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五行中的金字头,我却没有什么再需要准备的,或者说早已准备妥当,长年坚持不懈的训练,敏捷矫健的身手,随身的锋利刀剑,还有带来的引子,就是我这金字头的所有依仗。
看他们开始各干各的,也无暇说话,我就举起那副眼镜又向后晃了晃,女人刚刚从震惊中回过神来,一把抢过我手里变了形的眼镜,又想接着之前的话骂我两句,一张口却似乎忘记了原本准备骂些什么,也就住了嘴,转身轻柔地给小王比划着戴上眼镜。
小王终于能看清东西,情绪也稳定了下来,那眼镜一只镜片龟裂,却没有从镜框中掉落,另一只镜片完好无损,两条眼镜腿有些弯曲,他试戴之后即摘下,用手小心的掰正,又取出一块蚕丝眼镜布,细心的擦拭镜片。女人之前急怒之下打了他,他却表现的毫不在意,女人反而更加于心不忍,便主动向他坐近了些,又对我怒目而视。
越野车在山野间时快时慢的行进,期间杜老头多次要求停车,并走下车去勘察,他经验老道,几乎通过地表的观察,就能判断出地下是否埋藏了动物的尸骸,我每次都跟他一同下车,这是金字头的责任,必须不离左右的保障其它人安全,应付突然出现的危机局面,因为在荒山野岭中,随时可能遭到潜伏野兽的袭击。
至于杜老头特别留意的地方,烧火棍和水猴子会用短铁锹开挖,几乎都能挖出腐烂不堪的尸骸,可惜都不属于人类。杜老头详细解释,野狼有掩埋吃剩猎物的习惯,但是埋藏久了难免忘记或腐烂变质,所以才有这么多误判。我只负责警戒,不需要干那些体力活,水猴子和烧火棍是刨坑的主力,却也不曾有什么怨言,毕竟人和动物死后就没什么不同,杜老头也只是根据地表泥土和植物做判断,却看不到地下埋得是不是人。
一天的时间转瞬即过,我们已经围着牧民扎营的山谷饶了两圈有余,随着绕行半径的扩大,足足搜索了面积近百平方公里的土地,却仍旧没有发现扎克鲁或是尸体的踪迹。
所有人中,就属女人和小王最是轻松,水猴子刻意把车开的平稳,人坐在里面也舒服,这一整天的时间,她俩只用来聊天看风景,还吃着牧民给我们准备的肉干酸奶,彷如度假远足般的惬意。更令我气愤的是,两人的感情好像还增进了几分,他们的那些小动作根本逃不过我的法眼,一有机会我就对他们冷嘲热讽,女人却始终站在小王那一边,对我不理不睬。
我突然有了些许后悔的感觉,这对奸夫淫妇,可以随时在我面前做出亲昵的举动,而我想不知道都不行,因为是我用一纸协议把这俩人绑在了身边。这叫什么事啊,我在心里暗骂,如果她俩的行为更进一步,我岂不是要被气得发疯,根本无法确定自己还能忍多久。
天黑下来之前,我们返回了牧民的营地,雨已经停了,却见沙吾黑德和安帖伯克站在营地之外,似乎是等着我们归来。我们一下车,沙吾黑德就忙着道歉,说了许多谦恭的话,杜老头的火气早已过去,雇主多金自然也是他不再计较的原因。简单汇报了一天的进展之后,杜老头让他们不必天天都在营地外等我们回来,因为随着搜索半径的扩大,我们有可能会在野外露营一两天,等食物和水耗尽之后再回这营地补给。
这一晚吃喝歇宿自不在话下,次日清晨,我们又踏上了寻踪觅迹的旅程。接下来的几天依旧没有太多的进展,唯一的收获,是被我们发现的新鲜足迹,那是狼群的足迹,再确切的说,是那头被称作科克谢列克的巨狼的足迹。
狼的足迹非常容易辨认,从外形看去,就像是半朵印在地上的梅花。犬科动物脚底都有厚厚的肉垫,踩在地上毫无声响,那肉垫印出的就是梅花的花芯,至于花瓣,则是脚掌前端的趾爪。半朵梅花似得足印,看似精巧而美丽,实则却透出极度危险的气息,恐怕在食草动物们的眼中,那遍地被踩出的梅花,更像是它们的催命符,换个文艺些的说法,就是死之花。
我们发现狼群足迹之处,是在牧民扎营山谷的西北方向,十几公里外一座小山的半山腰,山坡虽不陡峭却有些裸露的岩石,汽车勉强能行驶其中。山上不仅牧草稀疏,还长了许多带刺的灌木,无人愿意来此放牧,便使这里成为了野生动物的乐园。
那些野狼的足迹就印在几块岩石间的泥土之上,前后延伸了十几米的距离,不仅数量极多,而且大小不一、疏密相间,因为前几日下了雨,山坡上的泥土疏松稀软,所以留下的足印格外清晰。
杜老头叼着烟袋,蹲在那些足迹之前,抽了整整一袋烟,小丁香也随着杜老头进行勘察,我抽出唐刀并紧紧握在手中,全神贯注的警戒着周围,防备着随时可能出现的野兽。
两人默不作声的查看了许久,还是小丁香最先沉不住气,她的嗓音清脆娇嫩,话声极为悦耳动听:“以足迹的大小判断,这群狼总共有十四只,其中十只是大狼,四只半大的狼,从南边山脚下的河滩走来,上山后向北而去。它们奔行速度不快,应该在巡视地盘,而不是追踪猎物。足迹底部的泥土还没有变硬,说明它们离开的时间很短,可能仅一小时左右,现在的位置,嗯,距这不到十公里。”
杜老头看了眼小丁香,露出爱怜的神色,又显得有些犹豫不决,额头上的皱纹几乎攒在了一处,拧成了个疙瘩,片刻后却叹了口气,沙哑着嗓子,用赞赏的语气说道:“以形计量,以长计速,以走向计所为,以干湿计时辰,你这查验足迹的本领,也能算是小成,但还没有融会贯通。不过以你现在这年纪,能有如此成就也算不易,只是欠缺经验。”
他那进退两难的表情被我看了个一清二楚,不禁在心里暗笑,原来这老头也有自己的心病,一方面不想让自己孙女再走上这条老路,成为我们猎五行的一员;另一方面却心有不甘,估计是怕自己这一身土木双修的本领失传,死后受到祖师爷的怪罪。
至于小丁香,我觉得她还是挺愿意学习杜老头的那身本事,将来是否会成为杜老头的接班人,那就不得而知了。这小丫头被敬爱的爷爷夸赞了一番,明显心中受用,看得更认真了几分,还绕着那些足迹轻巧的走了两圈,最后停在了一枚最大的足印旁,轻声问道:“爷爷,这就是牧民们提到过的,科克谢列克的脚印吧?单从它看来,这只狼大的有些离谱,怕是比豹子都还要大些。”
“你看的不错,不过,那脚印不光是大得离谱,还有一处更不同寻常,我再考考你,若想继承我老头子的衣钵,还要看得更仔细些。”杜老头用考校弟子的语气回道。
被杜老头出题考校,小丁香也打起了十二分的精神,还用白嫩的手掌去丈量那足迹的大小,这一比对我才发现,那最大的足迹几乎和小丁香的手掌一般大,深深的陷进泥土之中,把稍浅一些的牧草根部都带得翻了出来。看了盏茶时间,小丫头露出疑惑的神色道:“更不同寻常之处,嗯,还真看不出……”
又任由她查看了一会,杜老头却也不想再等,就把她叫回身边,然后伸出枯树根似得手指,轻轻触摸那最大的足迹,同时说道:“我来问你,按着祖师爷传下的足迹之学,以深浅计何物?”
“以深浅计斤两……”小丁香答得很快,明显已经烂熟于胸。
“说得好,我老头子就是活的年头久些,见过的事情多些,早年间的世道兵荒马乱,内地的野狼也曾为患一时,山野乡民早已对它们了如指掌。曾经流传着一个说法,叫做‘铜头铁背豆腐腰’,大意是说,野狼的头颈和前胸最为硬实,腰杆和臀尾却软弱不堪,一副身子骨多半都压在两条前腿之上……”
杜老头话还没说完,小丁香却已受到了启发,她本就机灵无比,虽然遇到了难题,却一点就透,立即抢着说道:“爷爷,我知道了!你看这个脚印,是它的前掌,再看这个,是它的后掌。这不同寻常之处,就在于前掌印和后掌印的深浅,它们本应差别极大,可这几处却无甚差别!”
我听了小丁香的话,斜眼看去,虽分辨不出前后脚掌,但那最大的几个足印果然都似一般,而其它小些的足印却深浅不一,很是显而易见。
杜老头颇有些赞许的点了点头,然后接着考校道:“虽然已经看出了最大的问题,却还可以更进一步,我再来问你,这头名叫科克谢列克的大狼,能不能看出它的斤两?”
看他们开始各干各的,也无暇说话,我就举起那副眼镜又向后晃了晃,女人刚刚从震惊中回过神来,一把抢过我手里变了形的眼镜,又想接着之前的话骂我两句,一张口却似乎忘记了原本准备骂些什么,也就住了嘴,转身轻柔地给小王比划着戴上眼镜。
小王终于能看清东西,情绪也稳定了下来,那眼镜一只镜片龟裂,却没有从镜框中掉落,另一只镜片完好无损,两条眼镜腿有些弯曲,他试戴之后即摘下,用手小心的掰正,又取出一块蚕丝眼镜布,细心的擦拭镜片。女人之前急怒之下打了他,他却表现的毫不在意,女人反而更加于心不忍,便主动向他坐近了些,又对我怒目而视。
越野车在山野间时快时慢的行进,期间杜老头多次要求停车,并走下车去勘察,他经验老道,几乎通过地表的观察,就能判断出地下是否埋藏了动物的尸骸,我每次都跟他一同下车,这是金字头的责任,必须不离左右的保障其它人安全,应付突然出现的危机局面,因为在荒山野岭中,随时可能遭到潜伏野兽的袭击。
至于杜老头特别留意的地方,烧火棍和水猴子会用短铁锹开挖,几乎都能挖出腐烂不堪的尸骸,可惜都不属于人类。杜老头详细解释,野狼有掩埋吃剩猎物的习惯,但是埋藏久了难免忘记或腐烂变质,所以才有这么多误判。我只负责警戒,不需要干那些体力活,水猴子和烧火棍是刨坑的主力,却也不曾有什么怨言,毕竟人和动物死后就没什么不同,杜老头也只是根据地表泥土和植物做判断,却看不到地下埋得是不是人。
一天的时间转瞬即过,我们已经围着牧民扎营的山谷饶了两圈有余,随着绕行半径的扩大,足足搜索了面积近百平方公里的土地,却仍旧没有发现扎克鲁或是尸体的踪迹。
所有人中,就属女人和小王最是轻松,水猴子刻意把车开的平稳,人坐在里面也舒服,这一整天的时间,她俩只用来聊天看风景,还吃着牧民给我们准备的肉干酸奶,彷如度假远足般的惬意。更令我气愤的是,两人的感情好像还增进了几分,他们的那些小动作根本逃不过我的法眼,一有机会我就对他们冷嘲热讽,女人却始终站在小王那一边,对我不理不睬。
我突然有了些许后悔的感觉,这对奸夫淫妇,可以随时在我面前做出亲昵的举动,而我想不知道都不行,因为是我用一纸协议把这俩人绑在了身边。这叫什么事啊,我在心里暗骂,如果她俩的行为更进一步,我岂不是要被气得发疯,根本无法确定自己还能忍多久。
天黑下来之前,我们返回了牧民的营地,雨已经停了,却见沙吾黑德和安帖伯克站在营地之外,似乎是等着我们归来。我们一下车,沙吾黑德就忙着道歉,说了许多谦恭的话,杜老头的火气早已过去,雇主多金自然也是他不再计较的原因。简单汇报了一天的进展之后,杜老头让他们不必天天都在营地外等我们回来,因为随着搜索半径的扩大,我们有可能会在野外露营一两天,等食物和水耗尽之后再回这营地补给。
这一晚吃喝歇宿自不在话下,次日清晨,我们又踏上了寻踪觅迹的旅程。接下来的几天依旧没有太多的进展,唯一的收获,是被我们发现的新鲜足迹,那是狼群的足迹,再确切的说,是那头被称作科克谢列克的巨狼的足迹。
狼的足迹非常容易辨认,从外形看去,就像是半朵印在地上的梅花。犬科动物脚底都有厚厚的肉垫,踩在地上毫无声响,那肉垫印出的就是梅花的花芯,至于花瓣,则是脚掌前端的趾爪。半朵梅花似得足印,看似精巧而美丽,实则却透出极度危险的气息,恐怕在食草动物们的眼中,那遍地被踩出的梅花,更像是它们的催命符,换个文艺些的说法,就是死之花。
我们发现狼群足迹之处,是在牧民扎营山谷的西北方向,十几公里外一座小山的半山腰,山坡虽不陡峭却有些裸露的岩石,汽车勉强能行驶其中。山上不仅牧草稀疏,还长了许多带刺的灌木,无人愿意来此放牧,便使这里成为了野生动物的乐园。
那些野狼的足迹就印在几块岩石间的泥土之上,前后延伸了十几米的距离,不仅数量极多,而且大小不一、疏密相间,因为前几日下了雨,山坡上的泥土疏松稀软,所以留下的足印格外清晰。
杜老头叼着烟袋,蹲在那些足迹之前,抽了整整一袋烟,小丁香也随着杜老头进行勘察,我抽出唐刀并紧紧握在手中,全神贯注的警戒着周围,防备着随时可能出现的野兽。
两人默不作声的查看了许久,还是小丁香最先沉不住气,她的嗓音清脆娇嫩,话声极为悦耳动听:“以足迹的大小判断,这群狼总共有十四只,其中十只是大狼,四只半大的狼,从南边山脚下的河滩走来,上山后向北而去。它们奔行速度不快,应该在巡视地盘,而不是追踪猎物。足迹底部的泥土还没有变硬,说明它们离开的时间很短,可能仅一小时左右,现在的位置,嗯,距这不到十公里。”
杜老头看了眼小丁香,露出爱怜的神色,又显得有些犹豫不决,额头上的皱纹几乎攒在了一处,拧成了个疙瘩,片刻后却叹了口气,沙哑着嗓子,用赞赏的语气说道:“以形计量,以长计速,以走向计所为,以干湿计时辰,你这查验足迹的本领,也能算是小成,但还没有融会贯通。不过以你现在这年纪,能有如此成就也算不易,只是欠缺经验。”
他那进退两难的表情被我看了个一清二楚,不禁在心里暗笑,原来这老头也有自己的心病,一方面不想让自己孙女再走上这条老路,成为我们猎五行的一员;另一方面却心有不甘,估计是怕自己这一身土木双修的本领失传,死后受到祖师爷的怪罪。
至于小丁香,我觉得她还是挺愿意学习杜老头的那身本事,将来是否会成为杜老头的接班人,那就不得而知了。这小丫头被敬爱的爷爷夸赞了一番,明显心中受用,看得更认真了几分,还绕着那些足迹轻巧的走了两圈,最后停在了一枚最大的足印旁,轻声问道:“爷爷,这就是牧民们提到过的,科克谢列克的脚印吧?单从它看来,这只狼大的有些离谱,怕是比豹子都还要大些。”
“你看的不错,不过,那脚印不光是大得离谱,还有一处更不同寻常,我再考考你,若想继承我老头子的衣钵,还要看得更仔细些。”杜老头用考校弟子的语气回道。
被杜老头出题考校,小丁香也打起了十二分的精神,还用白嫩的手掌去丈量那足迹的大小,这一比对我才发现,那最大的足迹几乎和小丁香的手掌一般大,深深的陷进泥土之中,把稍浅一些的牧草根部都带得翻了出来。看了盏茶时间,小丫头露出疑惑的神色道:“更不同寻常之处,嗯,还真看不出……”
又任由她查看了一会,杜老头却也不想再等,就把她叫回身边,然后伸出枯树根似得手指,轻轻触摸那最大的足迹,同时说道:“我来问你,按着祖师爷传下的足迹之学,以深浅计何物?”
“以深浅计斤两……”小丁香答得很快,明显已经烂熟于胸。
“说得好,我老头子就是活的年头久些,见过的事情多些,早年间的世道兵荒马乱,内地的野狼也曾为患一时,山野乡民早已对它们了如指掌。曾经流传着一个说法,叫做‘铜头铁背豆腐腰’,大意是说,野狼的头颈和前胸最为硬实,腰杆和臀尾却软弱不堪,一副身子骨多半都压在两条前腿之上……”
杜老头话还没说完,小丁香却已受到了启发,她本就机灵无比,虽然遇到了难题,却一点就透,立即抢着说道:“爷爷,我知道了!你看这个脚印,是它的前掌,再看这个,是它的后掌。这不同寻常之处,就在于前掌印和后掌印的深浅,它们本应差别极大,可这几处却无甚差别!”
我听了小丁香的话,斜眼看去,虽分辨不出前后脚掌,但那最大的几个足印果然都似一般,而其它小些的足印却深浅不一,很是显而易见。
杜老头颇有些赞许的点了点头,然后接着考校道:“虽然已经看出了最大的问题,却还可以更进一步,我再来问你,这头名叫科克谢列克的大狼,能不能看出它的斤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