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什么歌?”
惊闻林毅谈‘歌’,罗大中瞬间兴趣十足,连追问道:“你写了新歌?”
“没错。”
林毅幽幽一叹:“本来是为你们狂风乐队准备的,如果你们能重新合体的话,这首歌,就算不能让你重回巅峰,也至少可以让你所谓的‘旧时代’遗物,在这个时代,发光发热。”
“……”
罗大中再度沉默,良久才无奈开口:“没可能的。”
“其中细,我不好跟你细说,但我们想要合体,绝对没有可能,这一点,我可以明确告知。”
“不过……”
罗大中话锋一转:“狂风乐队不可能合体,但是我能唱啊!虽然是旧时代遗物,但我也还不算老,怎么样,有没有兴趣,咱两合作一把?”
“并没有。”
林毅立刻回绝:“这歌,本就是为一个顶尖摇滚乐队准备的,如果你们能合体,狂风自然是最好的对象。”
“但依你之见,你们现在没法合体。”
“你还会摇滚?!”
罗大中惊愕:“之前你那首词,跟摇滚,不搭边吧?”
岂止是词?
词曲甚至奏,都与摇滚有很大区别。
而一个创作人,往往都会精通某一个类别,而对于其他类别,并不怎么熟悉。
所有类型都能掌控并写出好歌的创作人?比大熊猫还稀有!
岂止是会摇滚?把前世beyond那些歌拿出来,还不把你们吓傻?
林毅眉头微皱。
原本他的确是想将beyond那些经典歌曲拿出来一手,让狂风来唱,从而玩一手‘情怀’,为乐途APP吸引一群年纪稍大的用户。
毕竟现在公司推出的网红,基本都只能吸引年轻人的兴趣,对中老年人,吸引力很小。
若是能把狂风重组唱一首歌,情怀还不瞬间爆炸?
“可惜,看罗大中的态度,没戏。”
想到这里,林毅略微无奈,但却也不想放弃,只能退而求其次。
“其实我什么类型的歌都会,摇滚,只不过是其中一种而已。”
“但你一个人就别想了,那不是一个人的歌……”
“不过,你倒是可以试试另外一首,如果合适,我可以免费给你唱,但我这边也有一个小条件……”
……
片刻后,电话挂断。
双方商量好明天见面,其他一切,都等看过词之后再说。曲?林毅虽然已经开始抽空接触并学习,但短时间内,却没那个能力独立谱曲。
罗大中自然不知道这些,他拿着手机,有些犹豫……
“怎么?都答应了,还搁这儿犹豫?”
沈言看出了罗大中的迟疑,不由嗤笑一声:“我说你这家伙,也都四十好几的人了,还这么墨迹。”
“是不是带把儿的?”
“总比某人没有操的好!”
罗大中撇了沈言一眼,却又皱起眉头:“你说,我怎么就答应了?”
“林小子虽然写词有一首,那极乐净土的奏更是有毒,但摇滚的歌……他真能写?”
“我哪儿知道?”
说到正事儿,沈言也正色下来:“按理说,他这么年轻,应该也没多少丰富的经历,想写出好歌,难!”
“你也不看好?”
“那我是不是不该答应的来着?如果去了我觉得不好,又开口拒绝,这不是得罪人么?”
“你现在拒绝就不得罪人了?”
沈言笑了:“那你到底去还是不去?”
“去!”
罗大中一拍大腿:“我怕个屁我!是好是坏,总要看看再说!”
“何况,身为男人,说出去的话,还能反悔?”
“那不得了?你纠结个屁!”
沈言斜靠在沙发上,老神在在:“你啊,还是不够淡定……”
“你看我?大半个月没生意了,不依旧每天乐呵呵?”
……
“又在翻你那小本本呢?”
家里,薛瑶看着林毅抱着那笔记本翻来覆去,不由好奇。
这段时间以来,林毅没事就在笔记本上写写画画,闲来无聊,还翻来覆去的看,也不知在看些什么。
“嘿,未来媳妇儿你不知道,这小本本,可是价值连城!”林毅一乐:“好东西!”
“你就吹吧。”
薛瑶美目一白,白嫩大长腿往林毅腿上一搭:“给我看看?”
“诺。”
将小本本递给薛瑶之后,林毅陷入沉思。
罗大中是‘传奇贝斯手’,名头很大,也唱过歌,但却不是狂风乐队的主唱。
或许他会唱不少类型的歌,但要玩情怀,必须还得是摇滚!
那么,摇滚的话,哪首比较适合他?
汪头条的歌,能火,可以。
但翻来覆去看了几遍之后,林毅却总觉的,差了几分意思。
追梦赤子心?
罗大中现在快五十的人了,似乎人设有点不符……
“这么算下来,选择倒是不多了,都是精品啊!”
“怕个锤子,这一次,就来个爆炸!”
既然想要跟狂风乐队合作,林毅最近自然了解过目前国内的华语乐坛……
总的来说,不知所谓的存在,占了绝大部分。
好歌也有,但太少,还销量和人气,都被小鲜肉按在地上摩擦,至少表面上是这样,毕竟人小鲜肉粉丝多……
年轻歌手,除小鲜肉之外,火起来的没两个。
真正的好歌,还得靠那些中生代甚至老一代的歌手来撑,可中老一辈歌手大多已经退出一线,就算还活跃,也很少发歌……
这也就导致,现在的华语乐坛,一首好歌难求。
至于摇滚……
网络上评价最多的,就是惋惜和叹息……
惋惜狂风乐队的解散,叹息摇滚已死。
想听摇滚?自己去把十几年前狂风乐队的歌翻出来听呗,其他人的摇滚?根本无法入耳!
所以这次,林毅要下一剂猛药!
“只要罗大中能把歌唱好……”
林毅陷入沉思,双手无意识在包租婆那白嫩大长腿的光滑细腻的皮肤之上摩擦……
若是以往,包租婆早已发飙。
但此刻,包租婆却仿佛没发现一般,怀抱小本本,看向林毅,红唇微张,感到不可置信。
“我家这头猪,还真懂音乐?!”
“竟然能写出这么多歌来?!”
她感到不可置信。
但这都不是重点,重点在于,哪怕她不懂音乐,而且只有词没有曲,她也能看出,这些歌词,很好!
绝不是那种无病呻吟的情情爱爱、也不是现在那些小鲜肉的不知所谓,而是真正的好歌。
一首歌词,就是一个故事……
一个引人入胜,足以令人称道的故事。
所以……我家猪啥时候这么有才了?
不行!
包租婆美目一横,心中打定主意:“可不能让这头猪被其他白菜祸害了,年轻有才还长得帅的包租公……怕是不知道多少白菜要前赴后继!”
“咋突然这么冷??”
林毅从沉思中回过神来,瞬间一个哆嗦,总感觉气温瞬间下降了不少。
惊闻林毅谈‘歌’,罗大中瞬间兴趣十足,连追问道:“你写了新歌?”
“没错。”
林毅幽幽一叹:“本来是为你们狂风乐队准备的,如果你们能重新合体的话,这首歌,就算不能让你重回巅峰,也至少可以让你所谓的‘旧时代’遗物,在这个时代,发光发热。”
“……”
罗大中再度沉默,良久才无奈开口:“没可能的。”
“其中细,我不好跟你细说,但我们想要合体,绝对没有可能,这一点,我可以明确告知。”
“不过……”
罗大中话锋一转:“狂风乐队不可能合体,但是我能唱啊!虽然是旧时代遗物,但我也还不算老,怎么样,有没有兴趣,咱两合作一把?”
“并没有。”
林毅立刻回绝:“这歌,本就是为一个顶尖摇滚乐队准备的,如果你们能合体,狂风自然是最好的对象。”
“但依你之见,你们现在没法合体。”
“你还会摇滚?!”
罗大中惊愕:“之前你那首词,跟摇滚,不搭边吧?”
岂止是词?
词曲甚至奏,都与摇滚有很大区别。
而一个创作人,往往都会精通某一个类别,而对于其他类别,并不怎么熟悉。
所有类型都能掌控并写出好歌的创作人?比大熊猫还稀有!
岂止是会摇滚?把前世beyond那些歌拿出来,还不把你们吓傻?
林毅眉头微皱。
原本他的确是想将beyond那些经典歌曲拿出来一手,让狂风来唱,从而玩一手‘情怀’,为乐途APP吸引一群年纪稍大的用户。
毕竟现在公司推出的网红,基本都只能吸引年轻人的兴趣,对中老年人,吸引力很小。
若是能把狂风重组唱一首歌,情怀还不瞬间爆炸?
“可惜,看罗大中的态度,没戏。”
想到这里,林毅略微无奈,但却也不想放弃,只能退而求其次。
“其实我什么类型的歌都会,摇滚,只不过是其中一种而已。”
“但你一个人就别想了,那不是一个人的歌……”
“不过,你倒是可以试试另外一首,如果合适,我可以免费给你唱,但我这边也有一个小条件……”
……
片刻后,电话挂断。
双方商量好明天见面,其他一切,都等看过词之后再说。曲?林毅虽然已经开始抽空接触并学习,但短时间内,却没那个能力独立谱曲。
罗大中自然不知道这些,他拿着手机,有些犹豫……
“怎么?都答应了,还搁这儿犹豫?”
沈言看出了罗大中的迟疑,不由嗤笑一声:“我说你这家伙,也都四十好几的人了,还这么墨迹。”
“是不是带把儿的?”
“总比某人没有操的好!”
罗大中撇了沈言一眼,却又皱起眉头:“你说,我怎么就答应了?”
“林小子虽然写词有一首,那极乐净土的奏更是有毒,但摇滚的歌……他真能写?”
“我哪儿知道?”
说到正事儿,沈言也正色下来:“按理说,他这么年轻,应该也没多少丰富的经历,想写出好歌,难!”
“你也不看好?”
“那我是不是不该答应的来着?如果去了我觉得不好,又开口拒绝,这不是得罪人么?”
“你现在拒绝就不得罪人了?”
沈言笑了:“那你到底去还是不去?”
“去!”
罗大中一拍大腿:“我怕个屁我!是好是坏,总要看看再说!”
“何况,身为男人,说出去的话,还能反悔?”
“那不得了?你纠结个屁!”
沈言斜靠在沙发上,老神在在:“你啊,还是不够淡定……”
“你看我?大半个月没生意了,不依旧每天乐呵呵?”
……
“又在翻你那小本本呢?”
家里,薛瑶看着林毅抱着那笔记本翻来覆去,不由好奇。
这段时间以来,林毅没事就在笔记本上写写画画,闲来无聊,还翻来覆去的看,也不知在看些什么。
“嘿,未来媳妇儿你不知道,这小本本,可是价值连城!”林毅一乐:“好东西!”
“你就吹吧。”
薛瑶美目一白,白嫩大长腿往林毅腿上一搭:“给我看看?”
“诺。”
将小本本递给薛瑶之后,林毅陷入沉思。
罗大中是‘传奇贝斯手’,名头很大,也唱过歌,但却不是狂风乐队的主唱。
或许他会唱不少类型的歌,但要玩情怀,必须还得是摇滚!
那么,摇滚的话,哪首比较适合他?
汪头条的歌,能火,可以。
但翻来覆去看了几遍之后,林毅却总觉的,差了几分意思。
追梦赤子心?
罗大中现在快五十的人了,似乎人设有点不符……
“这么算下来,选择倒是不多了,都是精品啊!”
“怕个锤子,这一次,就来个爆炸!”
既然想要跟狂风乐队合作,林毅最近自然了解过目前国内的华语乐坛……
总的来说,不知所谓的存在,占了绝大部分。
好歌也有,但太少,还销量和人气,都被小鲜肉按在地上摩擦,至少表面上是这样,毕竟人小鲜肉粉丝多……
年轻歌手,除小鲜肉之外,火起来的没两个。
真正的好歌,还得靠那些中生代甚至老一代的歌手来撑,可中老一辈歌手大多已经退出一线,就算还活跃,也很少发歌……
这也就导致,现在的华语乐坛,一首好歌难求。
至于摇滚……
网络上评价最多的,就是惋惜和叹息……
惋惜狂风乐队的解散,叹息摇滚已死。
想听摇滚?自己去把十几年前狂风乐队的歌翻出来听呗,其他人的摇滚?根本无法入耳!
所以这次,林毅要下一剂猛药!
“只要罗大中能把歌唱好……”
林毅陷入沉思,双手无意识在包租婆那白嫩大长腿的光滑细腻的皮肤之上摩擦……
若是以往,包租婆早已发飙。
但此刻,包租婆却仿佛没发现一般,怀抱小本本,看向林毅,红唇微张,感到不可置信。
“我家这头猪,还真懂音乐?!”
“竟然能写出这么多歌来?!”
她感到不可置信。
但这都不是重点,重点在于,哪怕她不懂音乐,而且只有词没有曲,她也能看出,这些歌词,很好!
绝不是那种无病呻吟的情情爱爱、也不是现在那些小鲜肉的不知所谓,而是真正的好歌。
一首歌词,就是一个故事……
一个引人入胜,足以令人称道的故事。
所以……我家猪啥时候这么有才了?
不行!
包租婆美目一横,心中打定主意:“可不能让这头猪被其他白菜祸害了,年轻有才还长得帅的包租公……怕是不知道多少白菜要前赴后继!”
“咋突然这么冷??”
林毅从沉思中回过神来,瞬间一个哆嗦,总感觉气温瞬间下降了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