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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风道:“没什么,举手之劳而已。”
青繁问:“爷有没有说,我们赎回卖身契要多少银子?”
疾风摇头道:“没说。”
青茂对青繁道:“你还是想要赎身吗?别走了!也别在这百味楼。回去和我们在一起,爷和夫人不会亏待我们的!”
青繁摇头。
刚才青茂就劝过她。青茂今天来,有个目的就是想劝青繁不要赎身,叫她回去。
青茂从只言片语中,听说夫人想要做饮食。青繁擅长做这个,她回去正好是个帮手。现在西山别墅人手不够,月娘和心奴都被夫人叫来学做饮食。青繁那么聪明,夫人说她做饮食很有天赋,会举一反三,能够自创。青茂觉得,青繁一定会被夫人重用的。
当然,青茂没跟青繁说这些,只是劝她不要赎身。夫人将来要做什么,夫人还没有说,她们也不要妄加揣测。
青繁说道:“王妃曾经说过,人要自立自强,靠自己而活,不要总是想着依附他人。我谨记王妃教诲,如今正好有机会可以赎身,我想要自己自立自强。”
青茂望着她,说的没错,她也谨记王妃说过的,人要自立自强、靠自己而活,但为什么非要赎身离开呢?放在别的府里,卖身为奴或许真的境况堪忧,但是在爷和夫人这里,对于做下人来说,再没有比这更宽松的了。
青繁道:“你也别再劝我了,你们打算什么时候回去?”
青茂道:“我们出来办事,办完事就回去。”
青繁道:“你们走的时候,能不能带我一起去?我想赎回我的卖身契。”
青茂望了眼疾风,疾风点头。
青茂道:“好,反正马车就停在这里,我们走的时候,喊上你一起走。”
“好。”
两人说定,青茂和疾风去南城办爷交代的事情了。
青茂真是得叶筱妍真传,她和疾风两人一唱一和,加上牙行老板想要将那所雅栏宅院尽快出手,最后居然以七万五千两的价钱买下了。
牙行老板也不敢太贪心了!他听说城南下半段近日有很多人起疹子,还有人说,这病可能会传染。如果真的会传染,估计近期没人敢在城南买房子,特别是这雅栏宅院。这么大一所宅院,一般是买去做生意的,要是城南真的爆发传染病,谁会在这种时候来这里做生意,这宅院恐怕要在手里陷很久。
另外疾风和青茂又看了两处房子,一处在三道街,离雅栏宅院不远。另一处在二道街,房屋虽然小了点,是个三合院,不过房屋看起来还很新的样子,院子还算整洁。
疾风知道主子喜欢清静,这里远离瓦舍勾栏那种污七八糟的地方,如果让主子选,主子应该会选这儿。昨晚南宫幽也交代过他,清静、不被人打搅,至于买哪里他自己看着办就行,反正也只是临时住一住。
疾风觉得,这里就很符合主子的要求,讨价还价,最后花了五千八百两买了下来。
青茂、疾风两人办事很是干脆利落,事情办完,也是吃午饭的时候了。
疾风说道:“要不,我俩去百味楼吃午饭?”
青茂摇头:“百味楼现在已经不是夫人的了,我们去吃饭也是要给钱的。就我俩,哪里吃得起百味楼,还等回去再吃吧。”
疾风现在囊中羞涩,刚才提议去百味楼,是因为他兜里还有主子给的剩余的钱。暂时先拿来花花,回去找清风借了补上。他也不是真的没钱,这么多年他还是攒了几千两的,容嬷嬷帮他保管着。他和清风都早已不是卖身的奴仆,他俩娶妻可以自己做主,那钱是他留着娶媳妇的。
疾风与南宫幽同龄,今年二十一岁。清风比他大一岁,今年二十二。他俩曾经聊过,什么时候娶个媳妇。清风说,至少得等主子成亲以后。主子虽然十七岁就订了亲,但是拖了四年才成亲。一般人家定亲后一两年就成亲了,可是他们去北域两年,回来后主子又重伤残废,卧病在床。疾风、清风这几年来,哪有空找媳妇。王府里的丫鬟,与他俩年纪各方面都合适的,也就绿枝和墨画。而绿枝曾经是容嬷嬷有意安排在主子房里的,虽然没有明说,但也就是给主子准备的通房丫鬟。所以清风和疾风从来没想过绿枝,虽然他们三人算是走得比较近的。至于墨画,自从跟了表小姐之后,人也变得有些矫情,不是理想的媳妇。
当然,此时疾风对青茂并没有娶媳妇的想法,只是觉得这个小丫头太要强了,伤了、痛了、饿了也不说。他以前似乎忽略了,青茂年纪还那么小,今年才十四岁。绿枝十四岁的时候,还经常被容嬷嬷训哭呢。
疾风说道:“那,我俩现在去百味楼,正是酒楼里生意忙的时候,青繁恐怕也走不了。要不我俩还是先去哪里吃点东西,晚一点再去百味楼。”
青茂道:“那就在城南随便找家吃点吧。”
城南的小饭馆还是不少的,他们随便找了一家。看着饭馆里提供的菜品,他们的嘴都被夫人养刁了,于是随便点了两道菜,两碗米饭,果腹而已。更主要是为了混时间,要不然他俩现在去百味楼找青繁,她抽不开身,他们也得等着。
小饭馆里随便吃点,也就二百文钱,青茂去付账,疾风当然不肯了,也抢着付账。可是,疾风手里只有银票,最小面额也一百两,饭馆老板找不开,最后还是收了青茂的二百文钱。
疾风有些不好意思,说道:“这顿饭算我请!等回去我把钱给你。”
青茂摆摆手道:“不用不用,这么点钱而已。我好歹一个月也有十两月银,难道还请不起顿饭吗!”
昨天青茂见疾风扔出去二百两,她也大吃一惊。他是哪根筋搭错了?有钱也不是这么花的!
两人走出饭馆,一个破衣烂衫的小孩捧着只破碗凑上前来。
“大爷、小姐,可怜可怜我吧!”
疾风道:“没什么,举手之劳而已。”
青繁问:“爷有没有说,我们赎回卖身契要多少银子?”
疾风摇头道:“没说。”
青茂对青繁道:“你还是想要赎身吗?别走了!也别在这百味楼。回去和我们在一起,爷和夫人不会亏待我们的!”
青繁摇头。
刚才青茂就劝过她。青茂今天来,有个目的就是想劝青繁不要赎身,叫她回去。
青茂从只言片语中,听说夫人想要做饮食。青繁擅长做这个,她回去正好是个帮手。现在西山别墅人手不够,月娘和心奴都被夫人叫来学做饮食。青繁那么聪明,夫人说她做饮食很有天赋,会举一反三,能够自创。青茂觉得,青繁一定会被夫人重用的。
当然,青茂没跟青繁说这些,只是劝她不要赎身。夫人将来要做什么,夫人还没有说,她们也不要妄加揣测。
青繁说道:“王妃曾经说过,人要自立自强,靠自己而活,不要总是想着依附他人。我谨记王妃教诲,如今正好有机会可以赎身,我想要自己自立自强。”
青茂望着她,说的没错,她也谨记王妃说过的,人要自立自强、靠自己而活,但为什么非要赎身离开呢?放在别的府里,卖身为奴或许真的境况堪忧,但是在爷和夫人这里,对于做下人来说,再没有比这更宽松的了。
青繁道:“你也别再劝我了,你们打算什么时候回去?”
青茂道:“我们出来办事,办完事就回去。”
青繁道:“你们走的时候,能不能带我一起去?我想赎回我的卖身契。”
青茂望了眼疾风,疾风点头。
青茂道:“好,反正马车就停在这里,我们走的时候,喊上你一起走。”
“好。”
两人说定,青茂和疾风去南城办爷交代的事情了。
青茂真是得叶筱妍真传,她和疾风两人一唱一和,加上牙行老板想要将那所雅栏宅院尽快出手,最后居然以七万五千两的价钱买下了。
牙行老板也不敢太贪心了!他听说城南下半段近日有很多人起疹子,还有人说,这病可能会传染。如果真的会传染,估计近期没人敢在城南买房子,特别是这雅栏宅院。这么大一所宅院,一般是买去做生意的,要是城南真的爆发传染病,谁会在这种时候来这里做生意,这宅院恐怕要在手里陷很久。
另外疾风和青茂又看了两处房子,一处在三道街,离雅栏宅院不远。另一处在二道街,房屋虽然小了点,是个三合院,不过房屋看起来还很新的样子,院子还算整洁。
疾风知道主子喜欢清静,这里远离瓦舍勾栏那种污七八糟的地方,如果让主子选,主子应该会选这儿。昨晚南宫幽也交代过他,清静、不被人打搅,至于买哪里他自己看着办就行,反正也只是临时住一住。
疾风觉得,这里就很符合主子的要求,讨价还价,最后花了五千八百两买了下来。
青茂、疾风两人办事很是干脆利落,事情办完,也是吃午饭的时候了。
疾风说道:“要不,我俩去百味楼吃午饭?”
青茂摇头:“百味楼现在已经不是夫人的了,我们去吃饭也是要给钱的。就我俩,哪里吃得起百味楼,还等回去再吃吧。”
疾风现在囊中羞涩,刚才提议去百味楼,是因为他兜里还有主子给的剩余的钱。暂时先拿来花花,回去找清风借了补上。他也不是真的没钱,这么多年他还是攒了几千两的,容嬷嬷帮他保管着。他和清风都早已不是卖身的奴仆,他俩娶妻可以自己做主,那钱是他留着娶媳妇的。
疾风与南宫幽同龄,今年二十一岁。清风比他大一岁,今年二十二。他俩曾经聊过,什么时候娶个媳妇。清风说,至少得等主子成亲以后。主子虽然十七岁就订了亲,但是拖了四年才成亲。一般人家定亲后一两年就成亲了,可是他们去北域两年,回来后主子又重伤残废,卧病在床。疾风、清风这几年来,哪有空找媳妇。王府里的丫鬟,与他俩年纪各方面都合适的,也就绿枝和墨画。而绿枝曾经是容嬷嬷有意安排在主子房里的,虽然没有明说,但也就是给主子准备的通房丫鬟。所以清风和疾风从来没想过绿枝,虽然他们三人算是走得比较近的。至于墨画,自从跟了表小姐之后,人也变得有些矫情,不是理想的媳妇。
当然,此时疾风对青茂并没有娶媳妇的想法,只是觉得这个小丫头太要强了,伤了、痛了、饿了也不说。他以前似乎忽略了,青茂年纪还那么小,今年才十四岁。绿枝十四岁的时候,还经常被容嬷嬷训哭呢。
疾风说道:“那,我俩现在去百味楼,正是酒楼里生意忙的时候,青繁恐怕也走不了。要不我俩还是先去哪里吃点东西,晚一点再去百味楼。”
青茂道:“那就在城南随便找家吃点吧。”
城南的小饭馆还是不少的,他们随便找了一家。看着饭馆里提供的菜品,他们的嘴都被夫人养刁了,于是随便点了两道菜,两碗米饭,果腹而已。更主要是为了混时间,要不然他俩现在去百味楼找青繁,她抽不开身,他们也得等着。
小饭馆里随便吃点,也就二百文钱,青茂去付账,疾风当然不肯了,也抢着付账。可是,疾风手里只有银票,最小面额也一百两,饭馆老板找不开,最后还是收了青茂的二百文钱。
疾风有些不好意思,说道:“这顿饭算我请!等回去我把钱给你。”
青茂摆摆手道:“不用不用,这么点钱而已。我好歹一个月也有十两月银,难道还请不起顿饭吗!”
昨天青茂见疾风扔出去二百两,她也大吃一惊。他是哪根筋搭错了?有钱也不是这么花的!
两人走出饭馆,一个破衣烂衫的小孩捧着只破碗凑上前来。
“大爷、小姐,可怜可怜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