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事说完继续道:“陛下,真的不是昏君。”
王 延志直接就愣在当场,亏他还责骂贪官污吏,还受过狗官的欺辱,没想到大周最大的贪官,竟然是自己的爷爷,这些年来他都错怪了那个昏君……不对!是陛下!
追事轻轻将王延志错位的肩骨给掰正,痛的后者又是一阵龇牙咧嘴。
“过了今天,我送你离开京城,到时候给你个几千两银子你可别嫌少,以后别回来了,再回来的话,那陛下可就不管你的生死了。”
王延志还没回过神来,真相给他带来的冲击力十分强大,任谁也接受不了,曾经以为是昏君无缘无故将王府抄家灭门,现在才知道原来是明君在惩治贪官,这种巨大的落差,让王延志久久不能平息。
追事在一个黑衣人耳边轻声问道:“镇抚司的朋友还在附近吗?”
黑衣人点了点头。
随后追事挥了挥手,黑衣人心领神会,将桌上的那些鬼画符以及盲书抱走离去,一时间,一间不大的屋子内只剩下追事和王延志二人。
追事刻意让王延志好好缓一缓,没有急于追问账本的下落,他则是百无聊赖的在房间内来回走动。
突然,一张画像引起了他的注意,他伸手将这张在屋外看不见的画像取了出来,上面画着一个清秀女子和一个年轻男子,这个男子就是王延志,可这个女子是谁呢?
据追事这些年的监视,这间小院只有王延志和那个好像是叫红儿的魁梧女人,他从未见过有其他女子来到这里。
追事突然心惊起来,这里竟然还有他不知道的事!
王延志起身,慢腾腾的走到画像前。
画像到书桌只有两丈的距离,中间有数个椅子以及一个圆桌,还有挂画像的几案,这些东西和这两丈的距离在正常人眼里不算什么,可是在王延志的“眼里”,这种地形简直就是一种挑战,丝毫不亚于行走在悬崖边上,一个不注意就会磕碰在板凳桌子上,摔一个鼻青脸肿。
可是王延志从书桌走到几案旁,中间没有任何停留,每次他快要碰到椅子上的时候,追事都替他捏了一把汗,就在追事要提醒他的时候,他径直就绕过了椅子桌子,没有停顿的走完这“极长”的两丈距离。
这个目盲书生,在这十多年间,趁魁梧女子不在家的时候,磕碰了无数次终于轻车熟路起来,可见他对这画像上的女子如何的情有独钟。
追事忍不住问道:“这名女子,对你来说很重要?”
王延志点了点头,没有否认,直接说道:“很重要,重要到如何她受了什么伤,那本账本绝对会从此销声匿迹在这个世界上。”
追事抿了抿嘴,“我没有要威胁你的意思,只是有些好奇。”
目盲书生回头,嘴角露出一个古怪的笑容,“虽然你是我的恩人,但是我也有个疑惑,像你们这种给直接给皇帝做事的人,还会有感情,还会有好奇之心?书上说了不少次,好奇心害死人。”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啊。”
追事长出一口气,“我只是好奇,一个王家长孙,为何会钟情一个面容仅是清秀,算不得国色天香的女子,我也好奇,你以前作为京城独一无二的纨绔,为何那种魁梧女子你也能看得上,莫非真是眼瞎了不成。”
追事话音刚落,他向侧方一闪,一个瓷杯应声而碎。
只见王延志还保持着丢水杯的姿态,他收回手臂说道:“我眼瞎,心不瞎,岂是那种以貌取人之人。还有,以后你不得再说红儿半点坏话,我可以死可以受刑可以供出所有肮脏的士族,但是红儿若是受了半点委屈,我还是那句话,要账本,没有,要命,有两条。”
“那你觉得你这样,对那个名叫红儿的女子公平吗?”
王延志疑惑,“我怎么了?”
“家中有妇,心却向着他人,口口声声说莫要让红儿受了委屈,我看你挂着这个画像,才是无时无刻都在伤她!真的是歪理多是读书人,读书人只讲他们自己的道理,此话一点不假!”
王延志闻言哈哈大笑,摇头说道:“恩人,画像上的女子,就是红儿。”
追事心中一惊,这画像上的女子虽说算不得如何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但是面容清秀,让人看第一眼就很舒服,即使在静态的纸张之上,她的眼眸亦是婉约动人,微微向上的嘴角显现出她一定是一个公孙柔女子,眉间的那一点美人痣,更是彰显了几分媚态,此女若是放在青楼之地,光凭着样貌,就算做不得花魁,也能当的上一个头魁。
得原谅追事只能这般比喻,毕竟他是一个粗人,平日里哪受过书墨侵染,全是刀剑血肉,青楼纵欲,能想到这个比喻,已经算是极大的夸奖了。
青楼之地,除了花魁是镇楼之宝之外,还有数量有异的美人供客人点用,分别为头魁、二仙、三妖、四佳、五花、六卿、七枝、八才、九倌。
民间还有这么一句话:“青楼花魁处处有,唯独不见九天仙。”
说的就是每个大大小小的酒楼都有花魁,但是“九位天仙”就不常有了,花魁之下的九人不是说比花魁要稀有,而是这些头牌不是大青楼的话,一般青楼是养不起的,正所谓阎王好过小鬼难缠,就是这些小鬼九天仙最不好养活。
一般青楼拼着老命养起来的九天仙,容貌还比不上大青楼的普通红尘女子,有钱主儿都去大青楼找漂亮的了,没钱的攒了几个月银子才去见一次花魁,要么就是找一些在下面的“便宜女子”。
九天仙这上不上下不下的位置,寻常百姓是不会喊出来的,容貌比“便宜女子”好不到哪里去,花销的银子却比花魁少不了多少,青楼客大多是人精,这些账算的可清楚了。
说是这么说,小青楼的老鸨掌柜也不傻,养不起的就不养。
在这天下所有的大青楼中,真真正正有花魁与九天仙并存的,仅有皇城那家百凤阁,在皇城用“凤”字,其背后势力不容小觑。
追事舔了舔嘴唇,有生之年一定要去百凤阁过回瘾,自己这辈子没有享过什么福,净是刀口舔血的活计,连夫人孩子都没一个,手中也攒了不少钱财,怎么说也能在临死前消磨一次大好光阴。
但是现在可不是想着这个的时候,追事压下小腹中的火气,深呼吸的同时暗示自己等这件事过去自己一定要去京城其他小青楼泄泄火,大的现在咱没本事去,小的还不让咱去的话,那可就没天理了。
王延志单手抚摸着画像,准确无误的轻轻摩挲着画中女子的脸庞,他不知道此时追事心中所想,若是让他知道的话,恐怕宁愿死也不把账本交出去,他心中那神圣的女子,怎能由他人胡思乱想。
“红儿从小就在我府上长大,我和她算的上青梅竹马,她会在窗外伴着我读书,我知道她也想学文识字,每次夫子赶她的时候,我还替她说话,久而久之,夫子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而且每次我清闲终于不用读书的时候,喜欢带着家仆打手在街上闲逛,东吃一吃路边的小食,西瞄一瞄别家小娘的胸脯,好不快哉,碰见娇羞的小娘她们都是落荒而逃,就怕碰见那些母老虎,非但不知羞,还敢上来打你,若不是好男不跟女斗,我那些家仆第一个冲上去找回场子。”
追事知道这王家长孙又要卖弄书生意气的回忆往事唏嘘,他附和说道:“是啊,那时候整个京城的纨绔,也只有王少爷是好人,不强抢民女,也不欺压百姓,最多就是做一些吃东西不给钱的勾当,不过那些东西也值不了几个铜板,无伤大雅。最让王公子你口碑顶天的事,还是因为你在街上揩油,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也不事后寻衅报仇,要知道,京城多少不如王公子的纨绔,吃不给钱的小食就算了,还强抢民女,若是有哪个敢打他们骂他们,那些纨绔能做出私下灭人满门之事,此次寻来账本,也有破掉那些不留痕迹的满门被杀的悬案的目的。”
王延志点了点头,“那些败类,是该清洗一番了,要么就要找个更厉害的纨绔治一治他们。“
王延志以前是不屑跟那些仗着家中势力就横行霸道的公子哥为伍的,没有任何利益不说,甚至还可能惹一身骚。
他摇了摇头不再多想,毕竟那已经是过去的事了,他敢确定,如果自己现在再出现在以前那群纨绔眼前,他们一定会对他恶语相向,拳脚相加,甚至掳走折磨一番都不无可能。
这个目盲书生幽幽叹了口气,往事不堪回首!
他摸了摸画像,继续道:“每次我挨了小娘的打,或者是小娘家人的打,都是红儿给我上药揉搓,她的手法不好,甚至都比不上王家的下等丫鬟,每次都疼的我嗷嗷叫,但是我就是喜欢让她给我擦药,因为她身上有我喜欢的味道,闻惯了丫鬟身上的胭脂俗粉,她身上那种花草的香味,让我很是欢喜,总感觉有她在我身边,我就开心。”
追事看着对面那个目盲书生的感情流露,他不懂这些儿女情长,一脸的百无聊赖,在他眼里,男人与女人就是那几十两银子的交易,哪有什么你侬我侬卿卿我我,每次追事想到一男一女坐在月下说着肉麻的情话,他都恨不得砍自己两刀,刮刮身上的鸡皮疙瘩。
追事想是这么想,但是为了附和王延志,能更顺利的拿到账本他也只得捏着鼻子附和,他心不在焉的问道:“为什么夫人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
王延志叹了口气,幽幽说道:“为了我的眼病她日夜操劳,我跟她说了很多次,我的眼没得治了,可是她就是不听,说什么没有什么病是医不好的,在家里所有事情她都听我的,唯独这件事,她坚持了七八年,每天没日没夜的操劳,再加上磨豆腐要填上许多草药才能让豆腐看起来都香,是药三分毒,经过这么多年的侵染,她的身体越来越臃肿,腿脚也越来越不利落,别看她表面上壮硕无比,其实除了豆腐摊那两个箱子,她什么都提不起来。”
说完,王延志又长长的叹息一口,“若不是因为我,她也不用出门买豆腐,哪有男人在家闲着,让女人出去挣银子养家的道理。若不是因为我,她本应该是一个大家闺秀,每天的出门也都是陪着朋友女眷购买胭脂水粉。”
王 延志直接就愣在当场,亏他还责骂贪官污吏,还受过狗官的欺辱,没想到大周最大的贪官,竟然是自己的爷爷,这些年来他都错怪了那个昏君……不对!是陛下!
追事轻轻将王延志错位的肩骨给掰正,痛的后者又是一阵龇牙咧嘴。
“过了今天,我送你离开京城,到时候给你个几千两银子你可别嫌少,以后别回来了,再回来的话,那陛下可就不管你的生死了。”
王延志还没回过神来,真相给他带来的冲击力十分强大,任谁也接受不了,曾经以为是昏君无缘无故将王府抄家灭门,现在才知道原来是明君在惩治贪官,这种巨大的落差,让王延志久久不能平息。
追事在一个黑衣人耳边轻声问道:“镇抚司的朋友还在附近吗?”
黑衣人点了点头。
随后追事挥了挥手,黑衣人心领神会,将桌上的那些鬼画符以及盲书抱走离去,一时间,一间不大的屋子内只剩下追事和王延志二人。
追事刻意让王延志好好缓一缓,没有急于追问账本的下落,他则是百无聊赖的在房间内来回走动。
突然,一张画像引起了他的注意,他伸手将这张在屋外看不见的画像取了出来,上面画着一个清秀女子和一个年轻男子,这个男子就是王延志,可这个女子是谁呢?
据追事这些年的监视,这间小院只有王延志和那个好像是叫红儿的魁梧女人,他从未见过有其他女子来到这里。
追事突然心惊起来,这里竟然还有他不知道的事!
王延志起身,慢腾腾的走到画像前。
画像到书桌只有两丈的距离,中间有数个椅子以及一个圆桌,还有挂画像的几案,这些东西和这两丈的距离在正常人眼里不算什么,可是在王延志的“眼里”,这种地形简直就是一种挑战,丝毫不亚于行走在悬崖边上,一个不注意就会磕碰在板凳桌子上,摔一个鼻青脸肿。
可是王延志从书桌走到几案旁,中间没有任何停留,每次他快要碰到椅子上的时候,追事都替他捏了一把汗,就在追事要提醒他的时候,他径直就绕过了椅子桌子,没有停顿的走完这“极长”的两丈距离。
这个目盲书生,在这十多年间,趁魁梧女子不在家的时候,磕碰了无数次终于轻车熟路起来,可见他对这画像上的女子如何的情有独钟。
追事忍不住问道:“这名女子,对你来说很重要?”
王延志点了点头,没有否认,直接说道:“很重要,重要到如何她受了什么伤,那本账本绝对会从此销声匿迹在这个世界上。”
追事抿了抿嘴,“我没有要威胁你的意思,只是有些好奇。”
目盲书生回头,嘴角露出一个古怪的笑容,“虽然你是我的恩人,但是我也有个疑惑,像你们这种给直接给皇帝做事的人,还会有感情,还会有好奇之心?书上说了不少次,好奇心害死人。”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啊。”
追事长出一口气,“我只是好奇,一个王家长孙,为何会钟情一个面容仅是清秀,算不得国色天香的女子,我也好奇,你以前作为京城独一无二的纨绔,为何那种魁梧女子你也能看得上,莫非真是眼瞎了不成。”
追事话音刚落,他向侧方一闪,一个瓷杯应声而碎。
只见王延志还保持着丢水杯的姿态,他收回手臂说道:“我眼瞎,心不瞎,岂是那种以貌取人之人。还有,以后你不得再说红儿半点坏话,我可以死可以受刑可以供出所有肮脏的士族,但是红儿若是受了半点委屈,我还是那句话,要账本,没有,要命,有两条。”
“那你觉得你这样,对那个名叫红儿的女子公平吗?”
王延志疑惑,“我怎么了?”
“家中有妇,心却向着他人,口口声声说莫要让红儿受了委屈,我看你挂着这个画像,才是无时无刻都在伤她!真的是歪理多是读书人,读书人只讲他们自己的道理,此话一点不假!”
王延志闻言哈哈大笑,摇头说道:“恩人,画像上的女子,就是红儿。”
追事心中一惊,这画像上的女子虽说算不得如何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但是面容清秀,让人看第一眼就很舒服,即使在静态的纸张之上,她的眼眸亦是婉约动人,微微向上的嘴角显现出她一定是一个公孙柔女子,眉间的那一点美人痣,更是彰显了几分媚态,此女若是放在青楼之地,光凭着样貌,就算做不得花魁,也能当的上一个头魁。
得原谅追事只能这般比喻,毕竟他是一个粗人,平日里哪受过书墨侵染,全是刀剑血肉,青楼纵欲,能想到这个比喻,已经算是极大的夸奖了。
青楼之地,除了花魁是镇楼之宝之外,还有数量有异的美人供客人点用,分别为头魁、二仙、三妖、四佳、五花、六卿、七枝、八才、九倌。
民间还有这么一句话:“青楼花魁处处有,唯独不见九天仙。”
说的就是每个大大小小的酒楼都有花魁,但是“九位天仙”就不常有了,花魁之下的九人不是说比花魁要稀有,而是这些头牌不是大青楼的话,一般青楼是养不起的,正所谓阎王好过小鬼难缠,就是这些小鬼九天仙最不好养活。
一般青楼拼着老命养起来的九天仙,容貌还比不上大青楼的普通红尘女子,有钱主儿都去大青楼找漂亮的了,没钱的攒了几个月银子才去见一次花魁,要么就是找一些在下面的“便宜女子”。
九天仙这上不上下不下的位置,寻常百姓是不会喊出来的,容貌比“便宜女子”好不到哪里去,花销的银子却比花魁少不了多少,青楼客大多是人精,这些账算的可清楚了。
说是这么说,小青楼的老鸨掌柜也不傻,养不起的就不养。
在这天下所有的大青楼中,真真正正有花魁与九天仙并存的,仅有皇城那家百凤阁,在皇城用“凤”字,其背后势力不容小觑。
追事舔了舔嘴唇,有生之年一定要去百凤阁过回瘾,自己这辈子没有享过什么福,净是刀口舔血的活计,连夫人孩子都没一个,手中也攒了不少钱财,怎么说也能在临死前消磨一次大好光阴。
但是现在可不是想着这个的时候,追事压下小腹中的火气,深呼吸的同时暗示自己等这件事过去自己一定要去京城其他小青楼泄泄火,大的现在咱没本事去,小的还不让咱去的话,那可就没天理了。
王延志单手抚摸着画像,准确无误的轻轻摩挲着画中女子的脸庞,他不知道此时追事心中所想,若是让他知道的话,恐怕宁愿死也不把账本交出去,他心中那神圣的女子,怎能由他人胡思乱想。
“红儿从小就在我府上长大,我和她算的上青梅竹马,她会在窗外伴着我读书,我知道她也想学文识字,每次夫子赶她的时候,我还替她说话,久而久之,夫子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而且每次我清闲终于不用读书的时候,喜欢带着家仆打手在街上闲逛,东吃一吃路边的小食,西瞄一瞄别家小娘的胸脯,好不快哉,碰见娇羞的小娘她们都是落荒而逃,就怕碰见那些母老虎,非但不知羞,还敢上来打你,若不是好男不跟女斗,我那些家仆第一个冲上去找回场子。”
追事知道这王家长孙又要卖弄书生意气的回忆往事唏嘘,他附和说道:“是啊,那时候整个京城的纨绔,也只有王少爷是好人,不强抢民女,也不欺压百姓,最多就是做一些吃东西不给钱的勾当,不过那些东西也值不了几个铜板,无伤大雅。最让王公子你口碑顶天的事,还是因为你在街上揩油,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也不事后寻衅报仇,要知道,京城多少不如王公子的纨绔,吃不给钱的小食就算了,还强抢民女,若是有哪个敢打他们骂他们,那些纨绔能做出私下灭人满门之事,此次寻来账本,也有破掉那些不留痕迹的满门被杀的悬案的目的。”
王延志点了点头,“那些败类,是该清洗一番了,要么就要找个更厉害的纨绔治一治他们。“
王延志以前是不屑跟那些仗着家中势力就横行霸道的公子哥为伍的,没有任何利益不说,甚至还可能惹一身骚。
他摇了摇头不再多想,毕竟那已经是过去的事了,他敢确定,如果自己现在再出现在以前那群纨绔眼前,他们一定会对他恶语相向,拳脚相加,甚至掳走折磨一番都不无可能。
这个目盲书生幽幽叹了口气,往事不堪回首!
他摸了摸画像,继续道:“每次我挨了小娘的打,或者是小娘家人的打,都是红儿给我上药揉搓,她的手法不好,甚至都比不上王家的下等丫鬟,每次都疼的我嗷嗷叫,但是我就是喜欢让她给我擦药,因为她身上有我喜欢的味道,闻惯了丫鬟身上的胭脂俗粉,她身上那种花草的香味,让我很是欢喜,总感觉有她在我身边,我就开心。”
追事看着对面那个目盲书生的感情流露,他不懂这些儿女情长,一脸的百无聊赖,在他眼里,男人与女人就是那几十两银子的交易,哪有什么你侬我侬卿卿我我,每次追事想到一男一女坐在月下说着肉麻的情话,他都恨不得砍自己两刀,刮刮身上的鸡皮疙瘩。
追事想是这么想,但是为了附和王延志,能更顺利的拿到账本他也只得捏着鼻子附和,他心不在焉的问道:“为什么夫人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
王延志叹了口气,幽幽说道:“为了我的眼病她日夜操劳,我跟她说了很多次,我的眼没得治了,可是她就是不听,说什么没有什么病是医不好的,在家里所有事情她都听我的,唯独这件事,她坚持了七八年,每天没日没夜的操劳,再加上磨豆腐要填上许多草药才能让豆腐看起来都香,是药三分毒,经过这么多年的侵染,她的身体越来越臃肿,腿脚也越来越不利落,别看她表面上壮硕无比,其实除了豆腐摊那两个箱子,她什么都提不起来。”
说完,王延志又长长的叹息一口,“若不是因为我,她也不用出门买豆腐,哪有男人在家闲着,让女人出去挣银子养家的道理。若不是因为我,她本应该是一个大家闺秀,每天的出门也都是陪着朋友女眷购买胭脂水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