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挂好了探阴爪之后,接下来的动作就有些悬了,胡一飞跟胡老幺需要借助悬挂在正北方铁索上的探阴爪转移自己的位置;这个过程就像荡秋千一样,如果一不小心抓不紧,就有可能跌落下陷坑摔个粉身碎骨的下场!

    所以,为了保险起见,胡一飞还是率先腾出了一只手,然后从背包里面拿出了尼龙绳,将自己和胡老幺牢牢的绑在了悬挂在北面铁索上的另一个探阴爪上面,这样的话,才能保证他们俩在“荡秋千”的过程中不被摔落下去。

    “一……二……三……松手!”

    万事俱备之后,胡一飞这才连数三声和胡老幺一起松开了手;重力作用之下,悬挂在北面的探阴爪钢丝绳瞬间被拉紧,然后带着胡一飞和胡老幺来回在陷坑上面荡来荡去。

    “嗤嗤嗤嗤……”

    棺椁上面的尸蹩王完全没有想到胡一飞和胡老幺居然能够凌空转移,血红的眼睛紧盯着在半空中荡来荡去的两个人,跃跃欲试的想要扑过去!只是,当它看到下面深不见底的陷坑时,却又犹豫了;这么深的坑洞,即使是尸蹩王跳下去,也得摔个七荤八素!

    也不知道荡了多久,悬挂在墓顶铁索上的探阴爪这才稳稳的停了下来,而此时的胡一飞和胡老幺已经身处于玄武石雕的正上方。

    “噗通……”

    “噗通……”

    因为早已经探明下面的玄武石雕背上是一个不小的水池,所以胡一飞和胡老幺这才一前一后的松开了探阴爪的绳子,然后自由落体一般的坠落了下去。

    后面的事情就很好理解了,他俩很侥幸的借着玄武石雕得以生还,只是那个椭圆形的水池里面并不是水,而是沉淀了不知道多长时间的鲜血!故而,他们在再次见到我们之后才会是一副鲜血淋淋的场面。

    其实,自始至终,我都没有想明白玄武石雕背上的那一池鲜血是做什么用的?不过,借助四大陷坑里面的尸体我倒是可以想象的到,救了胡一飞和胡老幺一命的,是满满一池子的“人血”。一想到这两个家伙洗了一个“人血浴”,我的胃里就一阵阵恶心。

    而至于后面的尸蹩王以及它的子民们是如何下到地下墓室之中的?想想它们身上那八只布满了密密麻麻绒毛的触脚也就得以释怀了!

    总而言之,不管大墓里面经历了什么?我们总算是有惊无险的出来了,而且还收获颇丰;不得不说,这一次我们很幸运!

    天已经大亮,心里面黑无常的那一番话带给我的阴霾似乎也像是黑夜的消逝一般,在阳光的照耀之下显得淡然了许多。

    “还有两年的时间,我一定有机会弄清楚黑无常所说的那句话的含义!”望着远远被我们甩在身后的将军山,我暗暗的在心里为自己打气。

    回去的路上,我们并没有像来的时候一般遇到什么“障眼法”之类的阵法;不过,我倒是想起了身死于大墓之中的络腮胡子邢雄,之前遇到的障眼法会不会就是他布下的呢?要知道,他也是鬼道门下,这样一个小小的阵法对他来说并不是什么难事儿。

    而林子,则在一路上给我解释了他之所以在我破开“血琉璃”的封印之后失声喊出“九十三”这个数字!

    原因无他,据史书上讲,武则天谋权篡位之后大杀四方;一生共谋杀了九十三人,其中她自己的亲人二十三人,唐宗室三十四人,朝廷大臣三十六人。

    我不知道这个九十三与被我破开封印释放出来的九十三具阴魂有着什么样的关联?或许只是巧合?又或许是李治的一种手段?总之,这个秘密此时此刻已经成为了一个永远无法解开的谜底。

    时间过得很快,我们走的也很快;大概到了晌午的时候,我们就已经来到了埋葬着旬四的山谷之中,再往前走就是吸血蝙蝠的聚集地了;针对如何才能毫发无伤的穿过吸血蝙蝠聚集的洞穴,成为了我们这个时候应该讨论的话题。

    经过一段时间的斟酌,胡一飞提出了一个比较妥善的办法,那就是到傍晚的时候再往前行进;众所周知,蝙蝠怕光,所以生活习性也就与一般的生物不一样;傍晚时分太阳刚刚落山才是它们出去觅食的时间,而我们大可以借着这个机会快速的穿越洞窟从而脱离此地。

    现在刚到正午,离太阳落山还早;我们所能做的只有快速的补充食物,等待夜晚的来临。

    压缩饼干早已经被我们吃的厌烦了,为了替我们改善伙食,胡一飞还是率先动身给我们找食物去了;林子也没闲着,到附近的丛林中拾掇了一些干枯的树枝升起了一堆篝火,看起来似乎还没忘记来时的路上吃过的烤兔子肉。

    只有我和胡老幺两个人是闲着的,这死胖子缓过了劲之后终于露出了自己猥琐的一面;抱着我们四个人的背包,敞着大肚子,坐在一棵大树边的石头上面乐呵呵的清点着我们从大墓之中搜刮来的战利品。

    而我,因为脚伤的缘故只能独自坐在一边休息;从李治的尸身上面拿来的“血琉璃”此时此刻还在我的身上,借着太阳光的照射,我才发现它已经出现了一道道的裂纹,似乎已经没有了一点儿的利用价值。

    不过,手中传来的一片清凉倒是告诉我,这玩意儿作为一个贴身饰物倒是不错!玉能养人并不是道听途说,而是真正存在的,何况这东西可是唐朝皇帝身上得来的,自然不会是什么普通的玉。只可惜,它封印过亡魂,戴在人身上倒是有些不吉利了。

    “唉……”

    我长叹了一口气,将手中的“血琉璃”收回了口袋中,然后眯着眼睛大大咧咧的躺在树下享受起了太阳浴……

    “来吧,同志们,准备开饭咯!”

    没过多久,胡一飞就喜笑颜开的提领着一只咕呱乱叫的野鸡来了;这种野鸡学名叫做雉鸡,在我们那儿也有;还记得小时候经常跑到沙地里面偷它的蛋吃,味道相当不错;至于它的肉,那更是口味浓郁,酱香四逸,肥而不腻,瘦而不柴,不得不说为人间一大美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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