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九章要不送出去
恋爱中的少女总是心存幻想,特别是在自己即将死去的情况下,所谓的织梦,不过就是一个善意的骗局而已,但阿紫却是相信了······当白锦説起这件事的时候,不由得唏嘘不已,但她也只能这么做了,因为她真的救不了这个女孩。这是一件令人很是无奈与叹息的事情。
“你终于来了。”一个似轻叹的声音在空中飘渺。
“你早就预料到了我会来,不是吗?”白锦抬头,清冷的眸子淡然的看着那个几乎淡得看不清的绯色身影。
她就快要魂飞魄散了。
“在死的半月前,我曾用千机秘术窥探了未来之事,以前什么都看不见,不过这次我却看见了。只是关于我自己的部分还是看不见,我看见唐远死了,我看见唐遥赢了,我的魂魄飘荡在空中。不过我看见你来了,你用聚魂之术将我的魂魄留在这场梦里,所以这是天意。”
“的确是天意,你説得没错。”白-dǐng-diǎn-xiǎo-説-锦笑了笑,説道:“你需要一场什么样的梦?”
“一场美梦,我心中一直的梦。”她粲然一笑。
“説来听听。”
她望着唐遥笑笑,笑得温柔,尽管唐遥看不见。
“他将我带出来的那一天,我便将他当作此生唯一的依靠。后来,我渐渐的爱上了他。元宵节那日,我终于鼓起勇气告诉他,我的心意。可惜,他并不开心。”
她叹了叹,又道:“我一直都在做一个梦,梦中我披上了红嫁衣,与他拜了天地,成了夫妻。他会对我温情如水,我会做好一个贤妻良母,然后和他共度余生。闲看庭前花开花落,漫随天际云卷云舒。我们会有可爱的孩子,我教他认字,他教他学剑。我们的孩子很聪明,他会承欢膝下,他能文擅武,他会找到一个好的伴侣,生儿育女。老了,我们会葬在同一口棺材里,然后长眠于地下。”
她憧憬的看着唐遥,含情脉脉,柔情似水。
“多好,一个女子毕生所求不过如此,可惜,那一直都只不过是我的梦。,也仅仅只是我的梦。”
她低低的悲叹,周围的空气都仿佛感受到她的悲哀,让人窒息得有些喘不过气来。
“阁主。”她看着白锦,眼中充满了祈求。
“我知道唐门的秘笈对你来説不算什么,可是我还是想求你帮我圆了这个梦。我至死都没能得到的东西,我希望梦中我能够如愿,能做他的妻子。”
“好。”白锦diǎn了diǎn头,道:“如你所愿,我现在帮你聚魂。”
幻紫也笑了笑,笑得苍凉而幸福。那历尽千帆得到的也不过只是一场梦,可是,在这场梦中,她终归能如愿以偿,成为他的妻子。
指尖光华流泻,化作无数雪白光束将幻紫牢牢束缚住,一diǎn一diǎn帮她聚集消散的魂魄。
渐渐的,她的魂魄变得充实,身影也越来越明显,不再是虚无透明的了。
“阿紫……”一句深情的低唤仿佛穿越千年,穿越亘古,划过时空的距离到她面前。
她对他粲然一笑,胜过天边晚霞,她轻柔的声音传来:“唐遥,我回来了。”
如瀑的乌发在空中飞舞,精致如画的容颜绝世无双,那一身似血的绯衣灿过朝阳,当真是画中走出来的人。
叮叮当当……
清脆的铃铛声响起,她已经落入了他怀中,那黑色和红色的组合,竟然奇异的协调。
两人的长发交织在一起,如同同心结一般,牢牢的缠绕在一起,拴住彼此的生生世世。
“阿紫,不要再离开了。”
“唐遥,我们终于可以在一起了。”
看着他们抱在一起大声的笑,白锦嘴角一扬,指尖一diǎn便消失不见。
“主子。”看着白锦开门出来,孙幕恭敬的行了一个礼。
“把他的身体照顾好,然后去找人。”白锦道。
“能够救他们之人,这人唐遥之前就找过了,你应该明白怎么做。”
白锦随手一扬,门便关上。面前白影一闪,幽幽还未淡去,人已经不见踪影。
他眼神暗淡下来,嘴角扬起一个苦涩的笑容,恭敬道:“属下遵命。”
他快步跟上去,説道:“主子,你是要住下来,还是回沉香湖?”
白锦沉吟片刻,道:“歇息一日,今日我耗损精神力,如今身心疲惫,明日再説。”
嘭的一声,门轻轻关上了,隔绝了两人的视线。这时他才敢抬起头来,没了刚刚的自卑。
在她面前,他没有任何资格去直视她,他是卑微的存在,能为她所用已是幸运。
只是主人,孙幕恐怕不能再为你做事情了,孙幕已经预料到,自己的死期不远了。
他眼中流淌着痛楚,缓缓转过身,低着头离去。
这时原本关闭的门打开了,她静静地看着孙幕离开的方向,轻声道:“孙幕,我已经给过你机会了,可是你不珍惜啊。如今我留着你,只希望你能早diǎn回头,我是不会怪罪于你的,但是你总是不明白。”
她摇了摇头,轻轻的关上门。
是夜,沉静如水。
“孙老板别来无恙啊。”好听的声音响起,那人着黑色的长袍,头上带着黑色的斗篷,在微微烛光的房间里显得神秘异常。
烛火明明灭灭的,只要一阵微风便可以吹灭,身影被拉得长长的,看起来如同鬼魅一般。
“你是谁?”
孙幕警惕的看着那人,那人悠闲的靠在墙上,看起来气质非凡,高贵优雅。
“呵呵呵呵……”那人轻轻一笑,却像是带着惑人的毒一般,让人沉醉其中。
“孙老板真是健忘啊,令弟可还在我们那儿做客,你不应该忘了啊。”
他声音仿佛调戏一个良家女子般随意自然,温柔得仿佛情人之间的呢喃。
“你想做什么?上次我就帮了你们一次,你现在又来找我。”
孙幕冷冷的看着他,可那人丝毫不为所动,依旧笑如春风。
“我向孙老板保证,这是最后一次,等这件事完成了,令弟就自由了。”
“我可以相信你吗?”孙幕冷眼看着他,摆明了不相信。
“当然,你没有别的选择。”他摊了摊手,动作随意自然。
要不是一身黑衣斗笠,那人一定是华贵非凡。光那一双修长如玉的手,就能猜到那人一定有着不一般的容貌。
“呵呵呵呵……”孙幕有些苍凉的笑了笑,眼中泛着淡淡泪花。
“孙老板不必如此失意,凡事有失有得,这一次之后,我们将不会再干涉你们一家。”
“但愿你説话算数。”孙幕咬牙切齿的説道。
“当然,我们一向説话算数。只是有一件事情我要跟孙老板説清楚,任务只许成功不许失败,否则你明白的。”
孙幕diǎn了diǎn头,道:“我不会失败,但是你们得保证我弟弟的安全,否则,我也不介意来个鱼死网破。”
“呵呵呵呵……孙老板説的哪里话,既然孙老板替我们办事,我们自然不可能对令弟不利。如果……”
他话锋一转,笑得更灿烂了:“如果孙老板不幸就义,那么令弟这一生衣食也会无忧,所以孙老板尽可放心,你不会亏的。”
“那就好。”他长长的叹了一声,眼中的苦涩无人得知。
“那十二金棺的事情?”
“十二金棺乃是奇物,曾是赶尸一派的镇派之宝,但当年赶尸老祖被诸多势力追杀,临死前将十二金棺的秘密公布了出来。这可是能够同时培养出十二个强大尸王的存在,传言曾经孕育出地仙级别的尸王。”文哥一句话将我震惊得不轻。
要知道,就是人修道成地仙,那也是极为困难的,古往今来修道者那么多,成就地仙果位的又有多少呢?
有多少人,穷尽一生的努力,却是连准地仙的门槛都没有摸到,更别説是地仙了。
准地仙和地仙的差别虽然就一个字,但却相差得十万八千里。
或许根本没有准地仙的説法,人们就是觉得,成就地仙太难,但在地仙之下的最厉害的高手,如果不给个等级的话,那怎么让人们区分高手与高高手?
地仙之下无高手,这本是修道界的一个説法,但这么説未免也太伤人了。
因此,对于一具尸体也能修成地仙,这事情自然让我无比震惊。
尽管尸王拥有强横的实力,在打架与防御方面都是没得説的,但不可忽略的事实是,他们并没有自己的意识。
难道这就是传説中的尸仙?
我摇了摇头,觉得这实在难以让人相信。
不过,既然有这样的传言,説明这十二金棺的价值还远在我的想象之上。
这对我来説,既是一件好事儿,也是一件坏事儿。
坏处就在于,那样的话将会有更多的人觊觎,而且觊觎的人实力还不俗。
“看来这十二金棺不能要了,还是把它们交出去。”我苦笑道,
这还不能让人活了?······目前看来。就已经有人在这么干了,没有经过提审,直接就把我扔重刑犯牢房来了。要不是自己有两下子,换做一个普通人,恐怕已经被折磨死了,他们之前不就是这么説的么?
“那肯定不行。”文哥説道。
“为何?”我不解地问道。
“因为,除了你,就没有人能够控制十二金棺了,那他们拿去怎么用?融化了炼制金子?还是扔在博物馆供人们参观?”文哥道。
我顿时大惊,他是怎么知道这个秘密的?
恋爱中的少女总是心存幻想,特别是在自己即将死去的情况下,所谓的织梦,不过就是一个善意的骗局而已,但阿紫却是相信了······当白锦説起这件事的时候,不由得唏嘘不已,但她也只能这么做了,因为她真的救不了这个女孩。这是一件令人很是无奈与叹息的事情。
“你终于来了。”一个似轻叹的声音在空中飘渺。
“你早就预料到了我会来,不是吗?”白锦抬头,清冷的眸子淡然的看着那个几乎淡得看不清的绯色身影。
她就快要魂飞魄散了。
“在死的半月前,我曾用千机秘术窥探了未来之事,以前什么都看不见,不过这次我却看见了。只是关于我自己的部分还是看不见,我看见唐远死了,我看见唐遥赢了,我的魂魄飘荡在空中。不过我看见你来了,你用聚魂之术将我的魂魄留在这场梦里,所以这是天意。”
“的确是天意,你説得没错。”白-dǐng-diǎn-xiǎo-説-锦笑了笑,説道:“你需要一场什么样的梦?”
“一场美梦,我心中一直的梦。”她粲然一笑。
“説来听听。”
她望着唐遥笑笑,笑得温柔,尽管唐遥看不见。
“他将我带出来的那一天,我便将他当作此生唯一的依靠。后来,我渐渐的爱上了他。元宵节那日,我终于鼓起勇气告诉他,我的心意。可惜,他并不开心。”
她叹了叹,又道:“我一直都在做一个梦,梦中我披上了红嫁衣,与他拜了天地,成了夫妻。他会对我温情如水,我会做好一个贤妻良母,然后和他共度余生。闲看庭前花开花落,漫随天际云卷云舒。我们会有可爱的孩子,我教他认字,他教他学剑。我们的孩子很聪明,他会承欢膝下,他能文擅武,他会找到一个好的伴侣,生儿育女。老了,我们会葬在同一口棺材里,然后长眠于地下。”
她憧憬的看着唐遥,含情脉脉,柔情似水。
“多好,一个女子毕生所求不过如此,可惜,那一直都只不过是我的梦。,也仅仅只是我的梦。”
她低低的悲叹,周围的空气都仿佛感受到她的悲哀,让人窒息得有些喘不过气来。
“阁主。”她看着白锦,眼中充满了祈求。
“我知道唐门的秘笈对你来説不算什么,可是我还是想求你帮我圆了这个梦。我至死都没能得到的东西,我希望梦中我能够如愿,能做他的妻子。”
“好。”白锦diǎn了diǎn头,道:“如你所愿,我现在帮你聚魂。”
幻紫也笑了笑,笑得苍凉而幸福。那历尽千帆得到的也不过只是一场梦,可是,在这场梦中,她终归能如愿以偿,成为他的妻子。
指尖光华流泻,化作无数雪白光束将幻紫牢牢束缚住,一diǎn一diǎn帮她聚集消散的魂魄。
渐渐的,她的魂魄变得充实,身影也越来越明显,不再是虚无透明的了。
“阿紫……”一句深情的低唤仿佛穿越千年,穿越亘古,划过时空的距离到她面前。
她对他粲然一笑,胜过天边晚霞,她轻柔的声音传来:“唐遥,我回来了。”
如瀑的乌发在空中飞舞,精致如画的容颜绝世无双,那一身似血的绯衣灿过朝阳,当真是画中走出来的人。
叮叮当当……
清脆的铃铛声响起,她已经落入了他怀中,那黑色和红色的组合,竟然奇异的协调。
两人的长发交织在一起,如同同心结一般,牢牢的缠绕在一起,拴住彼此的生生世世。
“阿紫,不要再离开了。”
“唐遥,我们终于可以在一起了。”
看着他们抱在一起大声的笑,白锦嘴角一扬,指尖一diǎn便消失不见。
“主子。”看着白锦开门出来,孙幕恭敬的行了一个礼。
“把他的身体照顾好,然后去找人。”白锦道。
“能够救他们之人,这人唐遥之前就找过了,你应该明白怎么做。”
白锦随手一扬,门便关上。面前白影一闪,幽幽还未淡去,人已经不见踪影。
他眼神暗淡下来,嘴角扬起一个苦涩的笑容,恭敬道:“属下遵命。”
他快步跟上去,説道:“主子,你是要住下来,还是回沉香湖?”
白锦沉吟片刻,道:“歇息一日,今日我耗损精神力,如今身心疲惫,明日再説。”
嘭的一声,门轻轻关上了,隔绝了两人的视线。这时他才敢抬起头来,没了刚刚的自卑。
在她面前,他没有任何资格去直视她,他是卑微的存在,能为她所用已是幸运。
只是主人,孙幕恐怕不能再为你做事情了,孙幕已经预料到,自己的死期不远了。
他眼中流淌着痛楚,缓缓转过身,低着头离去。
这时原本关闭的门打开了,她静静地看着孙幕离开的方向,轻声道:“孙幕,我已经给过你机会了,可是你不珍惜啊。如今我留着你,只希望你能早diǎn回头,我是不会怪罪于你的,但是你总是不明白。”
她摇了摇头,轻轻的关上门。
是夜,沉静如水。
“孙老板别来无恙啊。”好听的声音响起,那人着黑色的长袍,头上带着黑色的斗篷,在微微烛光的房间里显得神秘异常。
烛火明明灭灭的,只要一阵微风便可以吹灭,身影被拉得长长的,看起来如同鬼魅一般。
“你是谁?”
孙幕警惕的看着那人,那人悠闲的靠在墙上,看起来气质非凡,高贵优雅。
“呵呵呵呵……”那人轻轻一笑,却像是带着惑人的毒一般,让人沉醉其中。
“孙老板真是健忘啊,令弟可还在我们那儿做客,你不应该忘了啊。”
他声音仿佛调戏一个良家女子般随意自然,温柔得仿佛情人之间的呢喃。
“你想做什么?上次我就帮了你们一次,你现在又来找我。”
孙幕冷冷的看着他,可那人丝毫不为所动,依旧笑如春风。
“我向孙老板保证,这是最后一次,等这件事完成了,令弟就自由了。”
“我可以相信你吗?”孙幕冷眼看着他,摆明了不相信。
“当然,你没有别的选择。”他摊了摊手,动作随意自然。
要不是一身黑衣斗笠,那人一定是华贵非凡。光那一双修长如玉的手,就能猜到那人一定有着不一般的容貌。
“呵呵呵呵……”孙幕有些苍凉的笑了笑,眼中泛着淡淡泪花。
“孙老板不必如此失意,凡事有失有得,这一次之后,我们将不会再干涉你们一家。”
“但愿你説话算数。”孙幕咬牙切齿的説道。
“当然,我们一向説话算数。只是有一件事情我要跟孙老板説清楚,任务只许成功不许失败,否则你明白的。”
孙幕diǎn了diǎn头,道:“我不会失败,但是你们得保证我弟弟的安全,否则,我也不介意来个鱼死网破。”
“呵呵呵呵……孙老板説的哪里话,既然孙老板替我们办事,我们自然不可能对令弟不利。如果……”
他话锋一转,笑得更灿烂了:“如果孙老板不幸就义,那么令弟这一生衣食也会无忧,所以孙老板尽可放心,你不会亏的。”
“那就好。”他长长的叹了一声,眼中的苦涩无人得知。
“那十二金棺的事情?”
“十二金棺乃是奇物,曾是赶尸一派的镇派之宝,但当年赶尸老祖被诸多势力追杀,临死前将十二金棺的秘密公布了出来。这可是能够同时培养出十二个强大尸王的存在,传言曾经孕育出地仙级别的尸王。”文哥一句话将我震惊得不轻。
要知道,就是人修道成地仙,那也是极为困难的,古往今来修道者那么多,成就地仙果位的又有多少呢?
有多少人,穷尽一生的努力,却是连准地仙的门槛都没有摸到,更别説是地仙了。
准地仙和地仙的差别虽然就一个字,但却相差得十万八千里。
或许根本没有准地仙的説法,人们就是觉得,成就地仙太难,但在地仙之下的最厉害的高手,如果不给个等级的话,那怎么让人们区分高手与高高手?
地仙之下无高手,这本是修道界的一个説法,但这么説未免也太伤人了。
因此,对于一具尸体也能修成地仙,这事情自然让我无比震惊。
尽管尸王拥有强横的实力,在打架与防御方面都是没得説的,但不可忽略的事实是,他们并没有自己的意识。
难道这就是传説中的尸仙?
我摇了摇头,觉得这实在难以让人相信。
不过,既然有这样的传言,説明这十二金棺的价值还远在我的想象之上。
这对我来説,既是一件好事儿,也是一件坏事儿。
坏处就在于,那样的话将会有更多的人觊觎,而且觊觎的人实力还不俗。
“看来这十二金棺不能要了,还是把它们交出去。”我苦笑道,
这还不能让人活了?······目前看来。就已经有人在这么干了,没有经过提审,直接就把我扔重刑犯牢房来了。要不是自己有两下子,换做一个普通人,恐怕已经被折磨死了,他们之前不就是这么説的么?
“那肯定不行。”文哥説道。
“为何?”我不解地问道。
“因为,除了你,就没有人能够控制十二金棺了,那他们拿去怎么用?融化了炼制金子?还是扔在博物馆供人们参观?”文哥道。
我顿时大惊,他是怎么知道这个秘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