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的一段航行,变得枯燥而乏味。
修飞船成为了所有人最主要的工作。
鹦鹉螺号在此前的大战中也已受损,要保证它能够顺利抵达赫特三号与耶古人汇合,就必须要在飞行中修好它的关键问题。
而也因此,他们的整体进程都受到了影响,从赫特文明的边疆地区抵达赫特三号行星,这顶多只需要三到四天的时间,现在却要拖长到十二天以上。
好在那头晶簇和埃蒙斯都是此间的好手,就连吕安邦都懂一点,彻底的门外汉苏晨也可以通过自己的能力提供一些帮助。
弗洛里斯人埃蒙斯对苏晨的身份十分好奇,在它眼中,一个凭生物体本身达到第四种姓的人类似乎是一件极为不可思议的事情——这在混乱星域中确实罕见。
吕安邦倒一直很克制,成天酗酒,在自己飞船里的酒都喝光了之后,这家伙就进入了某种“冬眠”状态,除了排泄和吃东西,其他的时间基本都缩在船舱里睡觉。
他似乎对一切都没那么在乎,只是没有勇气死去,而选择麻木地活着而已。
苏晨懒得搭理这个废柴,吕安邦虽然获得了不少自己的信息,但也就仅限于此了而已,回头把他丢在赫特三号上,自己和耶古号离开,他对他们产生不了任何影响。
埃蒙斯苏晨也打算如此处理。
弗洛里斯人的行星要塞陨落,它们对苏晨本身已经没有意义了。此前脱离喀戎人行星战场,苏晨和那头晶簇第一个问询的就是埃蒙斯,是否还有可以打造类似行星要塞的大型飞船的可能。
但得到了否定的回答。
这让苏晨和那头晶簇彻底对它失去了兴趣。
然而,在航行的第七天,埃蒙斯却主动找到了苏晨,道:“也许我能帮到你们。我们……其实还有一个分支残留,我们是支援的一方,压上全部赌注,是我们恪守千百年的盟约,但也不至于亡族灭种为此一战,我之前和你提到过一个正在建设中的行星要塞,它停靠在很隐蔽的地方,我们剩余的族人,正在建设它。”
苏晨立刻皱起眉头。
埃蒙斯道:“之前我没有想好是否要帮助你们,所以……”
“这个我明白,其实我也想到了。”苏晨摇摇头,道:“只是,你为什么突然改变主意?而且,这个未完工的行星要塞真的存在吗?”
“完成度已经在百分之八十了。”埃蒙斯道,“我们可以把它让给你们,但有两个要求:第一,我们要和你们通行,我们的种族在这一战中确实损失惨重,这个行星要塞是我们最后的财富,我们要和你们共同拥有它,而同时,我们需要你们保护我们的安全,当然,你们之前说的那个技术,我们也要。”
苏晨点点头:“这个我现在就可以答应你。”
技术也好,和弗洛里斯人共同生存于一艘飞船中也罢,这都没有什么,弗洛里斯人损失惨重,它们掀不起什么风浪,那些技术本来就是从信息攻击方那里弄来的、准备作为交易而使用的,给谁都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
对于苏晨与整个联邦舰队来说,最关键的还是一艘飞船本身。
攻防一体、星际远航以及超大的载人能力与低等生物的生存空间。
这都是联邦舰队所需要的。
也是最难获得的,想要找到一艘足以满足这些特点的飞船本身就很难,而想要完整地把它变成自己的就能难了。
“那么第二点是……”苏晨缓缓开口。
“我想要知道你们是怎么回事。”埃蒙斯抬起头,目光灼灼地看着苏晨,“据说,曾经人类的神也和你们一样,是强大的暗能生物,甚至有人类的神曾经达到过星空顶级,成就过超级态生命体,混乱星域,曾经遍布人类,现在哪怕除了帝国,很多地方也有不同归属的人类生存,但……现在却再没有人类靠自己成就暗能了,人人都知道,人类是暗能不适者,暗能量对于人类来说是隐形的、而人类对于暗能量来说同样如此,以这样的生物体形势,根本不可能成为暗能个体。
“你们从何而来,又究竟是怎么做到的?”
埃蒙斯说到这里,微微吸了口气,道:“坦旦人又在四处寻找那个传说中的坐标……你们……是不是来自于传说中人类的母星?”
最后这个问题也许才是埃蒙斯真正想要知道的。
苏晨沉默片刻,才摇摇头,道:“这个问题我可以先回答你,我们不是,如果真的有人类的母星,上面有无敌的星空顶级,我也想要找到祂,至于我们究竟从何而来,我可以告诉你,但要先确认你们的行星要塞是真的。”
埃蒙斯盯着他看了一会儿,才缓缓点头。
而在角落里,睡在内嵌在飞船里的休眠舱的吕安邦悄悄闭上看向这边的眼睛。
鹦鹉螺号空间就这么大,说话也没有多少避人的余地。而且埃蒙斯似乎有些怕那头晶簇,很少在那头晶簇面前多说些什么。
鹦鹉螺号正在飞奔向赫特三号的路上。
而在赫特三号行星上,耶古号飞船中,白枫正在准备一次新征程。
苏晨他们失联已经好长时间了,而且最近赫特三号行星上的帝国人出现的频率都在增多,似乎在寻找什么。
一个结论由此产生。
苏晨他们很可能出事了。
在经过商议之后,林默和白枫决定离开耶古号飞船,出来查看一下。
苏晨他们不联系自己的可能性有很多,比如与帝国遭遇,信号很可能被别人截取与拦截等等,贸然传递信息反而会暴露耶古号(事实也确实如此)。
但留在赫特三号的危险系数正变得越来越大,空港附近每日都有帝国的飞船降落或离开,赫特文明虽然提防帝国,但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也不敢真的阻拦帝国非舰队的进出。
因此,耶古号必须要确认现在的情况,再做是否继续留在这里的决定。
……
……
修飞船成为了所有人最主要的工作。
鹦鹉螺号在此前的大战中也已受损,要保证它能够顺利抵达赫特三号与耶古人汇合,就必须要在飞行中修好它的关键问题。
而也因此,他们的整体进程都受到了影响,从赫特文明的边疆地区抵达赫特三号行星,这顶多只需要三到四天的时间,现在却要拖长到十二天以上。
好在那头晶簇和埃蒙斯都是此间的好手,就连吕安邦都懂一点,彻底的门外汉苏晨也可以通过自己的能力提供一些帮助。
弗洛里斯人埃蒙斯对苏晨的身份十分好奇,在它眼中,一个凭生物体本身达到第四种姓的人类似乎是一件极为不可思议的事情——这在混乱星域中确实罕见。
吕安邦倒一直很克制,成天酗酒,在自己飞船里的酒都喝光了之后,这家伙就进入了某种“冬眠”状态,除了排泄和吃东西,其他的时间基本都缩在船舱里睡觉。
他似乎对一切都没那么在乎,只是没有勇气死去,而选择麻木地活着而已。
苏晨懒得搭理这个废柴,吕安邦虽然获得了不少自己的信息,但也就仅限于此了而已,回头把他丢在赫特三号上,自己和耶古号离开,他对他们产生不了任何影响。
埃蒙斯苏晨也打算如此处理。
弗洛里斯人的行星要塞陨落,它们对苏晨本身已经没有意义了。此前脱离喀戎人行星战场,苏晨和那头晶簇第一个问询的就是埃蒙斯,是否还有可以打造类似行星要塞的大型飞船的可能。
但得到了否定的回答。
这让苏晨和那头晶簇彻底对它失去了兴趣。
然而,在航行的第七天,埃蒙斯却主动找到了苏晨,道:“也许我能帮到你们。我们……其实还有一个分支残留,我们是支援的一方,压上全部赌注,是我们恪守千百年的盟约,但也不至于亡族灭种为此一战,我之前和你提到过一个正在建设中的行星要塞,它停靠在很隐蔽的地方,我们剩余的族人,正在建设它。”
苏晨立刻皱起眉头。
埃蒙斯道:“之前我没有想好是否要帮助你们,所以……”
“这个我明白,其实我也想到了。”苏晨摇摇头,道:“只是,你为什么突然改变主意?而且,这个未完工的行星要塞真的存在吗?”
“完成度已经在百分之八十了。”埃蒙斯道,“我们可以把它让给你们,但有两个要求:第一,我们要和你们通行,我们的种族在这一战中确实损失惨重,这个行星要塞是我们最后的财富,我们要和你们共同拥有它,而同时,我们需要你们保护我们的安全,当然,你们之前说的那个技术,我们也要。”
苏晨点点头:“这个我现在就可以答应你。”
技术也好,和弗洛里斯人共同生存于一艘飞船中也罢,这都没有什么,弗洛里斯人损失惨重,它们掀不起什么风浪,那些技术本来就是从信息攻击方那里弄来的、准备作为交易而使用的,给谁都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
对于苏晨与整个联邦舰队来说,最关键的还是一艘飞船本身。
攻防一体、星际远航以及超大的载人能力与低等生物的生存空间。
这都是联邦舰队所需要的。
也是最难获得的,想要找到一艘足以满足这些特点的飞船本身就很难,而想要完整地把它变成自己的就能难了。
“那么第二点是……”苏晨缓缓开口。
“我想要知道你们是怎么回事。”埃蒙斯抬起头,目光灼灼地看着苏晨,“据说,曾经人类的神也和你们一样,是强大的暗能生物,甚至有人类的神曾经达到过星空顶级,成就过超级态生命体,混乱星域,曾经遍布人类,现在哪怕除了帝国,很多地方也有不同归属的人类生存,但……现在却再没有人类靠自己成就暗能了,人人都知道,人类是暗能不适者,暗能量对于人类来说是隐形的、而人类对于暗能量来说同样如此,以这样的生物体形势,根本不可能成为暗能个体。
“你们从何而来,又究竟是怎么做到的?”
埃蒙斯说到这里,微微吸了口气,道:“坦旦人又在四处寻找那个传说中的坐标……你们……是不是来自于传说中人类的母星?”
最后这个问题也许才是埃蒙斯真正想要知道的。
苏晨沉默片刻,才摇摇头,道:“这个问题我可以先回答你,我们不是,如果真的有人类的母星,上面有无敌的星空顶级,我也想要找到祂,至于我们究竟从何而来,我可以告诉你,但要先确认你们的行星要塞是真的。”
埃蒙斯盯着他看了一会儿,才缓缓点头。
而在角落里,睡在内嵌在飞船里的休眠舱的吕安邦悄悄闭上看向这边的眼睛。
鹦鹉螺号空间就这么大,说话也没有多少避人的余地。而且埃蒙斯似乎有些怕那头晶簇,很少在那头晶簇面前多说些什么。
鹦鹉螺号正在飞奔向赫特三号的路上。
而在赫特三号行星上,耶古号飞船中,白枫正在准备一次新征程。
苏晨他们失联已经好长时间了,而且最近赫特三号行星上的帝国人出现的频率都在增多,似乎在寻找什么。
一个结论由此产生。
苏晨他们很可能出事了。
在经过商议之后,林默和白枫决定离开耶古号飞船,出来查看一下。
苏晨他们不联系自己的可能性有很多,比如与帝国遭遇,信号很可能被别人截取与拦截等等,贸然传递信息反而会暴露耶古号(事实也确实如此)。
但留在赫特三号的危险系数正变得越来越大,空港附近每日都有帝国的飞船降落或离开,赫特文明虽然提防帝国,但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也不敢真的阻拦帝国非舰队的进出。
因此,耶古号必须要确认现在的情况,再做是否继续留在这里的决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