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来的是一员姿色绝佳的女将,何芳手下军士顿时发出一阵兴奋的欢呼。

    不知多少人看着吕琦曼妙的身材,忍不住口舌干燥,舔着嘴唇。

    按照他们的规矩,劫掠来的女子当然要先伺候何芳,但何芳享用过后照例要再赏给他们凌辱。

    这么说来,他们今晚上岂不是能享用这等绝色美人了?而且还是一次两个。

    说什么不能折腾太晚,折腾到天亮都乐意啊。

    何芳跨上战马,端着长枪呵呵笑道:“你们曹军真是客气,知道爷就这点爱好,还专程把你这等美人送来,曹使君的大礼,爷就收下了。

    不过曹使君还是有点小气,只送你一个过来,爷这里可是有两千兄弟,就怕你受不到天亮。”

    何芳怎会把一个女子放在眼里,一个回合便能手到擒来,到时在床上摆出十八种姿势。

    听完何芳的话,众村民才知道,原来此前劫掠自己的不是曹军,而傍晚前来,在村南驻扎的才是。

    只可惜自己有眼无珠,却把他们当成了匪徒一伙,对他们恶语相加,如今自己有难,他们却又不计前嫌的跑来解救,的确令人惭愧。

    只是为何只有这位女将军前来,剩下的人呢?

    若是只有她自己,如何打的过就这么多贼兵?

    正在忧虑间,突然就听后面传来喊杀声。

    回头一看,只见月光下黑压压数不清的军士冲了过来,众人心才安定。

    原来刚才在南大营,韩浩接到斥候来报,黄巾军竟然又杀回来了,足足有两千人。

    韩浩无语了,处心积虑的躲着,竟然还是没躲开。

    他第一反应就想带着手下军兵逃跑来着,没想到一出大帐,就看见月光下吕琦横枪立马,威风凛凛,俊俏的面容极其冷峻。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们可是又想跑?

    你们是大汉朝廷的军队,见了黄巾贼兵不战而逃,成何体统?

    奉平公子之命,临阵脱逃者,杀无赦!”

    吕琦慢慢把手中长枪举起,杀气腾腾。

    韩浩不由打了个冷颤,他不是不想打,不是战力太弱,怕打不过么?

    吕琦又冷冷的高声道:“既然选择穿上了这身军服,便没有回头路可走,这一战你可以输,但一定不能怂,不拼一把,又怎么知道你是人物还是废物?

    不要让别人看不起!

    你们若是还有点血性,就随我杀出去,杀光贼兵,斩将立功。”

    说着,她一抖缰绳,当先拨马从大营飞驰了出去。

    吕琦之所以恳求来中原战场是为了立功的,可是假如韩浩一直带着军兵逃跑,仅靠她一个人如何立功?

    她即使杀光逃兵也没有意义,所以还不如关键时刻激一下这帮军兵。

    连她这个监军都冲出去了,他们还敢好意思逃?

    要是他们那么没有底线,即使逃回去,平公子也不会放过他们。

    韩浩以及身后的军兵此时都跟木头人一样,异常安静。

    不得不说,吕琦那几句话挺有煽动力。

    既然是军将,打输了再逃也还说的过去,可是还没打就逃,那不就是怂么?

    那吕琦一介女流都敢往前冲,他们一帮大老爷们反而要逃跑,难道他们都不如一女子有血性?

    这时候,韩浩身边有个亲兵试探着道:“将军,若是吕琦将军有什么闪失,咱们回去可没法跟平公子交代。

    要不,干一家伙试试?”

    “干他娘的!”韩浩的血气也被激了上来,攥了攥拳头跨上战马,高声道:“老子带你们每次见敌就跑,以至于整个兖州都笑话老子是长腿将军。

    今天老子不跑了,谁特么再跑,老子砍了他。

    就算没操练过,是爷们儿,打架还不会么?

    干一家伙再说。”

    韩浩瞪着血红的眼睛,要吃人一样。

    “干一家伙!”

    “干一家伙!”

    众人齐声高喊。

    屯田军再痞也是一帮血性汉子,一煽动,情绪便起来了。

    韩浩拨马率领手下一千军兵杀出了营帐,追随吕琦而来。

    吕琦见到他们,嘴角不由得微微一翘,这帮怂货虽然迟了一会儿,但还是来了,并非无药可救。

    其实第一次上战场之前谁都会怕,但是打上几次也就成老兵了。

    “杀!”

    吕琦举起长枪,高喊了一声,纵马疾驰过去,直取何芳。

    对面的何芳刚才见竟然冲过那么多军兵,还一阵心慌,要是碰上曹军精锐主力,那特么就玩儿完了。

    不过他所站位置地势稍高,仔细看了一下,按对方规模估摸,他们的军兵撑死只有自己一半。

    而且借着月光看去,只见对方军阵好怪异,并非阵列整齐,而是东一簇西一簇分成了上百个小队。

    更令人费解的是,对方军士手中拿的兵器五花八门,还有自己没见过的,类似个大扫把。

    这都啥玩意儿?

    何芳大喝道:“今夜破曹军,诛杀敌将者,赏赐美女一名。”

    众黄巾军顿时兴奋了起来,嗷嗷叫着挥舞手中武器冲了上去。

    只是没想到的是,刚一接触还没到他们近前,便被一丈长的大铁扫把给抵住了。

    其实黄巾军的武器也是五花八门,拿长枪短刀的都有。

    手持长武器的向前扎,却又被对方的盾牌兵挡住。

    身手灵活的,好不容易冲到近前,对方两侧却又同时冒出长矛,瞬间把他们的同伴刺穿。

    这就是鸳鸯阵的威力所在,长短结合,攻防有序,以十二个人为单位,就像一只带着壳的大蜈蚣,浑身还生满了刺。

    你砍不着他,他却能扎死你。

    韩浩手下军兵方才被煽动冲了上来,两军未接触之时心里也是怯的。

    只是双方一交手才发现,原来自己比想象中安全的多,对方的攻击几乎都被两侧的盾牌全给挡住了。

    而且那个大扫把简直是神器,不止可以抵住对方,上面还有许多倒刺,可以勾住对方铠甲衣服,这时候手持长枪短刀的就能放心斩杀。

    随着配合越来越熟练,他们渐渐熟悉了这组合的妙用,也就渐渐明白了,原来自己平常练的,不是舞大龙,而是极其厉害的阵法。

    既然自己这么安全,又这么厉害,那还怕个屁?

    干他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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