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不愿意被人冤枉,那潘龙唯一的选择,就是让这店铺的伙计改口。
而他的做法是什么呢?
前世网上有句名言,叫做“一个人的说服力,跟他的拳头大小有直接关系”,这话发展到最后就是“你说话别人就信?那你多半是正在把枪指着他的脑袋”。
潘龙手头上当然没有枪,但他有拳头。
只是刻意控制力量的随手一拳,那红头发的伙计就被打倒在地,手上的长火叉也掉在了一边。
潘龙将他打倒之后,才叹了口气,说:“我知道你们这种人。自己混不出个名堂来,就特别看不起那些能够混出名堂的人。看到一个东方人能够跑到西方来闯荡,让你觉得嫉妒了。所以你就造谣中伤我,为的是满足你自己那点嫉妒心理,对不对?”
“不对!”那伙计满脸通红,一咕噜翻身爬起来,大声说,“你在胡说!”
回答他的,又是迎面一拳,将他再次打倒在地。
“从东方到西方,路程很远很远。”潘龙说,“我越过高山c越过草原c越过沙漠c越过海洋。我和土匪战斗过,和海盗战斗过,和贪官污吏战斗过,和想要烧死一切异教徒的狂信者战斗过,甚至跟那些热衷于抓人当祭品的邪魔外道战斗过你还差得远呢!”
伙计脸色更红,也不知道是羞还是气。他再次站起来,嘴里大喊着毫无意义的音节,冲向潘龙。
于是他第三次被打倒在地。
如果潘龙认真的话,一拳就能把这出言不逊加种族歧视的小子打成一片马赛克,但他要的不是那样的结果。
他到这个世界,是来散散心,找点乐子的。
不是来当变态杀人魔的!
所以他刻意控制着拳头上的力量,每一拳都恰到好处地将这伙计打倒,却并没有让对方受伤。甚至于那伙计摔倒在地上的力量和角度,也一样在他的控制之中。只会摔疼,不会摔伤。
当然,身上青一块或者肿一块,那是难免的事情。
有趣的是,这伙计被他打倒了三次之后,居然一点都不见气馁。居然还再爬起来,朝着他冲过来。
潘龙也不客气,他冲上来几次,就打倒几次。
对西方文化,他还是有所了解的——西方由于长期战乱的缘故,强盗之风盛行。一个人到了某个地方,要得到当地人的友好相处,最好的办法不是向他们送上一些礼物,而是把他们暴打一顿。
强盗不尊重道德长者,只尊重强大而且凶狠的人。
他不清楚这世界是否也流行这种风气,但看自己第一个遇到的就是个种族歧视的货色,估计用拳头开路,应该比较的入乡随俗。
只一会儿工夫,那伙计已经倒下来再爬起来c爬起来再倒下去十几次。
正常来说,就算是没受伤,一个人被击倒这么多次,也该胆气涣散,吓得战战兢兢才对。但他却恰恰相反,虽然被摔得有点犯糊涂,但眼神却越发明亮,身上的气息也越发的旺盛。
甚至于,此刻他的呼吸声都变得沉重有力,就像是有人在用力拉扯风箱一般。
伴随着他的呼吸,潘龙仿佛隐约看到有火星在他的口鼻之间跳动,就像是在喷火的样子。
(咦?我这随便遇到个人,竟然就不是等闲之辈吗?)
他正在疑惑,突然眼前的画面一闪,看到了几个虚幻的影像。
第一个影像,是这伙计穿着铠甲,双手分别抓着一把战斧,正率领一群人冲向对面大群模样古怪的怪物。
第二个影像,是他衣衫褴褛,带着一群同样穿得跟乞丐差不多的人,在街头大声呼喊,拿着棍棒石头甚至于干脆就是赤手空拳,冲向一座被许多士兵围着的高大建筑物。
第三个影像,是他浑身是血,在战场上拼命的厮杀,周围穿着跟他类似军装的人已经倒了满地。大群军装不同的人将他围住,雪亮的刺刀向他刺去。
第四个影像,是他穿着兜袍,正在教堂里面向一群人激动地高喊着什么,那些人也同样激动,脸色通红地大喊大叫。
第五个影像,是他浑身燃烧着熊熊烈焰,走向一座发光的大门。临走的时候转过身,向这边挥手致意。
潘龙正要细看,突然听到了另外一个声音。
“斯通,冷静下来。热情是好的,但你需要控制住它。否则,内心的热情会化为火焰,将你燃烧殆尽。”
说话间,一个穿着简朴长裙c外面罩着厚重风衣的年轻女人走了出来。
她有着日耳曼风格的金发碧眼,身材高挑到比寻常男人都要高一
些,笔挺的身姿和强硬的脸部轮廓,勾勒出一个坚强独立的新女性。但她的声音却相当柔软,就是前世被俗称为“软妹音”的那种。
外表和声音,形成了显著的反差萌,给这个原本就可以算是相貌姣好的年轻女人增加了额外的魅力。
她快步走过来,一手搭在几乎要喷火的伙计的肩膀上。有微弱的白光在她的身上闪烁,然后那伙计亢奋的神情就渐渐平静了下来,神情慢慢变得平和而充满理智。
他重新看向潘龙,眼神里面除了畏惧之外,还有歉意。
“抱歉,先生!”他有些结结巴巴地说,“我今晚喝多了这段时间黑夜杀人魔c假药诈骗犯之类的事情太多了,晚上值班的时候,我总是有些紧张”
潘龙笑了:“没什么,人在危险面前总是会紧张。而我对大多数人来说,都很危险。”
他对这伙计点点头,用笑容表达了善意,然后看向那女人。
“这位女士,我该怎么称呼你呢?”
“莫兰。”女人回答,“大家都叫我莫兰小姐,我经营这家‘莫兰书店’。在伦敦这个大城市,靠着运气和少许努力,勉强拥有一席之地。”
她看着潘龙,沉静的目光里面有几分疑惑:“请恕我冒昧,但来自东方的先生,使用无形之术漫游的确是很有趣的事情,可您这样贸贸然出现在伦敦街头,真不是什么好主意。防剿局很容易就会注意到您的。”
潘龙愣了一下,反问:“防剿局?”
“在东方的话,应该叫锦衣卫?或者是钦天监?抱歉我不是很熟悉东方的情况。”莫兰小姐说,“反正,就是专门找我们这些民间人士麻烦的地方。”
潘龙皱了皱眉,说:“这里的鹰犬——我们那边都这样称呼他们——这么嚣张的吗?”
“也不算很嚣张,毕竟伦敦是英国的首都,政府总归是要防剿局给他们留点面子的。”莫兰小姐笑了,“要是在卡斯特桥之类的地方,也许防剿局早就把我的店给查封了,或许连我本人都已经被抓起来,用哪怕是编造的理由判了罪就像当年烧死女巫那样,只要原因,罪名总是可以编造出来的。”
“让·达克当年只因为有洗澡的习惯就被判处女巫,然后烧死了。从历史看来,我们应该感谢时代的进步。”
潘龙笑了:“那么,你一定可以给我一些靠谱的建议。”
“靠谱谈不上。”莫兰小姐说,“但如果你想要在伦敦长住的话,你首先需要一个固定的住所,一份稳定的工作。”
“工作就不必了,我并不缺钱。”潘龙说。
“有工作的人,比较不容易吸引防剿局的目光。”
“好吧。”潘龙点头,“那你能帮我介绍一下合适的住所和工作吗?”
莫兰小姐微微点头:“请跟我来。”
她说:“今晚,你可以暂且住在莫兰书店。明天,我的朋友诺曼会来这里,到时候我们商量一下,也许能够为你找一份不那么花时间的工作。”
“诺曼?刚才这位斯通先生提到过的‘诺曼先生’吗?”
“是的,他是我一位交情不错的友人。作为追寻无形之术的伙伴,我们每周都会聚会。”莫兰小姐说,“而且,他是克莱顿大学的讲师,比我有地位多了。”
潘龙跟着进了店铺,店铺里面有好几排书架,书架上都是整整齐齐的书籍。
他略微看了一眼,发现这些书大多半旧不新,崭新的反而极少。看来这间书店是经营旧书生意的。
伙计斯通最后一个进门,他左右看了看,确定周围没有其他人,就将门板关了起来,但并没落下门闩——看得出来,这间商店经营一些夜晚的生意。
潘龙想到了刚才莫兰小姐的那些话很显然,这个世界的英国,存在一个叫做“防剿局”的官方组织。这个组织对于那些私下研究超凡知识的人们相当的不友好。而莫兰书店,看来就是一个地下研究者们的小据点。
他跟着莫兰小姐从店铺后面的楼梯上了楼,楼上是内外三间。最里面是莫兰小姐的卧室,中间是客厅——楼梯就连到这里,客厅向外,小小的厨房连着不大的阳台,玻璃窗户紧紧关着,将阳台和外面隔开。
有那么一个瞬间,他感觉到那些玻璃山有蓝色或者绿色的光芒闪烁,光芒里面有一盏灯光跳动,但一闪即逝,消失得无影无踪。
“东方的先生,请问我该怎么称呼您呢?”
“潘。”潘龙回答,“叫我‘潘先生’就好。”
“好的,潘先生。”莫兰小姐说着,走到客厅的沙发前面,将长沙发的坐垫拉起来,然后翻转,把一对折叠的支撑腿放下,于是沙发就成了一张简单的床,“很抱歉我这里的借宿条件比较简陋。您需要吃点什么?或者喝一杯热茶吗?”
“不用,谢谢。”
“那就这
样吧,请好好休息。诺曼先生大概在每个周六的早上十点拜访这里,您有足够的时间好好睡一觉。”
于是潘龙就像她说的那样,好好睡了一觉。
但他并没有真的睡到早上十点,当他起床的时候,客厅里面的座钟正好指向八点。
莫兰小姐卧室的门开着,她应该是已经起床开店了。
潘龙注意到,窗外的雾气很重。
他已经知道自己所在的地方是英国伦敦,而伦敦是著名的雾都,尤其在工业革命时代,雾气更加的厚重。据说那时候,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里面,伦敦会有超过三百天下雾,超过两百天内的雾气厚重到几步之外就看不清行人。
相比之下,至少他能够透过雾气看到附近的街道和房屋,甚至还能看到远处的大本钟——今天的雾,应该不算大。
他将沙发重新叠好,沿着楼梯下楼,便看到莫兰小姐坐在店铺里面,正在默默看书。
她的样子依然像昨晚那样沉静,感觉这个人似乎有一种和社会格格不入的冷淡感觉。如果用前世比较熟悉的虚构人物来形容的话,大概有点“古墓派小龙女”的味道?
看到潘龙下楼,莫兰小姐微微点头,说:“如果您想要兑换一些钱币,或者是别的什么,还请稍稍等一下。斯通已经下班,但艾洛很快就来上班了,到时候可以让他为你带路。”
于是潘龙也随便找了本书,翻看着,等待那个叫“艾洛”的人。
这本书是一本地理书,介绍欧洲大陆的地理。从潘龙的角度看来,这本书上的内容十分的简单和枯燥乏味,整个书都乏善可陈,完全不值得花费什么时间。
但他还是随手翻看着,懒得再去换一本。
很快,一个有着日耳曼金发的中年人不急不忙地走了进来,他先是向莫兰小姐问好,然后才询问是否有什么需要他做的事情。
“艾洛,潘先生是一位从东方来的学者。”莫兰小姐说,“他需要英国的货币,你带他去附近的古董店。”
于是潘龙就跟着这个艾洛一起出门,沿着不那么平坦的地面走了一条街,来到了位于附近一个比较开阔路口的店铺里面。
那个店铺的门面比莫兰书店大得多,地理位置也好得多。即便以潘龙的眼光也看得出来,那个商店的“商业价值”要远远超过莫兰书店。
但那个店铺的胖胖的中年人老板,却对艾洛十分的客气。这种客气不像是那种纯粹营业性质的礼貌,而是带有明显的尊敬感觉的礼貌。
看来,艾洛先生也不是什么一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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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世网上有句名言,叫做“一个人的说服力,跟他的拳头大小有直接关系”,这话发展到最后就是“你说话别人就信?那你多半是正在把枪指着他的脑袋”。
潘龙手头上当然没有枪,但他有拳头。
只是刻意控制力量的随手一拳,那红头发的伙计就被打倒在地,手上的长火叉也掉在了一边。
潘龙将他打倒之后,才叹了口气,说:“我知道你们这种人。自己混不出个名堂来,就特别看不起那些能够混出名堂的人。看到一个东方人能够跑到西方来闯荡,让你觉得嫉妒了。所以你就造谣中伤我,为的是满足你自己那点嫉妒心理,对不对?”
“不对!”那伙计满脸通红,一咕噜翻身爬起来,大声说,“你在胡说!”
回答他的,又是迎面一拳,将他再次打倒在地。
“从东方到西方,路程很远很远。”潘龙说,“我越过高山c越过草原c越过沙漠c越过海洋。我和土匪战斗过,和海盗战斗过,和贪官污吏战斗过,和想要烧死一切异教徒的狂信者战斗过,甚至跟那些热衷于抓人当祭品的邪魔外道战斗过你还差得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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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他第三次被打倒在地。
如果潘龙认真的话,一拳就能把这出言不逊加种族歧视的小子打成一片马赛克,但他要的不是那样的结果。
他到这个世界,是来散散心,找点乐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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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来说,就算是没受伤,一个人被击倒这么多次,也该胆气涣散,吓得战战兢兢才对。但他却恰恰相反,虽然被摔得有点犯糊涂,但眼神却越发明亮,身上的气息也越发的旺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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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他的呼吸,潘龙仿佛隐约看到有火星在他的口鼻之间跳动,就像是在喷火的样子。
(咦?我这随便遇到个人,竟然就不是等闲之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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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影像,是这伙计穿着铠甲,双手分别抓着一把战斧,正率领一群人冲向对面大群模样古怪的怪物。
第二个影像,是他衣衫褴褛,带着一群同样穿得跟乞丐差不多的人,在街头大声呼喊,拿着棍棒石头甚至于干脆就是赤手空拳,冲向一座被许多士兵围着的高大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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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女士,我该怎么称呼你呢?”
“莫兰。”女人回答,“大家都叫我莫兰小姐,我经营这家‘莫兰书店’。在伦敦这个大城市,靠着运气和少许努力,勉强拥有一席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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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龙笑了:“那么,你一定可以给我一些靠谱的建议。”
“靠谱谈不上。”莫兰小姐说,“但如果你想要在伦敦长住的话,你首先需要一个固定的住所,一份稳定的工作。”
“工作就不必了,我并不缺钱。”潘龙说。
“有工作的人,比较不容易吸引防剿局的目光。”
“好吧。”潘龙点头,“那你能帮我介绍一下合适的住所和工作吗?”
莫兰小姐微微点头:“请跟我来。”
她说:“今晚,你可以暂且住在莫兰书店。明天,我的朋友诺曼会来这里,到时候我们商量一下,也许能够为你找一份不那么花时间的工作。”
“诺曼?刚才这位斯通先生提到过的‘诺曼先生’吗?”
“是的,他是我一位交情不错的友人。作为追寻无形之术的伙伴,我们每周都会聚会。”莫兰小姐说,“而且,他是克莱顿大学的讲师,比我有地位多了。”
潘龙跟着进了店铺,店铺里面有好几排书架,书架上都是整整齐齐的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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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兰小姐卧室的门开着,她应该是已经起床开店了。
潘龙注意到,窗外的雾气很重。
他已经知道自己所在的地方是英国伦敦,而伦敦是著名的雾都,尤其在工业革命时代,雾气更加的厚重。据说那时候,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里面,伦敦会有超过三百天下雾,超过两百天内的雾气厚重到几步之外就看不清行人。
相比之下,至少他能够透过雾气看到附近的街道和房屋,甚至还能看到远处的大本钟——今天的雾,应该不算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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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潘龙下楼,莫兰小姐微微点头,说:“如果您想要兑换一些钱币,或者是别的什么,还请稍稍等一下。斯通已经下班,但艾洛很快就来上班了,到时候可以让他为你带路。”
于是潘龙也随便找了本书,翻看着,等待那个叫“艾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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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还是随手翻看着,懒得再去换一本。
很快,一个有着日耳曼金发的中年人不急不忙地走了进来,他先是向莫兰小姐问好,然后才询问是否有什么需要他做的事情。
“艾洛,潘先生是一位从东方来的学者。”莫兰小姐说,“他需要英国的货币,你带他去附近的古董店。”
于是潘龙就跟着这个艾洛一起出门,沿着不那么平坦的地面走了一条街,来到了位于附近一个比较开阔路口的店铺里面。
那个店铺的门面比莫兰书店大得多,地理位置也好得多。即便以潘龙的眼光也看得出来,那个商店的“商业价值”要远远超过莫兰书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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