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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了一会儿,孙婕妤在秦南明背上说道:“那个,秦南明,要不你把我放下来吧,我感觉已经休息的差不多了,可以自己走了。”
其实孙婕妤早就感觉不累了,秦南明周身散发的气息,仿佛真有清除疲劳的奇效。
孙婕妤娇羞的抿着嘴唇,只是秦南明周身的气息让她沉醉,居然有些不舍得下来。
所以,一直让秦南明背着,没有开口。
现在,她只是感觉秦南明背着自己,一直跑了这么久,估计体力已经消耗殆尽了。
她知道,像秦南明这样从营地出来的人,都具备很强的忍耐力,即便精疲力尽了,也只会把所有苦累埋在心底,不会让自己知道。
所以,她有些心疼的说道。
“算了,还是我背着你走吧,速度快得多。”秦南明淡淡的说道。
他倒不是心疼孙婕妤,他只是不想浪费时间,如果按照孙婕妤的速度,鬼知道什么时候才可以赶到安岭。
他现在只想快点赶到安岭,然后前往云北的热带雨林。
听到秦南明的话,孙婕妤也没有再多说,她知道,像秦南明这样的人,信仰坚定,所以都非常固执。
她身心轻松的趴在秦南明的背上,心里对秦南明这位铁血士兵敬佩万分。
不知不觉,秦南明又加快了速度,两个小时后,总算看到了安岭的城镇。
不愧是边境城市,安岭确实非常落后,所谓的城市也不过是一些木质的小楼,看上去破破烂烂,找不到一处砖瓦房,连炎夏五六线城市的偏远乡镇都比不上。
“行了,咱们就在这里分别吧,我还有正事要办。”秦南明放下了孙婕妤,直接说道。
“啊!好吧。”孙婕妤没想到,竟然这么快就到了。
她一直陶醉在秦南明的气息中,居然不知不觉就到安岭了。
一想到两人要就此别过,孙婕妤居然有些恋恋不舍,这一分别,也不知道两人还会不会再见面。
“那个,秦南明,不如我们留个联系方式吧。”孙婕妤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这还是她第一次主动问异性要联系方式。
“行。”
秦南明也没多想,给个联系方式没什么,他只想快点离开。
秦南明掏出手机,准备和孙婕妤交换电话号码。
“你,你这是……”
孙婕妤一下呆住了,因为她看到了秦南明拿出的手机。
那是一块纯洁透明的手机,就好像一块玻璃似的,在阳光的照耀下光辉璀璨。
这是丁香电子的手机!
孙婕妤瞬间震撼了,这是她第一次亲眼见到丁香电子的手机。
身为一名记者,她早就在网上见过了丁香电子手机的照片,就是秦南明拿出的手机这个样子。
完全透明,看不到任何零件。
丁香电子的手机到现在也只在炎夏售卖过两次啊,并且第一次一部都没卖出去,被无数人嗤笑。
当然,这后来也成为许多挖苦丁香电子的网友天大的讽刺。
如此算下来,丁香电子的手机,只有五千部流到了市面上,极其珍贵!
尽管丁香手机售价两万块,但是在黑市早炒到了数十万,因为美洲市场的就是两万美金起卖,还有无数人抢购。
“丁香电子的新款手机,你为什么会有?整个炎夏都只有五千部啊,据说全部都流传到上层社会去了,你竟然抢购到了。”孙婕妤惊讶叫道。
丁香电子的手机太火爆了,特别是在上层社会,简直成为了身份地位的象征。
和普通人一样用三鑫或者平锅手机怎么彰显他们的有钱呢,但是丁香电子的手机就不一样了,绝对的奢侈品。
并且据说丁香手机还分了“日月星辰”,如今还只是最垃圾的“辰”级手机。
想到这里,孙婕妤突然注意到,秦南明的手机居然有些不同,他的手机上没有那个丁香电子的“辰”字。
“行了,快把你电话号码给我吧。”
秦南明才没心情和孙婕妤解释,皱了皱眉头,不耐烦的催促道。
丁香电子的手机全是他制作的,为了方便,他当然是用自己制作的手机。
倒不是为了彰显身份,而是这手机是他特别定制的,有很多不一样的功能。
“哦,好好好!”孙婕妤也看出了秦南明似乎真的有事。
她以为秦南明是营地出来的士兵,应该是有重要任务需要执行,自己确实耽搁他太久了。
两人交换了联系方式之后,秦南明也不再废话,扭头就走。
秦南明刚刚迈步,却骤然停住了。
因为,他看到了一个孩子,一个跪在路边要饭的男孩。
“秦南明,你怎么了?”孙婕妤见秦南明要走,可是又停下来了,不解的问道。
秦南明没有回答,径直走到了那个男孩身前,认真打量着这个在路边要饭的男孩。
孙婕妤也跟了过来。
男孩的年龄约莫十二三岁,瘦的皮包骨,显然是营养不良。
最主要的是,他只有一条右臂,他的左臂,齐肩被砍。
他双膝跪在地上,将脑袋埋在胸口,面前摆了个瓷碗,沉默不语。
“这孩子好可伶啊,秦南明你打算帮他吗?曾经我在东海当记者暗访过,这种在路边要饭的孩子,通常都是有势力控制的。他们故意把孩子弄成残废,然后在路边要钱!”
孙婕妤无奈的说道,她曾经暗中走访过,那些人的手段简直残忍至极。
没曾想在安岭这种边境,竟然也有这种人渣势力!
秦南明蹲下身,轻轻擦去了男孩脸上的污垢,这个男孩身子微微一哆嗦,明显很恐惧。
“别害怕,跟着我,以后就没谁可以伤害你了。”
秦南明不是个好人,他不习惯见义勇为。
他走过来,并非是可怜这个男孩,而是因为这个男孩,与众不同。
不凡!
极其不凡!
他的不凡之处,就算是秦南明,心里也掀起了惊天骇浪!
因为他的体质,跟秦南明一样——血龙体!
血龙体,天生的弑杀之体,为杀而生,天资卓越,把鲜血当成阶梯,在敌人的鲜血中成长!
秦南明就是其中的代表,他杀伐果断,无数修道者在他手中陨落,尸山血海中,他练出了血龙气。
血龙体亿万中无一,秦南明怎么都没想到,竟然在这里遇到了同类。
血龙体,天道灵体,在蓬莱都属于顶尖体质,偌大的蓬莱都,何其广阔,都罕见至极,而在这地球,他居然遇见了。
秦南明心头一惊,他忽然意识道,或许地球并不像他以为的那么简单。
否则不可能在这灵气稀薄的星球上,出现如此顶尖的天道灵体。
不过秦南明暂时没去多想,这个男孩他必须带在身边,血龙体,如果老死在这地球,绝对是暴遣天物。
就在秦南明牵住这个男孩的手腕,想要把他拉起来的时候,一道凶狠的声音传了过来。
“站住,你特么是干什么的?立马给老子把他放开!”
秦南明没有抬头,他神识早就发现了这个男人,是负责管理这一片要饭的孩子的。
他直接反手一根银针射出,“嗖”的一下,洞穿了那人的一只胳膊。
见到这一幕,那个男孩的眼中却是泛出了一丝光亮。
这是希望的曙光!
跑了一会儿,孙婕妤在秦南明背上说道:“那个,秦南明,要不你把我放下来吧,我感觉已经休息的差不多了,可以自己走了。”
其实孙婕妤早就感觉不累了,秦南明周身散发的气息,仿佛真有清除疲劳的奇效。
孙婕妤娇羞的抿着嘴唇,只是秦南明周身的气息让她沉醉,居然有些不舍得下来。
所以,一直让秦南明背着,没有开口。
现在,她只是感觉秦南明背着自己,一直跑了这么久,估计体力已经消耗殆尽了。
她知道,像秦南明这样从营地出来的人,都具备很强的忍耐力,即便精疲力尽了,也只会把所有苦累埋在心底,不会让自己知道。
所以,她有些心疼的说道。
“算了,还是我背着你走吧,速度快得多。”秦南明淡淡的说道。
他倒不是心疼孙婕妤,他只是不想浪费时间,如果按照孙婕妤的速度,鬼知道什么时候才可以赶到安岭。
他现在只想快点赶到安岭,然后前往云北的热带雨林。
听到秦南明的话,孙婕妤也没有再多说,她知道,像秦南明这样的人,信仰坚定,所以都非常固执。
她身心轻松的趴在秦南明的背上,心里对秦南明这位铁血士兵敬佩万分。
不知不觉,秦南明又加快了速度,两个小时后,总算看到了安岭的城镇。
不愧是边境城市,安岭确实非常落后,所谓的城市也不过是一些木质的小楼,看上去破破烂烂,找不到一处砖瓦房,连炎夏五六线城市的偏远乡镇都比不上。
“行了,咱们就在这里分别吧,我还有正事要办。”秦南明放下了孙婕妤,直接说道。
“啊!好吧。”孙婕妤没想到,竟然这么快就到了。
她一直陶醉在秦南明的气息中,居然不知不觉就到安岭了。
一想到两人要就此别过,孙婕妤居然有些恋恋不舍,这一分别,也不知道两人还会不会再见面。
“那个,秦南明,不如我们留个联系方式吧。”孙婕妤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这还是她第一次主动问异性要联系方式。
“行。”
秦南明也没多想,给个联系方式没什么,他只想快点离开。
秦南明掏出手机,准备和孙婕妤交换电话号码。
“你,你这是……”
孙婕妤一下呆住了,因为她看到了秦南明拿出的手机。
那是一块纯洁透明的手机,就好像一块玻璃似的,在阳光的照耀下光辉璀璨。
这是丁香电子的手机!
孙婕妤瞬间震撼了,这是她第一次亲眼见到丁香电子的手机。
身为一名记者,她早就在网上见过了丁香电子手机的照片,就是秦南明拿出的手机这个样子。
完全透明,看不到任何零件。
丁香电子的手机到现在也只在炎夏售卖过两次啊,并且第一次一部都没卖出去,被无数人嗤笑。
当然,这后来也成为许多挖苦丁香电子的网友天大的讽刺。
如此算下来,丁香电子的手机,只有五千部流到了市面上,极其珍贵!
尽管丁香手机售价两万块,但是在黑市早炒到了数十万,因为美洲市场的就是两万美金起卖,还有无数人抢购。
“丁香电子的新款手机,你为什么会有?整个炎夏都只有五千部啊,据说全部都流传到上层社会去了,你竟然抢购到了。”孙婕妤惊讶叫道。
丁香电子的手机太火爆了,特别是在上层社会,简直成为了身份地位的象征。
和普通人一样用三鑫或者平锅手机怎么彰显他们的有钱呢,但是丁香电子的手机就不一样了,绝对的奢侈品。
并且据说丁香手机还分了“日月星辰”,如今还只是最垃圾的“辰”级手机。
想到这里,孙婕妤突然注意到,秦南明的手机居然有些不同,他的手机上没有那个丁香电子的“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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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南明才没心情和孙婕妤解释,皱了皱眉头,不耐烦的催促道。
丁香电子的手机全是他制作的,为了方便,他当然是用自己制作的手机。
倒不是为了彰显身份,而是这手机是他特别定制的,有很多不一样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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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以为秦南明是营地出来的士兵,应该是有重要任务需要执行,自己确实耽搁他太久了。
两人交换了联系方式之后,秦南明也不再废话,扭头就走。
秦南明刚刚迈步,却骤然停住了。
因为,他看到了一个孩子,一个跪在路边要饭的男孩。
“秦南明,你怎么了?”孙婕妤见秦南明要走,可是又停下来了,不解的问道。
秦南明没有回答,径直走到了那个男孩身前,认真打量着这个在路边要饭的男孩。
孙婕妤也跟了过来。
男孩的年龄约莫十二三岁,瘦的皮包骨,显然是营养不良。
最主要的是,他只有一条右臂,他的左臂,齐肩被砍。
他双膝跪在地上,将脑袋埋在胸口,面前摆了个瓷碗,沉默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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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他的体质,跟秦南明一样——血龙体!
血龙体,天生的弑杀之体,为杀而生,天资卓越,把鲜血当成阶梯,在敌人的鲜血中成长!
秦南明就是其中的代表,他杀伐果断,无数修道者在他手中陨落,尸山血海中,他练出了血龙气。
血龙体亿万中无一,秦南明怎么都没想到,竟然在这里遇到了同类。
血龙体,天道灵体,在蓬莱都属于顶尖体质,偌大的蓬莱都,何其广阔,都罕见至极,而在这地球,他居然遇见了。
秦南明心头一惊,他忽然意识道,或许地球并不像他以为的那么简单。
否则不可能在这灵气稀薄的星球上,出现如此顶尖的天道灵体。
不过秦南明暂时没去多想,这个男孩他必须带在身边,血龙体,如果老死在这地球,绝对是暴遣天物。
就在秦南明牵住这个男孩的手腕,想要把他拉起来的时候,一道凶狠的声音传了过来。
“站住,你特么是干什么的?立马给老子把他放开!”
秦南明没有抬头,他神识早就发现了这个男人,是负责管理这一片要饭的孩子的。
他直接反手一根银针射出,“嗖”的一下,洞穿了那人的一只胳膊。
见到这一幕,那个男孩的眼中却是泛出了一丝光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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