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快更新都市之战神归来最新章节!
己亥年,腊月三十。
大年夜。
夕阳西下,大地通黄,清风凉爽。
这本应是喜庆的一日。
可,小分水村,却即将发生大规模的械斗。
一旦大战触发,流血在所难免,断手断脚也不稀奇,死人也不需惊讶。
总有人的命运就此发生转折,家庭也因此而走向末路。
隔壁村传来阵阵烟火炮响,似乎在炫耀着他们的安宁。
老孙家的人,几乎全在这里,老人小孩并不少。
许多小孩,看着阵仗,已经是吓得小脸煞白,胆子小一点的,直接嚎啕大哭。
许多老人,摇头叹气,早年他们也是这征伐大军的一员,但现在年纪大了,不希望看到这些,健康安稳本就奢侈。
“别打!别打!”
老豹大喊出声。
刚才,五表叔要送他去医院,他不肯去,嘴上不说原因,无非就是自己惹的事,不想牵连其他人。
“老林家的,你们回去,都回去!”
老豹坐在地上,挨了一顿毒打的他,无力起身,使劲挥手打发。
三叔五表叔等老一辈人,林天等年轻一辈人,全都看向林骁。
“把老豹给我架起来!”
这时孙茂大喝。
两个老孙家的青年上去,一左一右,架起老豹来到孙茂面前。
“林骁,你不是要保他吗?”
孙茂咧嘴一笑,狠狠一记耳光就甩在老豹脸上。
“保他啊!”
啪!
“你保啊!”
啪!
“保啊!怎么不吭声了?”
啪!
“小比崽子,出去十年,真以为自己能耐了?”
砰!
这回是一记勾拳,直接打在老豹腹部上,吃痛之下的老豹下意识欲弓起腰身,却被那两个青年架得直挺挺的。
“林骁,怎么办?”
三叔急问。
“无妨,他们不敢真废了老豹。”
林骁拿着筷子,慢条斯理吃着满桌子小分水独有的丰盛菜肴,“让他们打,打够了再一次性还给他们。”
其实,孙茂已经心虚了,输人不输阵而已。
张清风刚才那番小试牛刀,已经震慑到了他们,他们压根就不敢玩命,否则也不至于摆出这么大的阵仗。
老孙家向来如此,仗势欺人最擅长,要是感觉对方有威胁,尾巴立刻就蔫了。
“草,煞笔玩意,大过年的你给我整这出。”
果然,这一拳打完,孙茂就不屑地往边上啐了一口唾沫,“晦气。”
他就是担心玩狠了,林骁急眼,来个鱼死网破。
要是张清风死盯他孙茂,怕是没人拦得住。
老孙家其他人倒没想那么多,个个把玩着手里的家伙什,将鄙夷之色写满那似笑非笑的脸庞。
“爸,差不多行了,大过年的,废了老豹的一条腿,然后我们继续过年,林骁就是个没见过世面的井底之蛙,跟他较劲没意思。”
孙华笑道,眼睛朝林骁那边斜瞥了一眼,不屑一笑。
“阿华,你们村子煞笔真多。”
庄芸芸的脑袋已经被包扎起来,头发散乱,十分无语地说道。
“没办法,小地方的人,像你男人我这种寒门出贵子的典型,终归是少之又少,要不也不能被称为典型。”
孙华笑呵呵道。
“那是,不然我也不能看上你啊。”
“芸芸,还得谢谢你,谢谢你介绍那么多大人物给我认识,还有那些豪门公子哥,是他们开了我的眼界,让我与众不同。”
“放心吧,我介绍给你认识的那些,都不算顶尖,等我们结婚了,让我爸带你去混饭局,那里边才是真正的大人物。”
“你对我真好。”
二人恬不知耻地就这么当众秀起恩爱。
孙华是真的感激庄芸芸,以前,他觉得自己不输任何同龄人,认为那些所谓的公子哥,不过就是钱比自己多而已。
后来他才知道,权贵之家的公子哥,真的和普通人家出身的同龄人,完全不同啊。
帅不帅不论,就算再丑,举手投足之间,那种气魄,气度,气场,真的好牛批。
所以,他发疯一般,当牛当马当狗,死命往里钻。
只要成功融入进去,就是舔狗级别,走到外面那也是人上人!
“林骁,说实话,以前我最看好的就是你,我觉得我们小分水的年轻人,长大后能跟我一较高下的,就只有你。”
“但现在,你太让我失望了。”
孙华摇了摇头,“你以为你回来开着四十多万的车,卡里存着小几百万,就算在外面混出头了,结果呢?你连我们都玩不过。”
“外面的世界,你所看到的,仅仅是冰山一角,你根本不知道真正厉害的人有多厉害,像我们小分水老孙家,他们只需要一句话,就可以让我们万劫不复。”
“你见过那种为了买个欢心,一掷千金,眼睛都不带眨一下的豪门公子哥吗?”
“你见过那种为了赌一口气,随随便便扔出去,就是普通人半辈子甚至一辈子两辈子三辈子都苦不来的豪门公子哥吗?”
“你见过那种,无论走到哪里,所谓的白领金领经理老板之类的,点头哈腰赔着笑脸一口一个大少公子的豪门公子哥吗?”
“没见过吧?”
说到这里,孙华傲然一笑,“我就见过!还不少!甚至,我还跟他们一起吃过饭!称兄道弟!”
称兄道弟没错,但从来都是弟弟,呼来唤去的那种,不过也足以令他骄傲。
“说这些你可能无法理解,这样吧,我听说,你现在在淮云混?那么三大豪族的高家你听说过吧?”
孙华正了正衣襟,笑了笑,“实不相瞒,年初的时候,我和高家的大公子高逸,一起吃过一顿饭。”
说完这话,他便是用一种极度期盼的眼神看着林骁。
自认已经是人上人的他,已经不屑用暴力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如果非得动粗,一般自己隐居幕后,砸钱指使别人去做。
像那种自己操家伙打来打去的,绝对都是外强中刚手下没人的主儿。
所以,他故意提到高逸,就是想以此吓尿林骁,让林骁不战自败。
也没有吹牛,当初他给庄芸芸的父亲开车,去淮云和高逸谈一笔生意。
恰好他就是淮云人,庄芸芸的父亲就让他陪酒,打老乡牌之余,也避免高逸说方言自己听不懂,有他在好歹有个翻译。
其实这不是他第一次在外人面前提高逸,之前有两次,在淮云玩碰见几个不长眼的,他就搬出高逸的名头,异常好用。
“看来打完了。”
林骁放下筷子,喝了口酒涑口,之后抽了张纸巾,擦了擦嘴,这才起身,一步一步。
他的步伐很稳,似急似缓,每一步,都像是能够踩中人们的心跳。
这种感觉很让人难受,仿佛无法控制自己的呼吸。
他走到了孙华面前,终于停下了脚步。
所有人暗暗舒了口气。
“你刚才说,你认识高逸?”
“没错!我还和他,一起吃过饭!”
“那你知道他死了么?”
“知道啊,但关你屁事,再说高逸死了纯属意外,只要高家依旧屹立淮云之巅,就还会有另外一个高逸,能明白我的意思么?”
孙华比林骁要矮半个头,但他不甘示弱般地抬头挺胸,鄙夷的眼神直视林骁。
但,明眼人都看得出来,抛开老孙家的优势不谈,单论个人,孙华完完全全被林骁比下去了。
无论是容貌,还是气度气场气魄。
暗暗吃惊,老林家真是祖坟冒青烟啊,白白捡了这么个瑰宝。
也暗暗惋惜,如果林骁被老孙家捡了,今天的成就绝对要高不少,宝驹无伯乐啊。
“我杀的。”
林骁居高临下,嘴角轻轻扬起一抹似笑非笑的弧度。
“啥?你说高大公子是你杀的?”
孙华懵了一下,然后噗呲一声,笑了出来,越笑越大声。
好半晌捂着肚子摇手道:“不行了,哎哟,我不行了,你特么别逗我笑行不?”
“你不信?”
林骁微微眯眼。
“信你就是大煞笔啊,高大公子何等人物,那是你爹知道不?甚至你爹见了他叫爹都不过分,你要有本事杀了他,我都有本事杀我爹了,哈哈。”
孙华还在笑,简直好笑极了。
“阿华,别跟这种傻逼废话,叫人打断他的狗腿,扔一边儿去,该赔多少钱我们赔,不服再打断一条狗腿,我们继续赔,砸钱买他的命都行。”
庄芸芸不耐烦道,十分财大气粗。
林骁深深看了眼庄芸芸,又是把眸光落向孙华,“你为什么不信我?”
眸光里带着怜悯,一道白色的拳影随之骤然闪现。
等那白色拳头收回来,已经沾染殷红,滴答,滴答,如同死神敲响索命钟,鲜血滴落。
前一秒还活生生有力气扬言砸钱买命的庄芸芸,这一秒软瘫瘫倒了下去,胸口拳头大的窟窿。
“当初,我就是这么杀高逸的。”
砰!
砰砰!
砰砰砰!
所有人,心脏狂跳,近乎蹦出胸腔!!
恐惧袭满全身每一个毛孔,有心逃得远远的,恨不得此生不再见这魔头一面,奈何双脚如灌满铜水一般,重若万斤,动弹不得。
“你、你你你……你怎敢?你是谁?”
孙华牙关都在哆嗦,没有伤心,只有恐惧。
“林帅。”
就在此时,张清风走到林骁身后,手中捧着一袭华贵战袍,低声恭呼。
林骁撑开双臂。
从来只会拿刀玩枪杀人如麻的汉子张清风,此刻表现得十分细腻,一点一点,给其披上战袍。
因为景仰,所以不容粗糙大意。
当,战袍披好,所有人凝目望去。
看不清是何材质,像是绸缎,又比绸缎更加坚韧华贵。
通身黑底,如同深渊。
上覆能工巧匠绣制的金线大蟒,蟒头布于胸前,蟒身从肩头爬至后背,再至腰部,绵延而下,缠绕全身。
左手边袖口,一枚亦是纽扣的勋章,闪烁着耀眼的金色光泽,上书巍巍四字:
国之柱石!!!
己亥年,腊月三十。
大年夜。
夕阳西下,大地通黄,清风凉爽。
这本应是喜庆的一日。
可,小分水村,却即将发生大规模的械斗。
一旦大战触发,流血在所难免,断手断脚也不稀奇,死人也不需惊讶。
总有人的命运就此发生转折,家庭也因此而走向末路。
隔壁村传来阵阵烟火炮响,似乎在炫耀着他们的安宁。
老孙家的人,几乎全在这里,老人小孩并不少。
许多小孩,看着阵仗,已经是吓得小脸煞白,胆子小一点的,直接嚎啕大哭。
许多老人,摇头叹气,早年他们也是这征伐大军的一员,但现在年纪大了,不希望看到这些,健康安稳本就奢侈。
“别打!别打!”
老豹大喊出声。
刚才,五表叔要送他去医院,他不肯去,嘴上不说原因,无非就是自己惹的事,不想牵连其他人。
“老林家的,你们回去,都回去!”
老豹坐在地上,挨了一顿毒打的他,无力起身,使劲挥手打发。
三叔五表叔等老一辈人,林天等年轻一辈人,全都看向林骁。
“把老豹给我架起来!”
这时孙茂大喝。
两个老孙家的青年上去,一左一右,架起老豹来到孙茂面前。
“林骁,你不是要保他吗?”
孙茂咧嘴一笑,狠狠一记耳光就甩在老豹脸上。
“保他啊!”
啪!
“你保啊!”
啪!
“保啊!怎么不吭声了?”
啪!
“小比崽子,出去十年,真以为自己能耐了?”
砰!
这回是一记勾拳,直接打在老豹腹部上,吃痛之下的老豹下意识欲弓起腰身,却被那两个青年架得直挺挺的。
“林骁,怎么办?”
三叔急问。
“无妨,他们不敢真废了老豹。”
林骁拿着筷子,慢条斯理吃着满桌子小分水独有的丰盛菜肴,“让他们打,打够了再一次性还给他们。”
其实,孙茂已经心虚了,输人不输阵而已。
张清风刚才那番小试牛刀,已经震慑到了他们,他们压根就不敢玩命,否则也不至于摆出这么大的阵仗。
老孙家向来如此,仗势欺人最擅长,要是感觉对方有威胁,尾巴立刻就蔫了。
“草,煞笔玩意,大过年的你给我整这出。”
果然,这一拳打完,孙茂就不屑地往边上啐了一口唾沫,“晦气。”
他就是担心玩狠了,林骁急眼,来个鱼死网破。
要是张清风死盯他孙茂,怕是没人拦得住。
老孙家其他人倒没想那么多,个个把玩着手里的家伙什,将鄙夷之色写满那似笑非笑的脸庞。
“爸,差不多行了,大过年的,废了老豹的一条腿,然后我们继续过年,林骁就是个没见过世面的井底之蛙,跟他较劲没意思。”
孙华笑道,眼睛朝林骁那边斜瞥了一眼,不屑一笑。
“阿华,你们村子煞笔真多。”
庄芸芸的脑袋已经被包扎起来,头发散乱,十分无语地说道。
“没办法,小地方的人,像你男人我这种寒门出贵子的典型,终归是少之又少,要不也不能被称为典型。”
孙华笑呵呵道。
“那是,不然我也不能看上你啊。”
“芸芸,还得谢谢你,谢谢你介绍那么多大人物给我认识,还有那些豪门公子哥,是他们开了我的眼界,让我与众不同。”
“放心吧,我介绍给你认识的那些,都不算顶尖,等我们结婚了,让我爸带你去混饭局,那里边才是真正的大人物。”
“你对我真好。”
二人恬不知耻地就这么当众秀起恩爱。
孙华是真的感激庄芸芸,以前,他觉得自己不输任何同龄人,认为那些所谓的公子哥,不过就是钱比自己多而已。
后来他才知道,权贵之家的公子哥,真的和普通人家出身的同龄人,完全不同啊。
帅不帅不论,就算再丑,举手投足之间,那种气魄,气度,气场,真的好牛批。
所以,他发疯一般,当牛当马当狗,死命往里钻。
只要成功融入进去,就是舔狗级别,走到外面那也是人上人!
“林骁,说实话,以前我最看好的就是你,我觉得我们小分水的年轻人,长大后能跟我一较高下的,就只有你。”
“但现在,你太让我失望了。”
孙华摇了摇头,“你以为你回来开着四十多万的车,卡里存着小几百万,就算在外面混出头了,结果呢?你连我们都玩不过。”
“外面的世界,你所看到的,仅仅是冰山一角,你根本不知道真正厉害的人有多厉害,像我们小分水老孙家,他们只需要一句话,就可以让我们万劫不复。”
“你见过那种为了买个欢心,一掷千金,眼睛都不带眨一下的豪门公子哥吗?”
“你见过那种为了赌一口气,随随便便扔出去,就是普通人半辈子甚至一辈子两辈子三辈子都苦不来的豪门公子哥吗?”
“你见过那种,无论走到哪里,所谓的白领金领经理老板之类的,点头哈腰赔着笑脸一口一个大少公子的豪门公子哥吗?”
“没见过吧?”
说到这里,孙华傲然一笑,“我就见过!还不少!甚至,我还跟他们一起吃过饭!称兄道弟!”
称兄道弟没错,但从来都是弟弟,呼来唤去的那种,不过也足以令他骄傲。
“说这些你可能无法理解,这样吧,我听说,你现在在淮云混?那么三大豪族的高家你听说过吧?”
孙华正了正衣襟,笑了笑,“实不相瞒,年初的时候,我和高家的大公子高逸,一起吃过一顿饭。”
说完这话,他便是用一种极度期盼的眼神看着林骁。
自认已经是人上人的他,已经不屑用暴力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如果非得动粗,一般自己隐居幕后,砸钱指使别人去做。
像那种自己操家伙打来打去的,绝对都是外强中刚手下没人的主儿。
所以,他故意提到高逸,就是想以此吓尿林骁,让林骁不战自败。
也没有吹牛,当初他给庄芸芸的父亲开车,去淮云和高逸谈一笔生意。
恰好他就是淮云人,庄芸芸的父亲就让他陪酒,打老乡牌之余,也避免高逸说方言自己听不懂,有他在好歹有个翻译。
其实这不是他第一次在外人面前提高逸,之前有两次,在淮云玩碰见几个不长眼的,他就搬出高逸的名头,异常好用。
“看来打完了。”
林骁放下筷子,喝了口酒涑口,之后抽了张纸巾,擦了擦嘴,这才起身,一步一步。
他的步伐很稳,似急似缓,每一步,都像是能够踩中人们的心跳。
这种感觉很让人难受,仿佛无法控制自己的呼吸。
他走到了孙华面前,终于停下了脚步。
所有人暗暗舒了口气。
“你刚才说,你认识高逸?”
“没错!我还和他,一起吃过饭!”
“那你知道他死了么?”
“知道啊,但关你屁事,再说高逸死了纯属意外,只要高家依旧屹立淮云之巅,就还会有另外一个高逸,能明白我的意思么?”
孙华比林骁要矮半个头,但他不甘示弱般地抬头挺胸,鄙夷的眼神直视林骁。
但,明眼人都看得出来,抛开老孙家的优势不谈,单论个人,孙华完完全全被林骁比下去了。
无论是容貌,还是气度气场气魄。
暗暗吃惊,老林家真是祖坟冒青烟啊,白白捡了这么个瑰宝。
也暗暗惋惜,如果林骁被老孙家捡了,今天的成就绝对要高不少,宝驹无伯乐啊。
“我杀的。”
林骁居高临下,嘴角轻轻扬起一抹似笑非笑的弧度。
“啥?你说高大公子是你杀的?”
孙华懵了一下,然后噗呲一声,笑了出来,越笑越大声。
好半晌捂着肚子摇手道:“不行了,哎哟,我不行了,你特么别逗我笑行不?”
“你不信?”
林骁微微眯眼。
“信你就是大煞笔啊,高大公子何等人物,那是你爹知道不?甚至你爹见了他叫爹都不过分,你要有本事杀了他,我都有本事杀我爹了,哈哈。”
孙华还在笑,简直好笑极了。
“阿华,别跟这种傻逼废话,叫人打断他的狗腿,扔一边儿去,该赔多少钱我们赔,不服再打断一条狗腿,我们继续赔,砸钱买他的命都行。”
庄芸芸不耐烦道,十分财大气粗。
林骁深深看了眼庄芸芸,又是把眸光落向孙华,“你为什么不信我?”
眸光里带着怜悯,一道白色的拳影随之骤然闪现。
等那白色拳头收回来,已经沾染殷红,滴答,滴答,如同死神敲响索命钟,鲜血滴落。
前一秒还活生生有力气扬言砸钱买命的庄芸芸,这一秒软瘫瘫倒了下去,胸口拳头大的窟窿。
“当初,我就是这么杀高逸的。”
砰!
砰砰!
砰砰砰!
所有人,心脏狂跳,近乎蹦出胸腔!!
恐惧袭满全身每一个毛孔,有心逃得远远的,恨不得此生不再见这魔头一面,奈何双脚如灌满铜水一般,重若万斤,动弹不得。
“你、你你你……你怎敢?你是谁?”
孙华牙关都在哆嗦,没有伤心,只有恐惧。
“林帅。”
就在此时,张清风走到林骁身后,手中捧着一袭华贵战袍,低声恭呼。
林骁撑开双臂。
从来只会拿刀玩枪杀人如麻的汉子张清风,此刻表现得十分细腻,一点一点,给其披上战袍。
因为景仰,所以不容粗糙大意。
当,战袍披好,所有人凝目望去。
看不清是何材质,像是绸缎,又比绸缎更加坚韧华贵。
通身黑底,如同深渊。
上覆能工巧匠绣制的金线大蟒,蟒头布于胸前,蟒身从肩头爬至后背,再至腰部,绵延而下,缠绕全身。
左手边袖口,一枚亦是纽扣的勋章,闪烁着耀眼的金色光泽,上书巍巍四字:
国之柱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