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朴的导演功底的确是厉害。

    原本6月初开拍《金钗案》,就已经花了2天,结果等到下旬的时候,就已经又拍了两个故事,一共5集。

    但剧组的人员也累得够呛,除了沈欢和布依依年轻力壮之外,剧组的有两位中年演员,就因为炎热的天气和高强度的拍摄,进医院去输液了。

    周朴没有办法,一方面只能接下来拍没有他们的戏,另一方面也干脆放假了半天,让演员们好好休息一下。

    沈欢难得的在下午睡了一觉,晚上起来洗了个澡,就开始了继续给狄维尔教授写着邮件。

    最近忙着拍戏,但沈欢依旧是保持着两天一次写邮件探讨的频率,视频讨论会议也是一个星期要进行一次。

    布依依大咧咧的敲门进来之后,就看到沈欢的手提电脑文档上,满是英文和看不懂的数学符号。

    “看来我这辈子和数学这种伟大的学科是无缘了。”布依依感叹的坐在沈欢身边,“你真是一个怪人。如果另一个人,别说拥有你的这些才华了,哪怕只是拥有你的这个容颜,不,就算只有你一半这么的俊秀无双,也早就开始在高中到处换女朋友了,说不定等到高中毕业能结婚时,都已经是几个孩子的爸了。”

    “然后呢?”沈欢坐着继续写邮件,顺口问道。

    “什么然后?”布依依愣了一下。

    “然后岁就拖着一堆老婆和儿女,为了奶粉钱和生存,拼命的去做劳力活儿……要嘛就是会累死,要嘛就是干脆自暴自弃的放弃?”沈欢道,“这样的人生,在你看来很惬意吗?”

    “你想那么多干嘛?”布依依白了他一眼,“我只是说在高中的时候花天酒地,而且那样的男人,你认为他会负责任吗?肯定不会的啊!继续到了大学风x快活,没心没肺的,一辈子就这么靠着颜值吃饭,反正到了老了,也是一个老雅痞。”

    “咦,你这么说,好像还挺不错的。”沈欢笑了起来,“我上辈子如果能有这样的生活,那真是谢天谢地了!”

    “你记得你的上辈子?”布依依呵呵了一声。

    “记得啊,就是那么普普通通的学习上班过日子,和普通人一样。”沈欢边敲打着键盘边道:“所以这辈子有了这些才华,我才拼命的努力,不想浪费了老天爷的恩赐呀!毕竟如果不努力的话,难道还奢望老天给你第三次的生命啊?”

    布依依眼睛瞪大了那么几秒钟,然后就一拳砸在了沈欢的虎背上:“你这家伙,说得似模似样的,捉弄我是吧?”

    沈欢嘴角露出了一丝笑容,没有让布依依看到。

    说实话,如果没有好爷,没有好爷给的这么多超强的技能,沈欢顶多就是靠着前世的一些记忆去赚一些钱,做一些投资,然后当一个身家一亿的小富豪,舒舒服服的娶两个老婆,过自己的幸福生活了。

    这样的人生,对于一个普通人来说,就算是给个皇帝来换,都不愿意答应。

    但如今忽然拥有这么多的才华和技能,还有好爷这么一个可以给予无限希望的系统,沈欢就真的觉得,自己这辈子不能那么简简单单的就过了,一定要做出点什么,才不辜负这一次的重生。

    否则的话,你以为沈欢不知道谁是隋炀帝,谁是成吉思汗么?

    给寡人一群女人,朕也能创造一个族群啊!

    当然了,这或者跟沈欢现在很年轻有关,要是现在沈欢是30岁,任凭他有多么大的理想,也得先把女朋友找到再说。

    “差点忘了。”这边布依依以为沈欢在开玩笑,便略过了这事儿,“上次你说过,还没有去过酒吧,对吧?走,今天姐姐我带你去见识见识。”

    “酒吧有什么好见识的?不去!”沈欢想也不想的拒绝道。

    “走嘛,走嘛……”布依依来了性子,就扯着沈欢的手,“你放心,有姐姐我罩着你,一定不会让你被那群如狼似虎的女人给吞了的!”

    “我这个年龄,你真的好意思让我去酒吧喝酒?”沈欢毫不心软,“在家里跟你喝点啤酒,那就是够朋友了!”

    布依依哑口无言。

    这话说得不错。

    沈欢7岁都不到,喝一点点啤酒和果酒倒是问题不大,但要去酒吧喝什么鸡尾酒之类的,那可就对身体不好了。

    上一次沈欢和唐元、苏墨他们吃饭喝酒时,也只是喝了一杯啤酒和一杯果酒,他们就没有让沈欢喝了。

    “难得休息一天,你还这么的无聊,真是不够意思。”布依依嘟囔着,“要不你去的时候,就喝点矿泉水吧!咱们去那种环境里面,我也正好有点事情和你商量。”

    沈欢正好此时把文档写完,附加在了邮件上面,点击了发送。

    “有什么是不能现在说的?”他转过头来,“如今夜深人静,又没有第三个人,我想要呼救都不可能。”

    布依依对于这种段子,那是门清儿。

    闻言小花旦一巴掌拍在了他的腿上,“你混蛋!赶紧换衣服出门!不然本姑娘就脱光了从你这里走出去,看你怎么办!”

    沈欢闻言晒然一笑,“酒吧就别去了,我有点饿了,要不咱们找家好点的烧烤店,吃点东西吧?”

    布依依这么坚持,肯定也是真的有事情要说了,沈欢自然不好拒绝。

    “好!”

    布依依想了想后,答应了。

    等他换上衣服和布依依一起坐电梯到了酒店的地下停车场,汪希已经开着小菠萝车在等着了。

    衡店这个地方,如果是在影视城外面,交通还是很发达的,也有不少的街道和酒店,完全不下于一个大型城镇的规模。

    汪希带着他们在大街小巷转了一圈,才在一条街道边儿上停了下来。

    街对面就是一排的烧烤店。

    只不过因为抓得严,所以除了烧烤的摊子在门口外,其余的食客们都在里面坐着。

    这里距离影视城已经比较远了,所以客人不算太多。

    布依依带他进去的这家店,有七八桌的样子,可只是坐了三四桌的样子。

    一进来就感受到了空调的冷气,刚才走在街上的那股子燥热气息,一下子消散了不少。

    要说这到了夏天,现代人真是缺不了空调。

    看着有人进来,而且是戴着墨镜和帽子的一对年轻男女,他们都不觉多看了几眼,发现没法认出是谁,才遗憾的作罢。

    “二十串红柳羊肉、二十串牛肉、二十串五花肉、二十串排骨、五对鸡中翅、一条烤鱼、一个茄子,少辣少麻,十瓶冰冻纯生,要快!”

    布依依很麻溜的点了菜,末了还道:“看看,为了你,我麻辣都不吃了。作为一个渝州人,我自己都感觉自己丢脸。”

    沈欢这可不敢去搭话,不然待会儿吃了渝州的那种麻辣,估计走路都走不动。

    只不过他也不相信布依依敢多吃麻辣的,毕竟明星们从来都吃得清淡。

    吃点烧烤都只有布依依这种不到20岁的、新陈代谢好的女孩子才有资格享受的。

    要是她敢吃重麻重辣的东西,脸上的痘痘和皮肤过敏,可绝对不会认识她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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