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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公子,你醒了吗?我们要收拾收拾出发了。”
芙玉睁开睡眼惺忪的眼,懒懒的打了个哈欠。
透过头顶上那扇小小的窗户,她连一点光亮也没有看见。
太阳还没出来呢。
“起来了!”
芙玉踢了一脚睡在床尾、抱着她的脚脖子睡得正憨的小痴。
利索的穿好了衣服、梳好了发髻,她扭了扭脖子、甩了甩胳膊。
土房里的床是用木头架起来的,上面也没有被褥,只有手编的一张硬草垫子,盖在身上的东西,也是农家自己编的草垫子,只不过比下面铺的褥子柔软了一些。
睡在这样硬邦邦的床上,芙玉现在觉得浑身经血不畅、全身都酸痛难受、脖子还落枕了。
小痴吸了吸鼻子,继续打着鼾。
芙玉洗漱完毕后,一把抓住了它的小脖子,将它的狗身子给提了起来,拎在手里晃了晃。
“醒了吗?”
小痴在半空中扑腾着爪子,听到芙玉问,急忙使劲点头。
芙玉扔开它,拍了拍手,一起走出了土房子。
此时,天色还非常昏暗,太阳还没有升出地平线,芙玉即使没有了灵力,但视力还是很好的,她隐隐约约看到了村口站着十几匹骆驼,每个骆驼上都放着大大的麻袋,里面满满的都是农家货物。这里的村民们,还指望着用这些东西换来柴米油盐等生活用品呢。
不远处,小乌看见芙玉和小痴出来了,急忙跑了过来。
昨日,它试了所有的办法,奈何肚子太大,不管它是横着、还是竖着、还是斜着,都挤不进去这小小的土房子,最后它只能在外面找了个柴火堆,将就着睡了一晚。
早知道沙漠如此穷困,当时说什么它也不会跟来了!
“小公子,你这是养的什么呀?”
临近了村口,有人看到芙玉身后跟着的两只动物,忍不住好奇的问。
“一只狗,一只雕。”
其实,芙玉也不知道这俩宠物是什么品种,它们自己也不告诉她,别人问了,她就只能随便乱蒙了。
小乌和小痴听到芙玉如此介绍自己,一个个不由昂起了头颅,愤愤的瞪着她。
“雕可是很凶残的鸟类呢,没想到小公子你居然能够豢养。”
骆驼队中,有一个年龄明显较大一些的中年人,摸着下巴上的一撮小胡子说道。
“它小的时候被我捡到,养了这么多年也有感情了,即使现在成年了,也一样听我的话的。”
其他人闻言,眼里露出了羡慕的神色。
雕啊,他们怎么没捡到只小雕呢!
“不过公子你这只小狗也养的不错,肥肥胖胖、毛发油亮,与我们养的土狗就是不一样。”
好吧,虽然是夸它的话,但是小痴听起来依旧觉得怪怪的。
“它就是能吃了一点,不挑食,好养活,所以就长得胖了。”
“呵呵,不说了,人来全了我们就出发吧,等会儿太阳出来了就不好行路了。”
芙玉总算是知道他们为何要出发的如此早了,沙漠里面温度极高,尤其是白天日头正高的时候,不只是空气中的温度夹杂着滚滚的热浪、一波又一波的烘烤着身体,就是脚下的流沙,也能达到开水的温度。
人类在这种情况下,很容易就会被蒸干了体内的水分,变成一具被烤熟了的干尸。
因此,沙漠里面,不管是人类,还是各种活着的小动物,都喜欢在上午日头浓烈之前,或者下午太阳西下以后的时间里出来活动。
小乌和小痴的爪子上,都穿上了芙玉亲手编制的草鞋,这是沙漠里特有的干草混着树皮编制而成的,可以阻挡住脚下流沙的部分热量。
如果不是怕他们两个陷进沙子里不方便走路,芙玉才不会给他们编个草鞋穿呢。
这沙漠里的高温,何尝不是一种对身体的修炼呢!
“墨公子,咱们出发的早,这两块饼你拿着,路上充饥。”
王家的男人将两个灰不溜秋、不成形状的所谓的饼子递给了芙玉,看他那样子,这两个饼子也是很舍不得拿出来的呢。
看到饼子,芙玉的肚子就不争气的咕噜咕噜叫了,昨夜王家的人给她做了一顿对他们来说很美味的东西,一盆肉,王家的孩子们争得脸红红的,可是,芙玉却没有吃的下,她连筷子都没动,就谎称自己不舒服,回屋睡觉了。
原因就是,那盆肉,是老鼠肉!
芙玉从来没有吃过老鼠肉,乍一让她吃,她根本就难以下咽。
在芙玉看来,这两个饼子,反而比那盆肉好多了。
“谢谢你,王大哥。”
“不谢不谢,我去前面了啊,有什么事叫我。”
芙玉牵着分给她的那一头骆驼,一边走,一边将一个饼子扔给了小痴,而另一个饼子,她和小乌一人一半。
小痴饭量大,一个饼子也不足以让它饱的。
芙玉咀嚼着饼子,也不知道这是用什么菜做成的,味道有些苦,虽然不怎么好吃,但是却很管饱,芙玉只吃了这么一半,就觉得胃里很撑了。
吃完饼子,芙玉翻身上了骆驼,虽然骆驼都长的高大,每一只成年的骆驼都有近两米高,但是芙玉想要爬上去,也简单的很。
灵力不在,武功犹在!
“墨公子,好俊的功夫啊!”
芙玉所在的骆驼,前面有三个人引路,而后面却有八个人,她这飞身上骆驼的身手,可被后面的人全都瞧见了。
“哪里哪里,说笑了。”
“听说墨公子要去王城?”其中有一个人问道
因为大家都是竖排行走的,所以距离较远,后面说话的声音听起来便有些费劲,大家都是扯着嗓门大喊。
“是啊。”
“以墨公子这身手,即使身上没有盘缠,但在城里的街上表演个杂耍,或者去给大的商队当个保镖,便会有不低的收入,足够去王城的了。”
芙玉心中一动,这方法倒是不错。
不过嘛,杂耍就免了吧,她还是去当个保镖的好,跟在商队里混吃混喝,岂不是快活的很!
“多谢大哥指点,小弟知道怎么做了。”
“墨公子,你醒了吗?我们要收拾收拾出发了。”
芙玉睁开睡眼惺忪的眼,懒懒的打了个哈欠。
透过头顶上那扇小小的窗户,她连一点光亮也没有看见。
太阳还没出来呢。
“起来了!”
芙玉踢了一脚睡在床尾、抱着她的脚脖子睡得正憨的小痴。
利索的穿好了衣服、梳好了发髻,她扭了扭脖子、甩了甩胳膊。
土房里的床是用木头架起来的,上面也没有被褥,只有手编的一张硬草垫子,盖在身上的东西,也是农家自己编的草垫子,只不过比下面铺的褥子柔软了一些。
睡在这样硬邦邦的床上,芙玉现在觉得浑身经血不畅、全身都酸痛难受、脖子还落枕了。
小痴吸了吸鼻子,继续打着鼾。
芙玉洗漱完毕后,一把抓住了它的小脖子,将它的狗身子给提了起来,拎在手里晃了晃。
“醒了吗?”
小痴在半空中扑腾着爪子,听到芙玉问,急忙使劲点头。
芙玉扔开它,拍了拍手,一起走出了土房子。
此时,天色还非常昏暗,太阳还没有升出地平线,芙玉即使没有了灵力,但视力还是很好的,她隐隐约约看到了村口站着十几匹骆驼,每个骆驼上都放着大大的麻袋,里面满满的都是农家货物。这里的村民们,还指望着用这些东西换来柴米油盐等生活用品呢。
不远处,小乌看见芙玉和小痴出来了,急忙跑了过来。
昨日,它试了所有的办法,奈何肚子太大,不管它是横着、还是竖着、还是斜着,都挤不进去这小小的土房子,最后它只能在外面找了个柴火堆,将就着睡了一晚。
早知道沙漠如此穷困,当时说什么它也不会跟来了!
“小公子,你这是养的什么呀?”
临近了村口,有人看到芙玉身后跟着的两只动物,忍不住好奇的问。
“一只狗,一只雕。”
其实,芙玉也不知道这俩宠物是什么品种,它们自己也不告诉她,别人问了,她就只能随便乱蒙了。
小乌和小痴听到芙玉如此介绍自己,一个个不由昂起了头颅,愤愤的瞪着她。
“雕可是很凶残的鸟类呢,没想到小公子你居然能够豢养。”
骆驼队中,有一个年龄明显较大一些的中年人,摸着下巴上的一撮小胡子说道。
“它小的时候被我捡到,养了这么多年也有感情了,即使现在成年了,也一样听我的话的。”
其他人闻言,眼里露出了羡慕的神色。
雕啊,他们怎么没捡到只小雕呢!
“不过公子你这只小狗也养的不错,肥肥胖胖、毛发油亮,与我们养的土狗就是不一样。”
好吧,虽然是夸它的话,但是小痴听起来依旧觉得怪怪的。
“它就是能吃了一点,不挑食,好养活,所以就长得胖了。”
“呵呵,不说了,人来全了我们就出发吧,等会儿太阳出来了就不好行路了。”
芙玉总算是知道他们为何要出发的如此早了,沙漠里面温度极高,尤其是白天日头正高的时候,不只是空气中的温度夹杂着滚滚的热浪、一波又一波的烘烤着身体,就是脚下的流沙,也能达到开水的温度。
人类在这种情况下,很容易就会被蒸干了体内的水分,变成一具被烤熟了的干尸。
因此,沙漠里面,不管是人类,还是各种活着的小动物,都喜欢在上午日头浓烈之前,或者下午太阳西下以后的时间里出来活动。
小乌和小痴的爪子上,都穿上了芙玉亲手编制的草鞋,这是沙漠里特有的干草混着树皮编制而成的,可以阻挡住脚下流沙的部分热量。
如果不是怕他们两个陷进沙子里不方便走路,芙玉才不会给他们编个草鞋穿呢。
这沙漠里的高温,何尝不是一种对身体的修炼呢!
“墨公子,咱们出发的早,这两块饼你拿着,路上充饥。”
王家的男人将两个灰不溜秋、不成形状的所谓的饼子递给了芙玉,看他那样子,这两个饼子也是很舍不得拿出来的呢。
看到饼子,芙玉的肚子就不争气的咕噜咕噜叫了,昨夜王家的人给她做了一顿对他们来说很美味的东西,一盆肉,王家的孩子们争得脸红红的,可是,芙玉却没有吃的下,她连筷子都没动,就谎称自己不舒服,回屋睡觉了。
原因就是,那盆肉,是老鼠肉!
芙玉从来没有吃过老鼠肉,乍一让她吃,她根本就难以下咽。
在芙玉看来,这两个饼子,反而比那盆肉好多了。
“谢谢你,王大哥。”
“不谢不谢,我去前面了啊,有什么事叫我。”
芙玉牵着分给她的那一头骆驼,一边走,一边将一个饼子扔给了小痴,而另一个饼子,她和小乌一人一半。
小痴饭量大,一个饼子也不足以让它饱的。
芙玉咀嚼着饼子,也不知道这是用什么菜做成的,味道有些苦,虽然不怎么好吃,但是却很管饱,芙玉只吃了这么一半,就觉得胃里很撑了。
吃完饼子,芙玉翻身上了骆驼,虽然骆驼都长的高大,每一只成年的骆驼都有近两米高,但是芙玉想要爬上去,也简单的很。
灵力不在,武功犹在!
“墨公子,好俊的功夫啊!”
芙玉所在的骆驼,前面有三个人引路,而后面却有八个人,她这飞身上骆驼的身手,可被后面的人全都瞧见了。
“哪里哪里,说笑了。”
“听说墨公子要去王城?”其中有一个人问道
因为大家都是竖排行走的,所以距离较远,后面说话的声音听起来便有些费劲,大家都是扯着嗓门大喊。
“是啊。”
“以墨公子这身手,即使身上没有盘缠,但在城里的街上表演个杂耍,或者去给大的商队当个保镖,便会有不低的收入,足够去王城的了。”
芙玉心中一动,这方法倒是不错。
不过嘛,杂耍就免了吧,她还是去当个保镖的好,跟在商队里混吃混喝,岂不是快活的很!
“多谢大哥指点,小弟知道怎么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