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晴朗,微风拂面,李庭岳觉得连刺眼的阳光都变得柔和了。

    他努力控制着自己的表情,不让自己笑出来。

    高大鹏果然没有让人失望。

    车队离开的时候行走缓慢,回来的时候却很快,车上的货物已经丢了七七八八。

    能完整回来的马车几乎没有。

    命都快没了,要货物做什么,丢了就丢了。

    周正衣衫不整,头上的发冠歪到了一边,袖子都被扯下来一条。

    “侄婿救我!”

    马车跑到李庭岳近前,被护卫们拦了下来,受惊的马被小七一刀斩下了头颅。

    唐刀锋利无披,伤口整整齐齐。

    献血飞溅,洒了一地。

    马车在惯性下继续前冲,周正大声惊叫,却被小七一把从车上拽了下来。

    “侄婿,有大军过来了,足有几万人马,赶紧准备打仗吧,不……不……侄婿,先想个办法送姑父回蜀中……”

    周正死死抓着李庭岳的衣襟,脸色苍白,语无伦次,两条腿在不停的颤抖。

    “先生稍安勿躁,请稍等片刻,这是自己人。”

    李庭岳掰开周正发白的手指,又把他的发冠扶正,从护卫手里接过水囊,让他喝水压惊。

    “自……自己人?”

    周正瞪大了眼睛,难以置信的看着李庭岳。

    他知道冯家镇的兵马很厉害,可却从没有见过。

    对打仗极为陌生的周正根本分辨不出哪里的兵马更厉害,可刚才迎面看到的军队却真的把他吓坏了。

    扑面而来的血腥味是那么清晰,让人闻之欲呕。

    “这支兵马几月之前就被派出去剿灭羌人的一支部落,没想到现在才回来,正好先生还没有走,检阅一番。”

    李庭岳抓着周正的手,让他站在自己身侧,迎接正在缓缓靠近的大军。

    远处尘土飞扬,蹄声隆隆,一面被献血浸透的大旗迎风招展,猎猎作响。

    浓重的血腥味随着这支军队缓缓靠近,而越来越浓。

    这是一支完全是骑兵组成的军队,每匹马的鞍山两侧都挂着一些圆乎乎的球,随着马的起伏而左右摇晃。

    因为逆光的原因,没有人能看清楚挂的是什么,但每个人的

    心里都已经隐隐猜到那是什么了。

    盔甲撞击声带着特有的节奏形成了简单的音律。

    城墙上也渐渐人多起来。

    要说冯家镇人有什么爱好,那就是看热闹了。

    貌似,在这个娱乐项目匮乏的时代,看热闹是不多的几个消遣之一。

    李庭岳也是从不看热闹,到如今对看热闹也抱有极大兴趣的人。

    老老少少,呼朋唤友,很快,城墙上已经站满了人。

    冯家镇的城防军都是雷氏部族的族人组成的,平时就和乡民关系不错,现在更是把最佳看热闹的位置让了出来。

    李庭岳有种捂脸的冲。

    冯家镇确实太小了,只要稍微有点静,就能引起连锁反应。

    大旗上的字随着临近,已经可以看清楚了,是个“高”字。

    冯家镇没有自己的名号,剑戈军只有军旗和主将的将旗。

    血红色的大旗迎风招展,扛着大旗的兵士腰杆挺的笔直,缓缓前行中自有一股威势。

    咕咚!

    周正看着缓缓逼近的军队,双腿发颤,想要逃回城中,却被李庭岳死死拉住。

    “这……这真是冯家镇的兵马?”

    李庭岳耳边响起了周正颤抖的话。

    “不错。”

    他淡淡一笑,还是没有放开周正的手。

    兵马缓缓靠近,终于停在了众人不远处。

    除了战马鼻子里的吐气声,安安静静,没有任何人说话,现场一片安静。

    那些挂在马鞍上圆滚滚的东西果然都是人头,一个个怒目圆睁,即使死了也能看出生前的彪悍。

    “下马!”

    一个浑厚的声音打破了沉静,传出很远。

    呼啦啦!

    一阵盔甲撞击的声音瞬间响起,整齐划一,没有任何其他的杂音。

    一人上前对李庭岳拱手施礼:“属下高大鹏,见过主公,羌人部族三万族人,青壮皆被斩杀,有头颅为证,余者已被送去盘蛇岭,此次出战,折损将士五十二人,伤一百三十人,余者皆在此处,请主公检阅。”

    高大鹏黑色的盔甲上满是献血,脸颊上多了一道狰狞的伤口,增加了他的彪悍之气。

    李庭岳伸手扶起高大鹏,目光缓缓扫过面前的剑戈兵士。

    这些人中,大部分都不是最初的老人,是后来招募的,其中不仅

    有大晋的官兵,还有雷氏部族的族人,更有胡人。

    现在,他们已经是一名合格的剑戈兵士了。

    “兄弟们,辛苦了,三万羌人部族,足以让整个北地的羌人知道我们不是好惹的,以后再也不会随意踏入我们的领地。”

    李庭岳话音刚落,高大鹏率先拔出了唐刀,举向天空,嘴里嘶哑着吼道:“剑戈!”

    随着他的声音,剑戈兵士们全都抽出了自己的唐刀,直指天空,“剑戈”两个字响彻云霄。

    雪亮的刀光映照,晃人眼球。

    连城头的那群老弱妇孺都在大声呐喊。

    他们的家人和朋友是在为了他们的生活去杀敌,或许目标不是很高尚,但对他们来说,已经足够了。

    “为战死的将士立碑,刻墓志铭,让整个冯家镇的人都知道他们做了什么。”

    李庭岳神情肃穆,大声宣布。

    不知不觉,城头上站满了人,只要不是特别忙,所有人都来了。

    欢呼声不知是从哪里开始的,很快就蔓延到了所有人,然后有人开始了哭泣。

    一路走来,只有冯家镇最初的人才知道当初有多么不容易,到处都是吃不饱饭的人,到处都是流民,很多人都是被饿死的。

    再加上胡人肆虐,他们的日子过得朝不保夕。

    现在,他们终于不在忍饥挨饿,可以拿着馒头到处向人炫耀。

    因为有眼前的这些人,他们从此以后可以不惧胡人的侵犯。

    一颗胡人的头颅被扔在空地上,接着,很多颗头颅被扔了过来。

    到了最后,像是下饺子一样,越来越多的头颅扔在了空地上,很快,人头就堆积成了一座小山。

    周正双眼翻白,如愿以偿的晕倒了。

    他带来的那些护卫也是心惊胆战,仆役们被吓得屎尿齐流,面无人色。

    ……

    郭玉站在屋檐下,听着外面的欢呼声,有些纳闷的招手问打扫庭院的仆役。

    “外面发生了何事?”

    仆役一脸不高兴的神色,翻着白眼看郭玉,嘴角都撇到耳根子了。

    要不是冯大人说不让这些人乱跑,看住他们,自己也早就去城头看热闹了。

    “还能有什么事,出征的将士回来了,听说是去杀胡人,带了好多人头回来了,城头上的人都满了。”

    仆役一脸的羡慕,说话都带着酸气。

    “杀……杀胡人?”

    郭玉愣住了,不明白仆役说的是什么意思。

    但见仆役对自己爱答不理的,知道想要继续问下去,就要给对方点好处。

    “这是老夫的一块玉佩,能换取黄金十斤,还请小哥告知老夫发生了何事。”

    郭玉从未和一个仆役说过如此的话,面皮有些微微发红。

    在洛阳,他乃是士族,何曾对一个下人如此说过话,只是如今身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仆役也曾在太守府中当过差,一般的眼力还是有的,何况,古代的玉石又不像后世可以造假。

    而且以郭玉的身份,也不需要蒙骗一个下人。

    仆役双眼放光,接过玉佩,脸上立刻露出阿谀奉承之色。

    管家说的果然没错,在这里打扫庭院真的有好处。

    “大人既然想知道,小的就说了,以前咱们镇子经常被一个羌人部族骚扰,公子以前就想剿灭他们,可这个羌人部族有几万人,是个大部族,咱们冯家镇的实力又不够,只能忍着。

    后来听说朝廷派了大军攻打咱们冯家镇,还没有到这里,在洛平府就被咱们打败了,听说朝廷大军物资很多,送了咱们很多武器,就是拿着这些武器,咱们镇子的将士才出征去攻打羌人部族。

    这不,听说今天回来,刚才的欢呼声就是迎接将士们的,听着声音,应该是胜了。”

    仆役仰着头,说的唾沫横飞,眼珠子乱转。

    郭玉幸好站在了台阶上,位置比仆役高,才没有被唾沫喷的满头满脸。

    “如此说来,冯家镇的将士们应该是和羌人大战了一场,有此一战,相信那个羌人部族短时间内是不会来骚扰你们了。”

    郭玉放过奋勇将军,虽说不学无术,但一点军事常识还是知道的。

    以冯家镇的武力,想要打一个几万人的羌人大族,先不说长途跋涉能否为军队供应粮草,就是保证粮道的安全都做不到。

    因为冯家镇没有那么多军队可以调。

    单是这一条,就已经限制了冯家镇军队向外征战的手脚。

    不仅后世打仗打的是钱,古代同样如此。

    为何秦朝能统一天下,就因为秦国富有,可以给出征的将士足够

    的钱财,让他们出征时不用担心父母妻儿会饿肚子。

    明朝为何会灭亡,崇祯自己都没钱,更不用说给前线的将士发工资了。

    没吃没喝,手中还没有武器,用什么来打仗?

    这就是为什么李庭岳下定决心要发展商业的原因。

    只有有了钱粮,才能谈发现。

    郭玉不明白其中的道理,是因为他出身士族,从没有为钱粮发过愁,而且这个时代很少有人懂经济学,也没有人重视经济学。

    “如此说来,老夫去外面看看如何?”

    郭玉神色和蔼可亲,目光不经意间扫了一眼仆役手里的玉佩。

    意思不言而喻。

    仆役看了看玉佩,又瞅瞅郭玉,咬牙道:“那大人再稍等片刻,等小人打听一下,再告诉大人能不能出去。”

    郭玉含笑点头。

    仆役拍了拍身上的尘土,扔下扫箸就跑了。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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