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车上,气氛有些沉闷,阿丽莎望着窗外的风景不知道在想些什么,杜林也不太好劝慰。像这种事总不能说“你全家都不是东西,离开时对的”诸如此类的话吧?而且他心里其实也有一点虚,所以也保持了沉默。当车队驶入车流之后,都佛才破开了僵局,他头问了一句,“接下来去哪?”
杜林看了一眼有些失神的安丽莎,想了想还是先紫苜蓿镇。今天是周六,后天才是贵族学校的开学典礼,只要明天能够赶来就没有什么问题,不会影响他们参加都佛儿子的开学典礼。从奥尔奥多到紫苜蓿镇大概需要五个小时左右,倒不是路途真的有那么远,而是从特耐尔到紫苜蓿镇之间没有列车轨道,只能开车或者乘坐客车,加上路况一直是个问题,大概需要两个小时左右的时间才能到达紫苜蓿镇。
现在还是中午,如果现在就去,晚饭之前可以到家里。
都佛想了想就同意了下来,他现在也不想和薇薇安过早的见面,否则双方都很尴尬。既然已经决定做彼此最熟悉的陌生人,那就没有必要继续纠缠在一起。薇薇安有自己的事业,都佛也有自己的事业,双方的出身和社会地位注定他们不可能真正的走到一起。无论是薇薇安迁就都佛,还是都佛迁就薇薇安,都是不可能的事情。
因为两个人都是非常独立的人,独立的人往往代表着坚定的立场,谁都不会轻易为谁改变。
在家的路上阿丽莎一直表现的很沉默,杜林能够感受到随着离紫苜蓿越来越近,阿丽莎身上的恐惧也就越来越多。当他们从特耐尔车站下车,换了车前往紫苜蓿镇的路上时,阿丽莎终于说话了。
“能和我说说他的情况吗?你从哪里把他找来的?”,阿丽莎的眼眶里带着泪水,那段时间里她几乎快要疯了,自己的孩子被偷走了,她寻找了整整一年都找不到任何的蛛丝马迹,连警察局都告诉她找来的情况微乎其微。每年都会有很多孩子被偷走拐卖,一百个孩子中能找来三五个人都已经是非常幸运的事情了。
在这个户籍制度不健全,没有监控和各种高科技破案方法的时代里,很多案子最终都石沉大海,成为档案库中角落里吃灰的存在。就连阿丽莎去奥迪斯市寻找杜林请求杜林的援助,她也没有抱什么希望,纯粹是想要寻找一种心理上的安慰。
孩子被抢走的时候太小了,连他自己可能都没有意识自己被人从父母的身边夺走,永远的离开了自己的母亲。
但是奇迹来的太快,幸福来的太突然,同时阿丽莎也有一丝丝恐惧,孩子会不会怪自己?怪自己没有竭尽全力的继续去寻找他,反而重新生了一个孩子并且以此为寄托,此时的阿丽莎深深的感觉到了一种罪恶感,一种自己居然放弃了继续寻找孩子的罪恶感,作为一名母亲她居然停止了继续找寻自己的孩子,这简直不能饶恕!
在杜林的叙述中他编了一个故事,说是孩子走失一年之后就找到了他,并且寄养在了他的父亲那边。因为某些原因他忘记了和阿丽莎说这件事,加上她又怀孕了,为了避免造成一些意外,所以他暂时保留了真相,一直等到现在,等到女儿的出生之后才飞快的过来告诉她,并且要带她去见第一个孩子。
这是一个漏洞百出的谎言,任何一个脑子稍微正常一点的人都会从杜林的谎言中找到许多的漏洞,但此时阿丽莎的全身心都牢牢的被那个找来的孩子所吸引,她根本无从分辨杜林说的话中到底有多少是假的,有多少是真的,她只关心两点。自己的孩子找来了,以及马上就要见到他。
当车子驶入镇子的时候,阿丽莎才想起来自己离开家的时候没有换衣服,也没有携带一些更换的衣服,她有些紧张的看着杜林,一边整理自己的仪容,“这里附近有卖衣服的吗?我穿成这样去见他会不会被他责怪?能不能从附近买一些衣服我换了再去。”,说着她又摸了摸自己的素面朝天的脸,“我是不是应该化个妆?如果什么都不做的话会不会太丑了?他会不会很抗拒我现在的样子?”
杜林:
车子缓缓停靠在克斯玛先生的“别墅”外面,镇子里对克斯玛家突然间发达起来早已见怪不怪,特别是梅森,居然已经成为了特耐尔的地区警察局局长。每次他来都是克斯玛先生最得意的时候,毕竟有个警察局局长管自己叫父亲,这可是整个镇子乃至于特耐尔地区独一份的享受!除了片刻的围观之后大家就主动散去了,也没有什么人想要来干扰到一家人“温馨”的团聚。
“你还知道来?”,克斯玛先生坐在安乐椅上叼着烟斗,抬眼瞥了一下杜林,哼哼的冷笑了两声,让杜林感觉到气温有所下降。这几年杜林一直都没有来,虽然有时候也会通过电话联系克斯玛先生,但是克斯玛先生的不满情绪还是在不断的累积。对于克斯玛先生来说,杜林出去之后连过年都不来是对他多年来教育成果赤果果的挑衅。
不知道是不是上了年纪,家这个词在克斯玛先生心中的份量越来越重,以至于每年过年他都会在吃饭前把杜林骂上好一会。小苟日的一出了笼子就忘记了家,这种混蛋简直毫无人性。
面对生气中的克斯玛先生,杜林除了赔笑之外,只能闭着嘴。
他很了解克斯玛先生,知道克斯玛先生的脾气发完就好了,争辩只能点燃克斯玛先生的暴脾气,说不定还要挨打。虽然自己在外面拥有了很大的事业,但是说到底毕竟他还是克斯玛先生的儿子,如果克斯玛先生非要揍他,他还真没有一丁点的办法。
克斯玛先生骂了一会之后,脸上肃然的表情突然间柔和了不少,杜林以为事情到此结束了,没想到他刚动了一下,克斯玛先生的眉毛又竖了起来。他还没有弄明白刚才那一瞬间的软化是怎么一个情况时,身后就响起了一个熟悉的声音。
“克斯玛家的老东西,快来管管你的孙子,你再不来我就揍他了!”
下一秒,伴随着一个哈哈笑的童音以及一条狗的惨叫声,杜林都忍不住过头去。他看见了一个三四岁大的孩子牵着一条狗甩开了小短腿一边笑一边跑,可怜的狗狗一边凄惨的哀嚎一边挣扎,却无法挣脱那根要了老命的绳子。绳子的一头被那个孩子抓在手里,另外一头则系在了狗狗作为男狗的尊严上,每一次奔跑的步伐都代表着一次剧烈的疼痛。
后面一个凶悍的壮妇一直在追,不过看得出她并不是追不上,只是想要逗那个小男孩玩。
紧接着杜林就感觉到耳膜一阵生疼,一个女人克斯玛夫人,她手里拿着擀面杖从房子里冲了出来,就站在杜林的身边大吼一声“谁敢”,然后颠颠的喊着“亲爱的,慢点跑,别摔跤了”然后朝着那个小孩跑了过去。
克斯玛先生撇了撇嘴,又瞪了一眼杜林,嘴角含着笑怒斥道,“你小时候是一个混蛋,你儿子也是一个混蛋,而且比你更混蛋。我真怀疑你有没有把什么优秀的基因传给那个小混蛋,现在整个镇子都知道我们家有一个小恶魔。”
小克斯玛先生非常的活跃,自从学会了自己奔跑之后很快就让自己的名声传遍了整个镇子。不是今天用黄豆钓死了几只鸡,就是明天用鱼骨头钓死了几只鹅,或者像是今天这样,用绳子拴住男狗的尊严,然后满镇子跑。用一句人憎狗厌来形容小克斯玛先生一点也不为过,不过大家还是很喜欢这个孩子。
除了他是克斯玛家族的第三代之外,他对“人类”还是非常亲热并且礼貌的。总是会说一些好听的话哄得大家开怀大笑,人们都说他可比杜林聪明多了。
阿丽莎此时也从房子里出来,她站在杜林的身边看着那个跑来跑去,笑的上气不接下气的孩子,莫名其妙的露出了微笑。她并不觉那有什么有趣的地方,但是看见了孩子的欢笑,就有一种发自内心的喜悦逐渐浮上心头,就觉得这是人世间最美好的事情。
看见阿丽莎的出现,克斯玛先生轻咳了一声,顺便瞪了杜林一眼,杜林知道他已经被原谅了。松了一口气,老老实实的坐在了克斯玛先生的身边。
克斯玛先生矜持的点头表态,“这次放过你,如果今年过年你还敢不来,我就打断你的腿!”,一旁的阿丽莎听见后愣了一下,偷偷瞟了一眼认真严肃的克斯玛先生,以及一脸蛋疼的杜林,立刻收了目光。
“梅林的女人怀孕了,你知道吗?”
杜林又是一阵蛋疼,他知道个鬼,现在他该答知道呢,还是不知道?
这是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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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林看了一眼有些失神的安丽莎,想了想还是先紫苜蓿镇。今天是周六,后天才是贵族学校的开学典礼,只要明天能够赶来就没有什么问题,不会影响他们参加都佛儿子的开学典礼。从奥尔奥多到紫苜蓿镇大概需要五个小时左右,倒不是路途真的有那么远,而是从特耐尔到紫苜蓿镇之间没有列车轨道,只能开车或者乘坐客车,加上路况一直是个问题,大概需要两个小时左右的时间才能到达紫苜蓿镇。
现在还是中午,如果现在就去,晚饭之前可以到家里。
都佛想了想就同意了下来,他现在也不想和薇薇安过早的见面,否则双方都很尴尬。既然已经决定做彼此最熟悉的陌生人,那就没有必要继续纠缠在一起。薇薇安有自己的事业,都佛也有自己的事业,双方的出身和社会地位注定他们不可能真正的走到一起。无论是薇薇安迁就都佛,还是都佛迁就薇薇安,都是不可能的事情。
因为两个人都是非常独立的人,独立的人往往代表着坚定的立场,谁都不会轻易为谁改变。
在家的路上阿丽莎一直表现的很沉默,杜林能够感受到随着离紫苜蓿越来越近,阿丽莎身上的恐惧也就越来越多。当他们从特耐尔车站下车,换了车前往紫苜蓿镇的路上时,阿丽莎终于说话了。
“能和我说说他的情况吗?你从哪里把他找来的?”,阿丽莎的眼眶里带着泪水,那段时间里她几乎快要疯了,自己的孩子被偷走了,她寻找了整整一年都找不到任何的蛛丝马迹,连警察局都告诉她找来的情况微乎其微。每年都会有很多孩子被偷走拐卖,一百个孩子中能找来三五个人都已经是非常幸运的事情了。
在这个户籍制度不健全,没有监控和各种高科技破案方法的时代里,很多案子最终都石沉大海,成为档案库中角落里吃灰的存在。就连阿丽莎去奥迪斯市寻找杜林请求杜林的援助,她也没有抱什么希望,纯粹是想要寻找一种心理上的安慰。
孩子被抢走的时候太小了,连他自己可能都没有意识自己被人从父母的身边夺走,永远的离开了自己的母亲。
但是奇迹来的太快,幸福来的太突然,同时阿丽莎也有一丝丝恐惧,孩子会不会怪自己?怪自己没有竭尽全力的继续去寻找他,反而重新生了一个孩子并且以此为寄托,此时的阿丽莎深深的感觉到了一种罪恶感,一种自己居然放弃了继续寻找孩子的罪恶感,作为一名母亲她居然停止了继续找寻自己的孩子,这简直不能饶恕!
在杜林的叙述中他编了一个故事,说是孩子走失一年之后就找到了他,并且寄养在了他的父亲那边。因为某些原因他忘记了和阿丽莎说这件事,加上她又怀孕了,为了避免造成一些意外,所以他暂时保留了真相,一直等到现在,等到女儿的出生之后才飞快的过来告诉她,并且要带她去见第一个孩子。
这是一个漏洞百出的谎言,任何一个脑子稍微正常一点的人都会从杜林的谎言中找到许多的漏洞,但此时阿丽莎的全身心都牢牢的被那个找来的孩子所吸引,她根本无从分辨杜林说的话中到底有多少是假的,有多少是真的,她只关心两点。自己的孩子找来了,以及马上就要见到他。
当车子驶入镇子的时候,阿丽莎才想起来自己离开家的时候没有换衣服,也没有携带一些更换的衣服,她有些紧张的看着杜林,一边整理自己的仪容,“这里附近有卖衣服的吗?我穿成这样去见他会不会被他责怪?能不能从附近买一些衣服我换了再去。”,说着她又摸了摸自己的素面朝天的脸,“我是不是应该化个妆?如果什么都不做的话会不会太丑了?他会不会很抗拒我现在的样子?”
杜林:
车子缓缓停靠在克斯玛先生的“别墅”外面,镇子里对克斯玛家突然间发达起来早已见怪不怪,特别是梅森,居然已经成为了特耐尔的地区警察局局长。每次他来都是克斯玛先生最得意的时候,毕竟有个警察局局长管自己叫父亲,这可是整个镇子乃至于特耐尔地区独一份的享受!除了片刻的围观之后大家就主动散去了,也没有什么人想要来干扰到一家人“温馨”的团聚。
“你还知道来?”,克斯玛先生坐在安乐椅上叼着烟斗,抬眼瞥了一下杜林,哼哼的冷笑了两声,让杜林感觉到气温有所下降。这几年杜林一直都没有来,虽然有时候也会通过电话联系克斯玛先生,但是克斯玛先生的不满情绪还是在不断的累积。对于克斯玛先生来说,杜林出去之后连过年都不来是对他多年来教育成果赤果果的挑衅。
不知道是不是上了年纪,家这个词在克斯玛先生心中的份量越来越重,以至于每年过年他都会在吃饭前把杜林骂上好一会。小苟日的一出了笼子就忘记了家,这种混蛋简直毫无人性。
面对生气中的克斯玛先生,杜林除了赔笑之外,只能闭着嘴。
他很了解克斯玛先生,知道克斯玛先生的脾气发完就好了,争辩只能点燃克斯玛先生的暴脾气,说不定还要挨打。虽然自己在外面拥有了很大的事业,但是说到底毕竟他还是克斯玛先生的儿子,如果克斯玛先生非要揍他,他还真没有一丁点的办法。
克斯玛先生骂了一会之后,脸上肃然的表情突然间柔和了不少,杜林以为事情到此结束了,没想到他刚动了一下,克斯玛先生的眉毛又竖了起来。他还没有弄明白刚才那一瞬间的软化是怎么一个情况时,身后就响起了一个熟悉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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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斯玛先生撇了撇嘴,又瞪了一眼杜林,嘴角含着笑怒斥道,“你小时候是一个混蛋,你儿子也是一个混蛋,而且比你更混蛋。我真怀疑你有没有把什么优秀的基因传给那个小混蛋,现在整个镇子都知道我们家有一个小恶魔。”
小克斯玛先生非常的活跃,自从学会了自己奔跑之后很快就让自己的名声传遍了整个镇子。不是今天用黄豆钓死了几只鸡,就是明天用鱼骨头钓死了几只鹅,或者像是今天这样,用绳子拴住男狗的尊严,然后满镇子跑。用一句人憎狗厌来形容小克斯玛先生一点也不为过,不过大家还是很喜欢这个孩子。
除了他是克斯玛家族的第三代之外,他对“人类”还是非常亲热并且礼貌的。总是会说一些好听的话哄得大家开怀大笑,人们都说他可比杜林聪明多了。
阿丽莎此时也从房子里出来,她站在杜林的身边看着那个跑来跑去,笑的上气不接下气的孩子,莫名其妙的露出了微笑。她并不觉那有什么有趣的地方,但是看见了孩子的欢笑,就有一种发自内心的喜悦逐渐浮上心头,就觉得这是人世间最美好的事情。
看见阿丽莎的出现,克斯玛先生轻咳了一声,顺便瞪了杜林一眼,杜林知道他已经被原谅了。松了一口气,老老实实的坐在了克斯玛先生的身边。
克斯玛先生矜持的点头表态,“这次放过你,如果今年过年你还敢不来,我就打断你的腿!”,一旁的阿丽莎听见后愣了一下,偷偷瞟了一眼认真严肃的克斯玛先生,以及一脸蛋疼的杜林,立刻收了目光。
“梅林的女人怀孕了,你知道吗?”
杜林又是一阵蛋疼,他知道个鬼,现在他该答知道呢,还是不知道?
这是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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