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四月天,正是一年中最华美瑰丽的季节。

    大长公主的花园里,芍药开得正好。这些芍药是大将军吴奔亲自从云林购得,盆盆都是芍药中的名种,浓馥的清香溢满整个花园,芍药素有花中榜眼之称,这花开得也不输于牡丹,灿如云霞,妍若春华。

    沈玲伊最爱的是牡丹,只有牡丹才配得上皇后的雍容。吴奔送这些芍药来时,她笑了,这个行伍出身的粗汉子竟也懂得女人心思。

    芍药开在牡丹凋谢之后,它的聪明在于,它不与牡丹争春,却又能独占春色,此季,开得最美最好的不是皇后牡丹,而是芍药。

    吴奔要告诉她什么,让她隐忍,趁着年华尚好,养精蓄锐,总有一日,他要和她共享满城富贵。

    沈玲伊看着这些芍药,笑得也如这些花朵一般灿烂。

    芍药因之开在牡丹谢后的春末,所以又名殿春。

    绛春,绛春,你不过只是满堂春色中的一点绛红,而我却能将这人间春色尽归于我。

    吴奔,你的心意我懂了。

    沈玲伊正欲回屋,却见贴身丫鬟菊花从外面回来了。

    “小姐,水月庵有消息了。”

    “嗯”,沈玲伊不慌不忙,步子不停,向闺阁走去。

    菊花连忙跟着,继续说道:“住持师太说了,贺王妃与菩萨有缘,过上不久,想来贺王府就要到水月庵还愿谢神了。“

    沈玲伊终于停下步伐,自从在水月庵看到贺远和崔小眠的那一刻起,她便在想像有朝一日,贺远发现他的世子是个野种时的模样。

    “六表哥,终有一日,我要让你后悔!”

    她心里也不知道是喜还是酸,随手掐下一朵碗口大的芍药,一片一片揪着上面的花瓣,艳丽的花瓣随风飘摇,宛如春日里翻飞的彩蝶。

    “你可问得仔细,那老尼说得可是真的?”

    菊花掏出一块红色的石头,对沈玲伊道:“小姐放心,婢子自是多问了几遍,住持师太便拿了这个,说是贺王妃贴身之物。”

    贺王妃何等身份,她的贴身之物怎会随便落到这老尼之手,定是行那不堪之事时拿到的。

    沈玲伊接过那块红石,见这石头红如鸽血,形状并不规则,不方不圆,一端的小孔里,拴了根金链子,显然是系在脖颈上的饰物。

    沈玲伊出身富贵,从小到大好东西见得多了,可这块红石非金非玉,也不是玛瑙水晶之物,却也并非普通顽石。这师徒两个早年在江湖上做贼,这物件儿或许是那时得的,六表哥手里好东西也不少,崔小眠既然把这个贴身带着,也不会是凡物。

    沈玲伊长在绮罗丛中,既使是宝物,她也不稀罕,但这是崔小眠贴身的东西,又是这事的凭证,她便就了分重视。

    待到他日,把握物事亮出来,就说是崔小眠送给奸夫的,到那时,六表哥的脸色一定很好看。

    沈玲伊已经迫不及待的想看了。

    爱与恨本就是一念之差,有人说爱到极点便是恨,这话说得在理。

    沈玲伊自认对六表哥是爱到极点了,可她却忘了,她的爱是有条件的,若贺远不是生在帝王家,她恐怕不会多看他一眼。

    皇后,曾经近在咫尺,却又远隔天涯,可如今,是这个满园的芍药让她重又有了信心,六表哥不能给她的,吴奔一定会给!

    这世上,总有一个男人会被她捏在手里,听她摆布,就像父亲和母亲那样,所不同的,是她的男人会比父亲能干,不会依附女人,他能把她想要的,都给她。

    沈玲伊把那块红石握在手里,红石并不冰冷,温润中透着暖意,握得久了,竟不舍放下。

    说来也怪,自从沈玲伊得到崔小眠的红石,只要将红石贴身戴着,脸上每日必现的红疹便不会发作。

    那红疹已经折磨她几年,看过无数名医,却都是束手无策。她也试着把红石扔到一旁,那红疹便又如往常一样出现,重新把红石戴上,次日红疹便全天不见踪影。

    难怪六表哥要把这个给他的宝贝徒弟贴身戴着,原来这红石竟真的是个宝贝。

    从此,这块红石也就变成了沈玲伊的宝贝,虽然她也曾经对这块突然出现的红石产生过怀疑(毕竟这是崔小眠之物,而崔小眠把她耍得团团转),可是这些年来,那红疹早已把她折磨得身心俱疲,这块红石就像忽然找到的救命稻草,让她舍不得放开,更何况,这已经不仅仅是无助的稻草,而是真的能令红疹不再发作。

    一一一一一

    同样的四月天,风和日丽。崔小眠和妩儿正在厨房里忙碌。

    妩儿做了状元夫人,立刻自由了,就像长了翅膀的小鸟,整日往崔小眠这里飞。

    她的夫婿为人洒脱,并非死读书的书呆子,妩儿又是倾城的颜色,两人相处甚好,每当妩儿来找嫂嫂玩儿,驸马爷必定亲自送来,晚上再亲自来接,有时妩儿赖在这里不肯走,驸马除了和大舅子彼此交换一下幽怨的眼神,也全都忍了。

    总不能两个大男人去和女人抢女人吧,崔小眠还安慰他们说过,她和妩儿绝壁不是那个什么丝,她们最爱的还是美男美男,如果你们是美男,就不要担心。

    贺王府里养了奶牛,崔小眠便怂恿妩儿用牛乳做糖。

    对于做糖一门,崔小眠远不如妩儿有天赋,但她来自现代,吃过的糖见过的糖远不是古代人可以相当的,她的每一次提议,对于妩儿都是一项新的挑战。

    妩儿恨不得整日和崔小眠在一起做糖果,两个人不断推陈出新,从最简单的牛乳糖,到新近推出的花生牛轧糖,每一次创新都令两人兴奋不已。

    妩儿的糖除了放在崔小眠的外卖铺子里寄卖,也会隔三差五亲自送到宫里,给父皇和太后品尝。

    驸马爷为了讨公主开心,也学着大舅子,弄了一头奶牛养在公主府内,可是即便如此,妩儿还是整日往贺王府里跑。

    没办法没办法,谁让崔小眠还是不男不女时代,两人就已经是奸|夫yin|妇了呢。

    今日又是如此,崔小眠和妩儿一个用纱布挤果汁,一个正在调牛奶,嘴里则在聊着八卦。

    “听说沈表姐自从许给吴奔之后,那个红疹子的毛病也全都好了,果真是人逢喜事精神爽。”

    “真的啊,你听谁说的?”

    “太医啊,沈表姐那个红疹子太医院的人都看过,谁也没有根除的法子,没想到如今竟然自己就好了,你说奇怪不。”

    崔小眠就是红疹子的始作俑者,在庄子时,她亲眼见过沈玲伊满脸红疹的吓人样子,当时沈玲伊借着那红疹子还摆了崔蓉蓉一道,让崔蓉蓉被贺远骂了一通。

    至于沈玲伊的红疹子是如何治好的,崔小眠当然心知肚明。

    她可不想把这么好玩的事告诉妩儿,否则妩儿肯定会掺和进来,于是这件事就闹大了。

    崔小王妃为人低调,她可不想成为公众人物。太出风头没有好处,红毛人的王妃就是因为太出风头了,才被狗仔队追得出了车祸,香消玉殒。

    崔小眠是新一代的王妃,她除了煮饭做菜也没别的兴趣,至于某些人偏要来招惹她,那是作死。

    不作死就不会死,这是至理名言。

    崔小眠和妩儿聊着八卦,水果奶昔就做好了。

    挤了些许果汁的苹果糊糊,配上鲜奶,这就是既好喝又养颜的苹果奶昔。

    “夏日里加了冰块更好喝。”两位小贵妇每人一大碗,喝得一滴不剩。

    “小眠子,你又防碍我减肥,这么一大碗喝下去,肯定又长肉肉了。”

    说来也怪,自从成亲以后,妩公主就变得珠圆玉润,因此每日吃过饭后,她便喊着减肥。

    话说减肥这个词,还是崔小眠告诉她的呢,除了减肥,还有那个什么卡什么里,总之,小眠子跟着六哥天南地北都去过,知道的东西是最多的。

    “你看看我,前阵胖了一圈儿,现在又瘦回来了,你只需每日在公主府里跑上一圈就能减肥了。”

    切,那是你小眠子,你就是不去跑步也整日上窜下跳,不瘦才怪呢。

    妩公主近来是越发的懒了。他们家的孩子天生都有一根懒筋,贺远也懒,她也懒。

    从这兄妹身上,崔小眠明白了一个道理:懒这个字不是任何人都能用的。懒筋这种珍惜玩意儿也不是任何人都有的。

    投胎是个技术活,当你有个皇帝爹以后,那你就可以有懒筋了,一条不够可以两条三条,懒筋越多,才能彰显高贵。

    我有懒筋我自豪,我爹是皇帝!

    妩儿以往好像没有这么懒,现在是有些懒得离谱了,连崔小眠都认为,妩儿是太懒了。

    难怪她会越来越胖,那么一个绝代佳人的坯子,硬生生向着杨贵妃的方向发展了。

    不过杨贵妃也是美人,绝代佳人。

    长得美就是沾光,就连胖了也是胖美人。

    可惜她崔小眠自从减肥成功后,便越来越瘦,瘦得她以为自己有了蛔虫,吃了三天南瓜蜂蜜膏子也没有什么用,只好拼命吃东西,力求把减下来的肉肉再长回来。

    崔小眠捏捏自己瘦得尖尖的小下巴,前世艳羡的锥子脸啊,多亏她没钱去削骨头,这辈子竟然歪打正着。

    谁敢欺负我,用下巴戳死你!

    一一一R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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