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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沈安安截然相反的是,南宁根本不会做菜,如果问她是不是吃货,她倒是妥妥的一枚。今天吃过了沈安安做的大餐后,她觉得自己府上的那些厨子都不是厨子,只能说是将饭菜做熟而已。
要说到美味,那真是差远了。
沈安安听了,忍不住打了她一下,“我的傻姐姐,你该不会是吃傻了吧,话都不清楚了。”
南宁则十分正经的说道:“没有,我脑子清楚着呢,我哥可喜欢你了。”
曹氏一听,眼睛顿时变得晶晶亮,连忙和南宁套近乎。“啊,南小姐,你 竟然有个哥哥啊,他和我家宁儿认识吗?”
随即曹氏就将南宁请到一边去问她话了,比如南小姐,你哥哥多大了啊,他是做什么的啊,你们家是做什么的。
就差问,南小姐啊,你家家产有多少啊。要是我答应了你们家,能给我家姐儿多少家产啊。介不介意以后我们两家住在一起啊。
沈安安见这两人聊的如此热乎,顿时傻眼,她娘咋可以这样呢。
还有南宁,说好了支持我的,怎么变成要我当你嫂子了。
这是背叛,妥妥的背叛。
那几个帮忙的妇人,有幸也在沈家吃了一顿饭,不过没能上大桌,就是弄了些菜,在旁边的小桌子上吃了一顿饭。
可把这些妇人们惊讶的,恨不得将盘子都啃了。
走的时候,一个个眉开眼笑,分别夸赞沈安安,沈安秀厨艺好。
“曹大婶子啊,你可真是好福气,你家女儿做的菜竟然这般好吃,难怪这些贵客们都会上门。”
“曹大婶子,就冲你女儿这手艺,安姐儿的亲事包在我身上,包准你们过几日相亲,明年就能做祖母。”那胖婶子心思一转,顿时将同村适龄的年轻人都想了一遍,心里琢磨着,等会回去就可以相看了。
曹氏则拉长 了音调说道:“我家安妮子的亲事,得她自己相中,我这个做娘的说话不管用啊。再说了,她年纪还小,暂时不考虑,周婶就不劳你费心了。”曹氏心道,我闺女手上有几百两银子,要找肯定也找富贵人家的公子,那轮得到你一个乡下妇人做媒的,就算做媒也得找镇上的人家做媒才对。
那周婶不免有些悻悻的,有些遗憾的说:“哦,原来是这样,那有好的我再帮你留意着。”
这一顿饭吃了大约整整两个时辰,最后吃了竟然还剩下一半。
拿佟掌柜的话说,“这菜实在太好吃了,以至于吃撑住了。”
南宁说:“我好想将这些菜,都带回家吃,可惜嘴巴想吃,肚子已经吃不下了。”
这个桌子上,如果说最能吃的,便是李金宝了。
他就像是两天没有吃饭似的,甚至到后面筷子都扔了,直接用手上去抓着东西吃。
小山和小66十分开心,因为好吃的东西太多了。
小66则在沈安安的腿边蹭啊蹭的,蹭了好多肉吃了。
在沈安安的*下,小66也比以前挑剔了,生肉反而不大爱吃,就喜欢吃沈安安做的肉。特别是带点咸味的牛肉,是它的最爱。
吃完饭后,大家又集体到沈安安的大棚药草那里去参观了一番。
宋鏖看得十分仔细,没看出和他们那边有啥区别,忍不住好奇的问道:“安姐儿,你这边的药草和瑞芝堂的是不是一起种的,为什么你这边的药草长得这么好。”
他们那边大概刚出土,可是沈家小院这边的药草,长得都快有一根筷子长短了。
佟掌柜也看出来了,不由奇道:“对啊,我们那里怎么都没有长出来,这边长得这么好,真是喜人。”
沈安安当时其实这么做,也是为了做个实验,想看看那边长得快,又或者说,看看瑞芝堂那边到底是什么原因长不出药草。
没想到,果然和她想的差不多,她家院子的药草长得就快,而瑞芝堂那边没啥动静。
“暂时还说不出,我估计是因为泥土的关系,还有和我们每天浇灌的水有关系。”
因为种子和大棚弄的都是一样的,其他的条件,无非就是水,土,温度这些差别了。
沈安安的怀疑并不是没有道理,因为桃源村的水质和土质和瑞芝堂那边的泥土是不一样的。
“嗯,等我取些土回去看看再说。”
今晚的晚宴,唯一的遗憾是,没有好喝的酒。
男人们都喝了酒,可是女人却没有酒喝。沈安安本想做些可口的果汁,因为没有榨汁机所以也只能作罢。
她心道,看来要是以后做大宴,还得多准备一些才是。
而且她还需要酿一些好喝的酒,比如葡萄酒,梅子酒之类的,关键是大冬天的那里去弄这些东西。
沈安安不知道的是,自从她今日做了这顿饭之后,以后她家,三天两头有人来蹭吃的,于是她便萌生了开个家常饭店的想法。
李晟说,你这是准备和我李记平分一杯羹的意思么?
沈安安则笑眯眯的说道:“对头,李先生,有竞争才有进步。”
李晟于是将她纤细的腰身一搂,也似笑非笑的说道:“嗯,你说的很对,那我们就齐驱并进呗。”说完,他的长手悄悄的滑进了沈安安的小衣里。
沈安安白净的小脸,顿时犹如红透的柿子一般。伸手直接将放在衣服里的咸猪手拍掉。“喂,你耍赖啊,说好君子动口不动手的。”
某人却笑道:“某乃走的是捷径之道,所谓擒贼先擒王,我将老板娘先搞定,那其他的事情还有什么不可以搞定的。”
沈安安顿时语塞,因为她的嘴也被某人封住了。
宋鏖真的从沈家小院运了些泥土回去做实验了。今天的这顿饭吃得十分开心,以至于,他回去后,心情也十分好,好在没什么病人。
他就慢条斯理的洗澡,换衣服,然后点上一柱清香,坐在床上看书。
这是他一直以来的习惯,吃好饭后,他一般会看两炷香的书,看完后,熄灯睡觉。一般没事时,可以一觉睡到大天亮。
没想到,宋鏖看着看着,竟然慢慢的进入梦乡,他就这么靠在床边睡着了。
眼前的场景依稀有些看不清,宋鏖有些迷惑自己这会是睡着了,还是醒着的。
连忙问道:“有人吗?”
然而同样的,没有人回答他的话,有的只是摇曳的灯光,和眼前一片醒目的大红色。
梦里场景慢慢的从虚幻变得真实,有些熟悉,又有些陌生。
因为这是他自己的房间,可是为何都是大红色的装扮。
宋鏖有些不解,他更加不解的是,外面这锣鼓喧天,又是怎么一回事?
“来人啊?来人。”宋鏖以为自己喝醉了,眼花了,赶忙叫人帮自己换衣服,他要到外面去逛逛。
一定是做梦了,得好好醒醒。
听到宋鏖的叫声,一名模样乖巧的小丫鬟跑了进来,朝他福了福。嘴里甜甜的说道:“少爷,今儿个是你大喜的日子,夫人说你不可以到外面去。”
“什么?你说什么,再说一遍。”
宋鏖当场就愣住了,夫人?他娘不是已经去世了吗?
怎么还有夫人,那个夫人?娘去世后,爹没有再娶,而是和他一样,一心钻研医学。
最近爹出门了,每年一次,他都会去云游一段时间,说是要体验民间疾苦,为老百姓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宋鏖见爹身体康健,便也没有出声阻拦,只是让他十天左右往家里来一封信。
“少爷,你没事吧。马上就要到吉时了,你快去接新娘子。”小丫鬟见少爷的神色有些不对劲,一边说话,一边往门后退。
少爷的面色好可怕,谁来救救她!
吉时,新娘子?他要成亲了,开玩笑的吧,他媳妇都没有,何来成亲之说。
宋鏖不由面色微沉的看向旁边的小丫鬟,一把抓住她的胳膊,厉声道,“你骗我的吧,又拿好听的话来骗我,是不是我爹又犯病了。”
宋老爹有时候会偶尔犯病,老以为自己的儿子要娶媳妇了。
可是他记得爹出门了,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眼前的一切太过熟悉了,熟悉的仿佛就发生在昨天一般。
“少爷,你弄痛我了。青儿,这就带你去见老夫人。”
一会后宋鏖真的看到了所谓的夫人,那个夫人眉眼慈善,面含微笑,依稀是母亲记忆中的模样。
“娘亲?”
宋鏖只觉得心里一痛,娘倒在血泊中,睁着眼睛咽下最后一口气的样子,历历在目。
他发觉自己的手心在痛,那一定是他握紧了拳头,可是他醒不了。
“文儿,过来,到娘这边来。”
“文儿,这是在叫谁,是在叫我吗?”宋鏖脸上带着一丝疑惑之色,可是为何他觉得这名字有些熟悉呢,莫名的还有些亲切。
“娘,我终于看到你了,你知道吗,我好想你。”
宋鏖连忙上前一把握住娘的手,觉得自己浑身都在颤抖。
当年的事情,如历历在目。
那一日他一家三口去祖母家探亲,走到一半时遇到山贼。母亲为了保护他和爹爹,用自己的身体,死死的挡住了匪徒的刀。先是背后中了一刀,母亲没有倒下,依旧拼住最后一口气,死死抱住歹徒的腿,最后头直接被砍掉。
和沈安安截然相反的是,南宁根本不会做菜,如果问她是不是吃货,她倒是妥妥的一枚。今天吃过了沈安安做的大餐后,她觉得自己府上的那些厨子都不是厨子,只能说是将饭菜做熟而已。
要说到美味,那真是差远了。
沈安安听了,忍不住打了她一下,“我的傻姐姐,你该不会是吃傻了吧,话都不清楚了。”
南宁则十分正经的说道:“没有,我脑子清楚着呢,我哥可喜欢你了。”
曹氏一听,眼睛顿时变得晶晶亮,连忙和南宁套近乎。“啊,南小姐,你 竟然有个哥哥啊,他和我家宁儿认识吗?”
随即曹氏就将南宁请到一边去问她话了,比如南小姐,你哥哥多大了啊,他是做什么的啊,你们家是做什么的。
就差问,南小姐啊,你家家产有多少啊。要是我答应了你们家,能给我家姐儿多少家产啊。介不介意以后我们两家住在一起啊。
沈安安见这两人聊的如此热乎,顿时傻眼,她娘咋可以这样呢。
还有南宁,说好了支持我的,怎么变成要我当你嫂子了。
这是背叛,妥妥的背叛。
那几个帮忙的妇人,有幸也在沈家吃了一顿饭,不过没能上大桌,就是弄了些菜,在旁边的小桌子上吃了一顿饭。
可把这些妇人们惊讶的,恨不得将盘子都啃了。
走的时候,一个个眉开眼笑,分别夸赞沈安安,沈安秀厨艺好。
“曹大婶子啊,你可真是好福气,你家女儿做的菜竟然这般好吃,难怪这些贵客们都会上门。”
“曹大婶子,就冲你女儿这手艺,安姐儿的亲事包在我身上,包准你们过几日相亲,明年就能做祖母。”那胖婶子心思一转,顿时将同村适龄的年轻人都想了一遍,心里琢磨着,等会回去就可以相看了。
曹氏则拉长 了音调说道:“我家安妮子的亲事,得她自己相中,我这个做娘的说话不管用啊。再说了,她年纪还小,暂时不考虑,周婶就不劳你费心了。”曹氏心道,我闺女手上有几百两银子,要找肯定也找富贵人家的公子,那轮得到你一个乡下妇人做媒的,就算做媒也得找镇上的人家做媒才对。
那周婶不免有些悻悻的,有些遗憾的说:“哦,原来是这样,那有好的我再帮你留意着。”
这一顿饭吃了大约整整两个时辰,最后吃了竟然还剩下一半。
拿佟掌柜的话说,“这菜实在太好吃了,以至于吃撑住了。”
南宁说:“我好想将这些菜,都带回家吃,可惜嘴巴想吃,肚子已经吃不下了。”
这个桌子上,如果说最能吃的,便是李金宝了。
他就像是两天没有吃饭似的,甚至到后面筷子都扔了,直接用手上去抓着东西吃。
小山和小66十分开心,因为好吃的东西太多了。
小66则在沈安安的腿边蹭啊蹭的,蹭了好多肉吃了。
在沈安安的*下,小66也比以前挑剔了,生肉反而不大爱吃,就喜欢吃沈安安做的肉。特别是带点咸味的牛肉,是它的最爱。
吃完饭后,大家又集体到沈安安的大棚药草那里去参观了一番。
宋鏖看得十分仔细,没看出和他们那边有啥区别,忍不住好奇的问道:“安姐儿,你这边的药草和瑞芝堂的是不是一起种的,为什么你这边的药草长得这么好。”
他们那边大概刚出土,可是沈家小院这边的药草,长得都快有一根筷子长短了。
佟掌柜也看出来了,不由奇道:“对啊,我们那里怎么都没有长出来,这边长得这么好,真是喜人。”
沈安安当时其实这么做,也是为了做个实验,想看看那边长得快,又或者说,看看瑞芝堂那边到底是什么原因长不出药草。
没想到,果然和她想的差不多,她家院子的药草长得就快,而瑞芝堂那边没啥动静。
“暂时还说不出,我估计是因为泥土的关系,还有和我们每天浇灌的水有关系。”
因为种子和大棚弄的都是一样的,其他的条件,无非就是水,土,温度这些差别了。
沈安安的怀疑并不是没有道理,因为桃源村的水质和土质和瑞芝堂那边的泥土是不一样的。
“嗯,等我取些土回去看看再说。”
今晚的晚宴,唯一的遗憾是,没有好喝的酒。
男人们都喝了酒,可是女人却没有酒喝。沈安安本想做些可口的果汁,因为没有榨汁机所以也只能作罢。
她心道,看来要是以后做大宴,还得多准备一些才是。
而且她还需要酿一些好喝的酒,比如葡萄酒,梅子酒之类的,关键是大冬天的那里去弄这些东西。
沈安安不知道的是,自从她今日做了这顿饭之后,以后她家,三天两头有人来蹭吃的,于是她便萌生了开个家常饭店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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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安安则笑眯眯的说道:“对头,李先生,有竞争才有进步。”
李晟于是将她纤细的腰身一搂,也似笑非笑的说道:“嗯,你说的很对,那我们就齐驱并进呗。”说完,他的长手悄悄的滑进了沈安安的小衣里。
沈安安白净的小脸,顿时犹如红透的柿子一般。伸手直接将放在衣服里的咸猪手拍掉。“喂,你耍赖啊,说好君子动口不动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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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安安顿时语塞,因为她的嘴也被某人封住了。
宋鏖真的从沈家小院运了些泥土回去做实验了。今天的这顿饭吃得十分开心,以至于,他回去后,心情也十分好,好在没什么病人。
他就慢条斯理的洗澡,换衣服,然后点上一柱清香,坐在床上看书。
这是他一直以来的习惯,吃好饭后,他一般会看两炷香的书,看完后,熄灯睡觉。一般没事时,可以一觉睡到大天亮。
没想到,宋鏖看着看着,竟然慢慢的进入梦乡,他就这么靠在床边睡着了。
眼前的场景依稀有些看不清,宋鏖有些迷惑自己这会是睡着了,还是醒着的。
连忙问道:“有人吗?”
然而同样的,没有人回答他的话,有的只是摇曳的灯光,和眼前一片醒目的大红色。
梦里场景慢慢的从虚幻变得真实,有些熟悉,又有些陌生。
因为这是他自己的房间,可是为何都是大红色的装扮。
宋鏖有些不解,他更加不解的是,外面这锣鼓喧天,又是怎么一回事?
“来人啊?来人。”宋鏖以为自己喝醉了,眼花了,赶忙叫人帮自己换衣服,他要到外面去逛逛。
一定是做梦了,得好好醒醒。
听到宋鏖的叫声,一名模样乖巧的小丫鬟跑了进来,朝他福了福。嘴里甜甜的说道:“少爷,今儿个是你大喜的日子,夫人说你不可以到外面去。”
“什么?你说什么,再说一遍。”
宋鏖当场就愣住了,夫人?他娘不是已经去世了吗?
怎么还有夫人,那个夫人?娘去世后,爹没有再娶,而是和他一样,一心钻研医学。
最近爹出门了,每年一次,他都会去云游一段时间,说是要体验民间疾苦,为老百姓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宋鏖见爹身体康健,便也没有出声阻拦,只是让他十天左右往家里来一封信。
“少爷,你没事吧。马上就要到吉时了,你快去接新娘子。”小丫鬟见少爷的神色有些不对劲,一边说话,一边往门后退。
少爷的面色好可怕,谁来救救她!
吉时,新娘子?他要成亲了,开玩笑的吧,他媳妇都没有,何来成亲之说。
宋鏖不由面色微沉的看向旁边的小丫鬟,一把抓住她的胳膊,厉声道,“你骗我的吧,又拿好听的话来骗我,是不是我爹又犯病了。”
宋老爹有时候会偶尔犯病,老以为自己的儿子要娶媳妇了。
可是他记得爹出门了,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眼前的一切太过熟悉了,熟悉的仿佛就发生在昨天一般。
“少爷,你弄痛我了。青儿,这就带你去见老夫人。”
一会后宋鏖真的看到了所谓的夫人,那个夫人眉眼慈善,面含微笑,依稀是母亲记忆中的模样。
“娘亲?”
宋鏖只觉得心里一痛,娘倒在血泊中,睁着眼睛咽下最后一口气的样子,历历在目。
他发觉自己的手心在痛,那一定是他握紧了拳头,可是他醒不了。
“文儿,过来,到娘这边来。”
“文儿,这是在叫谁,是在叫我吗?”宋鏖脸上带着一丝疑惑之色,可是为何他觉得这名字有些熟悉呢,莫名的还有些亲切。
“娘,我终于看到你了,你知道吗,我好想你。”
宋鏖连忙上前一把握住娘的手,觉得自己浑身都在颤抖。
当年的事情,如历历在目。
那一日他一家三口去祖母家探亲,走到一半时遇到山贼。母亲为了保护他和爹爹,用自己的身体,死死的挡住了匪徒的刀。先是背后中了一刀,母亲没有倒下,依旧拼住最后一口气,死死抱住歹徒的腿,最后头直接被砍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