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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这样,小尚谦一天天长大了,除了比普通孩子聪明一些,倒也没有什么出格的地方。

    如果不看到尚谦脖子上那串别致的项链,大家都已经快要遗忘当年的事了。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转眼小尚谦已经八岁了。

    背起妈妈用破牛仔裤改成的小书包,尚谦屁颠屁颠的踏上了那条不归路。

    学校的生活是美好的,除了偶尔有个别家庭富裕的同学,会用略带优越感的目光审视他衣服上的补丁。

    但童年毕竟是快乐的,年幼的心虽然开始蒙尘,但少年的纯真依旧占据着上风。很快孩子们就会打成一片,在近乎疯癫的追闹中,没有人再去关心你身上有几个补丁,谁的衣服更鲜艳,那也许是尚谦记忆中最欢快的几年了。

    然而,幸福总是短暂的,孩童们在长大。电视上每天都会报道国家越来越富强,人民越来越幸福,社会越来越和谐。

    每当这个时候,尚谦就会低头看看自己露出大拇指的胶鞋,然后狠狠的吐一口唾沫。

    转眼间,聪慧过人的尚谦以优异的成绩进入了高中。

    虽然由于营养跟不上看起来有些瘦长,但青涩的脸庞已显出几分棱角。破旧的衣服下略微清瘦的身体,也有了几分成年人的结实,就像山上的小槐树一样,在贫瘠的土地上萌发出茁壮的枝桠。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现实更是残酷无比,一向成绩出众的尚谦高考落榜了!!

    从小把尚谦挂在嘴边当成骄傲的父母,在得知落榜的消息后,整整三天没有出门。

    父母失望、落寞的眼神,如同锉刀一般让他感到火辣辣的疼。

    望着失魂落魄的父母,尚谦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我要去打工!

    农村的孩子除了读书真的没有多少出路,没有关系没有背景的农村娃,想要在大城市立足比登天还难。

    建筑工人这个被城里人嫌弃的身份,却是走出大山最好的选择,不是因为他们挣钱多,更不是因为这份工作有多舒适,而是他们压根儿就没有其他的选择。

    一番权衡后,尚谦只能无奈的选择了这条路。就这样,我们的主人公有了自己的第一份工作——建筑工人。

    怀揣着梦想,尚谦第一次来到了这座繁华而冷漠的城市。

    徘徊在高楼林立、喧嚣热闹的大街上,四周的每一样事物都是那么的陌生,尚谦新奇的打量着周围的一切。

    一路上,身边的工友们不时伸手指着一栋栋楼房,你看那栋还有那栋都是我们建的,言语中洋溢着说不出的自豪,仿佛那些属于他们一般。

    然而尚谦却敏锐的察觉到,这群人对这座城是如此的陌生。这群朴实的农民工,并没有融入这座他们一砖一瓦建造起来的城市,甚至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透过宽大的玻璃窗,尚谦看到临街的房子里,一个五六岁大的小女孩正坐在高高的凳子上弹着钢琴。

    小女孩留着一头长长的金色卷发,穿着一身洁白的连衣裙,像个洋娃娃一样。

    兴许是察觉到了尚谦的目光,小姑娘转过头跟他对视一眼,随后冲尚谦做了个鬼脸。

    尚谦不禁莞尔一笑。

    站在女孩身后的年轻女性显然看到了这一幕,打量了尚谦一眼,随后歉意的笑了笑。接着轻轻拍了一下小姑娘的脑袋,伸手指点着琴谱说着什么。

    阳光洒在她们身上,美的像画儿一样!

    如果有一天,我也能住进这样的房子该多好啊!有父母、爱人当然少不了孩子,一家人住在宽敞明亮的大房子里,那画面想想都觉得温馨。

    会有那么一天的,尚谦暗暗告诉自己。年轻人的明天,总是充满了希望和期待!!

    尚谦的愿望很快实现了一半,住的地方就是一栋刚建好的楼房,一整栋楼房随便住。

    不同的是,这座楼空荡荡的,没有父母家人,没有整洁的装修,甚至连门窗也没有,除了一摸就掉渣渣的承重墙,这里一无所有。

    包工的刘福给大伙儿选了二楼,这样大家上下方便,一楼太潮湿没法住人。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睡梦中的尚谦就被人摇醒:“起来开工了!”

    “这么早,天都没亮呢……”

    周围的工友们,显然早已经习惯了这样的作息时间。有的人已经洗完脸,烧好了茶水。

    看到这样,尚谦只得悻悻的起床了。

    早餐要自己解决,工地门口不远有卖油条的,三块钱就能吃饱。

    “谦儿,你第一天来也不会干啥,给你个轻快点的活儿,跟我走!!”

    还没等尚谦吃完饭,领工的刘福就吆喝起来。

    急匆匆的喝下碗里最后一口稀饭,叼着半根油条,尚谦兴冲冲的就去了。

    工作很简单,给砖墙墙面洒水(抹水泥的时候不容易掉),墙有三米多高,要把水管绑在一根长竹竿上才能够到上边儿。

    刚开始确实很轻松,但一个小时过后,尚谦发现这项看似“轻快的”工作越来越累了。

    地面到处都是石灰,泡过水以后,脚踩在里面时间长了被石灰烧的隐隐作痛。因为长时间仰头的关系,脖子酸的厉害,刚开始轻飘飘的竹竿也变得越发沉重起来。

    中午吃饭时,刘福特意把尚谦叫到自己那桌。

    “咋样谦儿?累不累?”刘福关切的问。

    “不累,就是烧的脚疼。”尚谦外强中干的回道,其实他已经累的快要连胳膊都抬不起来了。

    “要不回去吧,这种活儿哪是你这种娃儿能干的?!”刘福毕竟是过来人,瞄了一眼尚谦连饭盆都端不稳的手,心中马上就有底了。

    “咋滴刘叔,您这是得撵我走啊?”尚谦顿时急了,就这么回去该怎么面对同村的小伙伴,出来前自己可是许下了豪言壮语的。

    “不是,咋滴叔这儿也不差你一个人儿。我是寻思着吧,你妈来前儿跟我说过怕累坏了你。之所以让你来呢,主要是让你知道咱们这些没读过书的人挣个钱有多不易!回去再复读一年,好好念书,那才是正经出路。”刘福叼着旱烟袋,拧着眉毛大手一摆,颇有几分恨铁不成钢的样子。

    “我不回去,就算复读不是还有一个月嘛!再说了,你们能干的我为啥不能干?”

    从落榜那天起,尚谦压根就没想过要复读,家里的情况自己是知道的。

    自他记事,爷爷就一直卧病在床,前年刚刚过世,办葬礼的钱都是找村长借的。

    同村的孩子,很多中学都没上完就回家干活了。望子成龙的父母,这些年从来没提过让自己辍学,咬着牙勒紧了裤腰带供自己上完了高中,希望自己能考上大学出人头地,不再过这种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生活。

    其中的艰辛,即便父母从来没有提过,尚谦心里也明白,这些年家里欠了不少债。

    以前父母一直宠着自己,地里的活儿都很少让他干,现在,是时候为这个举步维艰的家出一份力了。

    “你小子从小就犟!那行吧,反正再有十几天这活儿也就该干完了,到时候再去上学也不迟。”

    看尚谦态度态度坚决,刘福也不好再多说什么。

    就这样,凭着从小在地里劳作锻炼出的身板,再加上少年的倔强和对家庭的愧疚,转眼十几天过去了,尚谦已经适应了这份工作。

    建筑工人的辛苦,绝不是平常人所能体会到的。每天十一二个小时的重体力劳动,连成年男人都吃不消。手掌上磨起了厚厚的茧子,脊梁被晒破了皮,晚上疼的无法入睡。这一切,绝不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孩子所应该承受的。

    可倔强的尚谦不仅撑了下来,而且一声累也没有喊过。

    坚强的人,总能获得别人的尊重,尤其是在这群淳朴的农民工当中。

    十几天下来,工地上的人都知道,有个十几岁的娃娃很能干,大家都喜欢上了这个跟他们有些不一样的孩子。

    明天就可以回家了,尚谦嘴里说着不想回去,但心里却忍不住期盼起来。

    “快吃午饭了,明天这个时候就该快到家了吧?妈妈肯定会包饺子吃的。”想到这儿,心都快飞回去了。

    “尚谦!小心上面!!!!”

    咋了?尚谦愣愣的扬起了脸。

    几块砖头从架子上滑落,躲避已经来不及了,尚谦本的能用双手护住脑袋。

    “噗!”的一声闷响,紧接着右手传来一阵揪心的疼。

    “咋了?打着哪了?”

    刘福老远就扯着嗓子喊,不知道是因为激动还是因为音调起的太高,脖子上的青筋像老树根一样鼓了起来。

    一步跨到尚谦身边,看看了脑袋没事儿,这才松了口气,随后又抓起尚谦的手,看见上面的口子又略带紧张的问:“手咋样,敢动不?伤着骨头没?”

    尚谦这会儿也醒过神了,试着握了握拳头,万幸,只是破了点皮而已。

    “你个兔崽子,耷拉个脑袋想啥呢?!”

    见尚谦没有大碍,刘福开始数落起来。

    “行了,明天就回家了,今天你就别干了,去城里转转给你爹妈买点啥吧。第一次挣钱,也别空着手回去。”说着从兜里掏出两张票子塞到尚谦手里。

    “顺道去药铺包扎一下哈!”

    “好来刘叔,晚上给你带瓶二锅头回来哈。”

    看着手里的钱,尚谦不由百感交集,难怪农村人都管挣钱叫苦钱,实在是挣钱真的不易啊!!

    简单洗了把脸换了件褂子,尚谦就兴冲冲的出发了。

    手似乎一点也不疼了,太阳也不那么晒了,身上的疲劳都跑的干干净净。

    第一次赚钱了,第一次要用自己赚的钱给父母买东西了!这种心情,是从来不曾体会过的。

    钱虽然不多,但这无疑是一个好的开始,尚谦越想越开心。

    走出宿舍的尚谦,如脱了缰的马驹子一样,撒着欢的跑开了。

    一个大坑挡住了去路,大坑很深,边上还停着一台挖掘机,估计开车的师傅吃午饭去了。

    四周都是围栏,要去市场的话要么越过这个大坑,要么就得从工地南门绕过去。

    几乎没有犹豫,脱缰的马驹子就冲下了深坑。刚挖的土本就松软,昨晚又下过一场雨,脚不时的会陷下去,拔出脚就会带起一坨烂泥。

    尚谦开始后悔自己的决定了,可是鞋子已经这样了,再退回去就白白糟蹋了这双鞋。

    这样想着,尚谦很快就下到了大坑最底部。

    脚又一次陷了下去,但这次拔出来的时候明显跟以前不同了,脚好像从土里带出了什么。

    带着几分恼怒低下头,尚谦的视线立刻被眼前的东西吸引住了,即使挂满了泥土杂物,他还是一眼就确定那是一串珠子。

    尚谦并没有急着去捡,而是强压着心头的激动,尽量装作若无其事的向四周扫了一眼。

    晚上吃饭的时候,刘福喝完酒经常会跟大家伙儿胡吹一气,数次讲到过,以前在某某工地挖地基的时候挖出过老物件,老值钱了!!大家哄抢,结果后来被有关部门收走。

    “如果是好东西,与其白白便宜了有关部,倒不如拿来扶贫,自己家不就是最合适的扶贫对象吗?”

    心里想着,尚谦却也不敢抱太大期望,比起这些虚无缥缈的横财,自己的双手无疑要可靠的多。

    但面对一夜暴富抹机会,又有几个人能不心动呢?至少,尚谦动心了。

    已经是中午了,工人们差不多都收工了,只有三三两两的人从远处经过,没有人注意到自己。

    尚谦弯下了腰,解开了鞋带,右手不着痕迹的把那串念珠攥在了手里。

    念珠入手感觉颇重,可能是久埋地下的缘故有些微凉。

    不及细看,尚谦直起腰很自然的把手插进口袋,手心里攥着那串珠子。

    但他没想到的是,右手伤口上渗出的鲜血在碰到珠子后竟迅速被吸收,原本灰沉沉的珠子有暗金色的光芒一闪而逝。

    等右手从口袋里拿出的时候,珠子已经很自然的落在了口袋里。

    尚谦有着与年龄不符的精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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