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说呢……”阴差习惯性的歪过了头去,想了想,认真的说道:“你听说过人格分裂症吗?”
“人格分裂?”我不知道话题怎么就从魂魄不齐给跳转到精神疾病的范围里去了,虽然满头雾水,但还是说道:“我听说过,有一本书叫《二十四个比利》。就是说一个人能精神分裂成了二十四个人格,在身上交替出现。”
“你听说过就好,”阴差说道:“有的时候,那种情况不是因为什么精神疾病,而是因为一个身体里面,增添了其他魂魄的碎片。你说的那个,说不定,就是身上多了二十四个魂魄的碎片。”
我一下子就明白了:“啊,您的意思我知道,‘鬼上身’,‘撒癔症’?”
这种事情大家都知道,电影里,长辈讲的故事里面全出现过,意思就是魂魄占据了人身,本来的意志被压制下去, 被“鬼”所主宰。
阿九曾经上过我的身。那个侵占姥爷身体的,也上了姥爷的身,都是两个魂魄并存的形态,要是两个魂魄的意志是交替出现的,那医院一定会认定是精神分裂症。
“差不多吧。” 阴差说道:“而这个女人的情况,跟这种人格分裂症刚好相反,她是以一个完整的魂魄,分裂出去了一部分魂魄,所以现在看上去还是一个平平常常的样子,却一定在性格上有所缺失。其实是不完整的。”
“啊?”我这就愣住了:“不……完整?那她缺失的部分……难不成也能这样独立行动?”
“没错,”阴差点了点头,说道:“她的性格,跟之前魂魄完整的时候,肯定不一样。”
“也就是,一个菖蒲,被分割成了两个菖蒲!”我心里揪了一下:“这么说,除了她之外,还有另一个菖蒲?”
“好像是吧……”阴差摸了摸削尖的下巴,带了点不确定:“理论上来说,应该是这样的,但是事实是个什么情况,谁知道?”
菖蒲身上,为什么会发生了这种事?
对了,我想起来了,招魂……难道当时蜕皮给菖蒲招魂的时候手潮了。只招回来了一部分?
这不是跟给人分尸了一样么!
我先前就觉得,眼前的菖蒲,跟程恪记忆之中的菖蒲不太一样。
程恪记忆之中的菖蒲绝对是个高情商的女神,可是她这一回来,跟她相见之后,却觉得菖蒲一身负能量,做什么事情,都心机重,却不加掩饰。
跟那个记忆之中给程恪留豆沙包的小姑娘相差甚远,我一直还以为是因为身体腐烂,连带着她的脑子也不好使了,现在听着阴差大人这么一说。难道那个问题……是出在了魂魄不齐上?
每个人都有光明面和黑暗面,该不会,眼前这个夺回身体。获取了长生不老能力的是负能量的菖蒲,而正能量的那部分,刚好没被蜕皮给召回来?
“那……”我赶紧问道:“阴差大人,有没有可能,魂魄沉睡太久,自己就逐渐分散了?”
“那怎么可能?”阴差一边翻弄着干干净净的包装袋,一边说道:“必定是用了某种特殊的法子,才能将一个人的魂魄一分为二。”
法子?谁会在菖蒲身上用那个法子?又为什么非得这么做?
还没想出所以然来,阴差已经挑出来了几个零食袋子:“这几样,看着还挺好吃的,等我什么时候找你过来勾魂的时候,你给我预备好了但愿你别得那个什么阿尔茨海默症。”
“谢您吉言。”
阴差这才转了身要走,我赶紧说道:“大人,那魂魄分离的这种情况,还能重新给聚合起来么?”
“这个要看当初将魂魄一分为二的那个术是怎么个情况了,”阴差咂了咂舌,说道:“不过,我看有这个功夫去关心别人,还是先关心关心你自己吧!你身上的那个黑洞,打算怎么办?”
“我……”我犹豫了一下:“我再想想……”
长生的魂魄都已经被菖蒲的金天蛾给吃了,我怎么去找到她,跟她解开心结啊!
“你不是还有那个长生么!”阴差转头望着我,挺认真的说道:“你要是不介意变成了跟刚才那个女人一样的话,只要你使用了长生,那个洞也就可以没有了长生这种东西,可以切断了你自己跟这个世间所有定律的联系,所以才能突破万物,不老不死。”
怪不得阴差勾魂也勾不走我,原来只要使用了长生,就等于放弃自己在三界之中的主权,成了一个三不管的编外人员了……
“下不定决心,就再考虑考虑,”阴差无所谓的说道:“那就,等你的死的时候再见!”
“如果使用了长生,那就再也不见了吧……”
“全凭你的打算。”阴差挥了挥手,说道:“不过嘛,我还是挺期待你死的时候,给我准备的那几种零食的,我可以等,反正有的是时间。”
说着,阴差隐入了黑暗之中,不见了。
这同样的话,魏浅承也说过。
怪不得……使用了长生之后,魏浅承总是那么孤独。
将怀里的长生摸了出来,虽然附着在上面的那个精魄已经消失了,可是长生,还是长生。
我不打算用。
不论如何,也不打算用。
只是这个跟长生的心结,要怎么打开?这让人犯难。
还有菖蒲的事情,另一个她,又在什么地方,为什么要将魂魄给分开?
菖蒲……长生……
我忽然反应了过来,我跟菖蒲,倒是同样的八字,长相也相似,甚至我能取代了菖蒲,去做履行约定,唤醒程恪的钥匙。
早就知道不是偶然,可是,难道我是她失去的那个魂魄,代替她来做转世的任务么?
不不不……我缺点多多,哪里有那么纯粹的美好……
但是想也知道,也许我的身份由来,是跟菖蒲脱不开关系的!
饿……肚里的翻江倒海又一次剧烈的袭来,让我再也没法集中精神去想任何事情,也许那个肚子里面的黑洞,早晚也要跟梦里一样,将我自己给吞噬了吧……
这些个历史遗留性问题,我真的不想跟着搀和了,但是怎么想,怎么觉得泥足深陷,拔不出来。
而现在,程恪呢?他在睡?在做梦?梦见了什么?
我很想知道。
低下了头,蜷缩在了床上,没有程恪在身边的夜晚,不习惯。
我已经没法失去他了。
忽然一个被子轻柔的盖在了我的身上。
我豁然睁开眼睛,看见程恪正小心翼翼的想将被子给我塞好了,不让我肩膀的部分漏风。
“程恪……”
他还是老样子,身材单薄颀长,一双桃花大眼亮的发光,此时他薄唇一勾,露出了久违的笑意来:“还是弄醒你了?”
我麻利的站起来,用力的把他抱住了。
他身上好凉……
大颗大颗的眼泪从我眼睛里面滚落了出来,顺着脸就往下流,嗓子里也像是被什么东西给堵住了,想说的话很多,却怎么都说不出来。
因为站在床上,比他高出很多来,第一次能跟他一样,将下巴抵在了他的头上,狠狠的搂着他的头,让他的头能靠在我的怀里。
好安心……
“哭什么。”程恪也头一次不是低下头,而是抬起头来望着我,浓厚的睫毛一抬,桃花大眼映出了我来,伸过手擦我脸上的眼泪:“不好看。”
“对不起……对不起……”
“陆荞。” 程恪说道:“我没事,吓到你了?”
“是我吓到你了才对吧?”鼻子也像是堵了,说起话来嗡嗡的带着鼻音:“不过……你怎么还来?不怕我咬你?”
“我什么也不怕。”程恪微笑起来:“只要你在我身边就好。”
“我当然会在你身边,可是……不是现在。”胃口,还是像无底洞一样,什么都想吞噬!
程恪身上熟悉的檀香味道袭来,肠胃像是绞拧着,那个想吞他下去的欲望,重新跟龙卷风一样的袭来。
“你的病,很难受吧?”程恪像是看出来了,认真的说道:“听马大夫说,好像目前还是没法子解决,你饿不饿?如果咬我你能好一点的话,就再咬吧。”
他……是来“送饭”的?
“可你不是才刚刚好一点啊!”我咬了咬牙,只觉得嗓子堵的更难受了:“你差点被我咬死吧?”
“没关系,我不会魂飞魄散的,”程恪带了点惯常的宠溺摸摸我的脸:“为了你,也不会。”
说着,他松开我,抬起骨节分明的手,将白衬衫的领口一颗一颗的解开了,稀松平常的动作,他来做,也是说不出的优雅,那颀长的脖颈和性感的锁骨露出来,清越的声音说道:“你喜欢哪里,就咬哪里吧。”
他的神色,非常坦然……
“我又不是黑寡妇蜘蛛!”
是啊……胃口里面,像是点起了一把熊熊燃烧起来的火,我想吃……我饿!
程恪的那个味道,是忘不掉的甘美。
“菖蒲她……”我努力别过头不去看程恪的身体:“这一阵子好不容易将你照顾好了,你怎么又跑过来送死?”
“就算是她照顾我,又怎么样?”程恪英挺的眉头一挑,说道:“我的事情,我自己做主。”
“你……你别不识好歹。”我攥紧了手心,用指甲用力的掐自己,想用疼痛来分散自己那个饥饿的注意力:“既然是托她捡回来了一条命,不管以前有什么过节, 也得好好道谢吧?”
“跟她的恩怨情仇算不清楚,就不算了。”程恪看出来我在语无伦次的找话题,伸手将我看向别处的脸给正过来了:“看着我, 你说,要不要吃?”
“不吃。”
趁着现在还能控制的住,我跳下了床来,将程恪往门口推:“我一点也不饿,你走。”
程恪却回过身,用力的将我给抱住了,还是跟平常一样,他几乎要跟饺子皮一样,把我当成看饺子馅儿包在了怀里,我的头重重撞在了他单薄的胸膛上,檀香的气息太好闻,却让我想摒住呼吸不能闻,这是诱惑!
难以抵抗的诱惑……
“我很想你。”程恪低低的声音响在了我的耳畔:“虽然没有什么意识,但是我一直在想你。”
我也是……就算他就在我眼前,可还是在想他!
跟他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都觉得要好好的好好的珍惜。
幸福到了,让人开始害怕失去。
“陆荞,我想要照顾你,想让你感受不到一丝的难过,”程恪接着说道:“所以,如果你在受苦的话,不如让我来承担,发生在自己身上的苦难没关系,只要你是好好的。”
这话算是情话么?真挚的让人只是想要流泪。
“要是一直这样下去,怎么办……”我的指甲在手心里面越陷越深,胃口里面的炉膛也像是越烧越旺:“我还想要你呢……我舍不得吃了你……”土亩有圾。
“哪里就那么容易吃完了。”程恪低下头,一手撑起了我的下巴来,就吻了下去。
那个气息到了口中,真是说不出的甜美……
像是渴了很久,终于获得了甘泉一样,是形容也形容不出来的满足。
头脑像是被什么东西一冲,是个空白的,一切顾忌也想不起来,我饿啊……我想吃!
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就将程恪扑在了床上,低下头,用力的吸吮起来。
很香……很香……
他一点也不反抗,就这样随便我为所欲为。
但是他的身体,越来越凉……
“陆荞!”正在这个时候,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响了起来,是菖蒲带着怒意的声音:“程恪在这里对不对?你非要害死他么?”
那个美好的感觉像是被什么东西生生撕扯开了,我一下子清醒了过来,这才意识到,自己居然又……
程恪睁开了桃花大眼,微微拧起了眉头来:“你还饿的话,继续。”
“乓……”那扇门被狠狠的撞开了,一股子杀气透进来,菖蒲那双美丽极了的眼睛望着我和被我压在身下的程恪,咬牙切齿的说道:“值得?”
“人格分裂?”我不知道话题怎么就从魂魄不齐给跳转到精神疾病的范围里去了,虽然满头雾水,但还是说道:“我听说过,有一本书叫《二十四个比利》。就是说一个人能精神分裂成了二十四个人格,在身上交替出现。”
“你听说过就好,”阴差说道:“有的时候,那种情况不是因为什么精神疾病,而是因为一个身体里面,增添了其他魂魄的碎片。你说的那个,说不定,就是身上多了二十四个魂魄的碎片。”
我一下子就明白了:“啊,您的意思我知道,‘鬼上身’,‘撒癔症’?”
这种事情大家都知道,电影里,长辈讲的故事里面全出现过,意思就是魂魄占据了人身,本来的意志被压制下去, 被“鬼”所主宰。
阿九曾经上过我的身。那个侵占姥爷身体的,也上了姥爷的身,都是两个魂魄并存的形态,要是两个魂魄的意志是交替出现的,那医院一定会认定是精神分裂症。
“差不多吧。” 阴差说道:“而这个女人的情况,跟这种人格分裂症刚好相反,她是以一个完整的魂魄,分裂出去了一部分魂魄,所以现在看上去还是一个平平常常的样子,却一定在性格上有所缺失。其实是不完整的。”
“啊?”我这就愣住了:“不……完整?那她缺失的部分……难不成也能这样独立行动?”
“没错,”阴差点了点头,说道:“她的性格,跟之前魂魄完整的时候,肯定不一样。”
“也就是,一个菖蒲,被分割成了两个菖蒲!”我心里揪了一下:“这么说,除了她之外,还有另一个菖蒲?”
“好像是吧……”阴差摸了摸削尖的下巴,带了点不确定:“理论上来说,应该是这样的,但是事实是个什么情况,谁知道?”
菖蒲身上,为什么会发生了这种事?
对了,我想起来了,招魂……难道当时蜕皮给菖蒲招魂的时候手潮了。只招回来了一部分?
这不是跟给人分尸了一样么!
我先前就觉得,眼前的菖蒲,跟程恪记忆之中的菖蒲不太一样。
程恪记忆之中的菖蒲绝对是个高情商的女神,可是她这一回来,跟她相见之后,却觉得菖蒲一身负能量,做什么事情,都心机重,却不加掩饰。
跟那个记忆之中给程恪留豆沙包的小姑娘相差甚远,我一直还以为是因为身体腐烂,连带着她的脑子也不好使了,现在听着阴差大人这么一说。难道那个问题……是出在了魂魄不齐上?
每个人都有光明面和黑暗面,该不会,眼前这个夺回身体。获取了长生不老能力的是负能量的菖蒲,而正能量的那部分,刚好没被蜕皮给召回来?
“那……”我赶紧问道:“阴差大人,有没有可能,魂魄沉睡太久,自己就逐渐分散了?”
“那怎么可能?”阴差一边翻弄着干干净净的包装袋,一边说道:“必定是用了某种特殊的法子,才能将一个人的魂魄一分为二。”
法子?谁会在菖蒲身上用那个法子?又为什么非得这么做?
还没想出所以然来,阴差已经挑出来了几个零食袋子:“这几样,看着还挺好吃的,等我什么时候找你过来勾魂的时候,你给我预备好了但愿你别得那个什么阿尔茨海默症。”
“谢您吉言。”
阴差这才转了身要走,我赶紧说道:“大人,那魂魄分离的这种情况,还能重新给聚合起来么?”
“这个要看当初将魂魄一分为二的那个术是怎么个情况了,”阴差咂了咂舌,说道:“不过,我看有这个功夫去关心别人,还是先关心关心你自己吧!你身上的那个黑洞,打算怎么办?”
“我……”我犹豫了一下:“我再想想……”
长生的魂魄都已经被菖蒲的金天蛾给吃了,我怎么去找到她,跟她解开心结啊!
“你不是还有那个长生么!”阴差转头望着我,挺认真的说道:“你要是不介意变成了跟刚才那个女人一样的话,只要你使用了长生,那个洞也就可以没有了长生这种东西,可以切断了你自己跟这个世间所有定律的联系,所以才能突破万物,不老不死。”
怪不得阴差勾魂也勾不走我,原来只要使用了长生,就等于放弃自己在三界之中的主权,成了一个三不管的编外人员了……
“下不定决心,就再考虑考虑,”阴差无所谓的说道:“那就,等你的死的时候再见!”
“如果使用了长生,那就再也不见了吧……”
“全凭你的打算。”阴差挥了挥手,说道:“不过嘛,我还是挺期待你死的时候,给我准备的那几种零食的,我可以等,反正有的是时间。”
说着,阴差隐入了黑暗之中,不见了。
这同样的话,魏浅承也说过。
怪不得……使用了长生之后,魏浅承总是那么孤独。
将怀里的长生摸了出来,虽然附着在上面的那个精魄已经消失了,可是长生,还是长生。
我不打算用。
不论如何,也不打算用。
只是这个跟长生的心结,要怎么打开?这让人犯难。
还有菖蒲的事情,另一个她,又在什么地方,为什么要将魂魄给分开?
菖蒲……长生……
我忽然反应了过来,我跟菖蒲,倒是同样的八字,长相也相似,甚至我能取代了菖蒲,去做履行约定,唤醒程恪的钥匙。
早就知道不是偶然,可是,难道我是她失去的那个魂魄,代替她来做转世的任务么?
不不不……我缺点多多,哪里有那么纯粹的美好……
但是想也知道,也许我的身份由来,是跟菖蒲脱不开关系的!
饿……肚里的翻江倒海又一次剧烈的袭来,让我再也没法集中精神去想任何事情,也许那个肚子里面的黑洞,早晚也要跟梦里一样,将我自己给吞噬了吧……
这些个历史遗留性问题,我真的不想跟着搀和了,但是怎么想,怎么觉得泥足深陷,拔不出来。
而现在,程恪呢?他在睡?在做梦?梦见了什么?
我很想知道。
低下了头,蜷缩在了床上,没有程恪在身边的夜晚,不习惯。
我已经没法失去他了。
忽然一个被子轻柔的盖在了我的身上。
我豁然睁开眼睛,看见程恪正小心翼翼的想将被子给我塞好了,不让我肩膀的部分漏风。
“程恪……”
他还是老样子,身材单薄颀长,一双桃花大眼亮的发光,此时他薄唇一勾,露出了久违的笑意来:“还是弄醒你了?”
我麻利的站起来,用力的把他抱住了。
他身上好凉……
大颗大颗的眼泪从我眼睛里面滚落了出来,顺着脸就往下流,嗓子里也像是被什么东西给堵住了,想说的话很多,却怎么都说不出来。
因为站在床上,比他高出很多来,第一次能跟他一样,将下巴抵在了他的头上,狠狠的搂着他的头,让他的头能靠在我的怀里。
好安心……
“哭什么。”程恪也头一次不是低下头,而是抬起头来望着我,浓厚的睫毛一抬,桃花大眼映出了我来,伸过手擦我脸上的眼泪:“不好看。”
“对不起……对不起……”
“陆荞。” 程恪说道:“我没事,吓到你了?”
“是我吓到你了才对吧?”鼻子也像是堵了,说起话来嗡嗡的带着鼻音:“不过……你怎么还来?不怕我咬你?”
“我什么也不怕。”程恪微笑起来:“只要你在我身边就好。”
“我当然会在你身边,可是……不是现在。”胃口,还是像无底洞一样,什么都想吞噬!
程恪身上熟悉的檀香味道袭来,肠胃像是绞拧着,那个想吞他下去的欲望,重新跟龙卷风一样的袭来。
“你的病,很难受吧?”程恪像是看出来了,认真的说道:“听马大夫说,好像目前还是没法子解决,你饿不饿?如果咬我你能好一点的话,就再咬吧。”
他……是来“送饭”的?
“可你不是才刚刚好一点啊!”我咬了咬牙,只觉得嗓子堵的更难受了:“你差点被我咬死吧?”
“没关系,我不会魂飞魄散的,”程恪带了点惯常的宠溺摸摸我的脸:“为了你,也不会。”
说着,他松开我,抬起骨节分明的手,将白衬衫的领口一颗一颗的解开了,稀松平常的动作,他来做,也是说不出的优雅,那颀长的脖颈和性感的锁骨露出来,清越的声音说道:“你喜欢哪里,就咬哪里吧。”
他的神色,非常坦然……
“我又不是黑寡妇蜘蛛!”
是啊……胃口里面,像是点起了一把熊熊燃烧起来的火,我想吃……我饿!
程恪的那个味道,是忘不掉的甘美。
“菖蒲她……”我努力别过头不去看程恪的身体:“这一阵子好不容易将你照顾好了,你怎么又跑过来送死?”
“就算是她照顾我,又怎么样?”程恪英挺的眉头一挑,说道:“我的事情,我自己做主。”
“你……你别不识好歹。”我攥紧了手心,用指甲用力的掐自己,想用疼痛来分散自己那个饥饿的注意力:“既然是托她捡回来了一条命,不管以前有什么过节, 也得好好道谢吧?”
“跟她的恩怨情仇算不清楚,就不算了。”程恪看出来我在语无伦次的找话题,伸手将我看向别处的脸给正过来了:“看着我, 你说,要不要吃?”
“不吃。”
趁着现在还能控制的住,我跳下了床来,将程恪往门口推:“我一点也不饿,你走。”
程恪却回过身,用力的将我给抱住了,还是跟平常一样,他几乎要跟饺子皮一样,把我当成看饺子馅儿包在了怀里,我的头重重撞在了他单薄的胸膛上,檀香的气息太好闻,却让我想摒住呼吸不能闻,这是诱惑!
难以抵抗的诱惑……
“我很想你。”程恪低低的声音响在了我的耳畔:“虽然没有什么意识,但是我一直在想你。”
我也是……就算他就在我眼前,可还是在想他!
跟他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都觉得要好好的好好的珍惜。
幸福到了,让人开始害怕失去。
“陆荞,我想要照顾你,想让你感受不到一丝的难过,”程恪接着说道:“所以,如果你在受苦的话,不如让我来承担,发生在自己身上的苦难没关系,只要你是好好的。”
这话算是情话么?真挚的让人只是想要流泪。
“要是一直这样下去,怎么办……”我的指甲在手心里面越陷越深,胃口里面的炉膛也像是越烧越旺:“我还想要你呢……我舍不得吃了你……”土亩有圾。
“哪里就那么容易吃完了。”程恪低下头,一手撑起了我的下巴来,就吻了下去。
那个气息到了口中,真是说不出的甜美……
像是渴了很久,终于获得了甘泉一样,是形容也形容不出来的满足。
头脑像是被什么东西一冲,是个空白的,一切顾忌也想不起来,我饿啊……我想吃!
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就将程恪扑在了床上,低下头,用力的吸吮起来。
很香……很香……
他一点也不反抗,就这样随便我为所欲为。
但是他的身体,越来越凉……
“陆荞!”正在这个时候,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响了起来,是菖蒲带着怒意的声音:“程恪在这里对不对?你非要害死他么?”
那个美好的感觉像是被什么东西生生撕扯开了,我一下子清醒了过来,这才意识到,自己居然又……
程恪睁开了桃花大眼,微微拧起了眉头来:“你还饿的话,继续。”
“乓……”那扇门被狠狠的撞开了,一股子杀气透进来,菖蒲那双美丽极了的眼睛望着我和被我压在身下的程恪,咬牙切齿的说道:“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