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邪猛地一拽,将吴宇拉到身边,躲过了大石头的攻击,但好景不长,石头开始不断的从房顶上往下掉,两人七扭八拐,躺在了一棺材里,只听外面轰隆声连绵不断,还好做棺板的木头比较硬,不然两人早就被砸成渣了。
“你刚才为什么不跑,如果你跑了的话,我也不至于没有及时跟上赛四川?”黑暗里吴宇看不见莫邪的脸,只是估摸着对面躺着的人交谈。
“我有我自己要解决的事,所以。。。”莫邪的声音很少,和蚊子一样,:“刚才我看见玉俑了,我想能在石头掉下来之前,把它带走。”
“为了一个用玉包裹着的尸体你连命都不要了?你至于么?”我的鼻子因没有通气的原因完全忘记这口棺材里有尸体。
“他现在就在我们的身子底下。”莫邪一点都不害怕,他反而感到很高兴,就像是得到了什么宝物似的,玉俑吴宇从来没有见到过,印象里都是从网上看到的,玉片和玉片用金线串接起来,将尸体全都包裹住。
吴宇又拿出一火折子,对着嘴使劲的吹了吹,在封闭闷热的环境里,很快就燃起了火苗,即使只有一点光亮,就足以把棺材内部有什么东西照的显而易见。
莫邪的脸色看起来十分的难看,就像是得了急病的人,先前没有冷静下来,并没有察觉到身下怎么会越来越凉,他们的身体正和玉俑来了个亲密接触。
“我们现在必须出去,不然的话,很有可能活不过今晚。”莫邪拿出匕首开始往棺材的侧面一点一点的剌开,棺材的木质应该是红木,向来红木有着浸水不腐,长年放在潮湿的地方不发霉的特点,以此长处在市面上红木卖的比黄金还要贵。
“你这样费劲扒拉的,挖到明天早晨你也剌不开,红木比铁还要硬,没有电锯一类的东西,光靠一己之力是不可能的。”吴宇觉得,莫邪是在徒劳的挣扎,也甚是感到莫邪又有些神经过敏和遇到事情不想后果。
先前不逃跑,非得要与玉俑打个照面,现在玉俑就摆在眼前,又怕引祸烧身,也算是蛮奇葩的,而吴宇的行事方法和他完全不一样,既来之则安之,既然逃脱不了,何不从玉俑本身下功夫。
“我曾在爷爷的口中得知这金缕玉衣乃不是寻常之物,起先不太懂行的土夫子都把这金缕玉衣当作又沉又重又不值钱的玩意,而真正懂行的却把当作珍宝看待。”莫邪听了我的劝阻,脾气来的快,去的也快,说起了他所知道的关于玉俑的事。
“那你爷爷没有告诉你这金缕玉衣到底哪里值钱?”吴宇尽量把身体挪到棺材的边边角角的地方,毕竟尸体又不是什么香车美女,谁愿意和那玩意来个亲密接触。
“这金缕玉衣可不是光值钱那么简单,他最大的作用是能使被包裹着的尸体千年不腐,而咱们身下的这位乃是古代一名郡王,福郡王并不是一名皇子,所以清朝历代皇子中查不到的,福郡王的爷爷是爱新觉罗弘昼就是乾隆的五弟和恭亲王,福郡王的父亲是和恭亲王的次子,忠郡王,福郡王是以郡王世子的身份继承的郡王爵位。”莫邪一边说着,一边去抚摸金缕玉衣是否有被迫害的迹象。
“福郡王一生参加过八次战役,后被成吉思汗的军队所灭亡,他生前有个很厉害的军师,福郡王非常听他的,每每战役都必胜无疑,后军师死了,福郡王将军师的陵墓修的都比他的陵墓好,军师在临死前一个月便告诉福郡王,他的大势已去,不过不要忧伤,死后用金缕玉衣埋好和我一同葬在一起,便还有重生的机会。”
“什么?重生?这未免也太邪门了?”
“这个军师消失的来无影去无踪,只有修那陵墓的人和福郡王知道,此人非比寻常,他会用占卜术知道提前好几天会发生的事,也能断定这场战役能不能打赢,更会一些奇门遁甲术,呼风唤雨,无所不能,八场战役中,最后一场军师死了,成吉思汗毫无悬念的赢了,这未免也太过邪门。
相传那位军师什么来历,也有好几个版本,起先他们说军师是狐狸变的,都说狐狸修成道了以后,无所不能,福郡王平时很喜欢上山打猎,途中见一只洁白无瑕,十分可爱的狐狸被弩箭射伤了,便用随身携带的医药,给狐狸止了血,放归山林,后狐狸为了报答福郡王的救命之恩,化作一白胡子老道,为他指点军事上的迷津。”
莫邪讲到这里,不再往下讲了,吴宇听故事听的入迷,意犹未尽的问,:“然后呢?”
“然后福郡王立了功,屡战屡胜,皇帝很器重他,可不料白胡子老道也就是狐狸不可能一个劲的帮助凡人,违反老天爷定下来的自然规则,这样会大大的损耗老狐狸的修行,后来军师像福郡王坦白了事情的缘由,然后指明要葬在江西的某一处小山村的旁边,看到他尸体的人,都说那不是人,分明是一只狐狸,因为他们抬棺材的时候能感觉里面没有人,重量很清。”
“后福郡王也葬在了这里,至于那只老狐狸有没有重生,我也不知道,不过穿上金缕玉衣的尸体,很容易诈尸。”莫邪越说越邪乎,微弱的火光下,他那双邪魅的眼睛,看的吴宇心里直发毛。
“诈尸,你不要吓我!”吴宇紧贴着棺材的内部,他不敢轻举妄动,生怕底下的尸体张开嘴直接将他咬死,撕个粉碎。
“几十年前,有一套金缕玉衣往海外偷运出去,因为是海上,金缕玉衣又不能像衣服似的折叠起来,只能用封闭的纸箱运走,体积如人的体形那么大,只好放进船只的仓库里,运送的是一名洋人和一名中国人,他们好不容易买通了海关,将这中国宝物运到船上,生怕一个不留神,被弄坏或者被船上的人盯上偷走,就在仓库里轮流值班,一个人半个小时的班,先是洋人在船上去休息,喝水吃饭看书,中国人去仓库,半个小时后,两人互换。
本来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三个小时以后由于洋人的手被仓库那没有做任何措施的运往海外的锋利镜片所划伤,又没过半小时,这样流着血出去,被人看到,会引起怀疑,仓库里又没有纸,心想着包裹着玉俑的身上有着一层层厚厚的报纸,拿一张也不会怎么着,他想着就把那纸箱拆开,揭开一张报纸,顺势,血滴在了玉俑的头上,然后顺着报纸渗入里面,慢慢的他仿佛听到有人的呼吸声,可声音微弱急促,洋人以为是自己过于紧张,产生了幻觉,却不料那金缕玉衣里面突然破开了,一个没有皮肉,全身都是血的尸体跑了出来,然后一口咬在了洋人的脖子上,顿时就像是狼吃鸡那样,没挣扎几下,便被它把身上的血全部吸干了。”
“洋人死了,那个尸体便开始往外跑,见一个人咬死一个人,最后把船上所有的人都杀死了,唯有一个小姑娘躲在了桌子底下,幸运的活了下来,当船漂流到某一个有人的岛上的时候,小姑娘已经吓得语无伦次,别人问她什么,她只是紧紧的抱着双臂,哭泣着什么也不说,试了无数次,只好草草了结。人们从船上发现了将近一百具干尸,经专家检测这些尸体最少也已经死了三个月,身体的水分完全蒸发,肉体风干成干尸的过程最少也需要三个月的时间,这个结论所有的人都没有质疑,因为船的确在海上行驶了很久才被发现,而小姑娘也没有说出个所以然来,这结论成了不争的事实。”
“后来,小姑娘长大了,别人再问起她童年遇到了什么,她刚开始还是不说,最后实在是控制不住失去亲人的痛苦,说出了真相,她说她看见那个尸体浑身都是血,没有皮肉,整个表面都是上翻的肉芽,逢人便咬死吸血,后来那尸体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
莫邪讲完,吴宇也联想起哥哥吴钟曾经跟他说过的话,:“你这样一说,我也想起别人告诉我的关于玉佩的事,他说这凡是玉器,都属阴,如果佩戴不当,哪怕只是一小块常带在身上,也会有歪斜之气,轻者听到耳边会有人的说话声,重者产生幻觉,自己杀自己。”
莫邪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你说的也不全对,玉佩也有护身符的那种,从古至今,不少人会去山上求来一块开了光的玉报平安,挡灾挡难。我听赛四川讲,你的身上还有一块从你爷爷那辈流传下来的。”
吴宇窝缺着身子,哪会像莫邪那样扭转自如,他的身子跟个女人似的,柔软灵活,只是嗯了一声,道:“现在玉不在我手上,我没有带来。”
“其实你家有两块,你不知道?”莫邪说出话的时候,总是令听的人摸不着头脑,又禁不住继续询问探个究竟。
“你刚才为什么不跑,如果你跑了的话,我也不至于没有及时跟上赛四川?”黑暗里吴宇看不见莫邪的脸,只是估摸着对面躺着的人交谈。
“我有我自己要解决的事,所以。。。”莫邪的声音很少,和蚊子一样,:“刚才我看见玉俑了,我想能在石头掉下来之前,把它带走。”
“为了一个用玉包裹着的尸体你连命都不要了?你至于么?”我的鼻子因没有通气的原因完全忘记这口棺材里有尸体。
“他现在就在我们的身子底下。”莫邪一点都不害怕,他反而感到很高兴,就像是得到了什么宝物似的,玉俑吴宇从来没有见到过,印象里都是从网上看到的,玉片和玉片用金线串接起来,将尸体全都包裹住。
吴宇又拿出一火折子,对着嘴使劲的吹了吹,在封闭闷热的环境里,很快就燃起了火苗,即使只有一点光亮,就足以把棺材内部有什么东西照的显而易见。
莫邪的脸色看起来十分的难看,就像是得了急病的人,先前没有冷静下来,并没有察觉到身下怎么会越来越凉,他们的身体正和玉俑来了个亲密接触。
“我们现在必须出去,不然的话,很有可能活不过今晚。”莫邪拿出匕首开始往棺材的侧面一点一点的剌开,棺材的木质应该是红木,向来红木有着浸水不腐,长年放在潮湿的地方不发霉的特点,以此长处在市面上红木卖的比黄金还要贵。
“你这样费劲扒拉的,挖到明天早晨你也剌不开,红木比铁还要硬,没有电锯一类的东西,光靠一己之力是不可能的。”吴宇觉得,莫邪是在徒劳的挣扎,也甚是感到莫邪又有些神经过敏和遇到事情不想后果。
先前不逃跑,非得要与玉俑打个照面,现在玉俑就摆在眼前,又怕引祸烧身,也算是蛮奇葩的,而吴宇的行事方法和他完全不一样,既来之则安之,既然逃脱不了,何不从玉俑本身下功夫。
“我曾在爷爷的口中得知这金缕玉衣乃不是寻常之物,起先不太懂行的土夫子都把这金缕玉衣当作又沉又重又不值钱的玩意,而真正懂行的却把当作珍宝看待。”莫邪听了我的劝阻,脾气来的快,去的也快,说起了他所知道的关于玉俑的事。
“那你爷爷没有告诉你这金缕玉衣到底哪里值钱?”吴宇尽量把身体挪到棺材的边边角角的地方,毕竟尸体又不是什么香车美女,谁愿意和那玩意来个亲密接触。
“这金缕玉衣可不是光值钱那么简单,他最大的作用是能使被包裹着的尸体千年不腐,而咱们身下的这位乃是古代一名郡王,福郡王并不是一名皇子,所以清朝历代皇子中查不到的,福郡王的爷爷是爱新觉罗弘昼就是乾隆的五弟和恭亲王,福郡王的父亲是和恭亲王的次子,忠郡王,福郡王是以郡王世子的身份继承的郡王爵位。”莫邪一边说着,一边去抚摸金缕玉衣是否有被迫害的迹象。
“福郡王一生参加过八次战役,后被成吉思汗的军队所灭亡,他生前有个很厉害的军师,福郡王非常听他的,每每战役都必胜无疑,后军师死了,福郡王将军师的陵墓修的都比他的陵墓好,军师在临死前一个月便告诉福郡王,他的大势已去,不过不要忧伤,死后用金缕玉衣埋好和我一同葬在一起,便还有重生的机会。”
“什么?重生?这未免也太邪门了?”
“这个军师消失的来无影去无踪,只有修那陵墓的人和福郡王知道,此人非比寻常,他会用占卜术知道提前好几天会发生的事,也能断定这场战役能不能打赢,更会一些奇门遁甲术,呼风唤雨,无所不能,八场战役中,最后一场军师死了,成吉思汗毫无悬念的赢了,这未免也太过邪门。
相传那位军师什么来历,也有好几个版本,起先他们说军师是狐狸变的,都说狐狸修成道了以后,无所不能,福郡王平时很喜欢上山打猎,途中见一只洁白无瑕,十分可爱的狐狸被弩箭射伤了,便用随身携带的医药,给狐狸止了血,放归山林,后狐狸为了报答福郡王的救命之恩,化作一白胡子老道,为他指点军事上的迷津。”
莫邪讲到这里,不再往下讲了,吴宇听故事听的入迷,意犹未尽的问,:“然后呢?”
“然后福郡王立了功,屡战屡胜,皇帝很器重他,可不料白胡子老道也就是狐狸不可能一个劲的帮助凡人,违反老天爷定下来的自然规则,这样会大大的损耗老狐狸的修行,后来军师像福郡王坦白了事情的缘由,然后指明要葬在江西的某一处小山村的旁边,看到他尸体的人,都说那不是人,分明是一只狐狸,因为他们抬棺材的时候能感觉里面没有人,重量很清。”
“后福郡王也葬在了这里,至于那只老狐狸有没有重生,我也不知道,不过穿上金缕玉衣的尸体,很容易诈尸。”莫邪越说越邪乎,微弱的火光下,他那双邪魅的眼睛,看的吴宇心里直发毛。
“诈尸,你不要吓我!”吴宇紧贴着棺材的内部,他不敢轻举妄动,生怕底下的尸体张开嘴直接将他咬死,撕个粉碎。
“几十年前,有一套金缕玉衣往海外偷运出去,因为是海上,金缕玉衣又不能像衣服似的折叠起来,只能用封闭的纸箱运走,体积如人的体形那么大,只好放进船只的仓库里,运送的是一名洋人和一名中国人,他们好不容易买通了海关,将这中国宝物运到船上,生怕一个不留神,被弄坏或者被船上的人盯上偷走,就在仓库里轮流值班,一个人半个小时的班,先是洋人在船上去休息,喝水吃饭看书,中国人去仓库,半个小时后,两人互换。
本来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三个小时以后由于洋人的手被仓库那没有做任何措施的运往海外的锋利镜片所划伤,又没过半小时,这样流着血出去,被人看到,会引起怀疑,仓库里又没有纸,心想着包裹着玉俑的身上有着一层层厚厚的报纸,拿一张也不会怎么着,他想着就把那纸箱拆开,揭开一张报纸,顺势,血滴在了玉俑的头上,然后顺着报纸渗入里面,慢慢的他仿佛听到有人的呼吸声,可声音微弱急促,洋人以为是自己过于紧张,产生了幻觉,却不料那金缕玉衣里面突然破开了,一个没有皮肉,全身都是血的尸体跑了出来,然后一口咬在了洋人的脖子上,顿时就像是狼吃鸡那样,没挣扎几下,便被它把身上的血全部吸干了。”
“洋人死了,那个尸体便开始往外跑,见一个人咬死一个人,最后把船上所有的人都杀死了,唯有一个小姑娘躲在了桌子底下,幸运的活了下来,当船漂流到某一个有人的岛上的时候,小姑娘已经吓得语无伦次,别人问她什么,她只是紧紧的抱着双臂,哭泣着什么也不说,试了无数次,只好草草了结。人们从船上发现了将近一百具干尸,经专家检测这些尸体最少也已经死了三个月,身体的水分完全蒸发,肉体风干成干尸的过程最少也需要三个月的时间,这个结论所有的人都没有质疑,因为船的确在海上行驶了很久才被发现,而小姑娘也没有说出个所以然来,这结论成了不争的事实。”
“后来,小姑娘长大了,别人再问起她童年遇到了什么,她刚开始还是不说,最后实在是控制不住失去亲人的痛苦,说出了真相,她说她看见那个尸体浑身都是血,没有皮肉,整个表面都是上翻的肉芽,逢人便咬死吸血,后来那尸体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
莫邪讲完,吴宇也联想起哥哥吴钟曾经跟他说过的话,:“你这样一说,我也想起别人告诉我的关于玉佩的事,他说这凡是玉器,都属阴,如果佩戴不当,哪怕只是一小块常带在身上,也会有歪斜之气,轻者听到耳边会有人的说话声,重者产生幻觉,自己杀自己。”
莫邪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你说的也不全对,玉佩也有护身符的那种,从古至今,不少人会去山上求来一块开了光的玉报平安,挡灾挡难。我听赛四川讲,你的身上还有一块从你爷爷那辈流传下来的。”
吴宇窝缺着身子,哪会像莫邪那样扭转自如,他的身子跟个女人似的,柔软灵活,只是嗯了一声,道:“现在玉不在我手上,我没有带来。”
“其实你家有两块,你不知道?”莫邪说出话的时候,总是令听的人摸不着头脑,又禁不住继续询问探个究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