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南宫煜一行人跟着自己,沈晓梦就不高兴了,现在听到他还想买自己手中的肉脯,她是啥良好素质也不管了,就直接转身,看向南宫煜,声音冷漠道
“哎,我说这位极品爷,你这样是个啥意思?咱们同路,我ok,你弃马车走路,我依然ok,但是你这样朝我要东西,我就ok不了了。”
说到这里的沈晓梦,突地伸出两根手指,声音中带着不容商量的语气道
“我现在给你两个选择,一:你给我立刻、马上、滚蛋、消失。
二:你给我闭嘴,继续走你的路,咱们互不相干!”
呃……,这女人说话太粗鲁了,不过为了与仔仔能多待一会儿,南宫煜只能乖乖的闭嘴了。
而且那欧克是什么意思?
南宫煜是个傲娇的,所以他只会把不知道的事放在心里,慢慢去琢磨,别说南宫煜不问,就算他问,沈晓梦也不会替他解答的。
走在后面的闵侍卫一行人,看着为了认儿子而忍气吞声的南宫煜,大家都在心里默问‘爷,你真是我们那个杀伐果断的爷么?’
沈晓梦在警告完南宫煜后,她就开始腹黑的朝仔仔问道
“儿咂,这孟师父做的肉脯味道咋地呀?”
“嗯,香、甜、脆、嗞……嗯……好吃,孟师父不愧是盈福楼的大师父,这肉脯做的,那叫一个香……!”仔仔咬了一口肉脯,一边享受肉脯的美味,一边把这肉脯说的是天上有地下无一般。
“我也觉得好吃,嗯……!”水月附和的应了一声,然后又咬了一口肉脯,发出一声满足般的声音。
“孟师父的手艺的确不错,这肉脯做的够好,既不塞牙又味道好,我喜欢!”沈晓梦毕竟是大人,除了赞赏肉脯好坏外,并没有像仔仔跟水月那样做出让眼馋南宫煜的表情。
不过有些事,你不做反到比做更让人觉得你是在做。
就好比现在,有了仔仔跟水月两人前面的炫耀,再有沈晓梦的夸赞,让后面的南宫煜跟闵侍卫一行人,就开始垂涎欲滴了。
试想一下,一个人在没有吃饭的情况下,被人拿吃的东西来挑逗,你不眼馋才怪。
关键是,沈晓梦母子三人嫌南宫煜一行人还不够眼馋试的,是继续在那里夸赞孟师父的手艺好,肉脯好吃,搞得南宫煜一行人的肚子都“咕咕”叫了。
能踩南宫煜的时候,仔仔绝不含糊,所以在听到“咕咕”声后,他故作疑惑的朝沈晓梦问道
“娘,你有没有听到斑鸠在叫?”
“噗”沈晓梦笑了一声道“也许是斑鸠在叫,也许是一些耍赖的人饿到肚子叫,儿咂,咱们还是赶路要紧,毕竟天已经黑了!”
“好!”仔仔应完一声,又朝沈晓梦委屈道
“娘,仔仔还饿!”
呃……,看着仔仔那一副还想吃的表情,沈晓梦再次拿了一块给他,道
“仔仔,不是娘不给你多吃,而是我们离家还远,等下口渴了,娘去哪里给你找水喝?”
“知道了娘。”仔仔还是比较听话的,就算是他再想多吃,在沈晓梦特意交代过后,他也不会多要的。
“婶婶,我也还想要一块!”属于吃货的水月,自然是不会少吃一块的。
“给!”知道水月的性格,沈晓梦干脆给了他一块。
看着沈晓梦那故意在前面与仔仔、水月分着吃肉脯的动作,南宫煜恨得是牙痒痒的,于是他朝后面的闵侍卫道
“闵侍卫,让马夫去老胡那里带些吃的过来。”
闵侍卫“诺!”
这边是沈晓梦母子三人用食物引诱南宫煜一行人,而胡爷那边,此刻已经被押往县城了。
……
水口镇到山水县的路上
水口镇并没有囚车,所以一般押送犯人时,都是给犯人带上镣铐,由衙差亲自押送。
胡爷一行人,每个人的手上都带着一副镣铐,挂在脖子上。
“胡爷,我们为什么不能亮出身份?”一个走在胡爷身后一点点的属下,朝胡爷问出了被抓以来的第一个问题。
“这件事情,一看就是有心人安排的,我们在明,他们在暗,如果我们亮出身份,到时候不能自救,反到会给爷惹来不必要的麻烦。”
林牙婆死后被毁容这件事,胡爷从最开始的疑惑,到后面被抓,他就想的多了,人死被毁容,除了有仇深似海的仇,还有一个可能性,那就是隐藏身份。
这牙行所有人被杀,要么就是林牙婆自己所为,为了躲避自己的追问,但是跟林牙婆打过许多次交道的胡爷,他知道林牙婆没有这个实力。
既然林牙婆没有这个实力,那么剩下的就是有心人了,有心人毁去林牙婆的人,就是为了误导自己,让自己往林牙婆身上去想,这样才能让这场嫁祸逼真。
自己在水口镇这么多年都没有被嫁祸,现在南宫煜一来就被嫁祸,那么很明显,这事冲着南宫煜来的,所以自己不可以亮出身份。
胡爷虽然想的多,但是有一点,他始终都没想到,这也是给南宫煜后来留下来的麻烦之一。
“那我们就这样被抓吗?”今天的事安排的那么周密,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清白的话,他们这些人就要秋后问斩了,所以问话属下担心的要命。
“我相信知县大人一定会公正廉明的!”胡爷这句话既是安抚属下,也是告诉自己事情会水落石出的。
属下本想回一句:这场嫁祸太周密时,就听见。
负责押送犯人的衙差,手中举着鞭子,看向胡爷与他走的近的属下,出声呵斥道
“嘀嘀咕咕什么呢?保持距离,快走!”
衙差的呵斥声将胡爷与属下的距离拉了开。
……
水口镇,展府正堂
“你说什么?今天中午的玉爷去了盈福楼吃晚饭?”展举人坐在主位上,看着站在大堂中央毕恭毕敬的柳掌柜,确认道。
“回东家,是的,好像是昨天被我们拒接的破鞋带去的!”想到玉爷的身份,柳掌柜就将玉爷晚上对自己的不悦,全部将责任推到没有任何背景的沈晓梦身上。
“哎,我说这位极品爷,你这样是个啥意思?咱们同路,我ok,你弃马车走路,我依然ok,但是你这样朝我要东西,我就ok不了了。”
说到这里的沈晓梦,突地伸出两根手指,声音中带着不容商量的语气道
“我现在给你两个选择,一:你给我立刻、马上、滚蛋、消失。
二:你给我闭嘴,继续走你的路,咱们互不相干!”
呃……,这女人说话太粗鲁了,不过为了与仔仔能多待一会儿,南宫煜只能乖乖的闭嘴了。
而且那欧克是什么意思?
南宫煜是个傲娇的,所以他只会把不知道的事放在心里,慢慢去琢磨,别说南宫煜不问,就算他问,沈晓梦也不会替他解答的。
走在后面的闵侍卫一行人,看着为了认儿子而忍气吞声的南宫煜,大家都在心里默问‘爷,你真是我们那个杀伐果断的爷么?’
沈晓梦在警告完南宫煜后,她就开始腹黑的朝仔仔问道
“儿咂,这孟师父做的肉脯味道咋地呀?”
“嗯,香、甜、脆、嗞……嗯……好吃,孟师父不愧是盈福楼的大师父,这肉脯做的,那叫一个香……!”仔仔咬了一口肉脯,一边享受肉脯的美味,一边把这肉脯说的是天上有地下无一般。
“我也觉得好吃,嗯……!”水月附和的应了一声,然后又咬了一口肉脯,发出一声满足般的声音。
“孟师父的手艺的确不错,这肉脯做的够好,既不塞牙又味道好,我喜欢!”沈晓梦毕竟是大人,除了赞赏肉脯好坏外,并没有像仔仔跟水月那样做出让眼馋南宫煜的表情。
不过有些事,你不做反到比做更让人觉得你是在做。
就好比现在,有了仔仔跟水月两人前面的炫耀,再有沈晓梦的夸赞,让后面的南宫煜跟闵侍卫一行人,就开始垂涎欲滴了。
试想一下,一个人在没有吃饭的情况下,被人拿吃的东西来挑逗,你不眼馋才怪。
关键是,沈晓梦母子三人嫌南宫煜一行人还不够眼馋试的,是继续在那里夸赞孟师父的手艺好,肉脯好吃,搞得南宫煜一行人的肚子都“咕咕”叫了。
能踩南宫煜的时候,仔仔绝不含糊,所以在听到“咕咕”声后,他故作疑惑的朝沈晓梦问道
“娘,你有没有听到斑鸠在叫?”
“噗”沈晓梦笑了一声道“也许是斑鸠在叫,也许是一些耍赖的人饿到肚子叫,儿咂,咱们还是赶路要紧,毕竟天已经黑了!”
“好!”仔仔应完一声,又朝沈晓梦委屈道
“娘,仔仔还饿!”
呃……,看着仔仔那一副还想吃的表情,沈晓梦再次拿了一块给他,道
“仔仔,不是娘不给你多吃,而是我们离家还远,等下口渴了,娘去哪里给你找水喝?”
“知道了娘。”仔仔还是比较听话的,就算是他再想多吃,在沈晓梦特意交代过后,他也不会多要的。
“婶婶,我也还想要一块!”属于吃货的水月,自然是不会少吃一块的。
“给!”知道水月的性格,沈晓梦干脆给了他一块。
看着沈晓梦那故意在前面与仔仔、水月分着吃肉脯的动作,南宫煜恨得是牙痒痒的,于是他朝后面的闵侍卫道
“闵侍卫,让马夫去老胡那里带些吃的过来。”
闵侍卫“诺!”
这边是沈晓梦母子三人用食物引诱南宫煜一行人,而胡爷那边,此刻已经被押往县城了。
……
水口镇到山水县的路上
水口镇并没有囚车,所以一般押送犯人时,都是给犯人带上镣铐,由衙差亲自押送。
胡爷一行人,每个人的手上都带着一副镣铐,挂在脖子上。
“胡爷,我们为什么不能亮出身份?”一个走在胡爷身后一点点的属下,朝胡爷问出了被抓以来的第一个问题。
“这件事情,一看就是有心人安排的,我们在明,他们在暗,如果我们亮出身份,到时候不能自救,反到会给爷惹来不必要的麻烦。”
林牙婆死后被毁容这件事,胡爷从最开始的疑惑,到后面被抓,他就想的多了,人死被毁容,除了有仇深似海的仇,还有一个可能性,那就是隐藏身份。
这牙行所有人被杀,要么就是林牙婆自己所为,为了躲避自己的追问,但是跟林牙婆打过许多次交道的胡爷,他知道林牙婆没有这个实力。
既然林牙婆没有这个实力,那么剩下的就是有心人了,有心人毁去林牙婆的人,就是为了误导自己,让自己往林牙婆身上去想,这样才能让这场嫁祸逼真。
自己在水口镇这么多年都没有被嫁祸,现在南宫煜一来就被嫁祸,那么很明显,这事冲着南宫煜来的,所以自己不可以亮出身份。
胡爷虽然想的多,但是有一点,他始终都没想到,这也是给南宫煜后来留下来的麻烦之一。
“那我们就这样被抓吗?”今天的事安排的那么周密,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清白的话,他们这些人就要秋后问斩了,所以问话属下担心的要命。
“我相信知县大人一定会公正廉明的!”胡爷这句话既是安抚属下,也是告诉自己事情会水落石出的。
属下本想回一句:这场嫁祸太周密时,就听见。
负责押送犯人的衙差,手中举着鞭子,看向胡爷与他走的近的属下,出声呵斥道
“嘀嘀咕咕什么呢?保持距离,快走!”
衙差的呵斥声将胡爷与属下的距离拉了开。
……
水口镇,展府正堂
“你说什么?今天中午的玉爷去了盈福楼吃晚饭?”展举人坐在主位上,看着站在大堂中央毕恭毕敬的柳掌柜,确认道。
“回东家,是的,好像是昨天被我们拒接的破鞋带去的!”想到玉爷的身份,柳掌柜就将玉爷晚上对自己的不悦,全部将责任推到没有任何背景的沈晓梦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