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什么?同意个屁!赵氏眼见这么多人拦着,常大生又是个不中用的货,索性直接撒泼,赖在地上翻滚,像只油锅里的虫,满身都沾上了尘土。
;老娘早就跟你说清楚了,要钱没有,要命一条。有本事你就拿去啊!来你不是拿着刀子吗?对着我脖子砍啊。有本事你就来呀,老娘一条贱命,没有就没有了。哼,就是死了老娘也要你赔命。赵氏破罐子破摔起来,反倒谁都不怕了。
;是吗?沈锦竟然真拿着手里的菜刀走过去,神色肃立,抡起来就要往赵氏头上砍。
这一举动简直把在场的人都吓傻了。
赵氏哇的一声大哭起来。
众人赶紧劝阻:;哎哎哎,不值当不值当,快放下刀子。可别伤着了人,为这么个泼妇,你哪值啊?
常大生更是捧着银子出来,哭着道:;有话好好说,别动手别动手,我家的钱都在这儿。你看看够不够?
沈锦高高抡起的菜刀终于砸在了木鸡笼上。
吓傻了的赵氏,哭的一把眼泪一把鼻涕的,腿软的站都站不起来,再也不敢阻止。
沈锦走过去数出三十五两银子,把剩下的钱推了回去。
倒是看不出来,常大生这么个天天被赵氏磋磨的,倒是对她情意不浅。拿出三十五两银子来救这么个泼妇。
要知道,在人牙子手里,一个十五六岁的黄花大闺女也就二十两银子。
沈锦拿了银子,又赶紧在自己心中呸呸了两句,人口买卖可不是啥好事儿。
赵氏不敢阻止手里有刀的沈锦,但众人一走,她就嗷的一声爬起来,对着常大生一顿暴揍。
好像弄丢这银子的人是常大生一样。
众人看了直摇头,不过这夫妻二人也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没人愿意上去不讨好。
沈锦回去看见之前在翠羽鸡身上拔下来的羽毛,也被晾干,拿在手里看着,翠绿色的羽毛在金灿灿的日光下,越发显得绚丽华美。沈锦倒是又想起了曹公笔下那件颇为著名的凫靥裘,还有晴雯炫技的雀金裘。
这两样东西在富贵至极的侯府中,也是颇为珍贵的衣裳了。
而她这手里的羽毛,看着也是金翠辉煌,倒不知能不能够也做上两件类似的东西出来。
不过她手里只有原材料,可没有晴雯那般的好手艺。
沈锦拿着一个羽毛,边走边琢磨着:;要不然把绒毛全捋下来,做成羽绒服倒也挺暖和。不过这时候的布料倒也不知道钻不钻绒。
;姐,你在说什么呢?我怎么一句也听不懂啊。沈朵凑过来,睁着一双大眼睛,眼睛里满是疑惑。
沈锦将翠绿色的羽毛递给沈朵:;你看,漂亮吧?咱们用这个做个披风怎么样?肯定会是咱们村最时髦的时尚单品!
;用羽毛来做披风?沈朵乐起来了,赶紧点头,认同道:;这个肯定会很好看的!
;果然英雄所见略同。沈锦颇有些自豪得意。
她就知道,自己肯定是有着非常不错的经商才能,就等着发家致富包养自己貌美如花的相公。
想想还有点不好意思呢。
;不过姐姐你会做吗?沈朵就是个真相帝,每次都能一针见血,让自我膨胀成气球的沈锦重新回落。
原主的记忆里是会绣花的,沈锦也继承了她的记忆。但是雀金裘这种东西和平常所见的衣物绣花可不一样,要不然也不至于让晴雯大出了风头。
如果做的一般,马马虎虎的,反倒是浪费了这么好的原材料。
话虽如此,沈锦却还是不打算放弃,自己鼓劲道:;我现在不会,但我也可以去学呀。
趁着天色还早,沈锦便去了上次的书铺,在伙计的帮助下,终于找到一本女红相关的书籍。
;您还认识字啊?这可真不容易。书铺伙计真心实意的夸赞道,这个时代的识字率本身就不高,尤其是女子,差不多都是睁眼瞎。即便是富贵人家的小姐,也多半秉持着,无才便是德的想法。
所以这女红书,不仅少有,而且也卖不出去。这本书也不知放了多久,书皮都皱皱巴巴的,还没卖出去。
书铺老板也是对它不抱多大指望,着急想把它卖出去:;这书在市面上可少见,除了我们家铺子啊,您就是去县城都不一定能找得到。估计得到那老书香门第,才有可能藏着呢。您在这儿碰见,倒也都是缘分,运气。我也不要您多,这本书十二两银子,您拿回去。您要是识货的,瞅一眼也就知道,你要是学会了,可就不只是这十二两银子。
沈锦承认,书店老板说的对。
在笔墨都这么贵的地方,这样少见的孤本专书,十二两银子的确值得。
沈锦付了银子把书拿回去,回去一看,得了,书里一半的字儿都是不认识的。
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学习的想法是美好的,现实却是残酷的。
无奈,沈锦只能考虑先从识字开始了。
常临邑一回来就看见了放在桌面上的新书,虽说与他所学不和,但他向来是个爱书之人,而且这书虽说算不上孤本,可也的确少见。
到沈锦将饭菜摆上桌,她看见常临邑竟然拿着那本《女红传徵略》看得津津有味,脸上立刻飞上两朵红霞,立时就变成了个油爆大虾。
娇羞不敢向前,磨磨蹭蹭的走过去,红着脸道:;你看这个干什么呀?
;想学绣花?常临邑没有放下手中的书,纤长的手指握着一本皱巴巴的书,在灯火,越发显得人面如玉,手如玉雕,倒是这本旧书配不上他。
;姐姐说想学着把羽毛做成披风,肯定会超级好看的。沈朵把碗筷拿了过来,笑嘻嘻的补充道。
沈锦见自己被拆穿,便只能承认道:;可惜有不少字不认识……
;什么字不认识,吃完饭了我来教你。常临邑不愧是在书院里当先生的,哪怕平时不显,其实骨子里还是颇为好为人师。
;老娘早就跟你说清楚了,要钱没有,要命一条。有本事你就拿去啊!来你不是拿着刀子吗?对着我脖子砍啊。有本事你就来呀,老娘一条贱命,没有就没有了。哼,就是死了老娘也要你赔命。赵氏破罐子破摔起来,反倒谁都不怕了。
;是吗?沈锦竟然真拿着手里的菜刀走过去,神色肃立,抡起来就要往赵氏头上砍。
这一举动简直把在场的人都吓傻了。
赵氏哇的一声大哭起来。
众人赶紧劝阻:;哎哎哎,不值当不值当,快放下刀子。可别伤着了人,为这么个泼妇,你哪值啊?
常大生更是捧着银子出来,哭着道:;有话好好说,别动手别动手,我家的钱都在这儿。你看看够不够?
沈锦高高抡起的菜刀终于砸在了木鸡笼上。
吓傻了的赵氏,哭的一把眼泪一把鼻涕的,腿软的站都站不起来,再也不敢阻止。
沈锦走过去数出三十五两银子,把剩下的钱推了回去。
倒是看不出来,常大生这么个天天被赵氏磋磨的,倒是对她情意不浅。拿出三十五两银子来救这么个泼妇。
要知道,在人牙子手里,一个十五六岁的黄花大闺女也就二十两银子。
沈锦拿了银子,又赶紧在自己心中呸呸了两句,人口买卖可不是啥好事儿。
赵氏不敢阻止手里有刀的沈锦,但众人一走,她就嗷的一声爬起来,对着常大生一顿暴揍。
好像弄丢这银子的人是常大生一样。
众人看了直摇头,不过这夫妻二人也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没人愿意上去不讨好。
沈锦回去看见之前在翠羽鸡身上拔下来的羽毛,也被晾干,拿在手里看着,翠绿色的羽毛在金灿灿的日光下,越发显得绚丽华美。沈锦倒是又想起了曹公笔下那件颇为著名的凫靥裘,还有晴雯炫技的雀金裘。
这两样东西在富贵至极的侯府中,也是颇为珍贵的衣裳了。
而她这手里的羽毛,看着也是金翠辉煌,倒不知能不能够也做上两件类似的东西出来。
不过她手里只有原材料,可没有晴雯那般的好手艺。
沈锦拿着一个羽毛,边走边琢磨着:;要不然把绒毛全捋下来,做成羽绒服倒也挺暖和。不过这时候的布料倒也不知道钻不钻绒。
;姐,你在说什么呢?我怎么一句也听不懂啊。沈朵凑过来,睁着一双大眼睛,眼睛里满是疑惑。
沈锦将翠绿色的羽毛递给沈朵:;你看,漂亮吧?咱们用这个做个披风怎么样?肯定会是咱们村最时髦的时尚单品!
;用羽毛来做披风?沈朵乐起来了,赶紧点头,认同道:;这个肯定会很好看的!
;果然英雄所见略同。沈锦颇有些自豪得意。
她就知道,自己肯定是有着非常不错的经商才能,就等着发家致富包养自己貌美如花的相公。
想想还有点不好意思呢。
;不过姐姐你会做吗?沈朵就是个真相帝,每次都能一针见血,让自我膨胀成气球的沈锦重新回落。
原主的记忆里是会绣花的,沈锦也继承了她的记忆。但是雀金裘这种东西和平常所见的衣物绣花可不一样,要不然也不至于让晴雯大出了风头。
如果做的一般,马马虎虎的,反倒是浪费了这么好的原材料。
话虽如此,沈锦却还是不打算放弃,自己鼓劲道:;我现在不会,但我也可以去学呀。
趁着天色还早,沈锦便去了上次的书铺,在伙计的帮助下,终于找到一本女红相关的书籍。
;您还认识字啊?这可真不容易。书铺伙计真心实意的夸赞道,这个时代的识字率本身就不高,尤其是女子,差不多都是睁眼瞎。即便是富贵人家的小姐,也多半秉持着,无才便是德的想法。
所以这女红书,不仅少有,而且也卖不出去。这本书也不知放了多久,书皮都皱皱巴巴的,还没卖出去。
书铺老板也是对它不抱多大指望,着急想把它卖出去:;这书在市面上可少见,除了我们家铺子啊,您就是去县城都不一定能找得到。估计得到那老书香门第,才有可能藏着呢。您在这儿碰见,倒也都是缘分,运气。我也不要您多,这本书十二两银子,您拿回去。您要是识货的,瞅一眼也就知道,你要是学会了,可就不只是这十二两银子。
沈锦承认,书店老板说的对。
在笔墨都这么贵的地方,这样少见的孤本专书,十二两银子的确值得。
沈锦付了银子把书拿回去,回去一看,得了,书里一半的字儿都是不认识的。
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学习的想法是美好的,现实却是残酷的。
无奈,沈锦只能考虑先从识字开始了。
常临邑一回来就看见了放在桌面上的新书,虽说与他所学不和,但他向来是个爱书之人,而且这书虽说算不上孤本,可也的确少见。
到沈锦将饭菜摆上桌,她看见常临邑竟然拿着那本《女红传徵略》看得津津有味,脸上立刻飞上两朵红霞,立时就变成了个油爆大虾。
娇羞不敢向前,磨磨蹭蹭的走过去,红着脸道:;你看这个干什么呀?
;想学绣花?常临邑没有放下手中的书,纤长的手指握着一本皱巴巴的书,在灯火,越发显得人面如玉,手如玉雕,倒是这本旧书配不上他。
;姐姐说想学着把羽毛做成披风,肯定会超级好看的。沈朵把碗筷拿了过来,笑嘻嘻的补充道。
沈锦见自己被拆穿,便只能承认道:;可惜有不少字不认识……
;什么字不认识,吃完饭了我来教你。常临邑不愧是在书院里当先生的,哪怕平时不显,其实骨子里还是颇为好为人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