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一一点小情绪
常彬又讲了他这几天卯着劲亲自跟单,去现场布置,结果昨天还是因为员工的失误出了漏子,客户很生气,他不仅要通宵弥补错漏,还要在经济上进行补偿,同时还得宽慰那个犯错后整个人好像懵掉一样的员工,导致这一单下来,不仅没赚,还亏了一些,最重要的是口碑受到了影响。
要是以前,可能常彬也不会太在意,出来社会七年,他能走到今天,也不是一帆风顺飘上来的,挫折经历的不要太多。
但偏偏是现在,他最想要在事业上有所表现,卯着一股劲,最想要证明自己的时候。
向坤也不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安慰好友,他也知道常彬找他来其实主要是想找个信得过的人倾诉的,发泄发泄情绪。以他的情商,其实不需要什么开导,也不需要什么建议,他自己就能有解决的方法。
于是向坤什么也没说,只是帮常彬倒满啤酒……
常彬忽然笑起来:“说起来,你、我、自成,咱们宿舍三个人,都是有点傻逼式的傲气。总是觉得自己有能力、愿努力,就能做到想做的事,就能出人头地,就能逆天改命。你们俩其实比我要傲气多了,别看自成在国外创业失败回来,大大咧咧的好像无所谓的样子,其实心里苦逼得很,肯定是不甘心、不服气的。而你……我从大一的时候就看出来了,你小子是最傲气的。不过你确实很聪明,而且做事有韧性,能坚持,有规划,有执行力,我那时就觉得,你小子以后肯定能成大器……”
向坤苦笑,差点忍不住也喝杯酒:“没想到现在这样,让你失望了吧。”
常彬摇头,认真地说道:“不,我很欣慰。老实说,刚知道你公司关掉的时候,我是很担心你的,因为我知道你对那家公司投注了多少的心血和期望,有点担心你钻牛角尖。你现在能看得这么开,很好,确实很好。”
说着,用自己的啤酒和向坤装着矿泉水的杯子轻轻碰了一下,然后一饮而尽。
向坤抿了口水,心下感叹,是啊,都有难处,都不容易啊。别人看自成,觉得这小胖子在国外创业肯定就是搞着玩的,搞不成回来了也没什么,反正家里有钱,跟着老爹混也能当个富二代逍遥自在,却不知道他在国外付出了多少心血、多少努力、多少眼泪往肚里吞,多少委屈自己藏心里,又有着怎样的抱负,怎样的理想;而常彬,外人看来肯定觉得已经事业有成、年少多金,长得也帅,女朋友又漂亮又有钱、又温柔又体贴、工作能力也强,简直是人生赢家,却不知道他一路走来摔了多少次、身上多少伤,现在又有着怎样的压力和挣扎。
至于向坤自己,他也忍不住想叹口气,我就是想在这座城市买个房、扎下根、好好当个钻研技术的程序员而已,为什么现在却变成了这样?
其实他也知道,这世上比他们难的事太多太多太多,他们遇到的事,真和那些事比起来,根本不值一道。
但每个人都是这样的,最先看到的,总是自己的小世界,最为敏感的,也都是自己的小情绪。
向坤想着,忽然把杯里价值35块的矿泉水一饮而尽,然后起身走向酒吧里给驻唱歌手准备的小舞台。
现在没有歌手在上面,向坤叫过服务员,询问他要上去唱歌的话要多少钱。
得到的答复是不用钱,于是告诉了服务员他要唱的歌,但在他们的点歌软件里没有向坤想要的那首歌的版本。虽然他可以直接用电脑打开那首歌的V,但原音没法消掉,却不合他的打算。
所以向坤跟服务员表示要清唱,然后在后者有些怀疑和担忧的表情中,走到台上拿起了麦克风。
向坤可以听到那服务员在跟一个同伴低声嘀咕:“那歌清唱,不会大型车祸现场吧?”
那同伴也有些担忧:“那怎么办?会不会被其他客人扔瓶子?要不等下唱的太难听,送碟小菜,提前请下来?这位看着好像没喝多少,应该不会发酒疯吧?”
对于服务员的担心,向坤深表理解,因为其实他自己也没有把握,毕竟他要用来演绎这首歌的,主要不是唱功,而是刚刚心血来潮想要试验的一个方法,主要靠的是涌起的一丝情绪。
他要唱的这首歌,是刘家昌作曲,黄霑填词,关正杰原唱的粤语歌《大丈夫》。
不过他要唱的,是张学友的编曲版本,所以不想用原唱的伴奏。
他们宿舍里,自成是周杰伦的铁杆粉,而常彬则是张学友的死忠蜜,但常彬最喜欢的,却不是张学友的那些成名情歌或其他原唱歌曲,反而是这首翻唱的《大丈夫》。
这首歌是在张学友996年爱与交响曲演唱会上翻唱的,常彬有那场演唱会的高清视频版,专门把这首歌截下来放在电脑桌面上,没事就放出来听一下,这是他的打气歌,也不知不觉地成了他们宿舍的打气歌。
有时候向坤和自成打团团灭了,在那总结打法问题的时候,常彬就会点开那首音乐说道:“来来来,大丈夫一下!”
然后不知不觉三人跟着唱起来,引来隔壁宿舍的笑骂:“再嚎就要过来打人了!”
向坤上台的这个行为,可以说是极度出乎常彬的预料,他很清楚这个好友并不擅长唱歌,而且就算擅长,也绝不会在这种公共场合主动上台唱,他的性格最怕这样的事情了。
“各位朋友晚上好,我带来一首张学友演唱的《大丈夫》,献丑了。”
向坤用麦克风简单地问了声好后,就开始酝酿情绪。
如果是以前的话,单单说这句话,就足够他尴尬到挖坑把自己埋了。但现在他没有心思去尴尬,正在全力地找情绪的点。
因为刚刚和常彬聊天的时候,其实向坤就多次回想起大学时期,在宿舍里一起听这首歌的情景,对于三个人现下的境况也是有感而发,情绪本就酝酿得差不多了,才会突然冒起这个念头,趁这机会尝试一下。
在酒吧里不少人的目光注视下,向坤在脑海里回响着那首歌的前奏和拍子,沉浸入情绪里,然后自然而然开口唱起:
“男儿一生要经过艰苦锻炼共多少,男儿一生要几次做到失望与心焦,我有无边毅力,捱尽困难考验,立誓披荆斩棘心里,更愿永不折腰……”
因为以前听过太多次,向坤这首歌的粤语发音还算是不错,但毕竟是清唱,而且他也确实没多少歌唱天赋,偶尔唱错调什么的也很正常。
但奇怪的是,整个酒吧却一下子安静了下来,几乎所有人都被歌声给吸引了过去,连窃窃私语的声音都没有了。
常彬又讲了他这几天卯着劲亲自跟单,去现场布置,结果昨天还是因为员工的失误出了漏子,客户很生气,他不仅要通宵弥补错漏,还要在经济上进行补偿,同时还得宽慰那个犯错后整个人好像懵掉一样的员工,导致这一单下来,不仅没赚,还亏了一些,最重要的是口碑受到了影响。
要是以前,可能常彬也不会太在意,出来社会七年,他能走到今天,也不是一帆风顺飘上来的,挫折经历的不要太多。
但偏偏是现在,他最想要在事业上有所表现,卯着一股劲,最想要证明自己的时候。
向坤也不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安慰好友,他也知道常彬找他来其实主要是想找个信得过的人倾诉的,发泄发泄情绪。以他的情商,其实不需要什么开导,也不需要什么建议,他自己就能有解决的方法。
于是向坤什么也没说,只是帮常彬倒满啤酒……
常彬忽然笑起来:“说起来,你、我、自成,咱们宿舍三个人,都是有点傻逼式的傲气。总是觉得自己有能力、愿努力,就能做到想做的事,就能出人头地,就能逆天改命。你们俩其实比我要傲气多了,别看自成在国外创业失败回来,大大咧咧的好像无所谓的样子,其实心里苦逼得很,肯定是不甘心、不服气的。而你……我从大一的时候就看出来了,你小子是最傲气的。不过你确实很聪明,而且做事有韧性,能坚持,有规划,有执行力,我那时就觉得,你小子以后肯定能成大器……”
向坤苦笑,差点忍不住也喝杯酒:“没想到现在这样,让你失望了吧。”
常彬摇头,认真地说道:“不,我很欣慰。老实说,刚知道你公司关掉的时候,我是很担心你的,因为我知道你对那家公司投注了多少的心血和期望,有点担心你钻牛角尖。你现在能看得这么开,很好,确实很好。”
说着,用自己的啤酒和向坤装着矿泉水的杯子轻轻碰了一下,然后一饮而尽。
向坤抿了口水,心下感叹,是啊,都有难处,都不容易啊。别人看自成,觉得这小胖子在国外创业肯定就是搞着玩的,搞不成回来了也没什么,反正家里有钱,跟着老爹混也能当个富二代逍遥自在,却不知道他在国外付出了多少心血、多少努力、多少眼泪往肚里吞,多少委屈自己藏心里,又有着怎样的抱负,怎样的理想;而常彬,外人看来肯定觉得已经事业有成、年少多金,长得也帅,女朋友又漂亮又有钱、又温柔又体贴、工作能力也强,简直是人生赢家,却不知道他一路走来摔了多少次、身上多少伤,现在又有着怎样的压力和挣扎。
至于向坤自己,他也忍不住想叹口气,我就是想在这座城市买个房、扎下根、好好当个钻研技术的程序员而已,为什么现在却变成了这样?
其实他也知道,这世上比他们难的事太多太多太多,他们遇到的事,真和那些事比起来,根本不值一道。
但每个人都是这样的,最先看到的,总是自己的小世界,最为敏感的,也都是自己的小情绪。
向坤想着,忽然把杯里价值35块的矿泉水一饮而尽,然后起身走向酒吧里给驻唱歌手准备的小舞台。
现在没有歌手在上面,向坤叫过服务员,询问他要上去唱歌的话要多少钱。
得到的答复是不用钱,于是告诉了服务员他要唱的歌,但在他们的点歌软件里没有向坤想要的那首歌的版本。虽然他可以直接用电脑打开那首歌的V,但原音没法消掉,却不合他的打算。
所以向坤跟服务员表示要清唱,然后在后者有些怀疑和担忧的表情中,走到台上拿起了麦克风。
向坤可以听到那服务员在跟一个同伴低声嘀咕:“那歌清唱,不会大型车祸现场吧?”
那同伴也有些担忧:“那怎么办?会不会被其他客人扔瓶子?要不等下唱的太难听,送碟小菜,提前请下来?这位看着好像没喝多少,应该不会发酒疯吧?”
对于服务员的担心,向坤深表理解,因为其实他自己也没有把握,毕竟他要用来演绎这首歌的,主要不是唱功,而是刚刚心血来潮想要试验的一个方法,主要靠的是涌起的一丝情绪。
他要唱的这首歌,是刘家昌作曲,黄霑填词,关正杰原唱的粤语歌《大丈夫》。
不过他要唱的,是张学友的编曲版本,所以不想用原唱的伴奏。
他们宿舍里,自成是周杰伦的铁杆粉,而常彬则是张学友的死忠蜜,但常彬最喜欢的,却不是张学友的那些成名情歌或其他原唱歌曲,反而是这首翻唱的《大丈夫》。
这首歌是在张学友996年爱与交响曲演唱会上翻唱的,常彬有那场演唱会的高清视频版,专门把这首歌截下来放在电脑桌面上,没事就放出来听一下,这是他的打气歌,也不知不觉地成了他们宿舍的打气歌。
有时候向坤和自成打团团灭了,在那总结打法问题的时候,常彬就会点开那首音乐说道:“来来来,大丈夫一下!”
然后不知不觉三人跟着唱起来,引来隔壁宿舍的笑骂:“再嚎就要过来打人了!”
向坤上台的这个行为,可以说是极度出乎常彬的预料,他很清楚这个好友并不擅长唱歌,而且就算擅长,也绝不会在这种公共场合主动上台唱,他的性格最怕这样的事情了。
“各位朋友晚上好,我带来一首张学友演唱的《大丈夫》,献丑了。”
向坤用麦克风简单地问了声好后,就开始酝酿情绪。
如果是以前的话,单单说这句话,就足够他尴尬到挖坑把自己埋了。但现在他没有心思去尴尬,正在全力地找情绪的点。
因为刚刚和常彬聊天的时候,其实向坤就多次回想起大学时期,在宿舍里一起听这首歌的情景,对于三个人现下的境况也是有感而发,情绪本就酝酿得差不多了,才会突然冒起这个念头,趁这机会尝试一下。
在酒吧里不少人的目光注视下,向坤在脑海里回响着那首歌的前奏和拍子,沉浸入情绪里,然后自然而然开口唱起:
“男儿一生要经过艰苦锻炼共多少,男儿一生要几次做到失望与心焦,我有无边毅力,捱尽困难考验,立誓披荆斩棘心里,更愿永不折腰……”
因为以前听过太多次,向坤这首歌的粤语发音还算是不错,但毕竟是清唱,而且他也确实没多少歌唱天赋,偶尔唱错调什么的也很正常。
但奇怪的是,整个酒吧却一下子安静了下来,几乎所有人都被歌声给吸引了过去,连窃窃私语的声音都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