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失的平行

    第二十三章

    时近中午时分,余生和李寿终于从山林中走了出来,见到了一座小城。

    这里本是秦朝的一个驿站,秦灭六国统一天下之后,后来才慢慢发展起来,逐渐形成一个小镇,只不过在秦末的时候,烽烟四起、天下大乱,这个小镇也没有摆脱战乱的命运,被战火摧残,十室九空,幸好楚国这几年的宽松政策,让这个小镇人烟兴盛了些,重新散发了一丝活力。

    小镇的一个食肆中,李寿和余生在临街处选了个位置,跪坐好,李寿指着墙上悬挂的写满字的木牌,说道:“想吃什么自己点吧,孤请你。”

    余生一脸茫然的看着那些牌子上鬼画符一般的字,自己通晓至少八国语言,汉语更是熟练地不能再熟练了,但是对于这些古老华夏的文字居然一个字都不认识……

    那些歪七扭八的有的像人有的像动物一样的都是些什么字啊?

    看着食肆的伙计好奇的打量着一身沙漠迷彩服的自己等着自己点菜,余生胡乱指了指几个牌子:“我要两个这个、一个这个、还有这个。”

    “你确定你要点这些?”李寿一脸好笑的问余生,在伙计一片狐疑的好像看神经病的目光中,余生感觉到自己好像犯了个尴尬的错误,不过还是强撑着说道:

    “我这个人口味比较独特,就喜欢这样吃。”

    李寿笑而不语,自己点了两个菜,又和伙计要了一壶好酒,就坐在那里等着看余生的笑话。

    不一会,伙计将两人所点的菜端了上来,李寿要了一个烤鹿腿,还有一份不知道什么蔬菜煮出来的白水菜,一碗粟米饭,要的酒也温上了。李寿拿起切肉的小刀,切下一片露腿肉,津津有味的吃了起来。

    再看余生这边的案几上,伙计给余生端上来两盆黑乎乎的不知道是什么粮食做的饭,一大碗粟米饭,一盆褐色面做的馍馍。

    竟然全都是主食!

    李寿努力憋着没有笑出声,抬手示意余生请食用。

    余生一肚子尴尬的看着眼前这桌东西,艰难的吞了口口水,看着李寿那似笑非笑的脸,拿起吃饭用的半截竹片,狠狠挖了一口那黑乎乎的不知道什么做的米饭,塞进嘴里大口的咀嚼起来。

    反正自己没有味觉,不管是珍馐美食还是嚼蜡都是一个味道。

    李寿目瞪口呆的看着余生完全不在乎那些粗粝的食物口感,大口大口的吃着面前的食物,再看看自己面前烤制的焦黄的鹿腿,疑问道:

    “你是多久没吃饭了?不会你一直是空着肚子和孤在树林里逃命吧?”

    余生想了想,真如李寿所说,自己在进入迷城之前,最后一顿饭就是在文明时代的时候,车队在驶向迷城的时候的路上吃的。

    算一算,不算自己也不知道的昏迷的时间,自己大概也有两三天没吃饭了吧!

    李寿从热水中捞出温着的酒壶,往酒樽中到了一些,正要端起来喝掉,眼神一冷,冷笑道:“还真有不知死活的人追到这里来找孤的麻烦!”

    李寿放下酒杯,抓起自己放在案几侧的宝剑,对余生说道:“有不开眼的人来找麻烦,你先慢慢吃着,孤去去就来。”

    说完李寿竟然从食肆的窗户直接跳了出去,水蓝色的身影一晃而过,就已经消失在了街角。

    案几上的酒樽里的只在李寿起身的刹那泛起一丝淡淡的涟漪,然后就回归平静,余生对于李寿的身手很有信心,继续安心的吃着自己案几上的饭食。

    窗外传来几声惨叫声,食肆里的食客好奇的聚到门口和窗边观望着,看来爱凑热闹的习惯是华夏老祖宗几千年来遗传下来的优良习惯。

    一抹蓝色身影闪过,围在窗口的的人群还没来得及反应,那个人影已经坐回到了余生的对面,正是刚刚离开的剑圣李寿本人。

    李寿仍是洒脱翩然的形象,浑身衣衫一尘不染,好似刚才穿窗而出的并不是本人,端起案几上的酒樽,轻抿了一口,夸奖道:“酒还是温的,口感正好,幸好那些跳梁小丑没有坏了孤饮酒的兴致。”

    此时余生还没弄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但是窗外的街上已经开始大声的喧哗起来了。

    “啊!有人当街杀人啦!”

    “五个人头整齐的摆在那里,一地的血啊,到底是何方高手啊?出手太快我什么都没看见啊!”

    “听说了吗?镇里的剑客乌丸认出来其中一个被杀的人的身份,据说是荆楚第一豪侠田不移,想不到竟然在这里被人给一剑宰了。”

    窗户外嘈杂的议论声传来,一丝不漏的传进余生的耳朵里,看着正在惬意的喝着温润酒水的李寿,余生莫名觉得眼前这一幕有些熟悉。

    “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温酒斩豪侠?”

    李寿一愣,蓝色的眼睛放着光:“温酒斩豪侠?好名字,脍炙人口,以后说不定孤温酒斩豪侠的传说会流传下去呢,以后提起这个故事,就会想起孤剑圣李寿的名字。”

    余生吃着粟米饭心中偷笑,原版是几百年后关羽温酒斩华雄,现在你李寿现在也想出这个名堂?可是没有罗贯中为你写一本剑圣演义来刻画和留存你的形象了。

    李寿炫耀够了,认真的和余生说道:“小子,他们应该是来追踪我们的先头队伍,后面肯定还有大量人手跟着,吃完饭,你最好换下你的这身奇怪的皮,它太扎眼了,如果你不想走到哪里都会被人当怪物关注的话。”

    余生看了看自身这一身和这个时代格格不入的沙漠迷彩服,吃光了案几上最后一口食物,说道:“好吧,你说的有道理,我听你的。”

    长安城的城门口。

    一个全身红衫的女骑手打马在路中间穿行,完全不顾及路上的行人和来不及躲闪的车马,所幸胯下的黑马颇为神骏,雪白的四蹄扬尘,纵横飞跃,避开了路上散落的一地杂物和摔倒的百姓,马不停蹄的朝城门口奔去。

    后面跟着一队骑士打马跟随,路遇挡路的人或者物就直接撞过去,蛮横的如入无人之境,紧追着前面骑着黑马的少女。

    眼看着红衣少女离城门越来越近,而守在城门口的兵卒仍然在那里笑嘻嘻的看热闹,为首的追赶的骑士大喝一声!

    “吾乃大楚骁骑卫都尉将军范奚,前方兵卫快拦住马上女子,但是切记不要使用武器,不要伤害到她!”

    那几个原本拄着兵器观望的兵卒无奈,连忙扔掉武器堵在城门口,城门口处原来准备进城出城的百姓一看这个架势,以为追拿逃犯,都怕惹祸上身,连忙躲闪到一边。

    红衣女子看到前有士兵阻拦,跋扈劲涌上来了,大怒道:“吾乃倾城公主范含霜!谁敢拦我!?”说话间,抽出腰侧缠着的长鞭甩了过去。

    女子的鞭术看来经过名师指点,颇具威力,鬼哭狼嚎间,守门的几个士兵脸上顿时多了几条血淋淋的血印子,被抽翻在地。

    范含霜趁机一夹马腹,冲过城门,过城门的瞬间还抡起鞭子,缠住路边躲避的一辆装满黄豆运送粮食的马车车辕,手上一用力,马车翻倒在地,黄色的豆子洒了一地。

    后面追来的骑士躲闪不及,战马踩在满地的黄豆上,登时人慌马乱,马失前蹄,纷纷栽倒在地,摔得人仰马翻。

    范奚被手下从马下拖出来的时候才发现,穿红衣的女子范含霜早已骑着马跑的无影无踪。

    恨恨的一甩手里的马鞭:“救治伤员,其它人跟我回宫复命!”

    长乐宫中,听完范奚的禀报,珠帘后面传来一声长叹,一个苍老的声音从里面传来:“哀家知道了,既然这样,那就由她去吧,你们也不必追了,她想回来的时候自然会回来。都退下吧!”

    “诺!”

    范奚等人都躬身退了出去,诺大的宫殿里只留下几个年老的宫女,珠帘后面传来一声幽幽的轻叹声:“老身能为范家做的都已经做了,范家如果真没有继续富贵的命,想必老范也怪不得我了。唉……年轻真好啊。”

    范含霜蹲在一条不知名的小溪前,将手中的丝巾打湿,擦了擦脸上的汗水。自己的那匹心爱的黑马踏雪已经跑得浑身汗碌碌的,吭哧吭哧的喘着粗气,无奈之下,心疼自己宝马的范含霜只能停下来,让自己的爱马歇息下。

    擦完了脸,范含霜摸了下腰间的盘缠带,此次出来走的匆忙,只是随手从自己多年的小金库中捞起一个,也没仔细看就匆忙离开,感受了下盘缠的厚度,应该是够自己挥霍一段时间了。

    从小自己就有一个离开长安,浪迹天下的梦想,想不到这个梦想会是在这种情况下实现的。

    回想起刚才在宫中和老祖宗的谈话,范含霜不禁心头阵阵发冷。

    “霜儿,咱们范家的情况你也知道,你的那些叔叔伯伯们都不争气,你的兄长们也没有一个出类拔萃的人物,范家的荣光可能只能三代而止了,想当初,你爷爷走的时候把范家交给我,让我帮忙照看下,这一照看,就是二十多年了。老身现在身体也不行了,熬不了几个年头了,等老身也走后,范家就要衰落了……”

    “老祖宗,怎么才能让范家永远保持现在的荣光,不会衰落呢?”

    “傻丫头,没有家族是长盛不衰的,我们能做到的只是延缓他衰落的过程,目前来看,范家想要继续维持现在的荣光的话,靠功勋是不可能的,没有上马能领军的将军,没有下马能安民的人才。那只剩下一条出路,那就是继续成为外戚,有外戚这个身份护着,才能保持范家的地位和权力。”

    “我们范家不是已经是外戚了吗?”

    “隆儿身体不好,可能都会在老身前面去见老范,从你姑姑死后皇后更是空置多年,万一隆儿有个不测,宫里连个姓范的人都没有,范家还哪算什么外戚?”

    “那老祖宗您的意思是?”

    “在你这一代里,选出一个女儿,嫁给未来的皇帝……”

    “等等,老祖宗,能嫁给皇帝的话必须是嫡女,范家这一代,也就我一个嫡女,难道要我嫁给未来的皇帝?还有,太子哥哥不是早就夭折了吗,未来的皇帝,指的是谁啊?”

    “你嫁给谁,谁就可以做未来的皇帝,老身只要还在,这帮臣子就不得不尊重老身的意见。”

    “不知道老祖宗属意谁做楚国未来的皇帝?”

    “我比较属意小四那小子,那小子,打小就灵醒,老身认为小四掌管这项家天下,是最好不过的了。”

    “等等,老祖宗,你的意思是让霜儿嫁给项老四那个混球?不可能,霜儿不能嫁给她,让那小子死了这条心吧!”

    “你觉得这是你能够讨价还价的吗?”

    “老祖宗,你平时最喜欢霜儿、最疼霜儿了,霜儿不嫁给项老四好不好?”

    “你也知道老身最疼你,别的什么都可以答应你,但是这件事绝对没商量!这不是你一个人的事,这是我们范家的大事!”

    “我不管!我就是不嫁项老四,如果你逼我,我就离家出走!”

    “你敢!”

    ……

    踏雪那湿润的大舌头舔在范含霜的脸上,将范含霜从回忆中惊醒,不知不觉,泪水已经流满了整个脸颊,爱马踏雪瞪着温润的大眼睛疑惑着望着自己,不知道为什么自己的主人脸上会流出咸咸的东西。

    范含霜抹了一把脸,抱着踏雪狭长的大马脸说道:“踏雪,现在我家里把我抛弃了,我身边就剩下你一个人,不是,你一匹马在陪着我了,你说我们还有什么地方可以去啊,我不想被老祖宗抓回去,然后为了家族的富贵嫁给一个我不爱的人。”

    踏雪也不知道听懂了没有,摇晃着尾巴,哧愣愣的打了几个响鼻,弄到范含霜满脸都是口水。

    范含霜惊叫一声,连忙跑到河边蹲着拼命的往脸上扑水洗起脸来。

    “我讨厌你!你这匹蠢马!不知道我有老祖宗说的那种洁癖吗,还往我脸上喷口水,呀!黏黏的脏死了,蠢马,你讨厌死了!”

    洗着洗着,范含霜忽然想到了什么,抬起脸来,惊喜的朝踏雪喊道:“踏雪,我们去丹阳去找剑圣伯伯玩好不好?我都有快六七年没看到剑圣伯伯了,他当初还答应待我去看大海呢,我们偷偷跑过去找他玩好不好?”

    也不管踏雪反不反对,范含霜就拍板定下了接下来的行程,实际上踏雪也反对不了啊,你难道指望一匹马给你个什么好的意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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