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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初被银狼王收拾了一顿,只能苦着脸爬上树,把余青放下来,恨道:“不是用狼就是用机关兽,有本事我们单挑!”
“我没本事,也不跟你单挑!”崔薇用剑和小银一起在地上挖了个不大不小的坑。
所幸,余青死的时间不长,还没形成尸僵,这不大不小的坑,蜷缩着刚好能放进去。
崔薇埋了人,又找来很多落叶盖在上面,看看周围的景色,确定这地方不会引人注意,这才和杨初离开了树林。
两人一狼刚刚离去,几只乌鸦就落了下来,在坟堆上嘎嘎嘎一顿乱叫,片刻之后,几个粗布麻衣的修士出现在了树林里。
领头的年轻人低声说:“来晚了,她跑了。”
“追,那丫头是个纯阴之人,一个抵百个,一定要抓到她!”他身后一个胡子花白的老人低声喝道,却不是那个药店老板又是谁。
几个人快速向东追去。
甫一离开,一道青色的影子便从树上落了下来,在余青的坟墓旁一阵游走,随即没入了草丛,一闪不见了。
余青的死,给了崔薇警示,这一路她也不敢停,一门心思的就往东方走,能走多远走多远。
一来,她在明,敌在暗,她怕那个陷害她的人再整出什么幺蛾子,二来,也担心朝玉宫的人查到了什么,再来寻她。
她还没找到凶手,若被人抓到,到时候百口莫辩,又要背黑锅。
她背的黑锅已经够多了,可不想再背!
事实上,朝玉宫的人的确发现了。
各个门派的弟子都在门派内燃有魂灯,只要还活着,魂灯不灭,若人死了,魂灯即灭。
谭七妹和余青的魂灯接连灭掉,这引起了朝玉宫的警觉。
尤其是谭七妹,她可是“姑姑”辈的。
朝玉宫共有八位“姑姑”,姑姑并非年龄,而是地位,这个位置一年一换,能者居之,谭七妹年前刚刚升上去做了“姑姑”,而今还没有一年魂灯就灭了,这对朝玉宫来说无异于是一种打击。
朝玉宫宫主婵袖,飞快的下了命令,派她最得力的助手前去调查。
一时间,朝玉宫内,到处都是窃窃私语之声。
玫瑰园内。
提着喷壶浇花的粉衫女子,冷冷哼了一声,嘲讽一笑:“不就是献了一朵冰肌玉骨花上去吗,宫主也太看重谭七妹了,居然派廖云姑姑去调查,她配么!”
负责捉虫的女人斜睨她一眼:“你懂什么,冰肌玉骨花美容养颜,有定容之效,据说用完之后可以让老人恢复年轻容貌,甚至能将容貌定格在二十岁,宫主正需要这花,谭七妹雪中送炭,宫主给她姑姑的位置怎么了,我看你,就是嫉妒。”
二十岁对于女人来说绝对是最美的年纪,过了情窦初开的青涩,却还没有历经繁华世事的沧桑,有清纯有妩媚,女人这个时候绝对是最漂亮的,试问那个女人不想常驻二十岁,容颜不老。
也难怪谭七妹不过是练气五层的修为,婵袖却愿意给她一个姑姑的位置来换这朵冰肌玉骨花。
“给她位置不怎么,就是叫人看了咱们的笑话呗!一个姑姑位置的人,居然不明不白就死在外面了,死前连个讯息都没留下,着实可笑。”
“给她位置的时候就应该知道这个结果,谭七妹性子急,又暴躁,动不动就拔剑,在西沉界可树敌不少。”另一个负责培土的姑娘站了起来,似笑非笑的说,听这话语之间,竟有一些看好戏的成分。
“要我说,她就是活该,那花本是余青的,她抢了余青的东西送给宫主,抢了人家的功劳,像这样的人,压根不配做姑姑。”
“宫主这是识人不清,叫人看笑话也是没办法的事。”
众人小声议论,房间里,婵袖轻抚容颜,眸中闪过丝丝杀意。
朝玉宫广纳人才,对灵根没什么要求,因此这朝玉宫的女子在修炼上不及旁的宗门,本就处于劣势,她们不说好好修炼,努力提升修为,居然在这里议论她的不是。
说她需要什么冰肌玉骨花,是在说她老吗?
手掌一翻,自花瓶中掐下一朵将开未开玫瑰花,指尖一点,玫瑰花“嗖”的一声爆射出去,直直插入其中一个女人的脑袋里,紧接着玫瑰缓缓盛开,花瓣四散纷飞,化作一个个小刀片,划过这些女人的身体、脖子、脸颊、不过几息之间,女人尽数倒地,浑身伤口,死不瞑目。
鲜血染红了地面,顺着花圃间的沟壑,汇入玫瑰花丛。
红衣如云,飘飞而来,婵袖轻飘飘落地,拇指食指一并,四散的花瓣迅速合拢成一朵玫瑰花,媚眼如丝透出丝丝杀意:“你说,她们该死吗?”
矮身在花丛中培土的女人躲过了一劫,跪在地上瑟瑟发抖,不敢言语。
婵袖冷笑一声,手掌一翻,掌风如刀砸在女人的头顶,女人身体一震,软软倒了下去。
“一群蝼蚁,竟敢议论本宫主,着实该死!”手掌收紧,玫瑰花瞬间化作粉尘。
“宫主,人都带回来了,正关在水牢,可要审问?”廖云对地上女人的尸体视而不见,恭敬问道。
“问,给我问个清清楚楚,敢动我朝玉宫的人,我要让他们血债血偿!”
崔薇骑着银狼王连赶三天的路,风吹日晒,日夜兼程,终于在第三天的傍晚,赶到了柳荫城。
柳荫城外有一条柳荫河,河水自西而来,缓缓东去,河水两旁遍枝柳树,柳影倒映湖面,柳条随风翩翩而舞,如同水袖一般。
进的城内,路旁亦是种植着柳树,烈日当头,却丝毫不觉炎热,反倒凉爽至极,当真应了“柳荫”二字。
银狼王身为一只狼,自不敢进这遍地修士的柳荫城,只在城外的青山中找个地方待着,等着崔薇出城。
崔薇原也不想休息的,可她连赶了三天路,干粮都吃完了,不进城也不行。
再说,他们这样拼命赶路,一路走来都没听到朝玉宫的消息,也不知道他们有没有发现余青的尸体,现在又是个什么状况。
这修士与凡人不同,御剑而飞,日行千里都有可能,说不定人家早飞到前面去等他们了,他们傻乎乎的往前跑,别回头撞人怀里去,那可就丢人丢大了。
崔薇进城,杨初自然也进城,亦步亦趋的跟着她。
这杨初也是厉害了,银狼王这么快的速度都没能甩掉他,每次甩开之后,只要他们一停,杨初就跟了上来,叫嚣着要弄死他们。
崔薇不胜其烦,见他又是亦步亦趋的跟着自己,不由得调侃:“你跑得挺快啊,这速度都能跟狼相媲美了。”
杨初没听出来崔薇在骂他,冷哼一声,傲然道:“当然要比你快。”
杨初被银狼王收拾了一顿,只能苦着脸爬上树,把余青放下来,恨道:“不是用狼就是用机关兽,有本事我们单挑!”
“我没本事,也不跟你单挑!”崔薇用剑和小银一起在地上挖了个不大不小的坑。
所幸,余青死的时间不长,还没形成尸僵,这不大不小的坑,蜷缩着刚好能放进去。
崔薇埋了人,又找来很多落叶盖在上面,看看周围的景色,确定这地方不会引人注意,这才和杨初离开了树林。
两人一狼刚刚离去,几只乌鸦就落了下来,在坟堆上嘎嘎嘎一顿乱叫,片刻之后,几个粗布麻衣的修士出现在了树林里。
领头的年轻人低声说:“来晚了,她跑了。”
“追,那丫头是个纯阴之人,一个抵百个,一定要抓到她!”他身后一个胡子花白的老人低声喝道,却不是那个药店老板又是谁。
几个人快速向东追去。
甫一离开,一道青色的影子便从树上落了下来,在余青的坟墓旁一阵游走,随即没入了草丛,一闪不见了。
余青的死,给了崔薇警示,这一路她也不敢停,一门心思的就往东方走,能走多远走多远。
一来,她在明,敌在暗,她怕那个陷害她的人再整出什么幺蛾子,二来,也担心朝玉宫的人查到了什么,再来寻她。
她还没找到凶手,若被人抓到,到时候百口莫辩,又要背黑锅。
她背的黑锅已经够多了,可不想再背!
事实上,朝玉宫的人的确发现了。
各个门派的弟子都在门派内燃有魂灯,只要还活着,魂灯不灭,若人死了,魂灯即灭。
谭七妹和余青的魂灯接连灭掉,这引起了朝玉宫的警觉。
尤其是谭七妹,她可是“姑姑”辈的。
朝玉宫共有八位“姑姑”,姑姑并非年龄,而是地位,这个位置一年一换,能者居之,谭七妹年前刚刚升上去做了“姑姑”,而今还没有一年魂灯就灭了,这对朝玉宫来说无异于是一种打击。
朝玉宫宫主婵袖,飞快的下了命令,派她最得力的助手前去调查。
一时间,朝玉宫内,到处都是窃窃私语之声。
玫瑰园内。
提着喷壶浇花的粉衫女子,冷冷哼了一声,嘲讽一笑:“不就是献了一朵冰肌玉骨花上去吗,宫主也太看重谭七妹了,居然派廖云姑姑去调查,她配么!”
负责捉虫的女人斜睨她一眼:“你懂什么,冰肌玉骨花美容养颜,有定容之效,据说用完之后可以让老人恢复年轻容貌,甚至能将容貌定格在二十岁,宫主正需要这花,谭七妹雪中送炭,宫主给她姑姑的位置怎么了,我看你,就是嫉妒。”
二十岁对于女人来说绝对是最美的年纪,过了情窦初开的青涩,却还没有历经繁华世事的沧桑,有清纯有妩媚,女人这个时候绝对是最漂亮的,试问那个女人不想常驻二十岁,容颜不老。
也难怪谭七妹不过是练气五层的修为,婵袖却愿意给她一个姑姑的位置来换这朵冰肌玉骨花。
“给她位置不怎么,就是叫人看了咱们的笑话呗!一个姑姑位置的人,居然不明不白就死在外面了,死前连个讯息都没留下,着实可笑。”
“给她位置的时候就应该知道这个结果,谭七妹性子急,又暴躁,动不动就拔剑,在西沉界可树敌不少。”另一个负责培土的姑娘站了起来,似笑非笑的说,听这话语之间,竟有一些看好戏的成分。
“要我说,她就是活该,那花本是余青的,她抢了余青的东西送给宫主,抢了人家的功劳,像这样的人,压根不配做姑姑。”
“宫主这是识人不清,叫人看笑话也是没办法的事。”
众人小声议论,房间里,婵袖轻抚容颜,眸中闪过丝丝杀意。
朝玉宫广纳人才,对灵根没什么要求,因此这朝玉宫的女子在修炼上不及旁的宗门,本就处于劣势,她们不说好好修炼,努力提升修为,居然在这里议论她的不是。
说她需要什么冰肌玉骨花,是在说她老吗?
手掌一翻,自花瓶中掐下一朵将开未开玫瑰花,指尖一点,玫瑰花“嗖”的一声爆射出去,直直插入其中一个女人的脑袋里,紧接着玫瑰缓缓盛开,花瓣四散纷飞,化作一个个小刀片,划过这些女人的身体、脖子、脸颊、不过几息之间,女人尽数倒地,浑身伤口,死不瞑目。
鲜血染红了地面,顺着花圃间的沟壑,汇入玫瑰花丛。
红衣如云,飘飞而来,婵袖轻飘飘落地,拇指食指一并,四散的花瓣迅速合拢成一朵玫瑰花,媚眼如丝透出丝丝杀意:“你说,她们该死吗?”
矮身在花丛中培土的女人躲过了一劫,跪在地上瑟瑟发抖,不敢言语。
婵袖冷笑一声,手掌一翻,掌风如刀砸在女人的头顶,女人身体一震,软软倒了下去。
“一群蝼蚁,竟敢议论本宫主,着实该死!”手掌收紧,玫瑰花瞬间化作粉尘。
“宫主,人都带回来了,正关在水牢,可要审问?”廖云对地上女人的尸体视而不见,恭敬问道。
“问,给我问个清清楚楚,敢动我朝玉宫的人,我要让他们血债血偿!”
崔薇骑着银狼王连赶三天的路,风吹日晒,日夜兼程,终于在第三天的傍晚,赶到了柳荫城。
柳荫城外有一条柳荫河,河水自西而来,缓缓东去,河水两旁遍枝柳树,柳影倒映湖面,柳条随风翩翩而舞,如同水袖一般。
进的城内,路旁亦是种植着柳树,烈日当头,却丝毫不觉炎热,反倒凉爽至极,当真应了“柳荫”二字。
银狼王身为一只狼,自不敢进这遍地修士的柳荫城,只在城外的青山中找个地方待着,等着崔薇出城。
崔薇原也不想休息的,可她连赶了三天路,干粮都吃完了,不进城也不行。
再说,他们这样拼命赶路,一路走来都没听到朝玉宫的消息,也不知道他们有没有发现余青的尸体,现在又是个什么状况。
这修士与凡人不同,御剑而飞,日行千里都有可能,说不定人家早飞到前面去等他们了,他们傻乎乎的往前跑,别回头撞人怀里去,那可就丢人丢大了。
崔薇进城,杨初自然也进城,亦步亦趋的跟着她。
这杨初也是厉害了,银狼王这么快的速度都没能甩掉他,每次甩开之后,只要他们一停,杨初就跟了上来,叫嚣着要弄死他们。
崔薇不胜其烦,见他又是亦步亦趋的跟着自己,不由得调侃:“你跑得挺快啊,这速度都能跟狼相媲美了。”
杨初没听出来崔薇在骂他,冷哼一声,傲然道:“当然要比你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