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隔着桌子,久久对视
许久。
郑瑞缓缓将目光,从对方的脸上,转移到了此人垂下的手掌之上。
骨节粗大,坚硬明显是练过铁砂掌一类的外门功夫,站在那里,犹如一棵万年青松,任由风吹雨打,他自岿然不动。
别小看了这看似简单随便的一站,没有三十年以上的‘站桩’基本功,是绝不可能站这么稳当的。
高手!
深藏不露的高手!
是冲自己来的吗?郑瑞寻思半天,也想不出自己当年得罪过这样的一位仇家。
郑瑞并不太过担心,他一向是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此刻外松内紧,表面丝毫看不出他有任何的异常。
说话的,却不是这位五十多岁,年近六旬的‘地中海’秃顶男子,而是坐在他右手边,一个三十五岁左右,面容清秀俊朗的男子。
他戴着一副眼镜,脑袋后面,扎着一条小马尾辫,眼袋下垂,眼圈有些发青,明显是纵欲过度的征兆。
休闲黑西裤,黑皮鞋,蓝色的衬衫外面,穿着一个西装马甲。
很多写网络的‘大神’,以及文艺、影视圈的一些‘斯文人’,都是这副打扮,给人以‘斯文败类’、‘衣冠禽兽’的印象。
像这副打扮的‘公子哥’,出现在五星级酒店,高档夜总会,再正常不过,可出现在这城乡结合部,民工云集的大排档之中,就有些鹤立鸡群,十分不和谐了。
大奎和沈明都是苦出身,最见不得这种‘娘娘腔’的小白脸,富家公子哥,从骨子里就不太喜欢这个‘斯文败类’,第一眼看到他,就没来由觉得讨厌。
对方却仿佛没有觉察到大奎等人对他的厌恶,端了一杯酒,竟晃晃悠悠走了过来。
“哥几个,真够牛逼的!”
公子哥解开了衬衫最上面的两颗扣子,举着酒杯说道:“三个人打跑了三十多个混混,真特么厉害!”
一听到对方夸自己,大奎和沈明脸上的厌恶之色,淡了许多。
人都是喜欢听奉承话的,现在再看这个‘小白脸公子哥’,二人也不觉得像之前那么讨厌了。
“朋友,喝多了吧?”
郑瑞表面不动声色地说道,他的目光,却一刻也没从那名跟在公子哥身后的半秃男子身上挪开。
公子哥从邻桌随手搬了个方凳,大刺刺地坐在了郑瑞的旁边,居然还伸出一只手,很亲热的搭在了郑瑞的肩膀上。
就在公子哥的手,放到郑瑞肩膀上的刹那,郑瑞右手的小拇指和和无名指,突然抽动了一下,但最终没有出手
郑瑞是上过战场的真正铁血军人,对危险的感知,对杀气的感知,比一般人不知敏锐了多少倍。
他的第六感一向灵敏,在这个‘公子哥’的身上,他没有感觉到一丝一毫的危险敌意和杀气。
一个人,如果身上没有杀气,是没必要提防的。
这位公子哥,是个‘自来熟’,连对方姓名都不知道呢,就开始和郑瑞等人称兄道弟,连番碰杯,带过来的一杯白酒,已经喝了大半。
此人的爽快脾气,倒是很对沈明、大奎的胃口,东北人在公共场合吃饭喝酒,一向就是如此,原本两个人坐在喝酒,然后变成四个,八个喊来的朋友,朋友的朋友,以及临桌刚认识的新朋友。
总之,一顿大酒喝完,等结束的时候,两个人的小酌,变成了一群人的畅饮,老朋友、新朋友能凑上三桌。
所以,大奎和沈明,竟开始有点喜欢这个公子哥了。
——没别的,对脾气。
英雄之间,总是惺惺相惜的。
当然,除了英雄,无脑的逗比之间,也是如此。
“少爷,时候不早了,我们该回去了。”
那名半秃头的男子,从始至终都站在公子哥的身后,原来,他竟是这位公子哥的司机。
当然,只有郑瑞知道,此人不但是司机,还是这位公子哥的保镖。
像这种高手,能请他当保镖,不知道花了多少代价,有些人,不光光是钱就可以请来的!
“老王,你先回去,一会儿我自己打车!”公子哥已有了八分醉意,头也不回地说道。
被称为‘老王’的司机兼保镖,露出几分犹豫之色。这穷乡僻壤的,别说出租车,附近恐怕连滴滴都叫不到,路口的那几辆老款桑塔纳,像是黑车,除此之外,就只有红色的三轮‘小飞龙’了。
老王怎么放心,让‘少爷’坐这种车呢?首先安全问题,就得不到保障。
“咋地,我的话不好使啊?”公子哥仿佛有些恼了。
老王微微叹息一声,显得有些无奈,他是一介武夫,除了自己的一身本领,别无长处,公子哥的父亲,给他百万年薪,还将他老婆、儿子安排进公司,有了一份体面的工作,他虽有高手的桀骜,奈何被家庭牵绊,英雄气短,也只能委屈自己,忍受这位‘少爷’的小脾气了。
——高手,也要吃饭呐!
老王愣在那里,站也不是,走也不是,局面有些尴尬。
领着高薪,他的职责就是保护‘少爷’,万一自己离开了,少爷被人绑了怎么办?遇上劫财的黑车司机怎么办?真出了事,怎么跟董事长交代?
隔壁老王很无奈。
“王老师,您先回去吧,我帮您照看他,保证不出岔子。”
郑瑞看出了老王的无奈,微微一笑说道。
老王一怔,知道郑瑞已经看出了他的隐藏身份,他盯着郑瑞,似乎在判断对方是否对‘少爷’有威胁,是否得知少爷来此,故意和那群混混演了一出戏,想骗少爷上当。
片刻之后,他得出了自己的判断,拱手抱拳,说道:“那便有劳小哥了,王洪在此谢过。”
对方以练武之人的江湖规矩执礼,郑瑞也不能怠慢,同样拱手抱拳行礼。
老王走了。
沈明和大奎虽奇怪,郑瑞为何喊一个司机‘老师’,难道这个秃头,就是传说中的‘老司机’?
不过,这二人有一个好处,想不明白就不想,美酒当前,有那瞎琢磨的闲工夫,还不如多喝一杯酒。
已经喝到眼神迷离的公子哥,却抬起头,认真地看了郑瑞一眼。
他自然知道‘老王’是什么人,而郑瑞能看出老王的隐藏身份,自然也不是一般人了。
公子哥站起身,摇摇晃晃又走回自己原先那桌,弯腰在桌子底下摸了一阵,回来的时候,手里已经多了两瓶白酒,一瓶已经开了,另一瓶还原封不动。
他将两瓶圆形白瓷的酒,重重放在了桌上,对大奎说道:“你刚才要是用这两个瓶子,干那个瘌痢头,恐怕他现在已经是个植物人了!”
沈明和大奎,看着桌上的两个白色瓷瓶,眼睛都直了。
就连一向稳重的老施,也呆呆看着桌上,喉结滚动。
“这这是茅台?!”
沈明惊疑的说道,他虽没喝过茅台,不过,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他虽然没喝过茅台,可哪个华夏男儿,没看过茅台的广告,不知道国酒茅台呢!
“这这俩娘们儿,就是飞天吧!”
大奎连着吞咽了好几口唾沫,指着瓶身上的敦煌飞天图案说道。
“这俩娘们儿一点都不漂亮,还仙女呢,没胸没屁股的,比咱东北的大姑娘,那可差老远了。”沈明撇了撇嘴说道。
公子哥一怔,旋即也盯着酒瓶上的图案,看了好一会儿。
他喝过的茅台自己都数不清有多少瓶了,可还是第一次认真的去看瓶上的图案。
二十秒过后,公子哥口中,爆发出一阵疯狂大笑。
“对对对,没有东北的姑娘漂亮。”公子哥大笑道。
他拿起酒瓶,将大半瓶茅台酒平分了,旋即端起酒杯,说道:“小弟冯绍,敬各位一杯。”
沈明、大奎盯着杯中泛黄的液体,闻着那股子醉人的酒香,早就按耐不住了,赶紧也端起酒杯,恨不得立马就一口干了。
郑瑞、老施和王强,也先后端起玻璃杯,六个杯子碰撞在了一起,旋即一仰脖子,饮尽了杯中酒。
“卧槽!这酒”
沈明砸巴了一下嘴:“香!真特么香!就是”
“就是有股子农药味儿。”大奎接着说道。
“对对对。”沈明连连点头称是。
老施道:“沈明农药味儿,这是酱香型白酒,用赤水河的水酿的白酒,都是这个味儿。”
‘公子哥’冯绍笑的前仰后合,捂着肚子,都快笑抽抽了。
这么逗的俩哥们,他还是第一回遇到,这对话,就跟说相声似的。
“哥们,你刚才说,你叫什么来着?”沈明仿佛突然想到了什么,看着冯绍,眼神有些古怪地问道。
“冯绍啊,怎么啦?”
“风骚?哈哈哈,哥们,你这名字真特么够风骚的啊!”沈明大笑了起来。
老施和王强听了,也是大笑,就连郑瑞也没忍住,笑出声来,大奎更是手舞足蹈,笑出了猪叫。
冯绍一怔,以前别人喊他名字,都是喊‘冯少’的,没想到还有‘风骚’这一说,自己的名字被沈明取笑,他也不生气,跟着一起哈哈大笑,差点笑出了眼泪。
而他孤寂的眸子里,渐渐有了一丝不易察觉的温暖
仿佛仿佛一个浪子,找寻到了家的温暖。
很快,另一瓶茅台也喝完了,六个人,每人二两,大奎和沈明还未尽兴,冯绍自然也是意犹未尽。
“要不,咱换个地方再喝去?”冯绍是典型的夜猫子。
“好啊好啊!”沈明举双手赞同。
王强拒绝了冯绍的邀请,于是,冯绍带着郑瑞等四人,在集市的路口,叫了一辆桑塔纳的黑车。
许久。
郑瑞缓缓将目光,从对方的脸上,转移到了此人垂下的手掌之上。
骨节粗大,坚硬明显是练过铁砂掌一类的外门功夫,站在那里,犹如一棵万年青松,任由风吹雨打,他自岿然不动。
别小看了这看似简单随便的一站,没有三十年以上的‘站桩’基本功,是绝不可能站这么稳当的。
高手!
深藏不露的高手!
是冲自己来的吗?郑瑞寻思半天,也想不出自己当年得罪过这样的一位仇家。
郑瑞并不太过担心,他一向是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此刻外松内紧,表面丝毫看不出他有任何的异常。
说话的,却不是这位五十多岁,年近六旬的‘地中海’秃顶男子,而是坐在他右手边,一个三十五岁左右,面容清秀俊朗的男子。
他戴着一副眼镜,脑袋后面,扎着一条小马尾辫,眼袋下垂,眼圈有些发青,明显是纵欲过度的征兆。
休闲黑西裤,黑皮鞋,蓝色的衬衫外面,穿着一个西装马甲。
很多写网络的‘大神’,以及文艺、影视圈的一些‘斯文人’,都是这副打扮,给人以‘斯文败类’、‘衣冠禽兽’的印象。
像这副打扮的‘公子哥’,出现在五星级酒店,高档夜总会,再正常不过,可出现在这城乡结合部,民工云集的大排档之中,就有些鹤立鸡群,十分不和谐了。
大奎和沈明都是苦出身,最见不得这种‘娘娘腔’的小白脸,富家公子哥,从骨子里就不太喜欢这个‘斯文败类’,第一眼看到他,就没来由觉得讨厌。
对方却仿佛没有觉察到大奎等人对他的厌恶,端了一杯酒,竟晃晃悠悠走了过来。
“哥几个,真够牛逼的!”
公子哥解开了衬衫最上面的两颗扣子,举着酒杯说道:“三个人打跑了三十多个混混,真特么厉害!”
一听到对方夸自己,大奎和沈明脸上的厌恶之色,淡了许多。
人都是喜欢听奉承话的,现在再看这个‘小白脸公子哥’,二人也不觉得像之前那么讨厌了。
“朋友,喝多了吧?”
郑瑞表面不动声色地说道,他的目光,却一刻也没从那名跟在公子哥身后的半秃男子身上挪开。
公子哥从邻桌随手搬了个方凳,大刺刺地坐在了郑瑞的旁边,居然还伸出一只手,很亲热的搭在了郑瑞的肩膀上。
就在公子哥的手,放到郑瑞肩膀上的刹那,郑瑞右手的小拇指和和无名指,突然抽动了一下,但最终没有出手
郑瑞是上过战场的真正铁血军人,对危险的感知,对杀气的感知,比一般人不知敏锐了多少倍。
他的第六感一向灵敏,在这个‘公子哥’的身上,他没有感觉到一丝一毫的危险敌意和杀气。
一个人,如果身上没有杀气,是没必要提防的。
这位公子哥,是个‘自来熟’,连对方姓名都不知道呢,就开始和郑瑞等人称兄道弟,连番碰杯,带过来的一杯白酒,已经喝了大半。
此人的爽快脾气,倒是很对沈明、大奎的胃口,东北人在公共场合吃饭喝酒,一向就是如此,原本两个人坐在喝酒,然后变成四个,八个喊来的朋友,朋友的朋友,以及临桌刚认识的新朋友。
总之,一顿大酒喝完,等结束的时候,两个人的小酌,变成了一群人的畅饮,老朋友、新朋友能凑上三桌。
所以,大奎和沈明,竟开始有点喜欢这个公子哥了。
——没别的,对脾气。
英雄之间,总是惺惺相惜的。
当然,除了英雄,无脑的逗比之间,也是如此。
“少爷,时候不早了,我们该回去了。”
那名半秃头的男子,从始至终都站在公子哥的身后,原来,他竟是这位公子哥的司机。
当然,只有郑瑞知道,此人不但是司机,还是这位公子哥的保镖。
像这种高手,能请他当保镖,不知道花了多少代价,有些人,不光光是钱就可以请来的!
“老王,你先回去,一会儿我自己打车!”公子哥已有了八分醉意,头也不回地说道。
被称为‘老王’的司机兼保镖,露出几分犹豫之色。这穷乡僻壤的,别说出租车,附近恐怕连滴滴都叫不到,路口的那几辆老款桑塔纳,像是黑车,除此之外,就只有红色的三轮‘小飞龙’了。
老王怎么放心,让‘少爷’坐这种车呢?首先安全问题,就得不到保障。
“咋地,我的话不好使啊?”公子哥仿佛有些恼了。
老王微微叹息一声,显得有些无奈,他是一介武夫,除了自己的一身本领,别无长处,公子哥的父亲,给他百万年薪,还将他老婆、儿子安排进公司,有了一份体面的工作,他虽有高手的桀骜,奈何被家庭牵绊,英雄气短,也只能委屈自己,忍受这位‘少爷’的小脾气了。
——高手,也要吃饭呐!
老王愣在那里,站也不是,走也不是,局面有些尴尬。
领着高薪,他的职责就是保护‘少爷’,万一自己离开了,少爷被人绑了怎么办?遇上劫财的黑车司机怎么办?真出了事,怎么跟董事长交代?
隔壁老王很无奈。
“王老师,您先回去吧,我帮您照看他,保证不出岔子。”
郑瑞看出了老王的无奈,微微一笑说道。
老王一怔,知道郑瑞已经看出了他的隐藏身份,他盯着郑瑞,似乎在判断对方是否对‘少爷’有威胁,是否得知少爷来此,故意和那群混混演了一出戏,想骗少爷上当。
片刻之后,他得出了自己的判断,拱手抱拳,说道:“那便有劳小哥了,王洪在此谢过。”
对方以练武之人的江湖规矩执礼,郑瑞也不能怠慢,同样拱手抱拳行礼。
老王走了。
沈明和大奎虽奇怪,郑瑞为何喊一个司机‘老师’,难道这个秃头,就是传说中的‘老司机’?
不过,这二人有一个好处,想不明白就不想,美酒当前,有那瞎琢磨的闲工夫,还不如多喝一杯酒。
已经喝到眼神迷离的公子哥,却抬起头,认真地看了郑瑞一眼。
他自然知道‘老王’是什么人,而郑瑞能看出老王的隐藏身份,自然也不是一般人了。
公子哥站起身,摇摇晃晃又走回自己原先那桌,弯腰在桌子底下摸了一阵,回来的时候,手里已经多了两瓶白酒,一瓶已经开了,另一瓶还原封不动。
他将两瓶圆形白瓷的酒,重重放在了桌上,对大奎说道:“你刚才要是用这两个瓶子,干那个瘌痢头,恐怕他现在已经是个植物人了!”
沈明和大奎,看着桌上的两个白色瓷瓶,眼睛都直了。
就连一向稳重的老施,也呆呆看着桌上,喉结滚动。
“这这是茅台?!”
沈明惊疑的说道,他虽没喝过茅台,不过,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他虽然没喝过茅台,可哪个华夏男儿,没看过茅台的广告,不知道国酒茅台呢!
“这这俩娘们儿,就是飞天吧!”
大奎连着吞咽了好几口唾沫,指着瓶身上的敦煌飞天图案说道。
“这俩娘们儿一点都不漂亮,还仙女呢,没胸没屁股的,比咱东北的大姑娘,那可差老远了。”沈明撇了撇嘴说道。
公子哥一怔,旋即也盯着酒瓶上的图案,看了好一会儿。
他喝过的茅台自己都数不清有多少瓶了,可还是第一次认真的去看瓶上的图案。
二十秒过后,公子哥口中,爆发出一阵疯狂大笑。
“对对对,没有东北的姑娘漂亮。”公子哥大笑道。
他拿起酒瓶,将大半瓶茅台酒平分了,旋即端起酒杯,说道:“小弟冯绍,敬各位一杯。”
沈明、大奎盯着杯中泛黄的液体,闻着那股子醉人的酒香,早就按耐不住了,赶紧也端起酒杯,恨不得立马就一口干了。
郑瑞、老施和王强,也先后端起玻璃杯,六个杯子碰撞在了一起,旋即一仰脖子,饮尽了杯中酒。
“卧槽!这酒”
沈明砸巴了一下嘴:“香!真特么香!就是”
“就是有股子农药味儿。”大奎接着说道。
“对对对。”沈明连连点头称是。
老施道:“沈明农药味儿,这是酱香型白酒,用赤水河的水酿的白酒,都是这个味儿。”
‘公子哥’冯绍笑的前仰后合,捂着肚子,都快笑抽抽了。
这么逗的俩哥们,他还是第一回遇到,这对话,就跟说相声似的。
“哥们,你刚才说,你叫什么来着?”沈明仿佛突然想到了什么,看着冯绍,眼神有些古怪地问道。
“冯绍啊,怎么啦?”
“风骚?哈哈哈,哥们,你这名字真特么够风骚的啊!”沈明大笑了起来。
老施和王强听了,也是大笑,就连郑瑞也没忍住,笑出声来,大奎更是手舞足蹈,笑出了猪叫。
冯绍一怔,以前别人喊他名字,都是喊‘冯少’的,没想到还有‘风骚’这一说,自己的名字被沈明取笑,他也不生气,跟着一起哈哈大笑,差点笑出了眼泪。
而他孤寂的眸子里,渐渐有了一丝不易察觉的温暖
仿佛仿佛一个浪子,找寻到了家的温暖。
很快,另一瓶茅台也喝完了,六个人,每人二两,大奎和沈明还未尽兴,冯绍自然也是意犹未尽。
“要不,咱换个地方再喝去?”冯绍是典型的夜猫子。
“好啊好啊!”沈明举双手赞同。
王强拒绝了冯绍的邀请,于是,冯绍带着郑瑞等四人,在集市的路口,叫了一辆桑塔纳的黑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