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清晨。
探险队一行人,迅速有序的收拾了营地,不到半小时,就将帐篷等物资打包好了,放在了空着的几匹驮马上。
驮马上还多了几个小袋子,是昨天厮杀过后,从屠夫和憎恶身上获得的战利品。食尸鬼由于数量太多,为了不耽误行程,增加负重,只能放弃。
保罗温特斯骑在一匹血纹马上,他的马比其他人的要更加高大强健。他的眼神正犀利的扫射远方,但他的思绪却不知道飘到哪里去了。
“也许我干完这票,就回去和莉莉结婚,也许生两个孩子。这次探险,如果真能找到一个完好的军事基地,那我的股份和分红,够在荒野中建起一个小庄园了吧。”
“可能离防御设施完善的,有私人武装护卫队的庄园还有些不够,不过基础的围墙,居住的堡垒,还有一些轻武器,肯定能买得起。”
“加上我的积蓄,建立六到八个机枪角楼,八到十米的混凝土围墙,门楼上摆一门中口径速射炮,应该没问题。”
“那样的话,我就能拥有一个不错的小庄园。位置就在c1704的周边好了。”
“也许我可以和家族谈谈,之前出发的前进基地,稍微增加几处关键设施,加强一下防御武装,会是个不错的选择。那几个跟了我这么多年的老伙计,也可以在庄园里安定下来。”
想着想着,保罗目光不由的柔和了下来,嘴角不由挂上了微笑。
他听到身后传来一阵,关于心灵异能修炼上的探讨。“应该是那个年轻人吧,勤奋好学,如果再有一定的机遇,也有晋升超凡的可能性。”
他心中打定主意,如果这几天那个叫麦克的年轻战士,表现不错,战斗勇猛,就传授他一点心灵异能的技巧。
这时,他的几只地狱犬突然有些异动。
地狱犬指的是在队伍周围游走的半人高的巨犬。这地狱犬是保罗自己取的名字。说起来这保罗也是奇遇不断。
少年时救了个人,走上了狩魔人的职业道路,冒险时更是一发不可收拾。不然也不会三十岁的年纪,就能想着自己买下一个庄园。
要知道,荒野时代的一个庄园,那就是一个能种植粮食,繁衍牲畜,加工荒野特产的人类势力根据地。是财力和武力的结合,是荒野庇护所,是人类对于深渊的反攻堡垒,更是一个发展中的家族的雏形!
这几头地狱犬,是保罗在一次荒野冒险中得到的,一份关于驯兽的资料上提到的。里面有有牛马猫狗四个类别。
牛类可以到时候用在庄园周围的土地开垦上,马类和血纹马的驯养方式非常接近,保罗一度怀疑这两者之间有什么关系。
猫类和狗类,都是要挑选上等品种的幼兽,从小使用深渊种的精华部位喂养,长大一点后甚至要在笼子里,投入重伤过的深渊种,让他们互相搏杀,活下来的狗,不仅凶猛,战斗力强,感知极为敏锐,而且会变的更聪明,更有灵性。
这些狗,就是用深渊种的血肉喂养出来,目的又是把深渊种送回老家,所以被命名为地狱犬。只是保罗不知道,地狱和深渊,其实不是一个地方。
保罗的文化水平先不谈,但他的战斗素养还是卓越级别的。他一看地狱犬的异动,就立刻让众人提高警惕。
随即,他指挥两只地狱犬头前探路,让队伍放慢速度,随时准备战斗。
慢慢走了不到五分钟,地狱犬跑回来,保罗仔细看了地狱犬的手舞足蹈,对一边的姜戈说:“数量很多,就在那个土坡后面。”
姜戈打了一个手势,大部分队员纷纷下马,拿出武器准备战斗。贝尔则带着几个骑术高明的武士,往后退了五十米。这是在给一会儿的冲锋预留距离。
很快,前面的土坡一阵骚动,一大帮绿皮怪冲了出来。
它们大多数身高不过一米五,少部分身高达到一米七。说是少部分,但在这黑压压估计上千的数量下,也有百多个。
麦克脑海中闪过了地精的介绍:
“地精,又叫哥布林,个人战斗力不值一提,善于使用人海战术。他们的繁殖能力极为强大,一个冬天就能从几只地精变成几千只地精。然后又分解成几个小部落,继续繁衍。”
“地精中会有一定几率,出现较为高大的进化体,被称为大地精,普通地精多用木棒,钉头锤作为武器,大地精则会披铁甲,用长刀。大地精中的佼佼者,能晋升为职业者——地精武士。”
简单来说,他们除了数量,不值一提。但他们的数量,实在太多,多到很多深渊种都是以地精为食。
不过老麦闻着顺风飘来的,堪比食人魔的,令人作呕的地精体味,很是佩服深渊种的食欲。
探险队一群人早已摆成一个圆形的防御阵形,坐骑全都听着主人的口号,乖乖坐在地上,在阵形外围成一圈。
地精的冲锋越来越近,跑得快的几只地精已经高高跃起,只是被几杆锋利的长矛,在空中就刺成串串儿。
老麦还是护在盲眼左右,看着这无边无际的地精,一波又一波冲击,甚至有些乏味。
很快,后方的贝尔,带着几个骑马的武士们动了。他们绕了一个大弯,然后如同一柄尖刀,一下深深刺入了地精的后方。
防御圈里的姜戈,招呼保罗,跳出防御圈,两人长剑挥舞,杀出了一条血路,方向竟是后方的贝尔那里。
“这是开无双了吧。”老麦看的目瞪口呆。
不多时,地精阵形突然大乱,前方的地精还有些在冲击防线,后方的却已经一哄而散。老麦顺手一个盾击,拍死了一个来送死的地精,又一剑杀了只不知道怎么冲进来的大地精,就看到阵线之前,突然变空了。
保罗提着长剑,大步的回来和众人汇合,身后是姜戈和贝尔等人。看着荒野菜鸟老麦,目瞪口呆的样子,哈哈大笑道:“对付地精,只要找准机会杀进去,干掉首领和几个领头的武士就行了,很简单的。”
别看这厮三十多岁的人了,还是中二的不行。想到自己刚刚在敌阵中,纵横捭阖大杀四方的英姿,保罗又得意的哈哈大笑起来。
说实话,中二归中二了点,老麦还是很羡慕保罗的。
平凡的少年,偶然遇到老爷爷传功,开始了冒险之旅,然后奇遇不断,实力飞快的提高。最终高处不胜寒,和娇妻美妾找个风景如画的地方隐居起来。
这不是主角什么是主角!他就差最后一步了喂!这本书到底怎么回事!
麦克十分悲愤。
探险队一行人,迅速有序的收拾了营地,不到半小时,就将帐篷等物资打包好了,放在了空着的几匹驮马上。
驮马上还多了几个小袋子,是昨天厮杀过后,从屠夫和憎恶身上获得的战利品。食尸鬼由于数量太多,为了不耽误行程,增加负重,只能放弃。
保罗温特斯骑在一匹血纹马上,他的马比其他人的要更加高大强健。他的眼神正犀利的扫射远方,但他的思绪却不知道飘到哪里去了。
“也许我干完这票,就回去和莉莉结婚,也许生两个孩子。这次探险,如果真能找到一个完好的军事基地,那我的股份和分红,够在荒野中建起一个小庄园了吧。”
“可能离防御设施完善的,有私人武装护卫队的庄园还有些不够,不过基础的围墙,居住的堡垒,还有一些轻武器,肯定能买得起。”
“加上我的积蓄,建立六到八个机枪角楼,八到十米的混凝土围墙,门楼上摆一门中口径速射炮,应该没问题。”
“那样的话,我就能拥有一个不错的小庄园。位置就在c1704的周边好了。”
“也许我可以和家族谈谈,之前出发的前进基地,稍微增加几处关键设施,加强一下防御武装,会是个不错的选择。那几个跟了我这么多年的老伙计,也可以在庄园里安定下来。”
想着想着,保罗目光不由的柔和了下来,嘴角不由挂上了微笑。
他听到身后传来一阵,关于心灵异能修炼上的探讨。“应该是那个年轻人吧,勤奋好学,如果再有一定的机遇,也有晋升超凡的可能性。”
他心中打定主意,如果这几天那个叫麦克的年轻战士,表现不错,战斗勇猛,就传授他一点心灵异能的技巧。
这时,他的几只地狱犬突然有些异动。
地狱犬指的是在队伍周围游走的半人高的巨犬。这地狱犬是保罗自己取的名字。说起来这保罗也是奇遇不断。
少年时救了个人,走上了狩魔人的职业道路,冒险时更是一发不可收拾。不然也不会三十岁的年纪,就能想着自己买下一个庄园。
要知道,荒野时代的一个庄园,那就是一个能种植粮食,繁衍牲畜,加工荒野特产的人类势力根据地。是财力和武力的结合,是荒野庇护所,是人类对于深渊的反攻堡垒,更是一个发展中的家族的雏形!
这几头地狱犬,是保罗在一次荒野冒险中得到的,一份关于驯兽的资料上提到的。里面有有牛马猫狗四个类别。
牛类可以到时候用在庄园周围的土地开垦上,马类和血纹马的驯养方式非常接近,保罗一度怀疑这两者之间有什么关系。
猫类和狗类,都是要挑选上等品种的幼兽,从小使用深渊种的精华部位喂养,长大一点后甚至要在笼子里,投入重伤过的深渊种,让他们互相搏杀,活下来的狗,不仅凶猛,战斗力强,感知极为敏锐,而且会变的更聪明,更有灵性。
这些狗,就是用深渊种的血肉喂养出来,目的又是把深渊种送回老家,所以被命名为地狱犬。只是保罗不知道,地狱和深渊,其实不是一个地方。
保罗的文化水平先不谈,但他的战斗素养还是卓越级别的。他一看地狱犬的异动,就立刻让众人提高警惕。
随即,他指挥两只地狱犬头前探路,让队伍放慢速度,随时准备战斗。
慢慢走了不到五分钟,地狱犬跑回来,保罗仔细看了地狱犬的手舞足蹈,对一边的姜戈说:“数量很多,就在那个土坡后面。”
姜戈打了一个手势,大部分队员纷纷下马,拿出武器准备战斗。贝尔则带着几个骑术高明的武士,往后退了五十米。这是在给一会儿的冲锋预留距离。
很快,前面的土坡一阵骚动,一大帮绿皮怪冲了出来。
它们大多数身高不过一米五,少部分身高达到一米七。说是少部分,但在这黑压压估计上千的数量下,也有百多个。
麦克脑海中闪过了地精的介绍:
“地精,又叫哥布林,个人战斗力不值一提,善于使用人海战术。他们的繁殖能力极为强大,一个冬天就能从几只地精变成几千只地精。然后又分解成几个小部落,继续繁衍。”
“地精中会有一定几率,出现较为高大的进化体,被称为大地精,普通地精多用木棒,钉头锤作为武器,大地精则会披铁甲,用长刀。大地精中的佼佼者,能晋升为职业者——地精武士。”
简单来说,他们除了数量,不值一提。但他们的数量,实在太多,多到很多深渊种都是以地精为食。
不过老麦闻着顺风飘来的,堪比食人魔的,令人作呕的地精体味,很是佩服深渊种的食欲。
探险队一群人早已摆成一个圆形的防御阵形,坐骑全都听着主人的口号,乖乖坐在地上,在阵形外围成一圈。
地精的冲锋越来越近,跑得快的几只地精已经高高跃起,只是被几杆锋利的长矛,在空中就刺成串串儿。
老麦还是护在盲眼左右,看着这无边无际的地精,一波又一波冲击,甚至有些乏味。
很快,后方的贝尔,带着几个骑马的武士们动了。他们绕了一个大弯,然后如同一柄尖刀,一下深深刺入了地精的后方。
防御圈里的姜戈,招呼保罗,跳出防御圈,两人长剑挥舞,杀出了一条血路,方向竟是后方的贝尔那里。
“这是开无双了吧。”老麦看的目瞪口呆。
不多时,地精阵形突然大乱,前方的地精还有些在冲击防线,后方的却已经一哄而散。老麦顺手一个盾击,拍死了一个来送死的地精,又一剑杀了只不知道怎么冲进来的大地精,就看到阵线之前,突然变空了。
保罗提着长剑,大步的回来和众人汇合,身后是姜戈和贝尔等人。看着荒野菜鸟老麦,目瞪口呆的样子,哈哈大笑道:“对付地精,只要找准机会杀进去,干掉首领和几个领头的武士就行了,很简单的。”
别看这厮三十多岁的人了,还是中二的不行。想到自己刚刚在敌阵中,纵横捭阖大杀四方的英姿,保罗又得意的哈哈大笑起来。
说实话,中二归中二了点,老麦还是很羡慕保罗的。
平凡的少年,偶然遇到老爷爷传功,开始了冒险之旅,然后奇遇不断,实力飞快的提高。最终高处不胜寒,和娇妻美妾找个风景如画的地方隐居起来。
这不是主角什么是主角!他就差最后一步了喂!这本书到底怎么回事!
麦克十分悲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