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离牵来的可卡犬被训练得不错,进店之后没有乱跑乱叫,安静地趴在地板上,抽了抽鼻子,忽闪着大眼睛望向小吃店的后厨,那边飘来煎炒烹炸的香气。

    张子安喝了两口橙汁,盯着餐巾纸上的字母排列默默思索。

    既然谈到了科幻小说,他倒是想起以前读过的一篇小说,于是说道:“孟老师,不知你看过一篇很短的幻想小说没有,叫做《沙之书》?”

    “《沙之书》?”

    这次轮到孟离愣住了,他正弯腰梳理可卡犬的毛发。可卡犬的毛发过长,而且天生容易卷曲,一言不合就结团,需要经常梳理,否则就会显得很邋遢。他带的研究生日常任务除了学习之外,另一项工作就是给狗梳毛,经常自嘲是弹棉花的……

    孟离略微回忆之后,确定这个名字很陌生,他应该没看过。

    “就像我说的,我很少看科幻小说,平时看书也都是看跟数学有关的著作,毕竟这年头要活到老学到老,一不留神就要被时代淘汰。”他笑道,“这本《沙之书》很有趣么?”

    “不,虽然它叫《沙之书》,但它不是一‘本’书,是一篇只有2000字的超短篇幻想小说,作者是阿根廷作家博尔赫斯,这是他的代表作之一。”张子安解释道,这是他很早就看过的科幻小说,因为其短小精辟又震撼人心,至今记忆犹深。

    “哦?”孟离产生了一些兴趣,“在数学里,往往简洁就是美。这篇小说只有2000字,却能成为一位作家的代表作?那它肯定是一篇极具思想性和艺术性的故事。它是讲什么的?”

    张子安边回忆边向他简述这篇幻想小说。

    《沙之书》一开头,是平凡的主人公住在一间平凡的房子里。某天,一位提着小箱子的陌生人到访。陌生人是推销圣经的,但主人公有好几本圣经,对此不感兴趣。陌生人于是拿出另一本书,这本书不是圣经,封面上写着《圣书》。

    主人公翻开圣书之后,发现圣书的页码编号很奇怪,不是顺序排列的,而是随机乱序排列,最关键的是——这本圣书的页码无穷无尽,无论怎么翻都翻不到开头,也翻不到结尾,总会有新的书页凭空产生,而且像字典一样附带插画。

    陌生人说,这本书是他从一个村子里买来的,卖主把它称为“沙之书”,因为它像沙子一样无始无终。

    这本书显然是非常古怪的,但陌生人愿意以一个相对低廉的价格卖给主人公,因为他早就想摆脱它了。

    主人公得到这本书以后,同样也成了它的俘虏,因为无比珍爱它而对它寸步不离,几乎不再外出;因为对它产生了无比浓厚的兴趣而夜以继日地研究它,夜不能寐,偶尔睡着了,做梦都梦到它。

    和陌生人一样,主人公惊觉再这样下去自己就完蛋了,于是也决定摆脱这个噩梦。

    说到这里,张子安学孟离卖了关子,问道:“孟老师,你能猜出主人公如何摆脱这本书么?”

    孟离已经完全被这个离奇的故事吸引,停下了为可卡犬梳理毛发的动作,试着猜道:“难道也像陌生人一样卖给了别人?”

    张子安微笑,“他用了一个更聪明的办法——藏木于林。他趁人不注意,偷偷把书放在了拥有九十万册藏书的国立图书馆的某一个书架上,并且放的时候尽力不去记住是哪一个书架,之后甚至不再前往图书馆所在的那条街道。”

    孟离赞叹般轻轻拍了拍桌子,“果然是好办法!这样做的话,那本《沙之书》将难见天日,除非是哪个倒霉蛋碰巧以九十万分之一的机率拿起了它!”

    张子安苦笑——倒霉蛋正坐在你的面前,还请你喝了一杯橙汁。

    他想起π刚来到宠物店时,曾经比划了一个抓沙子的动作,当时他猜测这个意思是表示恒河之沙,难道其实猜错了?

    “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孟离意犹未尽地问道。

    张子安点头,“结束了,留下一个引人遐思的结尾。孟老师,这本《沙之书》是不是和《超级韦氏词典》很像?”

    孟离说道:“确实很像,不过《超级韦氏词典》更严谨一些,是有开头的。”

    张子安也承认这点,毕竟《超级韦氏词典》是科学假想,而《沙之书》是文学家的幻想,只是在某些方面不谋而合。

    “无论是《超级韦氏词典》还是《沙之书》,如果它们存在的话,应该都是很珍贵的吧?可以算是地球上最厉害的书?如果宇宙里有其他文明,会不会空想出更厉害的书?”他问。

    他记得星海说过无名书是地球上最厉害的书,但不是宇宙里最厉害的书。

    孟离笑道:“厉害?当然是。不过这两本书都是有局限的,局限之处就是它们都是用英文写的,被26个英文字母所局限,有些东西可能是用26个英文字母无法表述出来的。如果宇宙里的某个文明拥有更完善的语言体系,他们空想出来的《超级韦氏词典》一定更厉害。”

    张子安点点头,如此就印证了星海的话。

    “孟老师,假如你得到了这本《沙之书》,或者《超级韦氏词典》,你会怎么做?”他又试探着问道。

    孟离正在喝橙汁,闻言顿时停止了动作。

    “得到?无论是这两本书的哪一本,都不应该存在于现实中啊,怎么得到?”他以理科生的死板反问道。

    “假如,假如你得到了呢?”张子安强调道。

    “这个嘛……”孟离想了想,“如果得到的是《沙之书》,我应该也会翻看,至于会不会像故事的主人公一样沉迷其中……我也不敢肯定,很可能会吧,毕竟对知识的渴求是很多人都有的;但如果得到的是《超级韦氏词典》……这个就不好说了,里面的词可能都是乱序排列的,那就算我看也看不懂啊,可能会上交国家吧。”

    他半开玩笑地说道。

    “这就是我另一个疑问了。”张子安没有理会他的小玩笑,而是抓住他的话头进一步提问:“如果《超级韦氏词典》里的词是乱序排列的,那你如何断言其中包含了一切知识和锦绣文章呢?”

    孟离沉吟道:“这只是理论上而言,但这个假想毕竟只是假想,并没有考虑到阅读难度的问题……”

    张子安又说道:“孟老师,你听说这句话吧——吾生有涯,而知无涯?”

    “知道啊,虽然我是个搞数学的,但这么有名的话我还是知道的。”孟离笑了,“这句话的意思是,人生是有限的,但知识是无限的。不过这句话跟咱们谈论的《超级韦氏词典》和《沙之书》有关系么?”

    “有,而且有很大的关系。”张子安肯定地说,“孟老师,你知道这句话的后半句是什么?”

    “这个……”孟离被问住了。

    这句话的前半句太过有名,却往往令人忽略它的下半句。很多名言都是这样,人们按照自己的需要断章取义,强行扭曲其本来含义,比如说“父母在,不远游”经常被人用来教育孝子,然而孔子他老人家的原文里还有下半句“游必有方”呢。

    “下半句是——以有涯随无涯,殆已!”张子安自问自答。

    孟离仔细咀嚼着这后半句,然后把它和前半句两相对照,不太确定地说:“我对古文不怎么在行,这后半句话是说——以有限去追求无限,是必将失败的?”

    “没错。”

    “老祖宗的话,直到今天还依然有其哲理呀。”孟离感叹道。

    “我也这么觉得。”张子安随意附和道。这其实是他的自省,他已经多少明白了一些东西。

    那本无名书,不论它到底是《超级韦氏词典》还是《沙之书》,或者是属于宇宙其他文明的空想之书,它都是无限的,而人是有限的,以有限求无限,是必将失败的,所以任何单独一个人类是无法读懂无名书的。当他翻开无名书去试图读懂的时候,就犯了“以有限求无限”的错误。

    《沙之书》的主人公,由于其对知识的极度渴求,也犯了同样的错误,他没有理解到知识是无限的,而他的时间是有限的。

    正是:吾生有涯,而知无涯;以有涯随无涯,殆也!

    除非……

    孟离也想到了这点,“有限的人,读不懂无限的书,除非人也是无限的,有无数人同时去看《超级韦氏词典》,以无限求无限,每个人同时提取其中有意义的单词,将其连缀成词条和文章……”

    “不过怎么可能有无限的人呢?还是没有意义啊。”他摇头叹息。

    不,其实是有意义的,张子安心中默默说道。

    他知道为什么星海能看懂无名书,因为星海经历了无数次生死轮回,拥有“无限”的属性。

    飞玛斯在心象世界中长期跟星海共同经历生死轮回,也沾到了“无限”的边,所以它能看到模糊的字迹。

    π能看懂,一定是因为它也拥有“无限”的属性。

    只有以无限来求无限,才能看懂无名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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