眨眼到了我们的结婚纪念日,第三周年。
同前两次一样,我花了很大心思。
习朗是北方人,我照着他的口味预订了一桌子饭菜,又跑到酒行精挑细选了一瓶上百年头的法国红酒。除此之外,我特意在餐桌上摆了浪漫的灯烛,还插了一束新鲜的紫色桔梗花。
花店老板告诉我,桔梗花的花语是“永恒的爱和无望的爱”。
我听了点点头,叫老板给我包了最漂亮也最昂贵的一束桔梗花。
捧着桔梗花走出花店,我才撇起嘴角瑟瑟一笑,因为桔梗花的花语恰如其分地描述了我的爱情——我奢望永恒,但却深感无望!
我望着满满的餐桌,一切准备就绪。洗完了手,我站在镜子前,打量镜子中面色苍白的自己,忽然觉得时间有些久远,远到我情不自禁地回想到两个人的最初。不过,我和他的回忆是干瘪的,除了一场万人瞩目的盛大婚礼。
时至今日,我仍然记得,2006年10月26日那天,秋高气爽,万里晴空,九辆豪华至极的花车在A市最高的铁架桥上一字排开,我穿着洁白的婚纱,坐在车里,握着习朗宽阔但冰冷的手掌,在一众围观的路人艳羡的目光中,花车载着我驶向郊区的名贵豪宅。
就是在这样的回忆中,家里的门被打开了,从外面,我抬起头,看到一身西装革履的习朗走了进来。我痴痴地望向他,就仿佛又看到了当年那个意气风发的英俊新郎。
“今天是什么日子?你的生日,还是我的生日?”他向我这边扫了一眼,脸上带着疑惑。
我堆起笑,走过去将他脱掉的西装套进衣袋里,摇了摇头说,“今天是我们的结婚纪念日,三周年了!”
“哦!”他点了点头,脸色反而变得平静,歪了歪脖子由着我给他松开领带,“我今天太忙,忘记了,想要什么礼物,我给你买,钻戒,项链,LV,还是……”
我抬起头,看着他漂亮的薄唇,带着低沉高傲的语气上下翕动,我不由地脑子一热,踮起脚尖,轻轻吻上他的嘴唇,“习朗,陪我一起好好吃顿饭,好吗?”
习朗的眸光微微一滞,半晌才点头道,“好!”
我心满意足地牵起他的手,走向餐桌。
我很享受这顿晚餐,因为习朗吃了很多菜,就连对我说的话也比平日要多许多。
我知道,这种状况,绝不是因为我带着祈求的那句话,但我也不知道这是不是因为我破天荒的主动。
不过,这些都已经不再重要了。
当我喝得微微醉的时候,我放下酒杯,撩起裙子坐到了他的大腿上,颤颤巍巍地伸手去解他的衬衣纽扣。
不久前,我在一本杂志上看到一句话:如果当那个男人离开你的时候,他依然记得你的身体,那么,你就赢了!
而我,我不在意谁输谁赢,我只是希望很久以后,在我离他而去的那一天,习朗会记得我,就像我父亲对我妈妈那样稍微记得我,至于以哪种方式,爱也好恨也好,精神上也好身体上也好,我都不在乎。
习朗愣了愣,眉头微微一皱,突然他的手在我腰间紧紧一握,用力扯断了我的裙带,打横将我抱起来,疾步走向卧室。
“乔梦初,你比以前变聪明了,不过我要告诉你,这样的伎俩,也是没用……”当他刺入我的身体时,我却听到他在吸鼻嗤笑,“我不爱你!以前不会,现在不会,以后,也不会!”
他刺得越深,他的语气也就越狠,像一把利剑,从我的腹部刺穿了我的心脏!
“一……辈……子!”
当他让我在他的怀抱中达到巅峰时,却轻而易举用一句话将我重重打落低谷。
原来,爱与恨,仍是一个世界的两片天地,中间隔着谁也量不出越不过的距离。
我侧身动了动,将脸埋向他的发根,闭上颤抖的眼睛,让我的眼泪悄悄溶进他发梢的汗水里,不让他发现。
同前两次一样,我花了很大心思。
习朗是北方人,我照着他的口味预订了一桌子饭菜,又跑到酒行精挑细选了一瓶上百年头的法国红酒。除此之外,我特意在餐桌上摆了浪漫的灯烛,还插了一束新鲜的紫色桔梗花。
花店老板告诉我,桔梗花的花语是“永恒的爱和无望的爱”。
我听了点点头,叫老板给我包了最漂亮也最昂贵的一束桔梗花。
捧着桔梗花走出花店,我才撇起嘴角瑟瑟一笑,因为桔梗花的花语恰如其分地描述了我的爱情——我奢望永恒,但却深感无望!
我望着满满的餐桌,一切准备就绪。洗完了手,我站在镜子前,打量镜子中面色苍白的自己,忽然觉得时间有些久远,远到我情不自禁地回想到两个人的最初。不过,我和他的回忆是干瘪的,除了一场万人瞩目的盛大婚礼。
时至今日,我仍然记得,2006年10月26日那天,秋高气爽,万里晴空,九辆豪华至极的花车在A市最高的铁架桥上一字排开,我穿着洁白的婚纱,坐在车里,握着习朗宽阔但冰冷的手掌,在一众围观的路人艳羡的目光中,花车载着我驶向郊区的名贵豪宅。
就是在这样的回忆中,家里的门被打开了,从外面,我抬起头,看到一身西装革履的习朗走了进来。我痴痴地望向他,就仿佛又看到了当年那个意气风发的英俊新郎。
“今天是什么日子?你的生日,还是我的生日?”他向我这边扫了一眼,脸上带着疑惑。
我堆起笑,走过去将他脱掉的西装套进衣袋里,摇了摇头说,“今天是我们的结婚纪念日,三周年了!”
“哦!”他点了点头,脸色反而变得平静,歪了歪脖子由着我给他松开领带,“我今天太忙,忘记了,想要什么礼物,我给你买,钻戒,项链,LV,还是……”
我抬起头,看着他漂亮的薄唇,带着低沉高傲的语气上下翕动,我不由地脑子一热,踮起脚尖,轻轻吻上他的嘴唇,“习朗,陪我一起好好吃顿饭,好吗?”
习朗的眸光微微一滞,半晌才点头道,“好!”
我心满意足地牵起他的手,走向餐桌。
我很享受这顿晚餐,因为习朗吃了很多菜,就连对我说的话也比平日要多许多。
我知道,这种状况,绝不是因为我带着祈求的那句话,但我也不知道这是不是因为我破天荒的主动。
不过,这些都已经不再重要了。
当我喝得微微醉的时候,我放下酒杯,撩起裙子坐到了他的大腿上,颤颤巍巍地伸手去解他的衬衣纽扣。
不久前,我在一本杂志上看到一句话:如果当那个男人离开你的时候,他依然记得你的身体,那么,你就赢了!
而我,我不在意谁输谁赢,我只是希望很久以后,在我离他而去的那一天,习朗会记得我,就像我父亲对我妈妈那样稍微记得我,至于以哪种方式,爱也好恨也好,精神上也好身体上也好,我都不在乎。
习朗愣了愣,眉头微微一皱,突然他的手在我腰间紧紧一握,用力扯断了我的裙带,打横将我抱起来,疾步走向卧室。
“乔梦初,你比以前变聪明了,不过我要告诉你,这样的伎俩,也是没用……”当他刺入我的身体时,我却听到他在吸鼻嗤笑,“我不爱你!以前不会,现在不会,以后,也不会!”
他刺得越深,他的语气也就越狠,像一把利剑,从我的腹部刺穿了我的心脏!
“一……辈……子!”
当他让我在他的怀抱中达到巅峰时,却轻而易举用一句话将我重重打落低谷。
原来,爱与恨,仍是一个世界的两片天地,中间隔着谁也量不出越不过的距离。
我侧身动了动,将脸埋向他的发根,闭上颤抖的眼睛,让我的眼泪悄悄溶进他发梢的汗水里,不让他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