记在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