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佛山有头有脸的人物,伍家嫁女的排场自然非比寻常。伍满城算是开明乡绅,平时处事低调,但女儿的婚姻大事不能怠慢,否则总感觉亏待了女儿,也容易落人话柄,因此排场用得很足,唢呐齐鸣,鞭炮震天,几乎连十里八乡都惊动了。

    上至达官贵人,下至脚夫乞丐,三教九流的人物把街道围得里三层外三层,一个个抻着脖子等着目睹伍家千金的风采,运气好的话兴许还能抢到几个铜元。

    飞玛斯不愿意跟这些人挤在一起,还要时刻提防着被抓去炖香锅,于是背着老茶和星海跳到一座二屋小楼的屋顶,居高临下俯瞰街道。

    由于伍凝是远嫁外地,婚礼的仪式与本地婚礼不太相同,再加上民国初期社会风俗变化很大,特别是佛山这种南方沿海地区,婚礼的形式已不像过去那般死板。

    密集的鞭炮声中,唢呐手腮帮子高高鼓起,吹着唢呐不徐不疾地由远及近,整整二十四名脚夫扛着琳琅满目的嫁妆招摇过市,打头的就是一座三尺高的大瓷掸瓶,用来插鸡毛掸子的,瓶身的正面贴着红纸,掸瓶的后面是一对瓷帽笔筒,同样贴着红纸。除此之外,嫁妆里还包括油漆锃亮的上等家具、漂亮的绫罗绸缎、崭新的生活用品,甚至包括用礼盒装着的珍宝古玩,随便一个都不是普通百姓能用得起的。

    “啧啧!真不愧是大户人家,好丰盛的妆奁啊,一眼都看不到头儿……”

    “就是啊,这是上辈子积了多少福气,才能投胎到这种大户人家的家里……”

    “看那尊红珊瑚!都说千年珊瑚万年红,这尊红珊瑚又大又红,红得快滴出血来了,跟一颗血树差不多,得值多少钱啊?”

    “不用问,绝对是无价之宝啊!”

    “你再看那个,那是西洋舶来的座钟,走时别提多准了,整点还会报时!据说当年的慈禧老佛爷也有一尊同样的呢!”

    路边的老百姓又是羡慕,又是嫉妒,其中不免夸大其词之谈。有些围观的百姓被挡在外面,钻不到前面去,只能道听途说以讹传讹,越传越邪乎,本来一尺高的红珊瑚从几个人嘴里打了个转儿,愣是变成三尺高,而那尊西洋座钟则成了从慈禧太后的坟里刨出来的……

    “无非是些腌臜俗物罢了,可笑这些愚民却还趋之若鹜!”

    围观的百姓里,一群穷酸书生明明心里羡慕得要死,恨嫁妆的主人伍凝有眼无珠,没选自己当老公,但表面上却是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摇了摇手中缺毛的羽扇,高声谈笑,对这些散发着铜臭味的珍宝不屑一顾,希望自己出尘的仪态能引来伍家小姐的一瞥,说不定自己就能攀上高枝变凤凰。

    不过,嫁妆里也不尽是此等俗物,后面的脚夫抬着大号箱笼,内装满满的书籍画册。

    “这是啥意思?是不是嫁妆不够了,拿这些破书本烂画轴凑数?”有些大字不识几个的人问道。

    “你懂什么?”旁人嗤笑道,“这表明伍家是诗书传家,非聚赌放贷的暴发户可比,而伍家大小姐据说也是知书达理、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的大家闺秀……就算跟你讲你也不懂,你说的那些烂画轴里,不乏前朝书画名家的得意之作,要论价值的话,实不亚于此前的红珊瑚和西洋座钟。”

    “几笔烂字,几幅破画,值恁多钱?”前者惊得目瞪口呆,死活不信。

    “不信拉倒。”后者懒得争辩,踮起脚尖观望伍家小姐的花轿来了没有。

    飞玛斯站在附近的楼顶上,望着浩浩荡荡的送亲队伍暗暗担忧,就算它不是中国狗,照样知道财不露白的道理,伍家弄了这么大的排场,说不定就会引来贼人的觊觎,通往滨海镇的漫漫长路恐怕不会太平。

    旁边的一座青楼里,几位花枝招展的妖娆姑娘一手甩着香帕一手磕着瓜子凭栏远眺。

    “哼!妹妹们,我说咱们在这条街上见过多少女人出嫁?比这排场大的多的是,那又如何?你们看那些女人长得……真是让姐姐我一言难尽啊……”为首的一名年纪稍大的姑娘随口吐出几个瓜子壳,讥讽的语气里蕴藏了深深的嫉妒,她自恃样貌不错,便试图在这方面找回平衡。

    瓜子壳落到楼下一名男青年的脑袋上,他抬头一看,从这个角度恰能看到二楼姑娘们若隐若现的裙底风光,不由看得痴了。

    “就是啊,姐姐!”另一名姑娘顺势恭维道,“依小妹看,这伍家小姐的样貌,能是中人之姿就不错了,怎么能比得上姐姐的国色天香?说不定是头300斤的大肥猪呢,这些妆奁,权当是给婆家那边养猪的钱……”

    “哈哈哈哈!”

    青楼上爆发出一阵引人遐思的莺声燕语。

    为了讨个好彩头,送嫁妆的队伍前方还有管家大洒铜元,引起老百姓的哄抢。

    伍家大概也知道巨额嫁妆招人眼红,招募了很多乡勇团练作为护送,他们手持棍棒,衣服下面暗藏兵刃,看起来相当威风。

    浩浩荡荡的送嫁妆队伍过去,后面就是送亲队伍了。

    围观的百姓看得更加认真,都想一睹伍家小姐的风采。

    送亲的队伍有人乘车,有人骑马,有人步行。伍满城骑着一匹高头大马随行,就作为今天主角的伍凝上袄下裙,一身艳丽红装,端坐在花轿里,花轿窗户的流苏随风飘荡,令伍凝的容姿犹抱琵琶半遮面。

    虽然样貌还暂时看不清楚,但青楼上的姑娘们至少可以确认,伍家大小姐绝对不是什么300斤重的肥猪——恰恰相反,她体态窈窕,肤色白皙,就算光论身材,也不在她们之下,更何况人家还有满腹的学识和巨额的嫁妆。

    除了初次相遇的那天夜里之外,伍凝在飞玛斯它们面前出现时基本上都是穿着进山方便的男装,何曾有如此盛装打扮过?

    飞玛斯一时之间,竟然无法确定这是不是那个经常来山谷里给它们念书读报的伍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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