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思幂想了多时,皛皛也没找出一个合理的答案,但她并不焦躁,查案本来就是需要时间的,尤其像这样情节恶劣的凶杀案,要是能瞬间破解,她会更加不安。
见时间不早了,明天还要早起,她关了电脑,准备回卧室睡觉,甫一出门,就听到安卉和计孝南的斗嘴声,这都几点了,竟然还在吵,不累吗。
她探出脑袋看了一眼,两人正坐在沙发上看电视,也不知道是那部电视剧,两人对着里头的人物一番评头论足,各有各的说法,安卉认为男主是个魂殿,计孝南则说女主是个草包。
皛皛不禁莞尔一笑,这两人上辈子一定是冤家。
吵归吵,但这满茶几的零嘴是哪里来的,她素来不吃这些垃圾食物的,这又是薯片,又是虾条的,还有一打啤酒,谁买的?
安卉可没那闲钱,想来只有计孝南掏钱了。
掏钱请人吃喝,还要被骂,这节操可够高尚的!
电视剧插播广告的时候,安卉吃空了一大包薯条,意犹未尽的又拆了一包,“哎,下次别买烧烤味的,不好吃,这个牌子麻辣味的好吃。”
“有的吃你还嫌弃,想吃自己买去。”计孝南夺过她手里的薯片,抓了一把就往嘴里送。
安卉急了,“你留点给我。”
“吃你的辣条去!”他高举薯片,硬是不让安卉拿。
“你一个大男人,吃你几包薯片怎么了,计较什么,你弄坏我的包,我还没让你赔呢,那可是香奈儿的限量款。”安卉眼馋的看着那包薯片,吃货本色展露无遗。
“说清楚,谁弄坏你的包了,明明是你拿包打我好不好!”
这件事他是记忆犹新,他那纯洁的初吻就是毁在了这件事上,想起来就心痛。
“是你自己先耍流氓的。”
“我流氓什么了,那是意外!”他瘪嘴道,“是你自己眼力不好,非要把我这个大好人当成贼。”
“大好人?”安卉噗嗤的笑了一声,“少往脸上贴金,送饭就送饭,哪有人躲在墙角跟偷吃的,别以为我没看到你扔鸡骨头。”虽然那天黑灯瞎火的,她没看到他偷吃的过程,但那鸡骨头扔出来的时候,她可是看的一清二楚,分明就是偷吃完想毁灭证据。
计孝南没想这件事会被人抓包,脸立刻就红了,“那……那……是你看错了,是别人扔的,我这人特别讲卫生,看到地上有垃圾就一定会捡起来扔垃圾桶。”
安卉也不戳穿他,麻溜的跃起来躲过他手里的薯片,“随便你怎么说,不过这包薯片归我!”
计孝南一时不察就被她夺了过去,想再抢过来,她像老鼠似的吭哧吭哧的一边躲一边吃,连薯片屑都不放过,不禁恼恨道,“没见过比你还能吃的女人!”
“要你管!不知道什么叫能吃就是福吗?”
“吃货!”
“吃货就吃货,我是正大光明的吃,哪像你……偷吃!”
“你要再提,我跟你急啊,休想我再跑出去买零嘴回来。”
“小气!”安卉嘟哝道,“算了,本小姐懒得跟你一般见识,不提就不提,那你记得下次买麻辣味的。”说完,她提起脚丫子用修剪的十分漂亮的脚趾甲戳了戳计孝南的小腿,“把遥控器拿给我。”
“要干嘛,广告要结束了。”
“换台,看别的节目。”比起电视剧,她更喜欢真人秀节目。
“你懂不懂什么叫有始有终!”
“看电视剧你纠结这个干什么,不会看重播啊,去,给我那遥控板!”她缩在真皮的沙发上,舒服的都不想动了,要说康熙的生活品味那真不是盖的,这组水牛皮的沙发坐在上头就像个摇篮。
“你们女人就是麻烦!”
话落,回应他的就是安卉一记脚踢,白嫩嫩的小脚丫子直接踹上他的脸。
计孝南脸都青了,这辈子还是第一次被女人这么踢。
安卉倒是一点没觉得有做错,下巴抬的高高的,一副‘本小姐踢你那是看得起你!’的态度,白嫩嫩的脚丫子也没放下,五只脚趾还舞动了一番。
计孝南脑子一抽,一把抓住她的脚丫子,一口咬了上去。
“哎呦!”安卉痛呼一声,没想到他会来这一招,抬起另外一只脚也踢了上去。
这次计孝南有了准备,抬起手挡了一下,顺手就把它捉住了。
安卉使劲的乱蹬,“放开!”
计孝南磨牙霍霍,嘴角的一颗虎牙在灯光下像是反光了一样,噌的一亮,安卉吓的更使劲踢腿了。
皛皛看到这一幕,不知道该不该上去阻止,但两人似乎玩的很开心,安卉也没大声嚷嚷的叫自己去帮忙,她下意识的看向自己的脚,康熙有时候也喜欢做这种事情,不过情况有点不同,那叫*,这两人……
算了,还是不去瞎掺和了,任这两人闹腾吧。
想罢正打算回房睡觉,脚背突然感到痒痒的,低头一看,圆滚滚的汤圆正在她脚边磨蹭,见她在看它,两只乌溜溜的眼睛也盯着它,萌态十足。
说来也奇怪,它刚出生那会儿,一直是计孝南和安卉在照顾它,应该对他俩比较亲才对,但汤圆现在十分粘她,老喜欢跟在她身后跑来跑去的,虽然它长的比一般小奶狗要大,但比起芝麻和糯米的体型,它仍是小的有些不起眼,一不注意她就会踩到它。
她抱起它,逗弄了一会儿,它就黏在她身上不肯走了,一放下,它就惨叫,像是她要抛弃它似的,她只好抱起它回了卧房,糯米和芝麻见她要回房了,也跟了上来,一家三口,两大一小就在她房里窝下了。
因为汤圆还小,她怕下床的时候一不注意就会踩到它,便将它抱到了床上,小家伙在床上东嗅嗅西嗅嗅,充满了好奇,最后窝到了她身边,用脑袋蹭她,小奶狗时期,它精力极其旺盛,牙只长出了两三颗,但已经喜欢咬东西了,开始咬她的衣摆自娱自乐,好似衣摆跟它有仇的似的,咬得分外专注,还拼命的吮吸了两口。
她伸手抚摸它柔软的皮毛时,它注意力就转移了,开始咬她的手指了,还是很用力的那种,但她不觉得疼,反而觉得痒痒的,索性用手指到处戳它。
它立刻摇起小尾巴,跟着她的手指乱转。
玩了一会儿,它估计也累,肥嘟嘟的四肢就想攀上她的肚子,她也不动,任它攀爬,等它爬上来了,还在她肚子上嗅了嗅,嗅着嗅着它就突然叫唤了一声。
小奶狗的叫声比起成年犬的叫声可爱了许多,一点勇猛之气都没有。
“怎么了,汤圆?”
它呜了一声,用爪子挠了挠她的小腹,又叫唤了一声。
她可听不懂狗的语言,只以为它是要玩,伸出手指又逗了逗它。
它没有像那般咬着她的手指玩,而是对着她的小腹猛嗅,嗅完,又叫了。
皛皛诧异了,这是怎么了,她的肚子有什么奇怪的吗。
汤圆在她的小腹上转着圈,显得异常活泼,见她不为所动,它估计也腻了,索性趴在它的小腹上不起来,湿漉漉的鼻子却是依旧蹭在那里,像是那里头有它想要的东西一样,忠心的守护着。
皛皛没当一回事,它还小,就像孩子也会做些让大人不理解的事情,抚着它的脑门,又玩了一会儿。
正逗弄的无比欢愉时,她的手机响了,这个点会打电话给她的,除了康熙,不会有第二个人。
“回酒店了?”
因为灵茜失踪,剧组停工了不少时间,电影又是讲究档期的,杀青时间若是晚了,就有可能赶不上档期,剧组不得不加班加点的赶拍,康熙这个主角自然是最辛苦的,不过幸好他是出了名的不NG王,可以省不少时间。
“还在剧组,今天是夜戏,案子查的怎么样了?”
他关心其实不是案子,是她有没有休息好。
“一团乱,到现在也没找到有用的线索。”皛皛实话实说,没有任何隐瞒,这案子着实让她有点难以下手。
“今天景飒来过了?”
“是灵茜的事?”
曹震和景飒去往璃山的目的就是为了查案,灵茜是死者,肯定会去剧组查找线索。
“嗯!那只玉兔精的鞋子在沸泉的事还没搞清楚,所以他们过来又问了一次话。”
鞋子的事,皛皛已经从耿不寐那听说了,灵茜失踪后,鞋子却在沸泉里,这点的确很可疑,但是她不认为这是凶手做的,凶手杀人有自己的一套过程,会埋尸体就代表不想让人发现,希望死者永远是失踪的状态,他不可能将鞋子扔在旅游景点,那里人来人往,每天的客流量数以万计,被发现的几率太高,这就等于告诉人家失踪的人已经死了。
若是鞋子是在不起眼的地方发现的,那还能解释为凶手在绑架死者时,死者挣扎无意间掉落的。
皛皛思索了片刻,关于鞋子的事情,她觉得应该好好查一查,虽然不会是凶手做的,但很可能会有一些联系,灵茜死前明明在璃山,却在失踪后死在了S市区,她是什么时候去S市的,警方却没查到。
她既没有坐飞机,也没乘坐火车或是长途汽车这类交通工具。
或许这是个突破口。
------题外话------
最近评论也没时间回,对不起大家,等空下来,我再回,感谢大家的谅解。么么哒。
见时间不早了,明天还要早起,她关了电脑,准备回卧室睡觉,甫一出门,就听到安卉和计孝南的斗嘴声,这都几点了,竟然还在吵,不累吗。
她探出脑袋看了一眼,两人正坐在沙发上看电视,也不知道是那部电视剧,两人对着里头的人物一番评头论足,各有各的说法,安卉认为男主是个魂殿,计孝南则说女主是个草包。
皛皛不禁莞尔一笑,这两人上辈子一定是冤家。
吵归吵,但这满茶几的零嘴是哪里来的,她素来不吃这些垃圾食物的,这又是薯片,又是虾条的,还有一打啤酒,谁买的?
安卉可没那闲钱,想来只有计孝南掏钱了。
掏钱请人吃喝,还要被骂,这节操可够高尚的!
电视剧插播广告的时候,安卉吃空了一大包薯条,意犹未尽的又拆了一包,“哎,下次别买烧烤味的,不好吃,这个牌子麻辣味的好吃。”
“有的吃你还嫌弃,想吃自己买去。”计孝南夺过她手里的薯片,抓了一把就往嘴里送。
安卉急了,“你留点给我。”
“吃你的辣条去!”他高举薯片,硬是不让安卉拿。
“你一个大男人,吃你几包薯片怎么了,计较什么,你弄坏我的包,我还没让你赔呢,那可是香奈儿的限量款。”安卉眼馋的看着那包薯片,吃货本色展露无遗。
“说清楚,谁弄坏你的包了,明明是你拿包打我好不好!”
这件事他是记忆犹新,他那纯洁的初吻就是毁在了这件事上,想起来就心痛。
“是你自己先耍流氓的。”
“我流氓什么了,那是意外!”他瘪嘴道,“是你自己眼力不好,非要把我这个大好人当成贼。”
“大好人?”安卉噗嗤的笑了一声,“少往脸上贴金,送饭就送饭,哪有人躲在墙角跟偷吃的,别以为我没看到你扔鸡骨头。”虽然那天黑灯瞎火的,她没看到他偷吃的过程,但那鸡骨头扔出来的时候,她可是看的一清二楚,分明就是偷吃完想毁灭证据。
计孝南没想这件事会被人抓包,脸立刻就红了,“那……那……是你看错了,是别人扔的,我这人特别讲卫生,看到地上有垃圾就一定会捡起来扔垃圾桶。”
安卉也不戳穿他,麻溜的跃起来躲过他手里的薯片,“随便你怎么说,不过这包薯片归我!”
计孝南一时不察就被她夺了过去,想再抢过来,她像老鼠似的吭哧吭哧的一边躲一边吃,连薯片屑都不放过,不禁恼恨道,“没见过比你还能吃的女人!”
“要你管!不知道什么叫能吃就是福吗?”
“吃货!”
“吃货就吃货,我是正大光明的吃,哪像你……偷吃!”
“你要再提,我跟你急啊,休想我再跑出去买零嘴回来。”
“小气!”安卉嘟哝道,“算了,本小姐懒得跟你一般见识,不提就不提,那你记得下次买麻辣味的。”说完,她提起脚丫子用修剪的十分漂亮的脚趾甲戳了戳计孝南的小腿,“把遥控器拿给我。”
“要干嘛,广告要结束了。”
“换台,看别的节目。”比起电视剧,她更喜欢真人秀节目。
“你懂不懂什么叫有始有终!”
“看电视剧你纠结这个干什么,不会看重播啊,去,给我那遥控板!”她缩在真皮的沙发上,舒服的都不想动了,要说康熙的生活品味那真不是盖的,这组水牛皮的沙发坐在上头就像个摇篮。
“你们女人就是麻烦!”
话落,回应他的就是安卉一记脚踢,白嫩嫩的小脚丫子直接踹上他的脸。
计孝南脸都青了,这辈子还是第一次被女人这么踢。
安卉倒是一点没觉得有做错,下巴抬的高高的,一副‘本小姐踢你那是看得起你!’的态度,白嫩嫩的脚丫子也没放下,五只脚趾还舞动了一番。
计孝南脑子一抽,一把抓住她的脚丫子,一口咬了上去。
“哎呦!”安卉痛呼一声,没想到他会来这一招,抬起另外一只脚也踢了上去。
这次计孝南有了准备,抬起手挡了一下,顺手就把它捉住了。
安卉使劲的乱蹬,“放开!”
计孝南磨牙霍霍,嘴角的一颗虎牙在灯光下像是反光了一样,噌的一亮,安卉吓的更使劲踢腿了。
皛皛看到这一幕,不知道该不该上去阻止,但两人似乎玩的很开心,安卉也没大声嚷嚷的叫自己去帮忙,她下意识的看向自己的脚,康熙有时候也喜欢做这种事情,不过情况有点不同,那叫*,这两人……
算了,还是不去瞎掺和了,任这两人闹腾吧。
想罢正打算回房睡觉,脚背突然感到痒痒的,低头一看,圆滚滚的汤圆正在她脚边磨蹭,见她在看它,两只乌溜溜的眼睛也盯着它,萌态十足。
说来也奇怪,它刚出生那会儿,一直是计孝南和安卉在照顾它,应该对他俩比较亲才对,但汤圆现在十分粘她,老喜欢跟在她身后跑来跑去的,虽然它长的比一般小奶狗要大,但比起芝麻和糯米的体型,它仍是小的有些不起眼,一不注意她就会踩到它。
她抱起它,逗弄了一会儿,它就黏在她身上不肯走了,一放下,它就惨叫,像是她要抛弃它似的,她只好抱起它回了卧房,糯米和芝麻见她要回房了,也跟了上来,一家三口,两大一小就在她房里窝下了。
因为汤圆还小,她怕下床的时候一不注意就会踩到它,便将它抱到了床上,小家伙在床上东嗅嗅西嗅嗅,充满了好奇,最后窝到了她身边,用脑袋蹭她,小奶狗时期,它精力极其旺盛,牙只长出了两三颗,但已经喜欢咬东西了,开始咬她的衣摆自娱自乐,好似衣摆跟它有仇的似的,咬得分外专注,还拼命的吮吸了两口。
她伸手抚摸它柔软的皮毛时,它注意力就转移了,开始咬她的手指了,还是很用力的那种,但她不觉得疼,反而觉得痒痒的,索性用手指到处戳它。
它立刻摇起小尾巴,跟着她的手指乱转。
玩了一会儿,它估计也累,肥嘟嘟的四肢就想攀上她的肚子,她也不动,任它攀爬,等它爬上来了,还在她肚子上嗅了嗅,嗅着嗅着它就突然叫唤了一声。
小奶狗的叫声比起成年犬的叫声可爱了许多,一点勇猛之气都没有。
“怎么了,汤圆?”
它呜了一声,用爪子挠了挠她的小腹,又叫唤了一声。
她可听不懂狗的语言,只以为它是要玩,伸出手指又逗了逗它。
它没有像那般咬着她的手指玩,而是对着她的小腹猛嗅,嗅完,又叫了。
皛皛诧异了,这是怎么了,她的肚子有什么奇怪的吗。
汤圆在她的小腹上转着圈,显得异常活泼,见她不为所动,它估计也腻了,索性趴在它的小腹上不起来,湿漉漉的鼻子却是依旧蹭在那里,像是那里头有它想要的东西一样,忠心的守护着。
皛皛没当一回事,它还小,就像孩子也会做些让大人不理解的事情,抚着它的脑门,又玩了一会儿。
正逗弄的无比欢愉时,她的手机响了,这个点会打电话给她的,除了康熙,不会有第二个人。
“回酒店了?”
因为灵茜失踪,剧组停工了不少时间,电影又是讲究档期的,杀青时间若是晚了,就有可能赶不上档期,剧组不得不加班加点的赶拍,康熙这个主角自然是最辛苦的,不过幸好他是出了名的不NG王,可以省不少时间。
“还在剧组,今天是夜戏,案子查的怎么样了?”
他关心其实不是案子,是她有没有休息好。
“一团乱,到现在也没找到有用的线索。”皛皛实话实说,没有任何隐瞒,这案子着实让她有点难以下手。
“今天景飒来过了?”
“是灵茜的事?”
曹震和景飒去往璃山的目的就是为了查案,灵茜是死者,肯定会去剧组查找线索。
“嗯!那只玉兔精的鞋子在沸泉的事还没搞清楚,所以他们过来又问了一次话。”
鞋子的事,皛皛已经从耿不寐那听说了,灵茜失踪后,鞋子却在沸泉里,这点的确很可疑,但是她不认为这是凶手做的,凶手杀人有自己的一套过程,会埋尸体就代表不想让人发现,希望死者永远是失踪的状态,他不可能将鞋子扔在旅游景点,那里人来人往,每天的客流量数以万计,被发现的几率太高,这就等于告诉人家失踪的人已经死了。
若是鞋子是在不起眼的地方发现的,那还能解释为凶手在绑架死者时,死者挣扎无意间掉落的。
皛皛思索了片刻,关于鞋子的事情,她觉得应该好好查一查,虽然不会是凶手做的,但很可能会有一些联系,灵茜死前明明在璃山,却在失踪后死在了S市区,她是什么时候去S市的,警方却没查到。
她既没有坐飞机,也没乘坐火车或是长途汽车这类交通工具。
或许这是个突破口。
------题外话------
最近评论也没时间回,对不起大家,等空下来,我再回,感谢大家的谅解。么么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