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我不是那种让小女生见了会尖叫的帅哥,但是见过我的人都说,我是属于那种古代书生的儒雅‘俊俏’型,也就是人们常说的耐看类型,而另一方面,则是因为我的工作,工资的宽裕,使我身边从来不缺少女孩子!
当时,对爱情很憧憬,甚至偏执的以为,如果两个人爱上了,那就是缘份,该死的缘份!
依稀记得,和李晓纯的相遇,是在一个路边的一个脏乱凌乱的大排档上,那种花上三五块钱,就能给自己五脏庙一个温饱的地方!
记忆中,应该是秋天吧,那一年的秋天,特别的冷,九月的天气,几乎所有人都穿上了大棉袄,头缩得跟鸵鸟似的,天色灰蒙蒙的,就像老天的媳妇跟人家跑了时那种脸色,而这种天气,几乎一大半的人都躲在了家里,所以大街也显得特别清冷!
那次,闲得蛋疼之下,跟死党阿秋出去吃饭,就是我们常去的那个大排档,两人点上了一火锅,一边忙着把热腾腾的东西往嘴里塞,边在那无聊的唠磕,谈着一些琐事!
没想到的是,正在此时,在我们的周围不远处的一张桌子上,却来了一个打扮清纯的女大学生,这种情况从来就没有发生过,因为我们这地方周围没有一个大学,而这个女生,会到这个大排档上吃饭,显然不异于大熊猫过境,这才将我们的目光吸引了过去!
只见那女生身上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校服,脚上蹬着一双粉色的运动鞋,长长的刘海几乎遮了半边脸,从那浓密的发丝中,透出了如水般的眸子,纯净得如同一块黑色的水晶,脸色呈现出一抹病态般的苍白,可能是因为天气的原因,唇间泛着淡淡的青紫色,不时紧咬着嘴唇,让人恨不得心生怜息!
当时,我和阿秋看着恬然的吃着面条,仿佛世间一切都与她无关的李晓纯,那感觉简直兴奋的跟打了鸡血没啥个两样,无聊的蛋疼的情况下,当时我俩就打赌,谁要是能套得着那个女生的电话,赌注是一个星期的肯德基!
那时我还记得,这个提议一说出,阿秋就自动请缨,而后贱人忍不住投给了我一个鄙夷的目光,脑袋附在我的右手边,边贼笑着拍了拍我的肩膀,顺便拿了一根别人约会时忘了拿走的玫瑰花,目光深远的邪笑道:“萧子,就看着小爷我抱得美人归吧”!而后,甚至顺了顺那自以为飘逸的长发,那样子说有多风骚就有多风骚!
正在阿秋走到那女学生的身边,施展他那泡女孩惯用的招数-套近乎,平时因为这样子而栽在这头牲口爪下的猎物没一千也有八百了,可是这一次阿秋注定要失望了,那肚子里演练了无数次的台词还没为得及发挥它的光和热,一直安静低头吃着面条的李晓纯突然抬起了脑袋,放下了手上的筷子,大大的眼睛看着阿秋,露出一抹好看的笑容,隐隐还能看到两个小小的酒窝:“大叔,你平时泡妞用的就是这种手段吗”?
大概吧,记忆中阿秋的唯一一次出战失利,就是栽在了李晓纯的身上,特别是那个‘大叔’的称呼,更将他郁闷了好长一段时间!
老实说,和李晓纯的相识的场面,包括说过的话,那些东西,我都己经记不清了,这是我一直认为诡异的地方,到底是她追上了我?还是我追上了她?
这就像一个是非题,在我的生命中,唯一一个我不懂的,是非题!
事后,我曾经问自己,这是爱情吗?我印象中的爱情,应该是神圣而伟大的,就像耶稣降世,或者哈雷慧星造访,而我同她,则是在一个肮脏凌乱的大排摊相识的,这算是爱情吗?
而事实,的确,最后,我也发觉了,那不是爱情,确实不是!
在我心目中,何灵这个女人,我的这个上司,这个凭着自己那聪明的头脑,将整个何氏带领上巅峰的女人,做任何事情,总带着一点雷厉风行的味道,根本不容你拒绝!
选择、试穿、再选择,再试穿……!一进入那范思哲专卖店,何灵就将我当成一个布娃娃般,把一件一件衣服往我身上套,不时皱了皱眉,像是一个雕塑大师,看到了自己作品的瑕庇时露出的表情,而我几乎被何灵当成一衣服架子,或者现成的模特,差不多将那个专卖店内的衣服都试遍了,而我只能任由眼前这个女人摆弄,虽然心中有着些许怨念,但却不能作出什么不满的表情!只是因为,她是我上司,我现在只是换了一种方式在工作,仅此而己!
也不清楚到底折腾了多久,在精神和肉体惨遭双重摧残的情况下,何灵终于选定了一套黑色的西服和一套无折式衬衣,俗话说人靠衣装马靠鞍,这句话一点也不错,甚至是真理!
那一身纯黑色的西服,穿在我的身上,衬托出那略显白晰的皮肤,看着那试衣镜,我像是看到了一个中世纪欧洲的绅士,一身白色如雪的无折式衬衣,更是平添了一抹儒雅,一头略长的头发微盖住了右眼,露出了墨黑的右瞳,凌乱的头发看起来更增加一丝慵懒,嘴角处那抹若既若离的淡淡邪笑,构成了两种栽然不同的气质!
我从来不知道,我一打扮,竟然会如此的好看,那感觉?根本就是脱胎换骨,看着镜子中那个陌生的自己,我不禁一呆:“这真的是我自己”?
何灵这个做事追求完美的女强人,显然对自己一手造成的的作品也很满意,看着我的卖相,不禁点了点头,五指扶住下巴,脸上难得掠过一丝笑意,一时如百花盛放,将我都不禁看呆了!
“嗯,还行”!何灵只是轻轻的点了点头,作了一个中肯的评价,这个女人,做事总是喜欢雷厉风行,根本没有问我的意见,就这么走向了收银台!
而周围那些人看向我的眼神,全都变了,显然前后之间的转变,让那些人一时反应不过来,无论男女,看着我,眼神都带着点不可置信的味道!
在那些莫名的目光中,我穿着那套价值不菲的正牌范思哲,眼睛看着自己的右手,不由哐巴了一下嘴,微不可见的苦笑了一下,看着己经朝门口渐行越远的何灵,只好无奈的跟了上去,就这么消失在了那专卖店里,在那些目光下,留下了一道长长的背影!
当时,对爱情很憧憬,甚至偏执的以为,如果两个人爱上了,那就是缘份,该死的缘份!
依稀记得,和李晓纯的相遇,是在一个路边的一个脏乱凌乱的大排档上,那种花上三五块钱,就能给自己五脏庙一个温饱的地方!
记忆中,应该是秋天吧,那一年的秋天,特别的冷,九月的天气,几乎所有人都穿上了大棉袄,头缩得跟鸵鸟似的,天色灰蒙蒙的,就像老天的媳妇跟人家跑了时那种脸色,而这种天气,几乎一大半的人都躲在了家里,所以大街也显得特别清冷!
那次,闲得蛋疼之下,跟死党阿秋出去吃饭,就是我们常去的那个大排档,两人点上了一火锅,一边忙着把热腾腾的东西往嘴里塞,边在那无聊的唠磕,谈着一些琐事!
没想到的是,正在此时,在我们的周围不远处的一张桌子上,却来了一个打扮清纯的女大学生,这种情况从来就没有发生过,因为我们这地方周围没有一个大学,而这个女生,会到这个大排档上吃饭,显然不异于大熊猫过境,这才将我们的目光吸引了过去!
只见那女生身上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校服,脚上蹬着一双粉色的运动鞋,长长的刘海几乎遮了半边脸,从那浓密的发丝中,透出了如水般的眸子,纯净得如同一块黑色的水晶,脸色呈现出一抹病态般的苍白,可能是因为天气的原因,唇间泛着淡淡的青紫色,不时紧咬着嘴唇,让人恨不得心生怜息!
当时,我和阿秋看着恬然的吃着面条,仿佛世间一切都与她无关的李晓纯,那感觉简直兴奋的跟打了鸡血没啥个两样,无聊的蛋疼的情况下,当时我俩就打赌,谁要是能套得着那个女生的电话,赌注是一个星期的肯德基!
那时我还记得,这个提议一说出,阿秋就自动请缨,而后贱人忍不住投给了我一个鄙夷的目光,脑袋附在我的右手边,边贼笑着拍了拍我的肩膀,顺便拿了一根别人约会时忘了拿走的玫瑰花,目光深远的邪笑道:“萧子,就看着小爷我抱得美人归吧”!而后,甚至顺了顺那自以为飘逸的长发,那样子说有多风骚就有多风骚!
正在阿秋走到那女学生的身边,施展他那泡女孩惯用的招数-套近乎,平时因为这样子而栽在这头牲口爪下的猎物没一千也有八百了,可是这一次阿秋注定要失望了,那肚子里演练了无数次的台词还没为得及发挥它的光和热,一直安静低头吃着面条的李晓纯突然抬起了脑袋,放下了手上的筷子,大大的眼睛看着阿秋,露出一抹好看的笑容,隐隐还能看到两个小小的酒窝:“大叔,你平时泡妞用的就是这种手段吗”?
大概吧,记忆中阿秋的唯一一次出战失利,就是栽在了李晓纯的身上,特别是那个‘大叔’的称呼,更将他郁闷了好长一段时间!
老实说,和李晓纯的相识的场面,包括说过的话,那些东西,我都己经记不清了,这是我一直认为诡异的地方,到底是她追上了我?还是我追上了她?
这就像一个是非题,在我的生命中,唯一一个我不懂的,是非题!
事后,我曾经问自己,这是爱情吗?我印象中的爱情,应该是神圣而伟大的,就像耶稣降世,或者哈雷慧星造访,而我同她,则是在一个肮脏凌乱的大排摊相识的,这算是爱情吗?
而事实,的确,最后,我也发觉了,那不是爱情,确实不是!
在我心目中,何灵这个女人,我的这个上司,这个凭着自己那聪明的头脑,将整个何氏带领上巅峰的女人,做任何事情,总带着一点雷厉风行的味道,根本不容你拒绝!
选择、试穿、再选择,再试穿……!一进入那范思哲专卖店,何灵就将我当成一个布娃娃般,把一件一件衣服往我身上套,不时皱了皱眉,像是一个雕塑大师,看到了自己作品的瑕庇时露出的表情,而我几乎被何灵当成一衣服架子,或者现成的模特,差不多将那个专卖店内的衣服都试遍了,而我只能任由眼前这个女人摆弄,虽然心中有着些许怨念,但却不能作出什么不满的表情!只是因为,她是我上司,我现在只是换了一种方式在工作,仅此而己!
也不清楚到底折腾了多久,在精神和肉体惨遭双重摧残的情况下,何灵终于选定了一套黑色的西服和一套无折式衬衣,俗话说人靠衣装马靠鞍,这句话一点也不错,甚至是真理!
那一身纯黑色的西服,穿在我的身上,衬托出那略显白晰的皮肤,看着那试衣镜,我像是看到了一个中世纪欧洲的绅士,一身白色如雪的无折式衬衣,更是平添了一抹儒雅,一头略长的头发微盖住了右眼,露出了墨黑的右瞳,凌乱的头发看起来更增加一丝慵懒,嘴角处那抹若既若离的淡淡邪笑,构成了两种栽然不同的气质!
我从来不知道,我一打扮,竟然会如此的好看,那感觉?根本就是脱胎换骨,看着镜子中那个陌生的自己,我不禁一呆:“这真的是我自己”?
何灵这个做事追求完美的女强人,显然对自己一手造成的的作品也很满意,看着我的卖相,不禁点了点头,五指扶住下巴,脸上难得掠过一丝笑意,一时如百花盛放,将我都不禁看呆了!
“嗯,还行”!何灵只是轻轻的点了点头,作了一个中肯的评价,这个女人,做事总是喜欢雷厉风行,根本没有问我的意见,就这么走向了收银台!
而周围那些人看向我的眼神,全都变了,显然前后之间的转变,让那些人一时反应不过来,无论男女,看着我,眼神都带着点不可置信的味道!
在那些莫名的目光中,我穿着那套价值不菲的正牌范思哲,眼睛看着自己的右手,不由哐巴了一下嘴,微不可见的苦笑了一下,看着己经朝门口渐行越远的何灵,只好无奈的跟了上去,就这么消失在了那专卖店里,在那些目光下,留下了一道长长的背影!