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这说完,我一边加快速度连跑带爬,一边抬头去看了一眼他之前看的位置。
这一看可好,我哪怕再瞎都被那顶上一大块石头的裂缝吓得直缩脖子。这石头要是撑不住砸在我们头上,那就不只是肉馅儿了,我估计馅儿都扣不出来,直接得变成粉。
“卧槽!”我暗骂一句,本来是孔仙拉着我,现在是我直接吓的拉着孔仙作死的往前爬。
脚下的路非常难走,坍塌下来的石头很多都是架空的,一踩上去,不是往下滑就是往下塌,好几次我们都差点被埋进去,更是管不了尖锐的大石头把身上划出多长的血口子。
我这脚也不知道有多少次崴在石头缝里拿不出来,撇的生疼。还真亏的我们俩脚踝都好,愣是没搞个骨折,也没脱臼。不过,软组织损伤是免不了的了。
最大的幸运是,爆破已经停止了,那上面的巨石只要不再被震动,撑个三五分钟,应该……不成问题吧!
“小兄弟!金爷!等等我。”大阳的声音突然从后面传来。
我回头一看他还活着,简直高兴的差点是一蹦三尺高,赶紧冲他挥手喊道:“赶紧的,再不走就等着玩儿砸地鼠吧!”
话语间,刘阳就已经跑到了我们身后,他体格好,真正到这种拼体力的地方,优势立刻就呈现出来。
“大阳!”
孔仙一声惊呼把我吓得一哆嗦,我不等去看发生了什么,就在瞬间的功夫,我只感觉头顶上一阵小风,紧接着就是一个庞然大物,带着无数的粉尘,从天而降,位置正在刘阳上方。
我意识到上面的石头塌了下来,急忙跟着孔仙又往上爬了几步,避免受到波及。
可就是这一瞬间的功夫,我的心直接从欣喜跌落到了地上。
“大阳!”我朝着巨石的方向大喊了一声,那边尘土飞扬,什么都看不到,也听不到刘阳的回答。
巨石落地之后,带起的尘土像暗器一样砸在我和孔仙身上,挡都挡不住,真是差点给我打出脑震荡来。要不是孔仙伸手拉着我,我估计就得从上面滚下去。
等稍微能张的开嘴,我就立刻再次大喊刘阳的名字,可是我不管怎么喊那边的丝毫没有回应。我是越喊越心凉,到最后整个人都带着一丝哭腔,甚至想跳下去确定他是否还活着。
但是孔仙把我拉住了,他突然指着一个方向让我看过去。这个时候我的眼睛已经完全恢复了正常,顺着他手指的方向一看,真是吓得我差点一口气没喘上来。
只见距离我们不足十米远的位置,突然冲出来一个黑色的人影,它速度非常快,我甚至看不清那是谁,但直觉在我脑海里呈现了“危险”两个字,督促我赶紧逃跑。
这下子我算是彻底顾不上刘阳了,跟孔仙两人拼了命的就往外爬。好在过了底下的碎石这一块儿,上面有一块巨大的地面坍塌下来,形成了一个平缓的坡度。等上了这个坡度之后,我们奔跑的速度就快了很多。
直到彻底冲进外面的草丛里,我才回头去看那黑影有没有跟过来。
“别看了。”孔仙速度非常快的向后瞟了一眼,然后提醒道,“那东西应该是掉到了我们后方一块塌陷里面。这里经过之前的爆破地面非常脆弱,有的地方就剩下一块草皮,底下都是架空的结构,我们要注意点脚下,不然就会和那个黑影一样掉下去。”
听他这么一说,我的注意力立刻集中起来,眼睛死死的盯着地上的草皮,就怕点子低直接一脚给踩了下去。
等跑出去将近一里地,我们才将速度放缓下来,我喘着粗气坐到地上,只感觉这份死里逃生都没为我带来任何的欣喜感,只剩下道无尽的苦涩。
我向着周围望了一圈,现在应该是傍晚十分了,天边有一抹红霞,映衬的我们现在所处的荒野更加凄凉。
“怎么办?今天在这里过夜吗?”我抬头望着孔仙问。
这话音刚落,我还没等到他回答,突然眼角的余光扫到一个人,我的心猛然跳动,脸色吓的惨白。
正准备喊孔仙注意,却发现那身影我竟然有点熟悉,眯起眼睛仔细一看,那竟然有些像毛哥,他手里推着一个小车,就是农民经常用的那种独轮小车,从距离我们不远处的山坡走了下去。
孔仙显然也和我同时有发现,他迅速向那边冲了两步,跑到稍微高一些的坡子上,我也赶紧跟了上去。
正好看到毛哥从下坡改为上坡的背影,但同时我却又看到了另一个人,那竟然是在王府门前消失的……莫染尘!
他距离还要远一些,像之前一样背着两个画卷,但他和毛哥两人的距离并不算远,一个在坡子最上面,一个正在上坡,顶多相隔四五十米。很可能是认识的人。
我还没看清楚,莫染尘就已经从远处的陡坡穿了下去,那边的坡子比我们这边还要高,遮住了我们的视线,所以他的身影几乎只是在十秒钟之内就消失了。
“追吗?”我问。
孔仙赶紧把我拉住,说道:“不能追,这里没有其他人,之前爆破的很有可能就是他们。他们明知道我们被困在古城里,却用如此大量的炸药,根本不是想为我们解困,摆明了就是想连我们带整个古城一起摧毁,我们现在要是追过去,你能打的过他们俩中的谁?”
“是,他们可能是想炸了古城,可他们并不一定想杀我们,也许我们能从他们嘴里知道点什么。”我说。
孔仙摇头,“这种时候不能冒险,莫染尘既然根本不打算进王府,他恐怕早就做好了杀我们的准备。”
我一想,确实是这个道理,毕竟我们两个现在都已经没有体力再与他们争斗了,能少一事就少一事,等修养好了,再去追查这俩人的下落也不迟。
我大致上检查了一下我们两个身上的伤口,有一些特别严重的,石头都钉在肉里面,得用指甲抠才能挑的出来,最好是能尽快处理,否则容易发炎感染。
“我们再走几步吧。”我提议道,“顺便在路上找找有没有吃的和水,然后准备生火过夜。”
“嗯。”孔仙答应了一声,我们俩就选择了出山的方向,继续向前面走。
虽然我们已经出了古城,但是并没有找到人类出没的路径,一路上都是荒野碎石,连下脚的地方都没有,稍不留神就得往下滚,整个行进过程别提多艰辛。
约摸也就走了个两里路左右,天色就已经暗了下来,再往前继续走下去就危险了,我们俩只能找了一个平坦的地方生火过夜。
后面的路途还算是比较顺利的,孔仙找了只兔子,晚上我们俩烤着兔子喝着溪流中的溪水,凑合着休息了一夜。
接着一连赶了两天的山路,终于是碰到了一条人踩出来的痕迹,随着这条痕迹,很快就出了山。然后顺着记忆找到了我们停车的位置。
让我们想不到的是,我们停在这里的车已经不见了,除了我们当天留下来的一些生活垃圾之外,就只剩下大片大片的荒草。
没办法,我们只得跟着一位进山采药的大爷,到附近最近的镇子包了辆拖拉机,孔仙从口袋里摸出八百多块钱,给了那位开拖拉机的小伙子,我们才总算是回到了市区的出租屋里。
这一下子总算是彻底的放松了,到附近的卫生院里包扎了身上所有的伤口之后,回到家随便吃了点,我们俩就躲在房里整整睡了两天,才总算是爬起来又吃了第二餐。
虽然说睡的时间长,但我身上的疲劳感一点都没有消失,可再要让我躺下睡,我就睡不着了,心里回想起这段时间的经历各种不是滋味。
出发前我们还在这里一起吃了顿团圆饭,几个人嘻嘻哈哈的闹了一两天,到最后林素也没舍得走,刘阳也没舍得走,非得凑到一起热热闹闹的。
而现在呢?短短十几天的时间,这套间里就只剩下我们俩了,用物是人非来形容,简直再恰当不过。
虽然我们这些人在一起相处的时间并不长,但这却是我一辈子经历的离别中最惨痛的。一路走来的生死与共,让我们几乎在这段时间凝结了非常厚重的感情,这是难以形容的,也是我从未体会过的。
“木游。”孔仙洗完澡从卫生间里出来,换了身干净的衣服,对我说,“我们出去逛逛吧,这两天快平安夜了,外面挺热闹的!”
我是真懒得动,放在以前,我能宅一个冬天,这种大风吹的脑瓜子疼的季节,我一定是敌不动我不动,能不动就不动。
看我实在不太情愿,孔仙也并没有打算放过我,直接就暴力倾向发作,提着我的后领子把我甩到衣柜旁边,说:“你现在只有两个选择,要么老老实实换衣服陪我出去逛,要么我帮你换,你就别嚷着我占你便宜。”
我发现这家伙是心比我还大,我好歹还悲天悯人的忧愁一下,这货就好像啥都没发生过一样,刘阳和林素我也就不说了,难道他对于胡和玲珑就一点感情都没有吗?怎么看他们也是认识很久的人。
看他现在这活蹦乱跳的,还要出去凑平安夜的热闹,我都怀疑我当时要是死在古城里,他出来以后会不会直接拉一大帮子朋友开起party来,或者干脆去迪厅蹦个迪,再撩几个小妹妹什么的,表示一下庆祝。
“啧,你这人怎么就非得强人所难呢?”我一边在柜子里拿衣服,一边嘀咕道:“难道平安夜这种温馨的日子,不应该老老实实蹲在被窝里看联欢晚会吗?”
不情不愿的还是陪他出了门,但往街上一站,我瞬间就后悔了。当时就该直接略施小计把他反锁到外面,出来逛什么街?用我妈的一句话就叫做花钱买罪受。
这一看可好,我哪怕再瞎都被那顶上一大块石头的裂缝吓得直缩脖子。这石头要是撑不住砸在我们头上,那就不只是肉馅儿了,我估计馅儿都扣不出来,直接得变成粉。
“卧槽!”我暗骂一句,本来是孔仙拉着我,现在是我直接吓的拉着孔仙作死的往前爬。
脚下的路非常难走,坍塌下来的石头很多都是架空的,一踩上去,不是往下滑就是往下塌,好几次我们都差点被埋进去,更是管不了尖锐的大石头把身上划出多长的血口子。
我这脚也不知道有多少次崴在石头缝里拿不出来,撇的生疼。还真亏的我们俩脚踝都好,愣是没搞个骨折,也没脱臼。不过,软组织损伤是免不了的了。
最大的幸运是,爆破已经停止了,那上面的巨石只要不再被震动,撑个三五分钟,应该……不成问题吧!
“小兄弟!金爷!等等我。”大阳的声音突然从后面传来。
我回头一看他还活着,简直高兴的差点是一蹦三尺高,赶紧冲他挥手喊道:“赶紧的,再不走就等着玩儿砸地鼠吧!”
话语间,刘阳就已经跑到了我们身后,他体格好,真正到这种拼体力的地方,优势立刻就呈现出来。
“大阳!”
孔仙一声惊呼把我吓得一哆嗦,我不等去看发生了什么,就在瞬间的功夫,我只感觉头顶上一阵小风,紧接着就是一个庞然大物,带着无数的粉尘,从天而降,位置正在刘阳上方。
我意识到上面的石头塌了下来,急忙跟着孔仙又往上爬了几步,避免受到波及。
可就是这一瞬间的功夫,我的心直接从欣喜跌落到了地上。
“大阳!”我朝着巨石的方向大喊了一声,那边尘土飞扬,什么都看不到,也听不到刘阳的回答。
巨石落地之后,带起的尘土像暗器一样砸在我和孔仙身上,挡都挡不住,真是差点给我打出脑震荡来。要不是孔仙伸手拉着我,我估计就得从上面滚下去。
等稍微能张的开嘴,我就立刻再次大喊刘阳的名字,可是我不管怎么喊那边的丝毫没有回应。我是越喊越心凉,到最后整个人都带着一丝哭腔,甚至想跳下去确定他是否还活着。
但是孔仙把我拉住了,他突然指着一个方向让我看过去。这个时候我的眼睛已经完全恢复了正常,顺着他手指的方向一看,真是吓得我差点一口气没喘上来。
只见距离我们不足十米远的位置,突然冲出来一个黑色的人影,它速度非常快,我甚至看不清那是谁,但直觉在我脑海里呈现了“危险”两个字,督促我赶紧逃跑。
这下子我算是彻底顾不上刘阳了,跟孔仙两人拼了命的就往外爬。好在过了底下的碎石这一块儿,上面有一块巨大的地面坍塌下来,形成了一个平缓的坡度。等上了这个坡度之后,我们奔跑的速度就快了很多。
直到彻底冲进外面的草丛里,我才回头去看那黑影有没有跟过来。
“别看了。”孔仙速度非常快的向后瞟了一眼,然后提醒道,“那东西应该是掉到了我们后方一块塌陷里面。这里经过之前的爆破地面非常脆弱,有的地方就剩下一块草皮,底下都是架空的结构,我们要注意点脚下,不然就会和那个黑影一样掉下去。”
听他这么一说,我的注意力立刻集中起来,眼睛死死的盯着地上的草皮,就怕点子低直接一脚给踩了下去。
等跑出去将近一里地,我们才将速度放缓下来,我喘着粗气坐到地上,只感觉这份死里逃生都没为我带来任何的欣喜感,只剩下道无尽的苦涩。
我向着周围望了一圈,现在应该是傍晚十分了,天边有一抹红霞,映衬的我们现在所处的荒野更加凄凉。
“怎么办?今天在这里过夜吗?”我抬头望着孔仙问。
这话音刚落,我还没等到他回答,突然眼角的余光扫到一个人,我的心猛然跳动,脸色吓的惨白。
正准备喊孔仙注意,却发现那身影我竟然有点熟悉,眯起眼睛仔细一看,那竟然有些像毛哥,他手里推着一个小车,就是农民经常用的那种独轮小车,从距离我们不远处的山坡走了下去。
孔仙显然也和我同时有发现,他迅速向那边冲了两步,跑到稍微高一些的坡子上,我也赶紧跟了上去。
正好看到毛哥从下坡改为上坡的背影,但同时我却又看到了另一个人,那竟然是在王府门前消失的……莫染尘!
他距离还要远一些,像之前一样背着两个画卷,但他和毛哥两人的距离并不算远,一个在坡子最上面,一个正在上坡,顶多相隔四五十米。很可能是认识的人。
我还没看清楚,莫染尘就已经从远处的陡坡穿了下去,那边的坡子比我们这边还要高,遮住了我们的视线,所以他的身影几乎只是在十秒钟之内就消失了。
“追吗?”我问。
孔仙赶紧把我拉住,说道:“不能追,这里没有其他人,之前爆破的很有可能就是他们。他们明知道我们被困在古城里,却用如此大量的炸药,根本不是想为我们解困,摆明了就是想连我们带整个古城一起摧毁,我们现在要是追过去,你能打的过他们俩中的谁?”
“是,他们可能是想炸了古城,可他们并不一定想杀我们,也许我们能从他们嘴里知道点什么。”我说。
孔仙摇头,“这种时候不能冒险,莫染尘既然根本不打算进王府,他恐怕早就做好了杀我们的准备。”
我一想,确实是这个道理,毕竟我们两个现在都已经没有体力再与他们争斗了,能少一事就少一事,等修养好了,再去追查这俩人的下落也不迟。
我大致上检查了一下我们两个身上的伤口,有一些特别严重的,石头都钉在肉里面,得用指甲抠才能挑的出来,最好是能尽快处理,否则容易发炎感染。
“我们再走几步吧。”我提议道,“顺便在路上找找有没有吃的和水,然后准备生火过夜。”
“嗯。”孔仙答应了一声,我们俩就选择了出山的方向,继续向前面走。
虽然我们已经出了古城,但是并没有找到人类出没的路径,一路上都是荒野碎石,连下脚的地方都没有,稍不留神就得往下滚,整个行进过程别提多艰辛。
约摸也就走了个两里路左右,天色就已经暗了下来,再往前继续走下去就危险了,我们俩只能找了一个平坦的地方生火过夜。
后面的路途还算是比较顺利的,孔仙找了只兔子,晚上我们俩烤着兔子喝着溪流中的溪水,凑合着休息了一夜。
接着一连赶了两天的山路,终于是碰到了一条人踩出来的痕迹,随着这条痕迹,很快就出了山。然后顺着记忆找到了我们停车的位置。
让我们想不到的是,我们停在这里的车已经不见了,除了我们当天留下来的一些生活垃圾之外,就只剩下大片大片的荒草。
没办法,我们只得跟着一位进山采药的大爷,到附近最近的镇子包了辆拖拉机,孔仙从口袋里摸出八百多块钱,给了那位开拖拉机的小伙子,我们才总算是回到了市区的出租屋里。
这一下子总算是彻底的放松了,到附近的卫生院里包扎了身上所有的伤口之后,回到家随便吃了点,我们俩就躲在房里整整睡了两天,才总算是爬起来又吃了第二餐。
虽然说睡的时间长,但我身上的疲劳感一点都没有消失,可再要让我躺下睡,我就睡不着了,心里回想起这段时间的经历各种不是滋味。
出发前我们还在这里一起吃了顿团圆饭,几个人嘻嘻哈哈的闹了一两天,到最后林素也没舍得走,刘阳也没舍得走,非得凑到一起热热闹闹的。
而现在呢?短短十几天的时间,这套间里就只剩下我们俩了,用物是人非来形容,简直再恰当不过。
虽然我们这些人在一起相处的时间并不长,但这却是我一辈子经历的离别中最惨痛的。一路走来的生死与共,让我们几乎在这段时间凝结了非常厚重的感情,这是难以形容的,也是我从未体会过的。
“木游。”孔仙洗完澡从卫生间里出来,换了身干净的衣服,对我说,“我们出去逛逛吧,这两天快平安夜了,外面挺热闹的!”
我是真懒得动,放在以前,我能宅一个冬天,这种大风吹的脑瓜子疼的季节,我一定是敌不动我不动,能不动就不动。
看我实在不太情愿,孔仙也并没有打算放过我,直接就暴力倾向发作,提着我的后领子把我甩到衣柜旁边,说:“你现在只有两个选择,要么老老实实换衣服陪我出去逛,要么我帮你换,你就别嚷着我占你便宜。”
我发现这家伙是心比我还大,我好歹还悲天悯人的忧愁一下,这货就好像啥都没发生过一样,刘阳和林素我也就不说了,难道他对于胡和玲珑就一点感情都没有吗?怎么看他们也是认识很久的人。
看他现在这活蹦乱跳的,还要出去凑平安夜的热闹,我都怀疑我当时要是死在古城里,他出来以后会不会直接拉一大帮子朋友开起party来,或者干脆去迪厅蹦个迪,再撩几个小妹妹什么的,表示一下庆祝。
“啧,你这人怎么就非得强人所难呢?”我一边在柜子里拿衣服,一边嘀咕道:“难道平安夜这种温馨的日子,不应该老老实实蹲在被窝里看联欢晚会吗?”
不情不愿的还是陪他出了门,但往街上一站,我瞬间就后悔了。当时就该直接略施小计把他反锁到外面,出来逛什么街?用我妈的一句话就叫做花钱买罪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