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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千错万错,女主没错
第二天,将两个孩子送去幼儿园之后,林娇娇直接去了盛世,只是让林娇娇无法理解的是她明明面试的岗位是秘书,但是入职之后却成了一个小文员。
不过这样对于她来说更好,不需要面对太多复杂的人际交往,而且时间上更宽限自由一些。
上班第一天因为容貌的关系,林娇娇自然获得了特别多的关注,尤其是女性的,几乎都是敌视的目光。
林娇娇并不想过上这样被虎视眈眈的日子,所以在某个恰当的时间她将自己已婚已育的消息透露出去了,顿时她的办公室生活上升了好几个档次,那些原本讨厌她的同事都纷纷来交好,当她是一个完全没有竞争力的新员工。
林娇娇对这些好意都一一手下了,表面看上去更加的人畜无害了,和谁都聊得好,人缘好的不行,碰上周末的时候,还嚷嚷着要给她开一个新人聚餐。
林娇娇犹豫了一下,为了日后的工作生活,她点头答应了,为此还特意打了一个电话给龚决笙,让他帮忙接孩子回家。
林娇娇不知道的是,龚决笙接到电话之后,整个人的情绪都暗沉了下来,拨通了另一个号码。
正在和女朋友亲亲热热的高明直接被手机铃声打断了,如果是普通的电话他肯定会置之不理,但头儿的铃声是特别设置的,他不敢不接。
挂了电话之后,高明整个人都傻了。
“你老板又找你了吗?”
“是啊……”
“这回又要做什么?”
高明直接摊手倒下,“接送孩子。”
“……高明!你是不是背着我偷人了!连孩子都生出来了!”
“不是,你听我解释,不是我的孩子,是头儿和嫂子的,哎哎哎,你别打……”
林娇娇打了一个大大的喷嚏,缩了缩手臂,她突然有点后悔自己为什么要答应这个聚餐,原本只是好好的吃了顿饭,有人提议去嗨一下,就被硬拐去了夜店。
林娇娇很少来这种地方,震耳欲聋的音乐声吵得耳膜疼,但是同事似乎很享受这样的氛围,她也不好说什么,打算多留一会就走。
“娇娇,你为什么这么早结婚了呀?”
“就是,长得这么漂亮,这么把自己的人生葬送了!”
林娇娇笑了一下,敷衍的说道;“遇到合适的,就嫁了呗。”
“娇娇,你老公长什么样的?能把你娶回家,一定特别有钱吧?做什么的?”
“娇娇你快告诉我们呀!”
林娇娇对上了她们的视线,哪怕灯光昏黄,她仍旧能从不少人的眼神里看出一种隐隐的嘲讽意味。
难道她结婚了是什么丢人的事情吗?
“他就是一个普通人,前些日子腿受伤了,就没有工作了,在家养伤呢。”
当林娇娇说完这句话的时候,其中一个同事夸张的说道:“那岂不是成了一个无业游民了?怪不得娇娇你还要出来工作,原来是要赚钱养家呀!真可怜,我心疼你啊!”
林娇娇看了过去,眼睛眯起,那个女人向来是个大嘴巴,这么暗里挤兑的话语傻子才听不懂。
“话不是这么说的,人家受伤了身体要紧。”
“但是男人不能赚钱还有什么用!”
林娇娇微微一笑,道:“没关系,我乐意养着他。”
如此豪放直接的话语将那个女人怼得说不出话来,只是看着林娇娇的目光更加不屑了。
林娇娇突然懒得应对这样的场面,她只是来上个班,不需要做到像钱这样人人都喜欢。
就在林娇娇想要离开的时候,一阵轰隆隆的雷声响起,就连吵闹的音乐声也遮掩不住外面大雨滂沱的声音。
下大雨了。
“怎么好端端的下雨了,我还没有带伞呀!”
“哎呀,带什么伞,让男朋友来接就好了。”
“哎呀,讨厌,他忙着呢!”
“下雨来接女朋友是天经地义的!”
众人开始相互调侃起来,有人将注意力放在了林娇娇身上,故意说道:“娇娇啊,让你老公来接一下吧,我们可都对你的老公很好奇的!”
林娇娇翻了个白眼,对这些人实在是无语了,她之前明明才说过她老公受伤了,在家里养伤,怎么有些人就跟耳朵聋了一样?
还没等林娇娇说话,一波人走进了夜店里,其中被众人簇拥着的女人格外的打眼。
“那是龙腾的人,我认得那个女人,之前全市很轰动的!”
“对,我也记得了,好像叫秦依依?”
“啧啧,这名字也这么好听,长得这么好看,怪不得龙腾的霍景天那么爱她。”
“我就看不顺眼那个女人,长得一副谁都欺负她的样子,膈应!”
“哈哈哈哈,你就是嫉妒吧!嫉妒人家长得好看又有总裁宠着吧!”
“说什么屁话,秦依依现在在龙腾工作,听说搞砸了不少大单子,惹得那边公司全体上下满肚子怨气,如果不是碍着霍景天的存在,哪里让她呆的下去!”
“要我有这样的未婚夫,我也可以随便作啊!你就是嫉妒了!”
林娇娇一边听着她们的讨论,一边偷偷看了过去,这还是她第一次正面对上秦依依,原文中的女主,看到秦依依的第一眼,林娇娇就知道为啥别人是女主,而她是炮灰女配了。
秦依依的长相并不出众,甚至毫不客气的说,她长得还不如她好看!
但,秦依依浑身上下都带着一种女主光环——白莲花的气质,正所谓男人看一眼都忍不住捧在手心里呵护,怜惜,用大点力气都害怕伤害到这朵娇花,还有那与生俱来的小白兔的单纯感,加上那双湿漉漉的大眼睛一看你,哪个男人受得了啊!
林娇娇撇撇嘴,当初看书的时候她就被作者形容女主的用词给雷到了,当现实生活中真正看见之后,她不得不承认,男人果然都是偏爱小白兔的,怪不得秦依依在原著中明明也做了不少坏事,但男主霍景天就跟瞎了眼一样,什么都看不见。
总之,千错万错,女主没错。
第14章 千错万错,女主没错
第二天,将两个孩子送去幼儿园之后,林娇娇直接去了盛世,只是让林娇娇无法理解的是她明明面试的岗位是秘书,但是入职之后却成了一个小文员。
不过这样对于她来说更好,不需要面对太多复杂的人际交往,而且时间上更宽限自由一些。
上班第一天因为容貌的关系,林娇娇自然获得了特别多的关注,尤其是女性的,几乎都是敌视的目光。
林娇娇并不想过上这样被虎视眈眈的日子,所以在某个恰当的时间她将自己已婚已育的消息透露出去了,顿时她的办公室生活上升了好几个档次,那些原本讨厌她的同事都纷纷来交好,当她是一个完全没有竞争力的新员工。
林娇娇对这些好意都一一手下了,表面看上去更加的人畜无害了,和谁都聊得好,人缘好的不行,碰上周末的时候,还嚷嚷着要给她开一个新人聚餐。
林娇娇犹豫了一下,为了日后的工作生活,她点头答应了,为此还特意打了一个电话给龚决笙,让他帮忙接孩子回家。
林娇娇不知道的是,龚决笙接到电话之后,整个人的情绪都暗沉了下来,拨通了另一个号码。
正在和女朋友亲亲热热的高明直接被手机铃声打断了,如果是普通的电话他肯定会置之不理,但头儿的铃声是特别设置的,他不敢不接。
挂了电话之后,高明整个人都傻了。
“你老板又找你了吗?”
“是啊……”
“这回又要做什么?”
高明直接摊手倒下,“接送孩子。”
“……高明!你是不是背着我偷人了!连孩子都生出来了!”
“不是,你听我解释,不是我的孩子,是头儿和嫂子的,哎哎哎,你别打……”
林娇娇打了一个大大的喷嚏,缩了缩手臂,她突然有点后悔自己为什么要答应这个聚餐,原本只是好好的吃了顿饭,有人提议去嗨一下,就被硬拐去了夜店。
林娇娇很少来这种地方,震耳欲聋的音乐声吵得耳膜疼,但是同事似乎很享受这样的氛围,她也不好说什么,打算多留一会就走。
“娇娇,你为什么这么早结婚了呀?”
“就是,长得这么漂亮,这么把自己的人生葬送了!”
林娇娇笑了一下,敷衍的说道;“遇到合适的,就嫁了呗。”
“娇娇,你老公长什么样的?能把你娶回家,一定特别有钱吧?做什么的?”
“娇娇你快告诉我们呀!”
林娇娇对上了她们的视线,哪怕灯光昏黄,她仍旧能从不少人的眼神里看出一种隐隐的嘲讽意味。
难道她结婚了是什么丢人的事情吗?
“他就是一个普通人,前些日子腿受伤了,就没有工作了,在家养伤呢。”
当林娇娇说完这句话的时候,其中一个同事夸张的说道:“那岂不是成了一个无业游民了?怪不得娇娇你还要出来工作,原来是要赚钱养家呀!真可怜,我心疼你啊!”
林娇娇看了过去,眼睛眯起,那个女人向来是个大嘴巴,这么暗里挤兑的话语傻子才听不懂。
“话不是这么说的,人家受伤了身体要紧。”
“但是男人不能赚钱还有什么用!”
林娇娇微微一笑,道:“没关系,我乐意养着他。”
如此豪放直接的话语将那个女人怼得说不出话来,只是看着林娇娇的目光更加不屑了。
林娇娇突然懒得应对这样的场面,她只是来上个班,不需要做到像钱这样人人都喜欢。
就在林娇娇想要离开的时候,一阵轰隆隆的雷声响起,就连吵闹的音乐声也遮掩不住外面大雨滂沱的声音。
下大雨了。
“怎么好端端的下雨了,我还没有带伞呀!”
“哎呀,带什么伞,让男朋友来接就好了。”
“哎呀,讨厌,他忙着呢!”
“下雨来接女朋友是天经地义的!”
众人开始相互调侃起来,有人将注意力放在了林娇娇身上,故意说道:“娇娇啊,让你老公来接一下吧,我们可都对你的老公很好奇的!”
林娇娇翻了个白眼,对这些人实在是无语了,她之前明明才说过她老公受伤了,在家里养伤,怎么有些人就跟耳朵聋了一样?
还没等林娇娇说话,一波人走进了夜店里,其中被众人簇拥着的女人格外的打眼。
“那是龙腾的人,我认得那个女人,之前全市很轰动的!”
“对,我也记得了,好像叫秦依依?”
“啧啧,这名字也这么好听,长得这么好看,怪不得龙腾的霍景天那么爱她。”
“我就看不顺眼那个女人,长得一副谁都欺负她的样子,膈应!”
“哈哈哈哈,你就是嫉妒吧!嫉妒人家长得好看又有总裁宠着吧!”
“说什么屁话,秦依依现在在龙腾工作,听说搞砸了不少大单子,惹得那边公司全体上下满肚子怨气,如果不是碍着霍景天的存在,哪里让她呆的下去!”
“要我有这样的未婚夫,我也可以随便作啊!你就是嫉妒了!”
林娇娇一边听着她们的讨论,一边偷偷看了过去,这还是她第一次正面对上秦依依,原文中的女主,看到秦依依的第一眼,林娇娇就知道为啥别人是女主,而她是炮灰女配了。
秦依依的长相并不出众,甚至毫不客气的说,她长得还不如她好看!
但,秦依依浑身上下都带着一种女主光环——白莲花的气质,正所谓男人看一眼都忍不住捧在手心里呵护,怜惜,用大点力气都害怕伤害到这朵娇花,还有那与生俱来的小白兔的单纯感,加上那双湿漉漉的大眼睛一看你,哪个男人受得了啊!
林娇娇撇撇嘴,当初看书的时候她就被作者形容女主的用词给雷到了,当现实生活中真正看见之后,她不得不承认,男人果然都是偏爱小白兔的,怪不得秦依依在原著中明明也做了不少坏事,但男主霍景天就跟瞎了眼一样,什么都看不见。
总之,千错万错,女主没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