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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爷子,你又输了。”
林骁笑着起身。
这已经是第三盘,没有意外,鲁千秋三连跪。
“你们大九段国手下棋,是不是都不讲究尊老爱幼?”
鲁千秋撇撇嘴道。
“哈哈哈,那下次让你一子,哪一子你随意挑,如何?”
话罢,林骁轻一拱手,转身离开。
只不过,这次离开之前,他留下了自己的号码。
这样一来,鲁千秋没棋伴的时候,就能给他打电话。
至于他自己,不怕技痒的时候寻不到人。
他算是看明白了,鲁千秋这老家伙一天到晚都在江边,不是下棋就是钓鱼。
“手机给我一下。”
秦夕说着,没等鲁千秋同意,便已拿起放在石桌上的手机,在自己的手机里,存下了林骁的号码。
“你先前说,去闹高逸葬礼的那人年纪和林骁差不多?”
鲁千秋望着那渐行渐远的挺拔背影,一脸思索。
“对啊,我听公司里的人说的,应该不会有错。”
秦夕回道。
“淮云什么时候,冒出这么厉害的一个后生了。”
鲁千秋喃喃道。
“什么意思?”
秦夕似乎明白了什么。
“先是一个大九段国手的年轻人,再是一个大闹高家葬礼的年轻人,你不觉得这事巧合得过分了?”
鲁千秋的分析不无道理。
年不过三十,大九段国手,这般成就,天赋的作用已经被大幅度淡化。
身后,必然会高人教导。
简单说,林骁背景莫测。
“不可能吧?”
秦夕吃了一惊,而后也望向已经走远的林骁,“就那个文质彬彬的呆子?能干出大闹天宫的事儿?”
“我也只是猜测罢了,当不得真。”
鲁千秋摇了摇头,“大家萍水相交,你不用放在心上,至少目前来看,此人对我们并无某种不可言的目的。”
说着,他话音一转,“不过,若真是同一个人,你不是应该高兴吗?”
听见这话,秦夕那张精致无暇的脸颊,倏然浮现浓浓的落寞,“我有什么好高兴的,他还能帮我对抗他们不成。”
这一刻,江水都平息不再翻涌,为其哀伤。
朱门绣户,锦衣玉食,却不得自由。
十全十美总是那么难得,又或者如某人所说,不可得。
然而,当下一秒,秦夕眼角余光,扫见那张似笑非笑的老脸时,一下就气炸了。
她冲上去,一把揪住鲁千秋的山羊胡,“死老头,你敢挖坑给我跳!”
山路迢迢,远处有故人。
三大豪族之事暂告一段落,林骁这才有时间,前来探望。
张清风拿着一瓶茅台,分别倒了三杯,放在墓前。
李风,李家大公子。
上学时候,李风比林素大一届,林素又比林骁大一届,因此,李风和林骁一党同学的交情都不错。
当年的淮云,可没有所谓的三大豪族,李家一门独大。
当年的李家,一声令下,莫敢不从,声威何其浩荡。
当年的李风,又何其意气风发。
“第一杯,敬你男儿潇洒立世,追求者数不胜数,却弱水三千只饮一瓢。”
“第二杯,敬你出资翻新东苑,圆我父母半生之梦。”
“第三杯,敬你过去对我和我姐的关照,敬我们的友谊。”
烈酒三杯,一一淋于墓前。
做完这些,林骁垂下眉梢,不急不缓戴上白色手套。
手套戴好,他伸出手,轻轻搭在了墓碑之上。
眼神,刹那凛冽!
“高逸只是从犯,我让他尸不裹体!”
“念在过往,今日,我只断你墓碑!”
“从今往后,你我恩断义绝!!”
话音落下,天雷滚滚。
墓碑从中一分为二。
有些事,旁人不说,但林骁心如明镜。
当年,李风意图利用那张海外无名支票,转移周高许三家的注意力,自己逃亡海外。
却不料,计谋失败,在其出逃的那晚,被三家人马围剿,横尸街头。
而,李风若不把那张支票交于林素,养父母就不会受到牵连!
他,既让林素身陷危机当中,也害死了养父母!
其心当诛!!
这一刻,那一分为二的墓碑,竟是一点一点,寸寸崩碎,化作齑粉。
“抱歉,没控制住力道。”
林骁轻声喃喃着,仰头望天。
身后,十几米外,有一人呆滞在那。
“你怪我吗?”
林骁仿佛知道身后有人过来,也仿佛知道那人是谁。
那人怔神良久,说了声“不怪”,便是走了上来,把手中的鲜花放在地上。
“我是来骂他的。”
高中时候,胖妞就暗恋李风,说是暗恋,其实追求得很疯狂,只差当面说出一声“我喜欢你”。
“原来的他,完美得无可挑剔,但他走投无路时的所作所为,的确称不上是个男人。”
“这些年素素姐嘴上不说,但我都懂,素素姐心里难受,比谁都难受。”
“但,我还是喜欢他,现在都忘不了他。”
“你是不是觉得我很贱?”
林骁不语,他不懂,所以不做评判。
顿了顿,他转移话题道:“听说你嫁人了,就住在离这不远,不带我去你家里坐坐?”
胖妞脸色变了变,忽而展颜一笑,“有朋自远方归,不亦乐乎!”
路上,听胖妞说,她现在的家就在附近一个村子里,虽偏僻,但离市中心也不算多远。
男人是家里人逼着相亲来的,没啥爱情,不过她现在是真心想好好过日子,懒得折腾了。
车子开到村口,里边的路轿车不好走,三人步行。
远远的,便是看到一间简陋的小卖铺。
门口摆着一张小桌子,三个光着膀子的大男人围坐,叼着烟斗地主。
其中一个平头男人,似乎看见胖妞回来,眼睛顿时泛起凶光。
“家里有点乱,你们给点面子,走慢点,我先回去收拾。”
胖妞很可爱地说了一句,便是快步跑了过去。
林骁干脆停下脚步,等了起来,不管胖妞是不是撒谎,既然这是胖妞的选择,那便尊重她吧。
啪!
很快,不远处传来一个响亮的巴掌声。
“又去看那个死人是不是?”
平头男人揪扯着胖妞的长发,一脸凶狠,“贱货,你咋还有脸回来?”
胖妞咬牙忍痛道:“当初我们结婚时就说好的,井水不犯河水,你在外面找女人我都没管,你凭什么来管我。相比之下,你不觉得你比我还过分吗?至少目前为止,我除了去探望那个已死之人,还没有过和哪个男人产生瓜葛。”
“你还敢跟我掰扯道理?”
平头男人大怒,揪着胖妞的长发,一把将胖妞甩进屋内,“滚去做饭,大爷我饿了!”
对这些,胖妞已是习以为常。
她狼狈地从地上爬起来,简单重新扎好头发,“我有个朋友过来,会在这里吃晚饭,家丑不外扬,你别胡闹,给我留点面子。”
“老爷子,你又输了。”
林骁笑着起身。
这已经是第三盘,没有意外,鲁千秋三连跪。
“你们大九段国手下棋,是不是都不讲究尊老爱幼?”
鲁千秋撇撇嘴道。
“哈哈哈,那下次让你一子,哪一子你随意挑,如何?”
话罢,林骁轻一拱手,转身离开。
只不过,这次离开之前,他留下了自己的号码。
这样一来,鲁千秋没棋伴的时候,就能给他打电话。
至于他自己,不怕技痒的时候寻不到人。
他算是看明白了,鲁千秋这老家伙一天到晚都在江边,不是下棋就是钓鱼。
“手机给我一下。”
秦夕说着,没等鲁千秋同意,便已拿起放在石桌上的手机,在自己的手机里,存下了林骁的号码。
“你先前说,去闹高逸葬礼的那人年纪和林骁差不多?”
鲁千秋望着那渐行渐远的挺拔背影,一脸思索。
“对啊,我听公司里的人说的,应该不会有错。”
秦夕回道。
“淮云什么时候,冒出这么厉害的一个后生了。”
鲁千秋喃喃道。
“什么意思?”
秦夕似乎明白了什么。
“先是一个大九段国手的年轻人,再是一个大闹高家葬礼的年轻人,你不觉得这事巧合得过分了?”
鲁千秋的分析不无道理。
年不过三十,大九段国手,这般成就,天赋的作用已经被大幅度淡化。
身后,必然会高人教导。
简单说,林骁背景莫测。
“不可能吧?”
秦夕吃了一惊,而后也望向已经走远的林骁,“就那个文质彬彬的呆子?能干出大闹天宫的事儿?”
“我也只是猜测罢了,当不得真。”
鲁千秋摇了摇头,“大家萍水相交,你不用放在心上,至少目前来看,此人对我们并无某种不可言的目的。”
说着,他话音一转,“不过,若真是同一个人,你不是应该高兴吗?”
听见这话,秦夕那张精致无暇的脸颊,倏然浮现浓浓的落寞,“我有什么好高兴的,他还能帮我对抗他们不成。”
这一刻,江水都平息不再翻涌,为其哀伤。
朱门绣户,锦衣玉食,却不得自由。
十全十美总是那么难得,又或者如某人所说,不可得。
然而,当下一秒,秦夕眼角余光,扫见那张似笑非笑的老脸时,一下就气炸了。
她冲上去,一把揪住鲁千秋的山羊胡,“死老头,你敢挖坑给我跳!”
山路迢迢,远处有故人。
三大豪族之事暂告一段落,林骁这才有时间,前来探望。
张清风拿着一瓶茅台,分别倒了三杯,放在墓前。
李风,李家大公子。
上学时候,李风比林素大一届,林素又比林骁大一届,因此,李风和林骁一党同学的交情都不错。
当年的淮云,可没有所谓的三大豪族,李家一门独大。
当年的李家,一声令下,莫敢不从,声威何其浩荡。
当年的李风,又何其意气风发。
“第一杯,敬你男儿潇洒立世,追求者数不胜数,却弱水三千只饮一瓢。”
“第二杯,敬你出资翻新东苑,圆我父母半生之梦。”
“第三杯,敬你过去对我和我姐的关照,敬我们的友谊。”
烈酒三杯,一一淋于墓前。
做完这些,林骁垂下眉梢,不急不缓戴上白色手套。
手套戴好,他伸出手,轻轻搭在了墓碑之上。
眼神,刹那凛冽!
“高逸只是从犯,我让他尸不裹体!”
“念在过往,今日,我只断你墓碑!”
“从今往后,你我恩断义绝!!”
话音落下,天雷滚滚。
墓碑从中一分为二。
有些事,旁人不说,但林骁心如明镜。
当年,李风意图利用那张海外无名支票,转移周高许三家的注意力,自己逃亡海外。
却不料,计谋失败,在其出逃的那晚,被三家人马围剿,横尸街头。
而,李风若不把那张支票交于林素,养父母就不会受到牵连!
他,既让林素身陷危机当中,也害死了养父母!
其心当诛!!
这一刻,那一分为二的墓碑,竟是一点一点,寸寸崩碎,化作齑粉。
“抱歉,没控制住力道。”
林骁轻声喃喃着,仰头望天。
身后,十几米外,有一人呆滞在那。
“你怪我吗?”
林骁仿佛知道身后有人过来,也仿佛知道那人是谁。
那人怔神良久,说了声“不怪”,便是走了上来,把手中的鲜花放在地上。
“我是来骂他的。”
高中时候,胖妞就暗恋李风,说是暗恋,其实追求得很疯狂,只差当面说出一声“我喜欢你”。
“原来的他,完美得无可挑剔,但他走投无路时的所作所为,的确称不上是个男人。”
“这些年素素姐嘴上不说,但我都懂,素素姐心里难受,比谁都难受。”
“但,我还是喜欢他,现在都忘不了他。”
“你是不是觉得我很贱?”
林骁不语,他不懂,所以不做评判。
顿了顿,他转移话题道:“听说你嫁人了,就住在离这不远,不带我去你家里坐坐?”
胖妞脸色变了变,忽而展颜一笑,“有朋自远方归,不亦乐乎!”
路上,听胖妞说,她现在的家就在附近一个村子里,虽偏僻,但离市中心也不算多远。
男人是家里人逼着相亲来的,没啥爱情,不过她现在是真心想好好过日子,懒得折腾了。
车子开到村口,里边的路轿车不好走,三人步行。
远远的,便是看到一间简陋的小卖铺。
门口摆着一张小桌子,三个光着膀子的大男人围坐,叼着烟斗地主。
其中一个平头男人,似乎看见胖妞回来,眼睛顿时泛起凶光。
“家里有点乱,你们给点面子,走慢点,我先回去收拾。”
胖妞很可爱地说了一句,便是快步跑了过去。
林骁干脆停下脚步,等了起来,不管胖妞是不是撒谎,既然这是胖妞的选择,那便尊重她吧。
啪!
很快,不远处传来一个响亮的巴掌声。
“又去看那个死人是不是?”
平头男人揪扯着胖妞的长发,一脸凶狠,“贱货,你咋还有脸回来?”
胖妞咬牙忍痛道:“当初我们结婚时就说好的,井水不犯河水,你在外面找女人我都没管,你凭什么来管我。相比之下,你不觉得你比我还过分吗?至少目前为止,我除了去探望那个已死之人,还没有过和哪个男人产生瓜葛。”
“你还敢跟我掰扯道理?”
平头男人大怒,揪着胖妞的长发,一把将胖妞甩进屋内,“滚去做饭,大爷我饿了!”
对这些,胖妞已是习以为常。
她狼狈地从地上爬起来,简单重新扎好头发,“我有个朋友过来,会在这里吃晚饭,家丑不外扬,你别胡闹,给我留点面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