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而言之,控方采用步步为营策略胜率较高,但是要耗费很大的时间和精力。控方采用直击大本营的策略,存在一定的变数,特别是目前还弄不清楚小雨、老管家、晓月之间的关系,很可能被辩方反击,并且一击致命。
就这个问题,镜头和司马落是吃亏的,他们两个人多次败在曹云手上,对曹云有心理阴影。他们拿不准哪个策略可以拿下案子。在开庭之前,两人就放弃了奇袭手段,决定先步步为营。先查清楚范妻绑架案的主谋和同案犯的情况。
不一定要得到真相,只要辩方承认同意是这个情况,那就可以结束过程的庭辩,进入到结果的庭辩中。
曹云知道结果庭辩输面极大,谢陆和晓月再厉害,也还是普通人,也只是从瑞士银行调动钱财。镜头这等人要弄清楚钱的来源是比较容易的,更何况谢陆给绑匪的钱是从家庭账户上划出去的。
谢陆在和绑匪谈判时候,绑匪播放了片段,谢陆就给钱了。根本就没有咨询律师,在谢陆看来,绑架是绑匪干的,和自己无关,自己就是买了一个视频而已。但证据讲究因果。比如有一个人每天都在射杀大象,他有罪,只有他有罪吗?如果不是有那么多人购买,他愿意犯罪吗?
在法律中,对类似的行为有不同的判定。比如杀大象,取象牙,杀大象的人有罪,象牙经过走私进入东唐,走私犯有罪。购买者在不知道象牙是非法获得的情况下购买了象牙,无罪。最多就是缴回象牙制品。
第二种情况,某人为了赚一千万,行会了一百万,法律判定两人都有罪。其中有一种分支很有意思。a的企业本应该获得税收减免,但一直没有执行,a行会b,b批准了减免。在这种情况下,a所获得利益为正当利益,其行会行为无罪。b有罪。
第三种情况,a抢劫了b的手机,a在正常渠道把手机卖给c,案发后,a肯定有罪,c如果不知情,则无罪,并且不用缴回手机,手机损失由a负责。什么是正常渠道,比如盆子换手机,只要公认的合法的交易渠道,都属于正常渠道。
谢陆的麻烦在他看过视频,他知道这是范妻被绑架的视频。从以上各种情况可以得知,购买者处于知情的情况下仍旧购买,都有罪。如果是象牙,皮草这些商品就算了,毕竟买家目标不固定,购买者即使有罪,也是轻微罪。谢陆属于特定买家,而且摆出一亿现金墙悬赏,并且承诺追加悬赏金。
这情况等同没有其他人会花钱购买象牙。谢陆说:我花五千万买象牙。也就是说谢陆的悬赏导致范妻被绑架,最终谢陆给了绑匪钱,形成了关系和证据链。
庭辩结果,辩方肯定非常吃亏,无论从法理还是道理角度来说,都很吃亏。曹云非常希望在过程中缠住对方,让对方露出破绽,解决对方,避免最终的决战。
令狐兰负责战略,她将本案分成三到四个重点部分,曹云要做的是,在每个部分上做到最好,只要抓到破绽,就能在这个部分上击毙对手。
刚开始令狐兰对自己制定的战略还有有些犹豫,担心司马落奇兵直取大本营,大本营很薄弱,很难守。开庭后,令狐兰放心了,司马落进入了步步为营的战略,符合了自己对战局的预期。现在在战略上,辩方是占据了优势。就看曹云这位大将能在哪个阶段弄死对方。否则兵临城下,大本营易攻难守,必败无疑。
一个小孩和另外一个小孩闹矛盾,说,放学厕所等你。另外一个小孩吓半死,他不知道,对方其实心中也非常心虚,就担心他真的等自己。
目前就是这情况,司马落和镜头对曹云忌惮,曹云未必不怕他们两个。曹云胜镜头,每次都胜的很险,加上司马落坐镇,填补镜头的不足。至于怎么填补曹云不知道,但是他是心虚的。
双方都没底,但是表面看双方杀气腾腾,都是必胜之态。这也更让对方发虚。
他到底有什么招?到底还藏了什么杀手锏?
……
第一场阵地战斗。司马认为是小雨联系管家帮忙,管家出谋划策,并且提供绑匪联系方式给小雨。小雨不仅是主谋,而且还是行动者。小雨联系绑匪,小雨将钱给绑匪,小雨拿走视频,小雨将视频卖给谢陆。
曹云认为小雨联系管家说明谢羽遇害,谢陆悬赏之事实。于是管家策划了整个行动,他利用了小雨对他的信任。小雨本着对管家信任,完全听从管家的安排。
这一战是谢陆的要求之一,小雨不能有罪。小雨如果在烈焰法庭被定罪,回到东唐后,司马落很可能会死咬小雨不放。
在正常法庭上,小雨可以不回答,甚至撒谎。在烈焰法庭没有沉默权。可以撒谎,但是如果撒谎被揭穿,那就是伪证,如果坚持伪证,有可能被处决。
这是烈焰法庭的优势。
镜头本人是想放过小雨的,小雨并非雇主要打击的目标。但是在战术上他不能放过小雨。
烈焰法庭的第二个优势,他们支持合法或者非法得到的证据。
司马落先拔出刺刀,发动攻击:“我们以范妻被绑架的时间,1号0点开始。1号凌晨,四名绑匪潜入南宫腾飞给范妻提供的临时住所,挟持了范妻。绑匪得手,将范妻转移到一个货车后厢中后,于凌晨两点左右,发送邮件给雇主,雇主在五分钟后回复,不要杀人,要口供视频。以上,是绑匪的口供,还有警方搜查得到的证据。雇主邮箱是一个新的临时邮箱,由于服务器在国外,为保护用户隐私,拒绝东方警方查验的要求,除非得到本国司法部门的批准。如果用户删除邮件信息,是真的会被删除,无法还原。东唐警方可能无法查到接收和发送邮件的ip地址。”
有些服务器你删除了资料,只是删除了你的界面资料。服务器会将你删除的资料压缩,放到硬盘仓库中,这个仓库的入口和你的软件挂钩,你所有的资料都会被源源不断的送到这里。
用部分搜索引擎的人会发现,打开网页,主页推荐经常是和自己曾经搜索过,点击过内容有关的信息。原因是服务商记录了你的行为,把你的行为和ip或者帐号联系在一起。美名其曰是方便你,实际上是为了给你广告软文,新媒体小编垃圾文,甚至还会弹窗。
大部分软件是利用你电脑或者手机的存储空间来收集你的信息,通过清除上网痕迹的方法可以清除自己的信息。
简单解释:删除自己通讯记录,还是可以在服务器商处查询到你的通讯记录。这家国外邮件服务器比较良心,他允许你删除包括服务器在内的所有通讯记录。
再说下去就是隐私和安全的选择,一个大问题。如果牺牲隐私能获得更好的治安环境,你会怎么选择?
司马落:“第一个疑点,这是一个有一定计算机操作知识的人才会做的事,老管家年纪比较大,没有与时俱进,他的手机内甚至没有额外的app,老管家是做不到的。第二个疑点,这个邮箱可以发送汉字,但是邮箱的界面全英文,老管家没有接受过外语的培训,其本人没有任何外语基础。第三个疑点,1号凌晨两点,老管家是在医院中度过的,他很难受,没有入睡。按照护士记录,一点五十五分,护士发现了情况,联系了值班医生,值班医生在检查老管家情况后,同意注射xx,两点十分注射了xx后,老管家疼痛缓解,进入了睡眠。护士观察了五分钟才离开病房。根据绑匪上的邮件接收时间为凌晨两点两分。这个时间老管家是不可能和绑匪进行邮件联系。”
司马落:“第四个疑点,谢家晚宴之后,一直到一号绑匪绑架范妻之间的五天时间,老管家只接到谢陆、晓月、小雨和三位老朋友的来电,一共九个电话。老管家未拨出任何电话。这也说明老管家绝对不是绑架案的策划者。排除了老管家之后,和绑匪有交集的人只有小雨,小雨送了钱,这点确凿无疑。谢谢。”
司马落杀上来了,曹云迎战。
曹云问:“司马,先问个问题,小雨没有资源和能力联系到四名绑匪,她是怎么联系上的?”
司马落回答:“根据绑匪交代,有人用电话联系了绑匪的头目,通过邮件谈论这笔生意。绑匪怎么绑架,怎么召集人手,雇主都不管。只有两个要求,不要弄死范妻,要范妻招供的视频。小雨确实很难有绑匪头目的联系方式。不过绑匪头目认识管家,第二次绑匪头目入狱,还是老管家帮他请的律师,律师帮他减轻了罪名。所以我们认为是老管家提供给小雨号码。小雨没有经验,不敢在电话中多说什么,在邮件文字上她可以思考措辞,这也是她通过邮件和绑匪保持联系的一个原因。”
曹云问:“打给绑匪的电话呢?”
司马落回答:“网络拨号,声音使用的是网络上可以下载到的电子读书软件,可以将文字变成声音,听起来比较死板。”
曹云再问:“老管家怎么会认识绑匪头目?”
司马落道:“老管家年轻时候混过,进去过,和他同牢房的就是绑匪头目,两人就此认识。老管家出来后,就改邪归正,在谢陆的公司上班,最后成为谢陆的管家。老管家他认识的人非常杂,有名流上层人氏,有鱼龙混杂的江湖人氏。加之其出身底层,他拥有一些资源完全合理。”
曹云点头:“谢谢司马解释。我这边还有最后一个问题,既然老管家是一位见多识广的人,他怎么可能会用自己手机去联系绑匪?他难道就没有一点反侦察经验?你说老管家凌晨一直不舒服,怎么就确定他是真的不舒服,不是为了寻找证人掩盖自己的罪行?老管家还特意用上英文界面的邮件,更说明老管家老谋深算。”
去你x的!司马落原本以为杀到了对方阵地,却发现对方无耻的挖了一条护城河。要打过去,先过护城河。后面还有得纠缠,司马落感觉心累。
曹云继续朝护城河放水:“司马,你好歹也是正经的检察官。我承认小雨给绑匪送了钱,并且从绑匪处拿到了视频。假设小雨有联系绑匪,策划绑架的能力,她怎么可能傻乎乎的拿了有记录的箱子装钱?她就不能用个塑料袋吗?”
司马落抽水:“辩方请注意,小雨根本没有策划的技术,她只是联系了绑匪头目,说明了要求。至于怎么绑架,怎么逼供,那是绑匪的事,和小雨无关。再假设辩方说的是事实,老管家老谋深算,怎么会没交代小雨不要拿有标记的箱子送钱呢?”
曹云鄙夷:“你妈打电话让你带根黄瓜回家,还会交代你不要用手拿,要用塑料袋,一定是哪种颜色的塑料袋,这特么不是有病?老管家让小雨送钱,他哪知道箱子有标记,正因为老管家没有交代,所以小雨才会犯错。”
真心心累!
司马落:“请小雨出庭作证。”
小雨出庭,司马落问:“小雨,说明下情况,就是绑架范妻的情况。”
小雨问:“从头说?”
司马落点头:“对。”
小雨想了一会,道:“在少爷……谢羽遇害之后,老管家出席了葬礼,和我说:家里有什么事一定要告诉他。晚宴那天下午,我告诉老管家,谢总要悬赏。他问悬赏什么。我将请客的情况,悬赏的内容告诉了他。他说他知道了。”
小雨:“几天后我给他打了电话,正常的问候。谢总交代,每三天给老管家一个电话问身体情况,电话里老管家没说什么。突然1号晚上十点左右,有个未知号码打到我手机,老管家让我拿五十万送到帅虾超市负一停车场g区,找一辆号码xxxx的汽车,把钱放到右边后轮汽车底盘内,十点四十分戴口罩去这辆车的右后车轮内侧拿u盘。”
司马落:“绑匪口供,晚上九点四十分和雇主联系,并且发送了视频的十几秒片段。雇主回邮件问绑匪位置区域,然后再回邮件十点二十分准时到达西塘区帅虾超市负一停车场g区,找一辆号码xxxx的汽车,钱在靠近右后轮的汽车底盘。把u盘放在贴右后车轮的内侧。钱财两清。雇主特别在邮件中说明,核对东唐时间,不允许时间超过五分钟的偏差。”
曹云问:“老管家口供呢?”
司马落无奈道:“老管家……他说,是我干的。问什么是他的,他说,什么都是我干的。问他怎么干了。他说,他快死了,懒得记那么多。”当时探员脸黑的实在不知道怎么办。抓吧,还得送医院来,甚至还得帮他送终,说不准还会被其儿女索赔。不抓吧,实在不把自己放在眼力,实在不把法律放在眼里……
就这个问题,镜头和司马落是吃亏的,他们两个人多次败在曹云手上,对曹云有心理阴影。他们拿不准哪个策略可以拿下案子。在开庭之前,两人就放弃了奇袭手段,决定先步步为营。先查清楚范妻绑架案的主谋和同案犯的情况。
不一定要得到真相,只要辩方承认同意是这个情况,那就可以结束过程的庭辩,进入到结果的庭辩中。
曹云知道结果庭辩输面极大,谢陆和晓月再厉害,也还是普通人,也只是从瑞士银行调动钱财。镜头这等人要弄清楚钱的来源是比较容易的,更何况谢陆给绑匪的钱是从家庭账户上划出去的。
谢陆在和绑匪谈判时候,绑匪播放了片段,谢陆就给钱了。根本就没有咨询律师,在谢陆看来,绑架是绑匪干的,和自己无关,自己就是买了一个视频而已。但证据讲究因果。比如有一个人每天都在射杀大象,他有罪,只有他有罪吗?如果不是有那么多人购买,他愿意犯罪吗?
在法律中,对类似的行为有不同的判定。比如杀大象,取象牙,杀大象的人有罪,象牙经过走私进入东唐,走私犯有罪。购买者在不知道象牙是非法获得的情况下购买了象牙,无罪。最多就是缴回象牙制品。
第二种情况,某人为了赚一千万,行会了一百万,法律判定两人都有罪。其中有一种分支很有意思。a的企业本应该获得税收减免,但一直没有执行,a行会b,b批准了减免。在这种情况下,a所获得利益为正当利益,其行会行为无罪。b有罪。
第三种情况,a抢劫了b的手机,a在正常渠道把手机卖给c,案发后,a肯定有罪,c如果不知情,则无罪,并且不用缴回手机,手机损失由a负责。什么是正常渠道,比如盆子换手机,只要公认的合法的交易渠道,都属于正常渠道。
谢陆的麻烦在他看过视频,他知道这是范妻被绑架的视频。从以上各种情况可以得知,购买者处于知情的情况下仍旧购买,都有罪。如果是象牙,皮草这些商品就算了,毕竟买家目标不固定,购买者即使有罪,也是轻微罪。谢陆属于特定买家,而且摆出一亿现金墙悬赏,并且承诺追加悬赏金。
这情况等同没有其他人会花钱购买象牙。谢陆说:我花五千万买象牙。也就是说谢陆的悬赏导致范妻被绑架,最终谢陆给了绑匪钱,形成了关系和证据链。
庭辩结果,辩方肯定非常吃亏,无论从法理还是道理角度来说,都很吃亏。曹云非常希望在过程中缠住对方,让对方露出破绽,解决对方,避免最终的决战。
令狐兰负责战略,她将本案分成三到四个重点部分,曹云要做的是,在每个部分上做到最好,只要抓到破绽,就能在这个部分上击毙对手。
刚开始令狐兰对自己制定的战略还有有些犹豫,担心司马落奇兵直取大本营,大本营很薄弱,很难守。开庭后,令狐兰放心了,司马落进入了步步为营的战略,符合了自己对战局的预期。现在在战略上,辩方是占据了优势。就看曹云这位大将能在哪个阶段弄死对方。否则兵临城下,大本营易攻难守,必败无疑。
一个小孩和另外一个小孩闹矛盾,说,放学厕所等你。另外一个小孩吓半死,他不知道,对方其实心中也非常心虚,就担心他真的等自己。
目前就是这情况,司马落和镜头对曹云忌惮,曹云未必不怕他们两个。曹云胜镜头,每次都胜的很险,加上司马落坐镇,填补镜头的不足。至于怎么填补曹云不知道,但是他是心虚的。
双方都没底,但是表面看双方杀气腾腾,都是必胜之态。这也更让对方发虚。
他到底有什么招?到底还藏了什么杀手锏?
……
第一场阵地战斗。司马认为是小雨联系管家帮忙,管家出谋划策,并且提供绑匪联系方式给小雨。小雨不仅是主谋,而且还是行动者。小雨联系绑匪,小雨将钱给绑匪,小雨拿走视频,小雨将视频卖给谢陆。
曹云认为小雨联系管家说明谢羽遇害,谢陆悬赏之事实。于是管家策划了整个行动,他利用了小雨对他的信任。小雨本着对管家信任,完全听从管家的安排。
这一战是谢陆的要求之一,小雨不能有罪。小雨如果在烈焰法庭被定罪,回到东唐后,司马落很可能会死咬小雨不放。
在正常法庭上,小雨可以不回答,甚至撒谎。在烈焰法庭没有沉默权。可以撒谎,但是如果撒谎被揭穿,那就是伪证,如果坚持伪证,有可能被处决。
这是烈焰法庭的优势。
镜头本人是想放过小雨的,小雨并非雇主要打击的目标。但是在战术上他不能放过小雨。
烈焰法庭的第二个优势,他们支持合法或者非法得到的证据。
司马落先拔出刺刀,发动攻击:“我们以范妻被绑架的时间,1号0点开始。1号凌晨,四名绑匪潜入南宫腾飞给范妻提供的临时住所,挟持了范妻。绑匪得手,将范妻转移到一个货车后厢中后,于凌晨两点左右,发送邮件给雇主,雇主在五分钟后回复,不要杀人,要口供视频。以上,是绑匪的口供,还有警方搜查得到的证据。雇主邮箱是一个新的临时邮箱,由于服务器在国外,为保护用户隐私,拒绝东方警方查验的要求,除非得到本国司法部门的批准。如果用户删除邮件信息,是真的会被删除,无法还原。东唐警方可能无法查到接收和发送邮件的ip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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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落:“第一个疑点,这是一个有一定计算机操作知识的人才会做的事,老管家年纪比较大,没有与时俱进,他的手机内甚至没有额外的app,老管家是做不到的。第二个疑点,这个邮箱可以发送汉字,但是邮箱的界面全英文,老管家没有接受过外语的培训,其本人没有任何外语基础。第三个疑点,1号凌晨两点,老管家是在医院中度过的,他很难受,没有入睡。按照护士记录,一点五十五分,护士发现了情况,联系了值班医生,值班医生在检查老管家情况后,同意注射xx,两点十分注射了xx后,老管家疼痛缓解,进入了睡眠。护士观察了五分钟才离开病房。根据绑匪上的邮件接收时间为凌晨两点两分。这个时间老管家是不可能和绑匪进行邮件联系。”
司马落:“第四个疑点,谢家晚宴之后,一直到一号绑匪绑架范妻之间的五天时间,老管家只接到谢陆、晓月、小雨和三位老朋友的来电,一共九个电话。老管家未拨出任何电话。这也说明老管家绝对不是绑架案的策划者。排除了老管家之后,和绑匪有交集的人只有小雨,小雨送了钱,这点确凿无疑。谢谢。”
司马落杀上来了,曹云迎战。
曹云问:“司马,先问个问题,小雨没有资源和能力联系到四名绑匪,她是怎么联系上的?”
司马落回答:“根据绑匪交代,有人用电话联系了绑匪的头目,通过邮件谈论这笔生意。绑匪怎么绑架,怎么召集人手,雇主都不管。只有两个要求,不要弄死范妻,要范妻招供的视频。小雨确实很难有绑匪头目的联系方式。不过绑匪头目认识管家,第二次绑匪头目入狱,还是老管家帮他请的律师,律师帮他减轻了罪名。所以我们认为是老管家提供给小雨号码。小雨没有经验,不敢在电话中多说什么,在邮件文字上她可以思考措辞,这也是她通过邮件和绑匪保持联系的一个原因。”
曹云问:“打给绑匪的电话呢?”
司马落回答:“网络拨号,声音使用的是网络上可以下载到的电子读书软件,可以将文字变成声音,听起来比较死板。”
曹云再问:“老管家怎么会认识绑匪头目?”
司马落道:“老管家年轻时候混过,进去过,和他同牢房的就是绑匪头目,两人就此认识。老管家出来后,就改邪归正,在谢陆的公司上班,最后成为谢陆的管家。老管家他认识的人非常杂,有名流上层人氏,有鱼龙混杂的江湖人氏。加之其出身底层,他拥有一些资源完全合理。”
曹云点头:“谢谢司马解释。我这边还有最后一个问题,既然老管家是一位见多识广的人,他怎么可能会用自己手机去联系绑匪?他难道就没有一点反侦察经验?你说老管家凌晨一直不舒服,怎么就确定他是真的不舒服,不是为了寻找证人掩盖自己的罪行?老管家还特意用上英文界面的邮件,更说明老管家老谋深算。”
去你x的!司马落原本以为杀到了对方阵地,却发现对方无耻的挖了一条护城河。要打过去,先过护城河。后面还有得纠缠,司马落感觉心累。
曹云继续朝护城河放水:“司马,你好歹也是正经的检察官。我承认小雨给绑匪送了钱,并且从绑匪处拿到了视频。假设小雨有联系绑匪,策划绑架的能力,她怎么可能傻乎乎的拿了有记录的箱子装钱?她就不能用个塑料袋吗?”
司马落抽水:“辩方请注意,小雨根本没有策划的技术,她只是联系了绑匪头目,说明了要求。至于怎么绑架,怎么逼供,那是绑匪的事,和小雨无关。再假设辩方说的是事实,老管家老谋深算,怎么会没交代小雨不要拿有标记的箱子送钱呢?”
曹云鄙夷:“你妈打电话让你带根黄瓜回家,还会交代你不要用手拿,要用塑料袋,一定是哪种颜色的塑料袋,这特么不是有病?老管家让小雨送钱,他哪知道箱子有标记,正因为老管家没有交代,所以小雨才会犯错。”
真心心累!
司马落:“请小雨出庭作证。”
小雨出庭,司马落问:“小雨,说明下情况,就是绑架范妻的情况。”
小雨问:“从头说?”
司马落点头:“对。”
小雨想了一会,道:“在少爷……谢羽遇害之后,老管家出席了葬礼,和我说:家里有什么事一定要告诉他。晚宴那天下午,我告诉老管家,谢总要悬赏。他问悬赏什么。我将请客的情况,悬赏的内容告诉了他。他说他知道了。”
小雨:“几天后我给他打了电话,正常的问候。谢总交代,每三天给老管家一个电话问身体情况,电话里老管家没说什么。突然1号晚上十点左右,有个未知号码打到我手机,老管家让我拿五十万送到帅虾超市负一停车场g区,找一辆号码xxxx的汽车,把钱放到右边后轮汽车底盘内,十点四十分戴口罩去这辆车的右后车轮内侧拿u盘。”
司马落:“绑匪口供,晚上九点四十分和雇主联系,并且发送了视频的十几秒片段。雇主回邮件问绑匪位置区域,然后再回邮件十点二十分准时到达西塘区帅虾超市负一停车场g区,找一辆号码xxxx的汽车,钱在靠近右后轮的汽车底盘。把u盘放在贴右后车轮的内侧。钱财两清。雇主特别在邮件中说明,核对东唐时间,不允许时间超过五分钟的偏差。”
曹云问:“老管家口供呢?”
司马落无奈道:“老管家……他说,是我干的。问什么是他的,他说,什么都是我干的。问他怎么干了。他说,他快死了,懒得记那么多。”当时探员脸黑的实在不知道怎么办。抓吧,还得送医院来,甚至还得帮他送终,说不准还会被其儿女索赔。不抓吧,实在不把自己放在眼力,实在不把法律放在眼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