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谁能说这些挣扎求生的欧洲底层人民的诉求是错的?

    汤姆转念想到,难道这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谁发展的慢,谁就该死?

    印第安人在美洲,限于资源,地理等种种因素,还固步自封的形成了坚持传统的思想,进步缓慢。虽然他们的战士学习能力极强,天生凶悍,勇猛无比。但组织能力低下,以原始社会部落形态抵抗殖民者,毫无胜算可言。

    这个过程中,印第安战士的进步不可谓之不快,飞快的转变成马背上的民族,飞快的学会使用最先进武器。后来的印第安战士,几乎都是与白人不相上下的火枪骑兵。然而并没有鸟用,他们没有学习先进的社会组织形态,更没有学到先进的生产能力。

    也许即使有印第安人想这么做,也没有客观条件能让他们做到。

    他们的战术依旧是小股袭扰,依旧是小规模战斗,依旧是原始部落社会形态,依旧毫无战略可言。

    印第安战士曾经让英国人赔款,曾经和英国人一起火烧白宫,也曾经杀的殖民者们魂飞魄散。一度凶名赫赫。

    1832年,美军在佛罗里达与塞米诺尔族的战争,打了整整10年,换了8任司令,还耗资6000万美元,这在当时是一个天文数字。

    在西部,克里克人抵抗了两年,俄勒冈的卡尤塞人反抗了7年,而切诺基人则打了11年。

    一个又一个的印第安部落,前前后后连绵不绝的抵抗,印第安人没有工业,不讲究纪律和配合,只会小规模作战,内部也谈不上团结,但仅凭天生的悍勇,仍然与殖民者和美国人缠斗了几百年。

    对比世界其他一推就倒的地区,可谓虽败犹荣。

    但这有什么用?最后的印第安人依然被圈进了保留地。

    如果正义必胜是正确的,那么印第安人的原罪就是发展的太慢,那些阻碍印第安人变革的,坚持所谓传统的印第安人,就是罪恶滔天,罪无可恕。

    300年,他们原本应该有很多机会的。

    也许,有的人看到了正确的道路,但没有能力实现它。

    汤姆自言自语:“发展的缓慢,就是有罪么?”

    站在身后的马丁没听清:“什么?”

    汤姆道:“没什么,我先回船舱。”

    大胡子:“好的好的,汤姆,别把自己伤到。”

    大胡子知道,汤姆又去锻炼了。虽然他看着这个孩子长大,但他发现其实他一点都不知道汤姆的脑子里都在想些什么,居然每天花这么长时间去练习这些东西。

    船上的旅途是枯燥乏味的。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到抵达芝加哥。

    中途也停留过几个地方,每次汤姆都会找一个旅馆洗个澡睡个好觉。虽然有的旅馆沐浴条件极差,只是个木桶而已,甚至还有用酒桶改装的。但总比没有的好。

    不过这不是他有洁癖爱干净,只是每天都弄的一身汗,连续几天下来,即使是冬天也都臭了,衣服总要换洗一下的。本来就是轻装出行,不可能带很多换洗衣服。

    那种长途跋涉千里,连内裤都不换一次的情形只存在于劣质小说里。

    这一次上岸,还有个重要目的,这里的市中心有一大块属于克鲁格家的土地。

    汤姆并没有急躁,他甚至也没有派人去找塞利奥,因为他提前到了。

    芝加哥严格来说并不算东部,不过它紧靠五大湖,有一条运河联通五大湖与密西西比河,未来还是美国铁路网的重要枢纽,是美国未来最重要的城市之一。

    不过汤姆不知道的是,在19世纪,芝加哥从无到有,70年时间人口过百万,是当时世界上发展最快的城市。

    19世纪初,美军在这里有个要塞,后来被毁。印第安人被迫离开后,直到1833年才出现芝加哥小镇,1837年,人口不超过5000。1848年,运河以及铁路的建造,芝加哥人口开始爆发性增长。

    如今芝加哥人口近十万,可能读者不明白这个数字的意义,美国此时人口过万的城市不过120多个。

    实际上,直到21世纪,美国都可以说是个大农村。

    这也是乔治他们认为可以争取州地位的底气~丹佛~摩根堡地区,民兵已经过两万,加上老弱病残妇女儿童数万,人口远超堪萨斯准州。

    当然,中国读者可能毫无感觉,甚至可能还想笑。主要是中国的一个县高官治下都有百万数百万之众,太稀疏平常了。

    住进旅馆后,汤姆写了几封信让随从发了出去。

    第二天一早,大胡子雇佣了一辆马车,带着马丁和土匪出门去转转。马车夫在美元的指引下,很开心的带着他们在城市里绕了几圈。

    汤姆有点失望,毕竟眼光不同,兴趣缺缺。大胡子却很兴奋,直呼果然热闹。

    汤姆主要是来看一看自家的街区建设的究竟如何的。毕竟真金白银投进去,看到东西才踏实。资本家都这个鸟样。

    与大胡子的视角不同,汤姆觉得,这街上无所事事东向西望的年轻人也太多了点。

    汤姆忽然道:“向右拐进去。”

    马车夫并没有听到,土匪大声喊了一下,才慢慢拐进一个场地,这里有个结实的石质建筑,大橱窗,花岗岩台阶与墙壁,红色地毯,双开门。

    汤姆打开马车门下车,仔细看了看,却有点小失望。

    马车夫却小声道:“先生,这里是芝加哥最豪华的地段,东西很贵的。”

    汤姆笑道:“这里是卖什么的?饭店么?”

    马车夫面色古怪:“说起来你可能不信,他们只卖酒,贵的要死。”

    汤姆故意道:“酒馆?”

    马车夫想了想:“……有点像。”

    汤姆道:“你在这等我一会,我进去喝一杯。”

    马车夫很开心的答应了。

    汤姆刚来到门前,门后一个保安似的工作人员拉开门,很有礼貌的说欢迎光临请进之类的话语。

    汤姆在里面转了一圈,里面人很少,但还是有几个客人的。都是衣冠楚楚的商人模样,有两个甚至在台上写字,估计是在草拟什么协议之类的。

    实际上,这里并不只卖红石,克鲁格酒厂的所有产品这里都能找到。不过都在台里,并没有像红石一样展示。

    汤姆并没有停留太长时间,四人喝了一杯就离开了。

    出门后,汤姆眉头一皱,有几个人围着马车夫,推搡来推搡去。

    “不不不,你们不能总是找我,我昨天给过了。”马车夫喊道。

    汤姆道:“警告他们离开,不听直接打断腿。”

    土匪跟马丁一听,立刻上前,拉开这几个人,不料还没说话,其中一个被拉开的人冲过来一拳就打向马丁的脸。

    多年的训练使得马丁毫无停滞的一枪就打了出去,甚至没人注意到他是如何拔枪的。

    “砰”的一声轰鸣,这个人的拳头眨眼就被打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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